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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西五經

摩西 牛津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  

出版社:

牛津出版社  

作者:

摩西  

译者:

馮象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希 伯 來 語 《 聖 經 》 的 頭 五 記 : 《 創 世 記 》 、 《 出 埃 及 記 》 、 《 利 未 記 》 、 《 民 數 記 》 、 《 申 命 記 》 , 猶 太 傳 統 奉 為 上 帝 之 法 ; 「 上 帝 口 傳 , 摩 西 手 錄 」 , 因 而 名 為 《 摩 西 五 經 》 。
譯 經 歷 來 是 件 大 事 , 因 為 譯 家 多 抱 有 遠 大 的 理 想 : 為 傳 教 , 為 拯 救 靈 魂 , 為 宗 教 改 革 等 等 。 本 中 譯 者 馮 象 博 士 《 摩 西 五 經 》 新 譯 本 , 則 著 眼 於 純 學 術 和 文 學 性 。 他 有 感 以 往 的 中 譯 本 舛 誤 較 多 , 給 讀 者 帶 來 不 少 困 惑 ; 舊 譯 本 更 失 卻 了 原 來 的 文 學 性 , 不 入 文 學 之 流 。 故 希 望 能 藉 著 新 譯 來 改 變 這 不 理 想 的 狀 況 , 把 《 聖 經 》 重 新 理 解 迻 譯 , 為 普 遍 讀 者 和 學 界 提 供 一 本 忠 實 暢 達 而 又 便 於 學 習 研 究 的 譯 本 。 譯 者 在 前 賢 譯 經 留 下 的 寶 貴 遺 產 的 基 礎 上 , 開 墾 屬 於 聖 書 的 文 學 處 女 地 , 為 我 們 鍛 造 了 既 富 感 性 聯 想 , 又 適 於 抽 象 概 括 的 文 學 語 言 。 那 份 新 的 韻 律 與 力 度 , 靈 活 的 句 法 和 口 語 化 表 達 , 正 正 準 確 生 動 地 再 現 《 聖 經 》 的 風 格 ──「 樸 素 、 聖 潔 、 雄 健 而 熱 烈 」 。

作者简介

關 於 馮 象
馮 象 , 上 海 人 。 少 年 負 笈 雲 南 邊 疆 , 從 兄 弟 民 族 受 「 再 教 育 」 , 九 年 成 材 , 獲 北 大 英 美 文 學 碩 士 , 哈 佛 中 古 文 學 博 士 (Ph.D), 耶 魯 法 律 博 士 (J.D)。 現 定 居 美 國,從 事 知 識 產 權 與 競 爭 資 訊 等 領 域 的 法 律 業 務, 業 餘 寫 作 。 著 / 譯 有 《 貝 奧 武 甫 : 古 英 語 史 詩 》 (北 京 三 聯 , 1992)、 《 中 國 知 識 產 權 》 (英 文 , Sweet & Maxwell, 1997, 增 訂 版 2003)、 《 木 腿 正 義 》 (中 山 大 學 , 1999)、 《 玻 璃 島 》 (北 京 三 聯 , 2003)、 《 政 法 筆 記 》 (江 蘇 人 民 , 2004)、 《 創 世 記 》 (江 蘇 人 民 , 2004)、 《 寬 寬 信 箱 與 出 埃 及 記 》 (北 京 三 聯 , 2006)及 法 學 評 論 、 小 說 詩 歌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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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後一上班,剛進辦公室,就見到從北京寄來的包裹,裏面有朋友送給的新版馮象譯注《摩西五經》,是一部醒目的絳紅色布面精裝書。這不期而來的遲到春節禮物,竟讓我想起了十二年前,為重印他早年的譯稿,也就是那部有名的古英語史詩《貝奧武甫》,在福州路和雲南路口的杭州菜館,同他們伉儷聚談的情形。那一次,他倆是趁了暑假的便利,遠道從新英格蘭回滬來省親的。聽說要編印古典詩歌譯叢,而且我還就版權問題,諮詢過他業師楊周翰先生的哲嗣,他頓時來了興致,爽快答應拿出舊譯,隨着老師譯的古羅馬詩歌專集,一道放在上海重版。不過,他隨即話鋒一轉,又含蓄地表示:正全力重譯和注解《聖經》,一年半載之內,恐難騰出手來,分心他顧。
  
  
  「那樣一個本子,放在十五年前出,講是講得過去的」,他返美後,又發來郵件說,「但若想現今讀者不失望,就必須全面改訂。」照他盤算,適宜的時機,應在二○○九年。不曾想,那以後轉眼又是四五年了,《貝奧武甫》還沒動靜,新一版的《摩西五經》卻已出來。
  
  
  「《摩西五經》初版是二○○五年春節過後脫稿的,一晃七年過去。」他在〈第二版綴言〉裏說,「其間於俗務之餘譯注了《智慧書》與《新約》,攢得些經驗體會:『回頭再看看,就見出許多不足』(《創世記/修訂版後記》),於是到了修訂的時節。」
  
  
  所謂舊本新訂,在我想來,無非正謬、順句,毋須大動干戈,更犯不着推倒重來,另起爐灶。可出乎意料,馮象訂正舊譯,取的竟是少見的老派做法:
  
  
  「譯文的變動,粗粗算來,將近五千處。大多是進一步節儉文字、錘煉風格,但也有勘誤、取別解或新說的。那初版的底本,原是八十年代中在哈佛念書時的斯圖加特舊版希伯來文傳統本《聖經》(BHS,1976),從《智慧書》開始,才換成第五版BHS(1997)。後者的注釋,總體而言較舊版保守,反映了西方古典及中古語文研究的潮流。這次修訂,生僻語詞的校讀,除開個別無善解多歧義的,一般就參照新版。」(頁i)
  
  
  看了這誠懇的話,我一下子恍然大悟,難怪他的《貝奧武甫》遲遲上不了日程。《摩西五經》連帶前言、譯序和附錄,統共三十五萬餘言,然而新出一版,變化處竟近五千,譯者投入之大,實是稍想即知。他若要求在封面上,鄭重標明「重譯本」,恐怕誰也不會說過份吧。他的實在和較真,儼然承續了前代上海繙譯家的執着譯風──從五一到五三年,傅雷重拾巴爾扎克和羅曼羅蘭,殫精竭慮修訂舊譯,他應當有所耳聞;我甚至覺得,傅雷從上海往香港寫給宋奇(悌芬)的信,尤其是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二日那一封裏的話,他似乎也不會陌生:
  
  
  「《克利斯朵夫》因篇幅太多,私人出版商資力不夠,故暫不動。《高老頭》正在重改,改得體無完膚,與重譯差不多。好些地方都譯錯了,把自己嚇了一大跳。好些地方文字佶屈聱牙,把自己看得頭疼。至此為止,自己看了還不討厭的(將來如何不得而知),只有《文明》與《歐也妮葛朗台》。」(頁一五○)
  
  
  和傅雷一樣,馮象是負責譯者;他的精益求精,我從來信任。新本在語彙和句法上的進步,識希伯來文、通讀過英譯《聖經》的讀者,自會相應比較。語句修訂的名堂,我看不出,也不是興趣所在。我更願去琢磨,他如何「取別解或新說」,鑑別歧義繁多的名物譯法。
  
  
  比如,《創世記》第四十三章第十一節,講述猶大諸兄弟再去埃及,父親在以色列行前囑咐他們,花心思選上一些家鄉土產,用作送給約瑟的見面禮。在港版馮譯中,諸多禮物譯作「香脂、蜂蜜、樹膠、沒藥、開心果和杏仁」("a little balm, and a little honey; spices, and myrrh, nuts, and almonds")。但在第二版中,「開心果」沒了,替代的是「篤薅香果子」,──若非手民誤植,該是「篤耨香果子」之謬。這可是個突兀的變更。雖然「篤耨香果子」後面,他還補以夾注:「botnim, 七十士本:篤薅香樹脂。舊譯榧子,誤」(頁九十),但其說服之力,尚嫌不夠充份。一名三譯,畢竟令人費解。
  
  
  如所周知,希伯來文的botnim,欽定本作nuts;而nuts如何不是「榧子」,或者「開心果」,而非得是「篤耨香果子」,或者「篤耨香樹脂」呢?
  
  
  「榧子」和「開心果」不稀罕,皆系常見可食堅果;「篤耨香」系異類,雖以香料名,但其用不家常,也幾與食物無關,──在古代中國,歸於「香木」之類。明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八云:「篤耨香,樹如杉檜,香藏於皮,老而脂自流溢者名曰篤耨;冬月因其凝而取之者名黑篤耨。盛以瓢碎,瓢而爇之,亦香,名篤耨瓢香。」(頁二七七)謝肇淛《五雜組》「物部二」亦云:「宋宣和間,宮中所焚異香,有篤耨、龍涎、亞悉、金顏、雪香、褐香、軟香之類。今世所有者,惟龍涎耳。又有瓠香、猊眼香,皆不知何物。」(頁三○二)
  
  
  李時珍《本草綱目》木部第三十四卷,亦載「篤耨香」條,云:
  
  
  「篤耨香出真臘國,樹之脂也。樹如松形,其香老則溢出,色白而透明者名白篤耨,盛夏不融,香氣清遠。土人取後,夏月以火炙樹,令脂液再溢,至冬乃凝,複收之。其香夏融冬結,以瓠瓢盛,置陰涼處,乃得不融。雜以樹皮者則色黑,名黑篤耨,為下品。(頁一九六四)
  
  
  回過頭來,借馮注線索,還可檢出兩部專書:一為亞當˙克拉克《評注本〈聖經〉》(辛辛那提,一八五六),一為約翰˙休頓˙巴爾福《聖經植物》(倫敦,一八六六)。克拉克專治欽定本之學,對nuts(botnim)注有詳解:
  
  
  【Nuts】בטנים botnim,有說是「開心果」(pistachio nuts),凡在敍利亞出產的,都優於世界其他地方的;也有釋為「海棗」(dates);還有解作「核桃」(walnuts);更有以為是「鳳梨」(pineapples);「篤耨香果子」(the nuts of the terebinth tree)亦為一說。(頁一五八)
  
  
  巴爾福之著分析更細,進一步肯定「開心果」(拉丁文pistacia vera)之解,所依系法國神學家、地理學家和希伯來語言學家撒母耳博夏爾(一五九九─ 一六六七)之考據,後代學者亦多從之。在植物分類學上,「開心果」和「篤耨香」(拉丁文pistacia terebinthus)同綱、同目、同科,但花果枝葉形貌相異,功用也有別。「篤耨香樹」是巴勒斯坦習見植物,樹幹可取香脂或香料,即所謂「篤耨香(脂)」(頁六十七);「開心果樹」之果仁覆有綠色薄皮,可榨油料,果和油在產地,人皆食之,是阿富汗至印度間大宗貨品,也由敍利亞出口歐洲,──「所以,在送給約瑟的禮物中,它算作一份,很好理解」(頁七十七)。
  
  
  相對而言,馮本排除他說,獨尊一解,把botnim(nuts)定為「篤耨香果子」,委實大有可議之處;而且放棄「開心果」之緣由,他亦需更多解釋。倒是他指舊譯「榧子」為誤,卻毋庸置疑。因為不光和合本(1919)會把pistachio(nuts)錯譯作「榧子」,就是更早出版的、國人所編第一部英漢詞典即顏惠慶主編之《英華大辭典》(一九○八),也同樣譯之為「榧」,──勞費爾《中國伊朗編》已有證明,此譯確定是張冠李戴,因為兩乾果產地一西一東,而「榧」系東亞物產,是一種大不相同的植物Torreya nucifera(頁七十六)。它又別名「香榧子」。清吳其浚《植物名實圖考》載「榧實」條,云:「樹似杉,實青時如橄欖,老則黑。玉山與浙江交界處多種之。」(頁七五八)
  
  
  至於西來之pistachio nuts,何以誤為中土之「榧子」,如今似已無可稽考。但極有一種可能,是來華傳教士,或者晚清英語學者,繙譯時不備植物學知識,僅憑目力所及,就把樣子近似的「榧子」,誤作是同一樣果子。此物入華已久,且早有從波斯本字(agōz)對音來的漢名「阿月渾子」,──唐陳藏器《本草拾遺》云:「阿月渾子氣味辛溫,清無毒。主治諸痢,去冷氣,令人肥健。阿月渾子生西國諸蕃,與胡榛同樹,一歲胡榛子,二歲阿月渾子也。」段成式《酉陽雜俎》亦云:「胡榛子。阿月生西國,蕃人言與胡榛子同樹,一年榛,二年阿月。」其實,自唐朝直至一九九○年代初,也就是市面上流行「開心果」以前,植物學和農林學科著述,以及部份新疆地志,凡述及此物之處,皆以「阿月渾子」相稱。
  
  
  從pistachio nuts到「榧子」的衍變,和olive(油橄欖)初來被誤作「橄欖」的故事相類。按岑仲勉考證,到訪漳州的古代阿拉伯商人,碰到閩地產物「橄欖」,以為形狀相近,即把olive率爾繙譯作「橄欖」,一誤以至如今。譯者不諳它們本系異物,且olive亦早已得名「齊暾」,──那也是按波斯語(Zeitun)發音而來(《中外史地考證》,頁四七一至四七五)。
  
  
  二○一四年三月四日,在福州路


  刚出版就预订,等了一个星期,前天终于到了。
  这样的书要做译注,难度很高。
  冯象不仅重新翻译了经文,还做了注释,纠正了过去译文的错误,很是难得。
  不过有个别页眉的编号有点问题,大概是自动生成的错误。
  放在手头作为随时翻阅的参考书,我手头的《圣经》版本已经有多个了。


  上周是犹太人的passover。也是巧了,自从来美国,每年的passover那一周,都会有犹太人郑重其事地通知我他们要过节了。我记得passover这个词是有来由的,但是具体想不起来了,于是回去把《出埃及记》的章节又翻了一遍。然后就震惊了。这是犹太人的节日,那埃及人此时作何感想。基督教不是宽仁为爱么?旧约里的耶和华这是怎么回事?
  他给埃及人下的十大灾难都残酷得无比之充满想象力,还有下青蛙啊。善良的人(神)想得出来么?于是犹太人就是在异族每个家庭头生子的鲜血中走向自由的么?难怪大家不待见他们啊。虽说是法老欺负人在先吧,但是复仇是宗教的主题么?
  还有耶和华在西奈山上给摩西传授的十诫和其他的行为准则。何等严厉,让人胆战心惊,你看看 eye for eye, tooth for tooth, hand for hand, foot for foot,。这是宽容么?这是忍让么?而且这是social conservative最牢记的部分。我本来以为反对堕胎的也会反对死刑,pro life么,不都是life么,竟然是支持死刑的。《Life of David Gale》里的德州州长,背这一段多么顺溜啊。
  但是复仇论就不好么,我觉得未必。旧约里的耶和华也没有暴虐,只是试图寻找绝对的公平,特别是在经济关系上,这种观念通过宗教深入观念,未必不是犹太人在法务和经济领域相对于人口比例杰出的原因。
  
  不久前还被纠正了一个长久错误的印象,我们常说的“以德报怨”实际是这样的:
  
  以德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Holy God, we confess that we stray from the way of Christ in our relationships with others. When we hurt one another, we too often do not recognize it. Instead of dealing with minor disagreements in a loving and honest way, we end up with bitter estrangements. At times, we would rather hold on to hurt feelings than have difficult conversations that can lead to mutual forgiveness and new understanding.
  
  You command us to love each other, yet our judgments about people determine whether we are willing to help them. Forgive us, O God, when we forget your way. Forgive us, O God, when we think our way is better. Call us to living in your way of peace, love, and reconcilation, and help us do that together.
  
  - First Presbyterian Church, Sept.4, 2011, Family Worship and Communion


  摩西(Moses)在《圣经•旧约》中译为摩西,《古兰经》中的穆撒,是纪元前十三世纪的犹太人先知,旧约圣经前五本书的执笔者。他的名字意思是“儿童”或“儿子”,从他出世不到五百年中,摩西为所有的犹太人所敬仰。到西元后五百年,他的名气和声望同基督教一道传遍欧洲许多地区。一百年以后,穆罕默德认为摩西是真正的先知。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摩西在整个伊斯兰世界里(甚至包括埃及)成了受人敬仰的人物。摩西在他死后三千多年的今天,仍同样受到犹太教徒、基督教徒的尊敬,甚至还受到许多无神论者的尊敬。圣经旧约前5篇都与摩西相关,称作摩西五经。摩西象征着上帝的律法,摩西律法也是上帝律法的一部分。
  摩西的故事主要是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并且带领他们来到上帝赐给他们的迦南地附近。在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及申命记中记载,他带领在埃及过著奴隶生活的以色列人,到达神所预备的流着奶和蜜之地——迦南(巴勒斯坦的古地名,在今天约旦河与死海的西岸一带),神借著摩西写下《十诫》给他的子民遵守,并建造会幕,教导他的子民敬拜他。
  《圣经》中记载,由于移居到埃及的以犹太人人劳动勤奋,并且以擅长贸易著称,所以积攒了许多财富。这引起了执政者的不满。另外加之执政者对于以色列人的恐惧,所以法老下令杀死新出生的犹太男孩,摩西出生后其母亲为保其性命“就取了一个蒲草箱,抹上石漆和石油,将孩子放在里头,把箱子搁在河边的芦荻中。”后来被来洗澡的埃及公主发现,带回了宫中。摩西长大后一次失手杀死了一名殴打犹太人的士兵,为了躲避法老的追杀,摩西来到了米甸并娶祭司的女儿西坡拉为妻,生有一子。摩西一日受到了神的感召,回到埃及,并带领居住在埃及的犹太人,离开那里返回故乡。在回乡的路上,摩西得到了神所颁布的《十诫》,即《摩西十诫》。


  断断续续一个礼拜,我终于把《摩西五经》读完了一遍。只是浮光掠影,如果来写读后感,那太造次了。但把一些真实的体会记下来,总是可以的,也是必要的。
  
  1.
  
  对故事本身,我的印象是,《摩西五经》是1/3的神话故事加上2/3的法条。
  
  耶和华造人之后,人慢慢变坏了,于是有了诺亚方舟的故事。诺亚的后人持续繁衍成了以色列人。其中有个叫做约瑟的人,在耶和华的安排下去埃及做丞相。此安排的目的在于面对七年灾荒时,以色列人能够去埃及避难。落脚生根,以色列人便在埃及生活。可后来的法老逐渐忘记了曾经功勋卓著的丞相约瑟,视其后人为潜在的威胁,把他们统统贬为奴隶。这时候,耶和华派摩西出场和法老斗法,把埃及人整得够呛之后,摩西在耶和华的指示下率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去那耶和华应许的“奶与蜜之地”。这一路上,摩西贯彻耶和华的命令不力(因此耶和华没有让他到达那应许之地,只能从远处望一眼就死了),民众更是动摇得厉害(于是这出走埃及的第一代,除了个别得到耶和华赞许,其余的都在路上死光了)。耶和华一边惩治,一边立法(关于祭祀和日常行为规范)。摩西临死前又把耶和华立下的规矩逐一重复,让民众遵守。
  
  《摩西五经》的故事多集中在《创世纪》和《出埃及记》里,《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基本就是一本法律小册子,把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做了不该做的怎么处罚等内容规定得一清二楚,一板一眼,操作性好。按这条生产线,天才和废物的产量都不会太大,但一般合格品的数量却很可观。
  
  反过来看《论语》和《老子》,神龙首尾都不见,讲的是一个“悟性”。道是什么?仁是什么?没有一个清楚明白的定义。孔子讲究因材施教,却让一般人感到疑惑:为什么同样的事情,孔子对不同的人给出了不同的答案?孔子不是一般人,他采用的当然不是一般人的教法,取得的也是一般人达不到的教学效果。可问题是,太多的人只是一般人。我们缺乏教一般人掌握“悟性”的方法论,悟到了就悟到了,没悟到也就没辙了。按这条生产线,天才的数量也不会多,但可能是顶级天才。废物的产量会很大,而且很可能是特别能折腾的废物。由此带来的最大问题是,一般合格品的数量就相当有限了。往远了看,因为一般合格品的数量少,大环境也就越来越差,三几个天才是没有力气回天的。所以,我总疑心所见只是浮华,对大历史没什么乐观的期望,兴趣也只在历史的细部,看那小人物的真性情,能独善其身就很不错了。
  
  2.
  
  在我看来,耶和华是个相当拧巴的神。
  
  虽然人都是他造的,他也可以控制法老的意识,让法老不相信摩西捣鼓的神迹(这该是心灵控制了),但他不能阻碍人变坏——忘了他的好,去崇拜其他捏造的神。
  
  被他选中的以色列人吃不饱,睡不好,为了去那“奶与蜜之地”,一路上折腾几十年,比当奴隶还辛苦。耶和华甚至产生了灭掉他们,让摩西重复一遍诺亚故事的想法。摩西告诉耶和华:这样一弄岂不是让埃及人看笑话么?耶和华这才改变了主意:这批人的子孙可以到那应许之地,但这批人必须在这荒凉的沙漠里一走四十年,死绝了再上路。然后就是不间断地立法:要记着耶和华的好,不是我耶和华,你们早完蛋了;要好好做人,该做的事情一定要做,不该做的事情一定不能做,不然我灭了你。
  
  耶和华会做三件事,一是造,二是灭,三是搞法治,其实也就是变相的恐怖统治。他的合法性只有一条——是我耶和华把你们带出埃及的,不然你们要做奴隶,尽管做奴隶的日子并非那么不好过,尽管法老发威是耶和华搞心灵控制造成的。但就是这样一条根本说不过去的缘由,流淌出了西方文化的一个主要支脉。
  
  如果西方人士和亲西方的人士能够接受《摩西五经》里的耶和华,那么,眼下对共产党合法性的质疑就完全是无理取闹,因为二者的逻辑几乎是一模一样的——
  
  A.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耶和华就没有奶与蜜之地;
  B. 旧社会生活没有那么糟,建国初期那些年,甚至是倒退——做奴隶的日子并非那么不好过,路上这四十年,人都死光了,过的什么日子;
  C. 国民党没那么坏,帝国主义在中国也搞教育、搞基建,共产党妖魔化国民党和帝国主义——法老发威是耶和华搞心灵控制造成的。
  
  要不然就都不信,要不然就都相信。如果信一个却不信另一个,那就得拿出点说得过去的理由来。
  
  


   声明
  
  虽然本人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但绝对尊重任何宗教信仰。本次读经则为纯粹于学术意义上对圣经解读,是基于圣经本身逻辑结构与其时的语言与写作环境进行的以经解经,并绝无其他成分,特此声明。
  
  
  
   读经笔记其一:由选择开始的故事
  
  
  
   一、文明开启
  
  
  
   “这园子树上的果子,你可随意摘吃。只有那善恶智慧的果实,你不要去吃它,吃了,你当天必死。”
  
   “You are free to eat from any tree in the garden; but you must not eat from the tree of the knowledge of good and evil, for when you eat of it you will surely die.”
  
  
   亚当与夏娃一开始是作为第一代人类是在温饱不愁的伊甸园里无忧无虑生活的,上帝为他们建造了这个温暖安全的家园为他们提供一切一切,而只是说到了不可摸、不可吃园中分别善恶树的果实。
  
   众所周知,亚当与夏娃在此后在经过蛇的诱惑却违背GOD不可吃的诫令。然而GOD的所说的一吃必死结果却未实现,所以此时GOD之言与之后的行为结果却并不符合,甚至矛盾。而我们不禁想要追问,GOD为何禁止人类摘食善恶之果?为何不执行自己的诫令?难道真是如蛇所说:“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如神能知道善恶了。” 应不是蛇的说法,因为GOD后来对亚、夏的审判可以看出GOD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这种结果与过程是GOD的有意安排。那么我们可以猜测,分别善恶的果子事实上是没有任何效果的(猜测),真正使人判断善恶是人类去摘果子的行为。GOD无意去塑造人类的善恶与价值观。人类自己的选择才构成自己的善恶与价值。
   伊甸园中还有一棵生命树(创第2章第9节),在圣经中提到这棵树是与分别善恶之树并论的。人类选择吃这棵树的果实之后则会永生,永恒的在伊甸园中追逐玩乐,然而文明的大门却会紧紧的关着(还有就是是亚、夏生活在伊甸园中会有后代么?)。所以生命之树,乃文明之锁。善恶之树,则文明之匙(所以分别善恶之果在许多时候又被称为“智慧果”)。善恶的选择事实上是文明开启的选择,人类本身的行为应该确定了自己的命运。
   那么还有一个疑惑是,生命树果实吃之后,又摘食了善恶之果GOD则如何安排? 或者说如何避免此种情形出现?
  
  
  
  
   二、人类的第一次谋杀
  
  
  
   “你若行得好,岂不蒙悦纳?你若行不端,罪就伏在门前,它必恋慕你,你却要制服它!”
  
   If you do what is right, will you not be accepted? But if you do not do what is right, sin is crouching at your door; it desires to have you, but you must master it.
  
  
  
   该隐与亚伯是亚当与夏娃的儿子,仍是第二代人类。
   这个时候,在创世纪的描写中GOD与人类的联系仍然紧密,直接参与和引导人类的生活。这个时候,这个初民时代,人类视GOD的言语乃为绝对的道路、灯光乃为至高之荣耀。所以GOD选择为该隐、亚伯所重视(创第4章第5节,GOD只是不看中该隐和他的供物。该隐就大大地发怒,变了脸色)。而我们就提出一个问题,全能公正的GOD为什么要选择亚伯?选择亚伯的祭品?
   从后面的结果看来,GOD选择亚伯是蓄意的。GOD虽然选择了亚伯,然而该隐却因此杀死了亚伯,他的所得远远比亚伯多的多(文头就有暗示,该隐意为“得”)。该隐是一个双手血淋淋的杀死自己骨肉血亲的凶手,却在恶劣的初民时代顽强的活了下去,并且得到了GOD的“杀该隐者必遭七倍报”的护命承诺,甚至可以说是其为GOD所庇护之人。而亚伯则是一个大好青春、血气方刚、热爱劳动的小伙子,还有大把青春岁月呢,就这么着惨死了,他失去的是生命、人生。那么既然GOD全知全能,为何不制止甚至放任该隐的行为呢(只是采取事后追究)?所以正如前文所提,GOD选择亚伯是蓄意的。因为GOD知道他选谁,谁就会死。而亚伯辛辛苦苦放牧牛羊,献祭于上帝。为什么GOD选择要亚伯死呢?
   这应是有逻辑关系的,是有原因的。在当初GOD因偷食一事审判亚当之时,GOD惩罚亚当及后世男人:“地必为你的缘故受诅咒,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比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餬口。”然而亚伯并未遵循,他去牧羊,吃食的是羊的脂油与肉,而非是从地里得吃的,更非是田间的菜蔬。此点背离的GOD对男人审判,事实上我们从后来的圣经可以看出,对于GOD的最大的不敬不忠便是背离他的道,并不与GOD同行。然而作为第二代人类的亚伯却首先违背了GOD的诫令,在GOD直接参与人类生活的时代背离了GOD所规定的道,此然GOD选择亚伯,不阻止该隐便不足为怪了。从后文GOD对该隐的审判(杀该隐必遭七倍报,该隐离开耶和华的面,去住伊甸东边的挪得之地。创第4章第16节)也可以看出这些必是GOD已经计划好了的。
   并且亚伯并不虔诚,创世纪第4章中提到,该隐拿地里的出产为供物献给耶和华;亚伯也将他羊群中头生的和羊的脂油献上。相较之言这个时候,亚伯故意挑择头羊与脂油的本意便是为了讨得GOD欢喜,此心不诚。
  
  
  
  参考资料:和合本、冯象:《摩西五经》(牛津香港) NIV
  
  
  
  
  
  
  
   此为首次读经(还未读完),首次写读经笔记,一直稚嫩,望请方家指正。
  
  
  
  
  
  


  http://mondain.sodramatic.net/archives/166
  
  冯象译註, 摩西五经. 香港 : 牛津大学出版社, 2006. xxiii + 397 pp.
  
  一. 底本
  
  冯象在他的«摩西五经»前言中说, 其翻译所依据的底本是 Biblia Hebraica Stuttgartensia (BHS), 同时也参考了希腊文七十子本(LXX), 拉丁 Vulgate, 德文路德圣经, 英文钦定本等古译本; 以及当代译本如法语圣城本 La Bible de Jérusalem 和 Jewish Publication Soceity (JPS) 版本. 对于原文难解之处译文多从七十子本及法语圣城本.
  
  前言里称, “重要的文字校勘、異文異讀[…]均在插注中說明”(p. xii). 七十子本相比希伯来文马所礼本(Masoretic Text, MT)多出的文句译本多有采纳, 并且註明, 这是冯象译本的一个优点. 但是相比七十子本, 死海古卷(Dead Sea Scrolls, DSS)和撒玛利亚五经(Samaritan Pentateuch)等同样重要的文本传统却没有充分反映. 这一缺点已由黃錫木的书评指出(参 16 July, 2008 http://mondain.sodramatic.net/archives/137). 冯象因为“残卷中«圣经»的篇章完整的很少”而否定其“对原文善本的校勘”的重要性是站不住脚的.
  
  二. 註释
  
  冯象译本的註释没有采用脚註(footnote)和尾註(endnote), 而用我国传统的以小号字体插入正文形式也是其一个重要特点.
  
  冯象在他的前一本书«创世记: 传说与译注»里多引用后世犹太教经师如 Talmud, Midrash 中的观点等, 来解释经文. 这样固然有助理解后人的思想, 却容易将后来的观点投射到早期文本上. 作为圣经註本, «摩西五经»的註释则更注重从古代宗教的背景, 同时也能联系相关的旧约经文.
  
  但也有语焉未详之处. 比如创世记 4:11 下註“人血祭土, 借自古代近东生殖神话”. 由于没有具体指明, 亦无引用出处, 我猜测这里指的是古巴比伦 Etana 的神话传说(“you have drunk, O earth, the blood of my sacrificial lambs,” Bab. 12 pl. 3:35 (SB Etana), cf. Ibid. pl. 6:9). 不过, 这里“古代近东生殖神话”用的羊血与创 4:11 关系并不大, 註释也没有指出与这一节相同主题的民 35:30-34.
  
  译註者并不反对历史批判(historical criticism)的释经方法, 这在译序里介绍五经来源假说(Documentary hypothesis, 译者译作片段彙编假说, 我认为值得商榷, 见 8 July, 2008 http://mondain.sodramatic.net/archives/138)时已经说明, 但似乎仅限于五经来源假说, 而 20 世纪以来的重要学术观点缺乏反映.
  
  这个译本以“下接”、“上接”标明五经不同的来源之间的衔接, 但对于每一片段的具体来源(JEDP)并没有说明. 其本意固然是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经文, 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徒增阅读障碍(如黃錫木书评所指出). 比如在出 13:1-2 下接 11 节“头生子律”, 中间有插入“无酵节律”, 两者都属于 D 来源, 但仅标“下接”、“上接”就未能清楚地予以说明.
  
  三. 结论
  
  冯象译本是一个通顺的«摩西五经»汉语译本, 其註释对于理解经文也有一定的帮助. 但是若要深入了解摩西五经的历史背景, 以及对于经文的解释, 这些註释就有一定的局限, 而需要参考更详尽的五经註解.
  


   这本书是小徒弟从香港买来送我的,很是高兴,也很快看完了。首先必须说,冯象先生翻译的真好,深厚的文学功力和语言学研究水平,使翻译的文字十分流畅并且优美。其实很久以前也看过圣经,但那是教会出版的那种,读起来干巴巴的,一点味道都没有,所以也就没有看完。这次却是津津有味。
  
   书归正传,读完此书,产生了一个疑惑,即“人类的恶从何处来”。我想,解决这个问题还要从人类第一宗谋杀案说起。
   《创世纪》4:16里说夏娃生下了该隐(意为“得了”)和亚伯两个兄弟,该隐是耕地的农夫,亚伯是放羊的牧人,两兄弟开创了人类的农业史。
   上帝喜欢让他的子民上祭品给他,该隐和亚伯两个兄弟是他老人家的第二代子民,自然也要恭恭敬敬的供奉耶和华。世界刚造好,两兄弟的生产也刚开始,祭品自然是各自的农牧产品。该隐种地就“拿了田里的出产”,亚伯放羊就“从羊群里挑了头胎生的羔子”(头胎生很重要),二人恭恭敬敬的来奉献。可是上帝却喜好羊羔,不喜土产,悦纳了亚伯美滋滋的羊羔,没动该隐的土产,该隐有些胸闷。事情就这样也罢了,可是上帝还来了一道闪电,没有劈死该隐,但像周星驰小说似的把该隐劈成了大黑脸,黑乎乎的擦也擦不掉,从此以后该隐就有了个去也去不掉的绰号(或则代名词)叫“黑脸”。
   该隐献上的祭品不但没有被上帝悦纳,反而把自己弄成了个大黑脸,实在是不爽,胸闷,甚至可以说恼怒。如果亚当和夏娃就生了该隐一个也好,偏偏还有个兄弟亚伯,而且上帝在劈了该隐的同时却赞赏了亚伯的小羊羔,结果就不是单纯的怒的问题了,接下来就是因不一致的对待而产生的嫉妒和怨恨了。歹由心头起,恶由胆边生,献祭完后该隐就在路上把自己的亲弟弟亚伯给解决了,一块石头就把亚伯送到了自己耕作的土地里去了。这样,人类第一宗谋杀案就发生了,而且是亲兄弟之间的谋杀。
   要说当时世界上也就亚当、夏娃夫妇和该隐、亚伯兄弟一家四口人,谋杀案发生之时,亚当、夏娃不在现场,也就是说并无目击证人,该隐杀了兄弟也就杀了,应该没什么事才对。但错了,他头顶的天上还有上帝存在。
   上帝自然不会放过该隐,就故意问该隐亚伯到哪去了。
   根据Phillo的《创世纪释问》1:68即在,该隐一开始不但不老老实实认罪,反而和上帝辩论起来:不是说上帝洞察一切吗?问我干吗!对呀,亚伯是我打倒的!但打人的恶意,并不使我第一个发明,是上帝种在我心里的。假如上帝全能、看护一切,为什么他又让该隐心生恶意,袭击亚伯呢?这不等于上帝杀了亚伯吗?还有,上帝为什么不收纳该隐的面饼蔬果而偏爱亚伯的头胎羊羔呢?倘若一视同仁,平等对待,该隐还会妒忌亚伯,起杀心吗?(引自冯象《创世纪》)
   通过上面一段争辩,该隐根据两条论据将杀害亚伯的责任推到了上帝身上:一是上帝全能,创造并控制一切,不该让该隐产生杀人恶意,因此有恶意也是源自上帝的安排;一是上帝嫌贫爱富,好荤厌素,爱吃羊羔,不爱谷蔬。即使该隐自己产生了恶意,也是上帝有错在先,因为上帝的嫌贫爱富使该隐心生妒忌,故起杀人之意。
   其实该隐给自己做的辩护是挺合理的。从一个信教者的角度看,我们需要这样看待上帝:
   第一,上帝创造了这个世界;
   第二,上帝全能,控制着这个世界;
   第三, 上帝至善。这个应该是当然的,否则应为不敬。
   则根据上帝这三个“属性”,我们来看看该隐杀亚伯的案子。
   该隐说他杀亚伯的恶念不是来自于自己,因为上帝创造一切,控制一切,所以这恶念必然来自於上帝。言外之意也就是说是上帝要杀亚伯,自己不过不幸地充当了上帝的杀人工具而已。
   上帝认为该隐的这个辩解既不合理也不合法,于是诅咒了该隐。可是历史证明该隐的辩解既合理又合法。
   在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前,上帝曾这样对摩西说:
   “我会让你在法老面前仿佛申明,你哥哥亚伦做你的先知,我的旨意,你必须一字不漏说出,再由你哥哥亚伦转告法老,要他为以色列子民放行。不过,我会使法老冥顽不化,好让我在埃及降示诸多神迹。尽管如此,法老仍不会听从你们。于是我将举起大能之手严惩埃及,然后指引我的大军,我的以色列子民跨出埃及。那些埃及人,要待我伸手按倒埃及,率领子民出发之际,才会明白:我是耶和华!”(《出埃及记》8:1至8:4)
   后来当然如上帝交待的,法老“冥顽不化“,出尔反尔,死活不让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出埃及,于是上帝在埃及轮番降下血水、青蛙、蚊子、狗蝇等十灾,直到最后一灾夺去了埃及所有生物的”头生子“的性命后(上至法老,下至平民,以及牲畜),埃及法老才给以色列人放行。但事情还没完,法老放行后又反悔了,然后派大军去追以色列人,结果又被上帝在红海给淹死光了,弄了个全军覆没。
   在耶稣想摩西宣布第十灾的时候还说过,“法老不听你们,我的神迹才可在埃及一再降示。摩西与亚伦当着法老的面行了这许多奇迹。法老仍拒绝为以色列子民放行,是因为耶和华令他死硬了心。”(《出埃及记》11:9至11:11)
   后来以色列人走到亚摩利时请求借道而过,亚摩利王西宏“不许以色列借道;反而调集大军,开进荒野,在雅哈城向以色列开战。”(《民数记》21:23)结果以色列人在上帝的帮助下攻占了亚摩利人所有的城镇,然后把亚摩利人尽数赶走了。稍后又同巴珊国打了一仗,结果以色列人打败巴珊,“将其父子军民屠杀殆尽,一口不留,占了他的疆土”(《民数记》21:25)。后来摩西死前回顾出埃及前往迦南的过程的时候曾经说过:“可是,合石堡的西宏王一口拒绝,不让借道:上帝耶和华硬了他的信,使其冥顽不化,好将他交在你的手里,至今如此。耶和华曾经对摩西说过:“我已将他交在你的手里,连同他的全部族人和土地。”这句话和灭亚摩利国时讲的是一个意思,也就是说巴珊国王也被上帝“死硬了心”,然后才不让以色列人借道,并因此招致灭国之祸的。
   上帝控制人的心智还有一个佐证。在攻占亚摩利后,附近的摩押族的王巴剌准备迎战,并找比珥人的王巴兰来诅咒以色列人为其助阵。巴兰是上帝的先知,然后上帝一再托梦给他,让他不诅咒以色列人,而且要祝福以色列人。如此三次,最后一次曾有这么一句话:“上帝的灵倏然附体,不由得脱口而出…”(《民数记》24:2至23:3)接下来巴兰就又说了一些祝福以色列的话。
  看完上面这些经文,不禁疑窦重生,如果上帝真的全知全能,能控制人的思想和行为,那么为了让犹太人出埃及回到应许之地,上帝直接控制法老以及所有埃及子民的思想和行为,让他们为犹太人一路放行,甚至一路欢送不久可以了吗?为何上帝反其道而行之,非要制造出一系列仇恨屠戮之后才达到一个简单的目的呢?中性的说这是舍近求远,客观的评价则可以看到上帝那令人恐惧的血腥的性格。
  
   上帝造了伊甸园,将亚当和夏娃安置在这个衣食无忧的园子里面,不许他们分辨善恶,却在他们身边终止了一颗能结可识善恶果子的树。这也罢了,上帝告诉过他们不许去吃。可是园子中还有一个坏蛇,名曰狸狸(这是后世许多关于蛇的神话传说的渊源,譬如古希腊传说中的美杜莎)。且不问万恶的狸狸从何而来,重要的是上帝“没注意到”这个万恶的狸狸,没能像他后来灭异教徒那样将她“灭”了,结果狸狸就劝说亚当下午吃了那树上能分辨善恶的果子,而后上帝发怒,将他们逐出了伊甸园。
   如果上帝创造一切,那么狸狸应该也是上帝创造的。如果上帝控制一切,那么狸狸脑袋中的恶应该也是上帝创造的。如果说万物本善,性格心理是逐渐发展的,那么狸狸的恶也使逐渐发展的,则这个发展的过程上帝肯定是无法预见,或者预见察觉了但无法控制,所以发展出了恶。
   另外,如果伊甸园中央书上的果子能识别善恶,则善与恶肯定在亚当、夏娃诞生之前就已经存在,否则不存在果子能识别的问题。所以恶不来自于人,而来自于创始者——上帝。
   所以说,如果开设法庭审判这个案子,该隐应该被判无罪,而上帝,显然,是个杀人犯,应该被判有罪。
  
   其实这是基督教的一神教的特性之必然悖论。一个宗教如果要当万物的创造者,然后据此树立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权威,就会面临一个恶的问题。你说你不喜欢恶,你所你教导信徒弃恶扬善,可是恶却从你自己而来,如果要弃恶扬善,最彻底,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铲除恶的来源——上帝。上帝树立权威过了头,结果却被人家用自己的立论否定了自己。像佛教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佛教强调信徒的自我修炼和因果循环,恶由己生,亦由己偿,神只是树立一个榜样,给人以希望,并不包办一切。从善自救,从恶自灭。
   一神教的上帝如此,国家其实亦如此。如果一个国家号称自己的制度是绝对正确和完美的,就是自绝了后路,难以应付现世面临的各种社会问题。共产主义只是乌托邦,贪心不足的蛇商要吞象,何况是人,只要人心不死,恶就不会绝;恶既不绝,社会就不会完美。聪明的政府应该许诺给民众一个更好的社会,而非自诩能创造一个完美的社会。澳柯玛的广告做得好,“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于现实可以问,“既然我们是最好,为何别人却比我们好?既然我们最先进,为何却没人家干的好?”
  


补充一句:圣经故事是圣经故事;圣经是圣经。是两码事。


冯译本在我看来的主要优点是极具故事性和可理解性,推动其文本和神学属性的进一步分离;本文作者则提出了自己的第101个版本之端倪......更像是面对着某个明星初创公司表达不屑,并不经意地透露出自己高明的创业idea。这种姿态,我们每个人都有过,但就是不正确。我的理由很简单:任何实体都是有限的,轻飘飘的绝对正确并无意义,是把自己扔进去的决绝为工作赋值。


楼上的回复让我觉得好像是梨花体生成器的杰作。。。。


楼主如此面对批评之批评,我不禁觉得自己认真得多余了


认真回复您:1. 我虽然不信教,但圣经若与神学属性分离,意义也就减了一半;2. 作者没看成如何推进了这种分离。他所引用的一些观点,其实都是各种导论级别圣经学术著作都能涵盖的,他也没有符合学术规范的注脚;3. 明星?某种意义上算吧,但今日之前,我并不知道他;4. 我写的想法,大多都不是自己的,只是一些基础课程上的讲义而已——所以和创业无关;5.您回复的最后一句话,真的不像正常中文,而极似词句拼凑;6. 如果想自称“认真”,请先把中文写通。


关于第四点我解释一下:任何实体都是有限的——这句的意思是,冯译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一样,不可能具备完全的正确性;轻飘飘的绝对正确并无意义——从一点或数点上攻破一个事物,并不能否定该事物的整体价值,而你提出的商榷点甚至不能称为攻破;是把自己扔进去的决绝为工作赋值——如果你想赢得他人的尊重,高明地挑剔一两个点是不够的,你需要构建属于自己的主体性和整体性,并坦然面对别人对于你的作品中不可避免的错漏点的轻飘飘的攻击和讥讽。


我也没打算完全否定他的译本,我不是给了三颗星吗?难道每个人都给五颗星就正常了?这恰恰是这本书的问题所在啊。而且我开头就说明我只看了第一章;后来翻了翻,类似问题还有很多。我的目的只是指出翻译略随意,且“书体”不明——即不知道是神学主导还是学术主导。然后我希望读者注意,一本并不准确的圣经翻译,得到9.4分的评分,这貌似从学术或从圣经在我国的认知的角度而言,都是值得人深思的事情。若译者以引导广大读者为己任,那么窃以为导论性质的书,宁简单,也不要有不必要的错误。从翻译的角度,随意增减,就是错误;把傍晚译为夜,就是错误。你可以说这种错误不大,那就看个人标准了——难道把亚伯拉罕译为以撒才是大错?圣经、诗经、荷马史诗这类文献,无小错可言。我个人的看法是雅要建立在信的基础上,否则就是再创作,不是译作,就更不必在前言里大提依据原文译出。
最后,我也是想提醒读者,看学术著作要看作者背景。当然,每个人不一定都那么在意,而我是很在意的,如同我不希望坐飞机时飞行员其实是开汽车出身并且自学飞行的一样。
对于您的言论,我感觉匪夷所思——“攻破”?我并没打算攻破他啊?我只是暗示两种可能:第一,译者希伯来语水平和圣经研究训练不够;第二,训练足够,态度散漫。无论哪种都不可取,但花费的时间,应该尊重。


既神圣则不可侵犯?
文本的“信”是一种仅存在于传说里的说法而已。除了“我爱你”这种结构简单明确,且每个构成元素都有严格的跨语言对应词汇的才可被以“信”的方式转译。对于复杂的文本而言,我可以指摘任何人的转译伤信,又有谁能驳倒?这正是我说的轻飘飘的绝对正确并无意义。
我并不认同冯译本如何完善的说法。你说的雅,正是我认为其所无者;恰恰相反,我认为它俗得流畅,在很多局部上一改传统版本基于神圣性和正统性而致之佶屈聱牙,使得圣经作为经典文学作品,而不是神学原典,更容易地在中文世界内被阅读。这是我说的去神圣化之所谓。
基于此,我愿意从整体上肯定这个译本的可读性,因为它具备足够的主体性和整体性。除了他的译本之外,冯象有厚厚的几本译经随笔,虽有做作之嫌,但其中体现出了对很多细节的诚意和斟酌,颇可见其诚意。
你所讨论的具体问题,在我看来,有些和冯象本人的斟酌具有同等的启发性,我也有获益。但在此评论中体现出来的“以小见大”“你不专业”“你不严谨“的讥讽姿态,是我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的。


就事论事则为探讨,”你大忽悠“就是攻击。如此而已。


认真当然也可以是多余的啦,把自己“决绝”地扔进去也并不见的就能“赋值”。所谓“思而不学”是也。


“使得圣经作为经典文学作品,而不是神学原典,更容易地在中文世界内被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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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是说了么,圣经故事和圣经是两码事。人家说这只鸡不好吃,你说但是这只鸡下的蛋很好吃呀。


所以楼上把人家的译本降低到圣经故事的水平上了?


楼上将圣经降低为“文学作品”比我高了不止五十步~
总之提起“文学作品”第一反应还是“圣经故事”不好意思,而且人家的文学水平真心不低的不要看不起人家啊,譬如亨德里克·威廉·房龙等人都专门写过《圣经的故事》的~!


说起冯译的“整体性”问题,转一个评价:“对冯译圣经的评价跟我以前只见过只言片语未见到全文的时候评论一样过于拘泥细节。冯象译本问题在于其本人 unprofessional 却自诩‘中文学术译本’的 pretension 之间的鸿沟,体现在其译注中是整体性的。”
是的,如果冯象自诩“学术译本”,那为什么批评者不能以“学术标准”去要求和批评他呢?但如果他自称这是“文学译本”,那就是另论了……


我对故事并无不敬,@渡河 应该拿施瓦布的希腊神话故事来压我,效果肯定比比房龙好很多,就算你气势撼人地拼写出后者的全名来也是如此。但如果将圣经视为文学经典是对圣经的贬低,那么哈罗德布鲁姆(《西方正典》)大概差不多像哥白尼一样反动而应予火刑吧?


至于楼主,我很高兴看到你的上述言论,比原评论公允多啦!


说到底是标准问题:我觉得圣经的学术译本,如渡河朋友所言,应该以学术标准去要求;我还进一步认为,圣经这一类“经典”,不论是什么语言文化的,翻译到另一语言,都应尽量谨慎。这么说吧,假如冯先生按照我“挑剔”的几处改了,那么这译本就难读了?大家想想:多一个“之时”,少一个“很”,把“夜去晨来”这个生造四字词写成“到了黄昏,又到了清晨”,把第一日改成“这是一日”,把“天灯”这个歧义满满的词换了——难道大家就读不懂了?


@品花 我只是重写了我原文的最后一段——“看得出译者读了不少相关书籍”,但有不少细节问题——大忽悠始终是您提的。您不要自己糊个纸人打了好吧。。。我对他的译本已经没任何改变,您的阅读能力若有提高,我甚为欣慰。


@品花,我觉得楼主说得很清楚了,这里面的意思是,“更何况圣经不止是文学作品……”,而批评也是建基于此(而并没有建基于“圣经不是文学作品”)。反而是你在回复下限制和缩窄了圣经的意义(我是从这个层次上谈“降低”)。如果[只]取文学之趣,那就老老实实去看《圣经的故事》这类文学作品,译者也不要自称什么学术译本好了。至于布鲁姆要不要受火刑,那是你的推论,我没想过也没这么说过。


说真的,我觉得就是文学价值,和合本也远超冯象的译文。和合本有近似KJV的那种力量,冯象的差远了。


实迷途其未远,觉今是而昨非。场内诸位共勉好了。


加很字那个也许只是为了中文顺耳的缘故。中文不能说“他好”,只能说“他很好”,其他都批评得不错。


关于“很好”。现代汉语的确很难单以一个“好”字做谓语,或许也有双音节化的影响,记得吕叔湘先生的一篇短文里也提到过;但这仍然是可解决的:可以用“是……的”句型,也可以文言一点——以其为佳/好,然后到最后一天为“甚佳”。圣经十九世纪的委办译本用简明文言,此处为“视之为善”,句子上很符合vaya'ar elohim et ha'or ki tov.;最后用“尽善”。


“看是好的”CCB用的是“感到满意/感到非常满意”
和合本修订本是“看为好的/看哪,都非常好”


“夜去晨来”明显是四字语病,很多人写文章不用四字语浑身不舒服,哪怕在这里明显是以辞害意了也在所不惜,毕竟“晚去晨来”显得特别古怪。
lz没往下看,我觉得下面的才是奇葩,后面我觉得好多地方怀疑自己是不是在读中国古典章回体小说。


@ SWX
有机会我会往下读读,应该挺有意思。。


“天灯”?这么译绝对是故意的!


跟人民共和国有关系吗


居然删除了我的评论。


@茶缸 额我没有删除过任何人的评论。。。请问豆娘自己。。。


哦,我完全赞同你和SWX对冯译的判断而已。不讨论各种观点的注释很难说是学术版的。很奇怪为何回复没有了。
另外这次我就多说几句。一个新话题是,我看到邝炳剑的创世记天道注释本,总结了前3节经文的五种译法,其中包含您所提到的这种译法,他把你的翻译依据拆成两种可能讨论的。
对楼主所提译法的依据,邝有提出商榷的地方(我抄写如下):
第一、[re'sit]就算没有冠词a,也可以视作独立词(absolute state;参箴八23;赛四十八10)。
第二、所有的抄本和古译法都把[b re sit]视为独立词,马索啦文士(Masoretes)也这样标点。
第三、如果作者想表达“开始”这观念,为什么不用[bari‘sonna](创十三4;民十13-14等)?
(其它理由从略)对第二种可能译法,就是LZ所提到的译法,他有一个我相对认同的理由:
第四、...本章以开始就采用十分繁复累赘的句子,这与本章绝大部分经文采用简洁直接的句法不吻合。
我不了解希伯来经文的专业研究,@shut up 先生是方家,不知邝先生的商榷有无问题?是否有专门论文做此辩难。非常感谢!


严谨是译本的灵魂


@ 茶缸
第一、首先bereshit在圣经出现次数貌似只有五次,除了创世记1:1每次reshit这个名词都是在构造型之中,都是“在……的开始、最初”,bereshit单独作为“最初”,好像没有出现过——若干1:1如此解读,将是孤例。
reshit这个词本身(不带冠词),在圣经里貌似只有两次不是构造型的第一词 (申命记33:21;诗篇105:36),两次都是诗歌而非散文;两次都并非指时间上的最初,而是“头生子”。其余时候31次(?不一定穷尽了),reshit大多配搭“最早的丰收”、“万民之首”,好像没见到指时间的,多是具象事物中最早或最佳的。reshit加冠词是出现过的(尼希米12:44,在介词le之后,lareshit),也指“最早的果实”。
总结:独立型的reshit出现极少,出现则多为具体事物。
但也必须承认,reshit后面直接跟句子的情况也几乎没有。另一个选择是——我还没查句法上是否可行——就是bara' 其实是bero',是不定式——“在上帝造天地一事之初(at the beginning of god's creating of the heaven and the earth)"。
2. BHS (斯图加特本)上注了Origen的六版对照的圣经Hexapla里,其中希腊语字母转写的希伯来语有βρησιθ和βαρησηθ两种写法,撒玛利亚圣经为barashit(a可能代表冠词,但撒玛利亚希伯来语的语法和语音我还需进一步了解)。很可能在公元三世纪就已经有两种读法了。对于希腊字母转写圣经的规律我也没整体学习过,不过长e用eta是比较正常的,长i会不会经常用eta我不清楚。感觉前者更可能符合原来的发音(βρησιθ)。这些都是猜测,但我想说的是,如果三世纪读法就有不同,那么十世纪的马索拉学者标法(及句子节奏的划分)也未必可信。根据闪族语言学对原始闪米特语的构拟,其实马索拉把很多原来的Segolate单词都标错了,他们标出来的发音不符合任何其他闪族语和希伯来语其他词的语音变化。所以马索拉在元音上未必可信。
第三、窃以为这一条恰恰说明这不是一个独立的时间状语,我可以直接引用这一条来反驳认为这是独立的“开始”的观点么。。
第四、我认为这是一种非常主观的看法——我们又不是那些祭司派圣经作者,繁复与否如何判断呢?我们也不是以圣经希伯来语为母语的人,恐怕我们只能说这句“难”,而不大好判断“怪”吧。此外,创世记1:29句式也不甚清晰啊。其实按照XXX的时候这样翻译,并不难。只不过就是:神创造天地之初,地……,神的灵……,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前面都是状态、时间什么的。


我用creating而不是creation是为了突出这是动名词,在希伯来语用不定式表示。


对了,关于箴八23;赛四十八10。olam的词意与reshit完全不同吧。olam本身是时间上极远的意思,可以是古代——太古;也可以是将来——永远。何况8:23中的句式也不具备歧义的可能性,且olam有结构型的可能性吗?我知道有beit olamo, 在传道书十二的某一句现在没时间查了。但这是闪族语的语法要求,其实是his house of eternity而非house of his eternity。所以也不是一码事。也有olamei ad,表示永永远远。至于以赛亚那句,好像跟这句一点也不像啊,bekasef? 没有人说过名词必须得带着冠词啊,当然可以无冠词,但这和创世记1:1的理解没有任何关系吧。
我觉得这类比较还是得注重词义,立足本词。


谢谢@shut up ! 非常受教! 非常感谢!


@茶缸 不客气!另外我觉得邝博士是布兰代斯大学正规训练出身,有可能他掌握更多的资料,而我才疏学浅,尚未了解。不过也有可能他本身对这个话题没有做完全的调查而只是记下来一些想法。有时候在评注类圣经里也不能期望作者把每个细节都分析清楚了,也没这个精力。但邝博士的学术背景毋庸置疑。


娱乐圈的人士就不用太去在意了。


然而不是每个娱乐圈的人士都向公众自称学术界人士且具有真实的北大、哈佛、耶鲁学位啊。


“象译的圣经,给书取名《摩西五经》之类的都太平淡,旧约叫《以族演义》,新约叫《耶稣恩仇录》”
23333333


“可以向各地评书文艺工作者推荐冯象译的圣经,在大街小巷开说:‘上回书,我们说到......雅各一看就大哭起來:是我兒約瑟,他的長袍!他、他被野猷吃了,撕了,撕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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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窝灌水了 泥们继续
#窝老的希伯来文水平刚好够看懂LZ说的啥 太欣慰袅#


旧约叫以族演义太窄了,不如叫《神族与人族四千年虐恋》


切题。。


"评书文风:
话说马周率领兵五万,来救扬州,离扬州尚有百余里,马周忽见他二夫人李湘君率领十余骑,保着车辆,飞奔而来,吃了一惊。来到面前,看车子上是他大夫人林氏并王钦、曹彪二人妻小,忙问:“小主李旦若何?”湘君道:“不好了!武三思领兵来攻扬州,城内兵微将寡,不能把守
冯象文风:
在埃及我們就説過:我們怎麼着,您不用管;我們寧願伺候埃及主子——做奴隸也比陳屍荒野强哪!
摩西喝住眾人,道:不要窖怕,保持隊列!且看耶和華今天如何施恩援救!眼前這些埃及人,你們不會冇再見他們的機會,因為耶和華即將為你們迎敵——都給我鎮靜! "


“再如《创世纪》三十八章,犹大三个儿子取名厄尔、俄男、安儿(参较和合本:珥、俄南、示拉),是谐音意译,反讽暗示三人或因作恶而丧生,或未能尽到小叔娶寡嫂“替哥哥结子实”的义务,致使家庭不得安宁。”——好像是再版的时候改的。
真乃神译也!耶和华应该也改成“压危”,总让以色列人逢凶化吉;摩西者,改为“摹西”,西指的是埃及,出埃及而向东行。根据弗洛伊德《摩西与一神教》,摩西的学的无非是埃赫那吞法老的一神教改革,非独创,故曰“摹西”;
其实旧约的主角,是“贾雨村”。。。


窝们这样揶揄冯老师是不是不太好。。


冯老师把圣经玩坏了不是也不太好。。。。
严肃地说,当时看见这本翻译评分达到9.4——这两天貌似下来一点——着实吓了一跳。冯博士中古英文文学和知识产权法学术水平几何我们无从判断,但至少也是正经训练,而圣经这方面,真的好奇为什么牛津大学出版社可以出版这本书,也猜测其交际广泛,佩服其左右逢源。然而,正如冯博士接受某采访是表示“学术永远是少数人做的”,希望冯博士自己能理解,每个领域有自己的那个“少数民族”,每个“少数”都希望“多数”、“其他少数”交流乃至加入,但不是扯掉个袖子就是藏族的!
而把这么本东西拉下神坛,第一步应该认认真真批驳(有台湾学者已经兢兢业业做了好几年了),第二步应该戏谑化。最终让他任凭哈佛耶鲁北大清华博士教授,在这件事上,变成一个笑话(虽然在不少人眼里依然如此了),对圣经学界和大众读者的危害也就慢慢小了。大家都写一点这种东西,一传十十传百,也就能让更多的人省点钱、省点崇拜。这也是为了表达对冯先生自己学术本质专业和职责的尊重。


因为中国不是基督教国家,认真读圣经的人不那么多,而和合本的语法看起来非常别扭,很多人有点看不下去,冯象在序言里也是这么说的。而冯象这个译本不考虑“信”的话,至少在文字流畅性和故事性以及戏剧性上还是不错的,至于“信”什么的,反正大家也不是基督徒,就管不了那么多了。
其实KJV的语法跟现代英语比起来也是差不多的别扭,但是英国是基督教国家,不管如何,“信”始终是第一位的。


和合本肯定有错译,但是以前上希伯来语课一个字一个字比照读原文的时候 老师(天主教的)和同学们都普遍同意和合本翻译还是相当靠谱的,这一点LZ也有提到。就和合本的语文方面,在冯老师看来是诘屈聱牙,在另一些人看来则是庄严肃穆。
如果追求贴近现代汉语表达,恐怕吕振中译本更像通行汉语吧。


之前的时候就冯象是否抄袭圣城本的注释也吵了不少,例如此处:
http://www.ideobook.com/1057/union-version-bible-revised/


@The Anna,现在和合本不是新出了一个修订本么,把里面一些明显的错误给修订了嗯,不过具体怎么样我也不知道。
关于和合本的语文方面,我觉得这篇文章很好啊:
http://www.ideobook.com/432/holy-scripture-and-chinese-new-poetry/


@SWX
谢谢分享
是啊,我拿到了3、4本新译本和修订本,都还没来得及看。。


关于冯象的译本我最难以理解的是,虽然我不懂任何希伯来文,但是很多地方,我看有七八个译文都是一致的,只有冯象的那个和其他人的不同。例如lz所说的那个“我们”和“我”的地方,至少KJV, NIV, RSV,几个中文译本,都是复数的,偏偏冯象那个是单数,我不知道这个是学术勇气还是什么。


KJV估计比和合本别扭多了。。美国人有时表示看不懂。我觉得这个信并不一定是宗教上的信仰,更可以指翻译上的信实。而这一点不仅仅是翻译圣经这种角色多样、分量很重的文本,即便是翻译网络小说到英文,也不能随便加原文没有的字词和意向(如果是以学术、研究目的的话)。


@shut up,我说的“信”就是指“信达雅”里的“信”。


@SWX 是这样的,希伯来语的那位神同意用复数——elohim,el有时也用,eloh好像也偶有出现。其实eloh就是阿拉伯语的allah啦。这种情况也不唯希伯来圣经独有,腓尼基语铭文,到后期也出现用elim(元音是我乱加的,原文不写)代表一个神。一般被称为“敬语复数”什么的(虽然royal we一般是代词吧)。不过圣经里的那位神自称“我”,人跟他说话,称“你”,没听说过用人家神自己称我们啊。不知道冯的译法从何而来。。


@品花
“除了他的译本之外,冯象有厚厚的几本译经随笔,虽有做作之嫌,但其中体现出了对很多细节的诚意和斟酌,颇可见其诚意。”
倒不是做作,而是无奈。前些年,大陆出版方面不允许“私译”圣经,只有“官方版本”可以上市;但是给出版社开了个口子,即按照一定比例,把圣经原文附在随笔后面,方可出版。


中文我觉得思高本文字准确更甚于和合本,我不懂希伯来和希腊语,是根据几种英译本粗略判断的。。


卞之琳说信达雅三字,惟取一信字足矣。优秀译者的翻译观大致有一个共同点,也就是忠于原作。


冯译圣经可以批评,但不能否认其可取之处。至少我敬佩他的勇气和毅力。我们也不用过多纠缠学术背景之类,看作品好了。不少学术背景好的人士也未必做了有价值的好的工作,恰如有法官证的未必不枉法一样。


@学问何为 这里面涉及的标准似乎太多了,不太容易讨论。请问前辈,何谓学术背景好?什么工作是“好的”且“有价值的”?仅说与本话题有关的:学术翻译四个字,是冯象本人多次提出的,不是读者给他强加的。那么你给自己定了个标准,自己没达到,读者就可以且应该指出来。再说,假设有那么一群学术背景“好”的人没做“有价值”的工作,对冯象译本水平应该说并无损益——他是什么样还是什么样,他的圣经译文有多少跟新耶路撒冷版相似的仍然相似(且不存于原文),他的希伯来文错误仍然是错误,这些跟其他人在这一领域或其他领域的学术贡献多寡可以说没什么关系吧。学术背景无法完全决定文学作品的水平,因为这里面涉及很多个人才能、生活履历的成分;然而学术背景、训练(不光是博士专业、毕业院校、导师,这也不是决定性的,也包括工作之后的继续学习和训练),直接决定学术作品的水平。圣经自己都不仅仅是文学作品(也是史料和宗教经典),而圣经翻译就更是学术行为了;圣经故事可以随便写,圣经演义也是个好话题,但冯象声称的是翻译。
说到可取之处,我想冯象这方面的可取之处是他的毅力——他能在自己不大能搞清楚原文的前提下,坚持写完这么几大本书;并且能找到优秀出版社出版。
至于这种勇敢,还是不值得提倡的。我相信学过古代语言的朋友都能体会,那种仅仅学过一年,拿着本字典、语法书、字表三个字一停五个字一顿的“阅读”原文的经历——这种状态下,试图翻译出版此作品,可谓大勇!
当然,必须承认,如果冯象大多数译文出自本人而非新耶路撒冷版(后者不遵原文的地方也没那么多,其实不好判断),那么他应该超过第一年的水平了;或者说可能有自学成分,很多一年级的基本点没搞清楚,但总体水平却超过去了。


"此句之中,yehi是动词be的变位,所谓祈愿式。和合本“要有光,就有了光”,本是很准确的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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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了。清末翻译和合本的传教士不懂希伯来语,也不知道什么祈愿式。人家是从英文钦定本翻译过来的。
冯象的缺点再多,他起码拿出的是遵照圣经原文翻译的一手货。而和合本则是从原文到翻译到希腊语,再由希腊语翻译到英语,再翻译到汉语的三手货。从概率上讲,怎么都不可能比冯象的译本接近原文,只是因为行文晦涩,给人重视原文的假象罢了。
冯象是追求译文的雅美的。西彦云“既是翻译,必定歪曲”(traduttore,traditore)。翻译的取向,因人而异。楼主觉得应该死扣原文,不顾美感,但这是您自己的口味,不必指责冯象为了行文通常做出修改。


楼上上:英文翻译是参考原文的。而且和合本也会修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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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总体觉得您说的东西和别人不在一个节奏上。我就不回复了,对彼此都没什么帮助。


@祥瑞御兔
嘿嘿,那什么无畏来着。。。


╮(~_~)╭


“冯象译本比和合本靠谱”
“和合本译者不懂原文”
又来了。。。
冯老师的粉丝还真是盛产这种自认为比基督徒和圣经学者更懂圣经和圣经译本的温拿呢。。


这些个讲法大概都是冯象在历次讲座和散文中为抬高自己而散布的吧。
基督徒又不能为他某句话过于较真,圣经学者大多不屑于和无畏者扫盲,但积累多了,那些只听过冯的,就满脑子都这种印象。冯的公关能力和吹牛的能力还是一流的。
这次如不是有学者牺牲自己的平静去撕开真相,本国又诞生一个新”大师“不是不可能。


说到冯先生的公关能力,我觉得能出版这本书本身就很厉害,不知如何疏通的关系。


SHUT UP说的很公允,这是圣经啊,就是论语,也不能以这个态度译。
中国圣徒,几乎都是靠读和合本认识神,重生,悔改的,这个译本无疑带着能力和权柄,但是和冯先生一定说不通。读冯译,我敢说只能把人带离神。


其实我本人不是基督徒,我只是不论从宗教还是从学术角度,翻译圣经应该谨慎。


从信徒角度,翻译圣经等于解经和传道,是要有圣灵的呼召和带领的,这样译经者才能获得权柄与能力。


ls,即便是玩赏,也请尊重基本的事实,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请不要信口开河。要不,你永远只能玩别人玩剩下的,或者被人玩……


但总体觉得您说的东西和别人不在一个节奏上。我就不回复了,对彼此都没什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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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我不是研究圣经原文,的只是涉及传教史。就我所知,狄考文当年主持翻译和合本圣经,的确是以KJV为底本的。如果我说的符合史实,那么和合本圣经依推理自然是二手货。
倘若您知道和合本翻译的时候是参照了哪个版本的希伯来本,希望您提供更多的资料。
按校勘学常例,二把刀的转译肯定不会比原文翻译更接近原文,除非信徒幻想的神迹发生。因此,如果冯象的圣经是翻译自希伯来文(如果他声称的是对的话),那么肯定比希伯来文到kjv再到汉语的和合本准确。即便和合本在部分语句上与希伯来文本圣经相合,那也只是“瞎猫摸到死耗子”的偶合,因为和合本的原本是英文。


又来了。。。
冯老师的粉丝还真是盛产这种自认为比基督徒和圣经学者更懂圣经和圣经译本的温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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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呢?同理,我能不能说:基督教徒和基督教神棍中还真是盛产这种自认为比犹太教徒更懂旧约的温拿呢
说到旧约,其实基督教也得靠边站


ls,即便是玩赏,也请尊重基本的事实,对自己不了解的东西,请不要信口开河。要不,你永远只能玩别人玩剩下的,或者被人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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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说呢,对传教史,我还是涉足的。和合本的底本来自于kjv,如果对这个历史认知有争议,那咱们另行讨论。如果您也承认这件事,那么也就承认了和合本是来自英文的二道贩子。正常的角度,旧约是不会比思高版或者冯象的译文更接近希伯来文本。毕竟经过一道翻译,原文的色彩就会经过一层稀释。
第二,从汉语角度讲,任何翻译,最终都要落实到优雅——最起码是通顺的汉语吧?显然和合本没有做到,遣词用句并不符合中国人的语言习惯。再执泥于原本,如果出来的是一堆狗屁不通的汉语,那么翻译的活就白干了


每一种语言都有自己特定的表达语序、变位、修辞习惯,如果翻译之中硬要带到另外一种语言中,就会显得不伦不类,诘屈聱牙,西施变东施。不管圣经是出于哪本版本,其最终结果都是要落实到流利的汉语智商。为了屈就原文,而牺牲了汉语的行为常例,更是要不得。
反正在下读和合本圣经,就一个感觉:像吃屎


其实说来,指出冯象翻译的缺陷,是很正常的事情。但贬低冯象的同时,又抬出那本蹩脚的和合本圣经,就真的让人觉得菊花吃紧了。因为冯象的译本毛病再多,也比翻译自英文,且汉语表达都不流畅的和合本好些


瞧这架势,什么书须得照着《明朝那些事儿》做参本,大家乐呵乐呵完事,多好!反正谎也说惯了,脸皮都够厚,什么学品人格、谘经诹史、儿仿孙效那不是俺们这代人该考虑的事,百年后就跟咱无关了,且把酒持螯,赏玩风月,沽名钓誉,佛面刮金,饱暖生些闲事儿也么哥~


@温饱生闲事儿 提到读和合本的感受——那种感受我是不知道的。但我想是这样:和合本并不完美,但比较准确,即便和合本翻译参考KJV,KJV本身以Vulgata为蓝本,也不代表他们不参考希伯来文,也不代表译者不懂希伯来文——看看KJV对Ps 74:13-18的翻译,porarta这个词是参考了希伯来语的,这只是一个小例子。如果和合本让您感觉像吃了排泄物,那么是否比冯本这种吃了花生酱味儿的排泄物,也就是说吃了排泄物还让您浑然不觉的强呢?这是见仁见智的。
何况,觉得读和合本感觉像吃排泄物的,终究是您自己。


抱歉,我不是研究圣经原文,的只是涉及传教史。就我所知,狄考文当年主持翻译和合本圣经,的确是以KJV为底本的。
咋说呢,对传教史,我还是涉足的。和合本的底本来自于kjv,如果对这个历史认知有争议,那咱们另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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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饱生闲事儿只是道听途说。和合本的底本绝非KJV。和合本翻译工作历时二十多年,有很多会议记录,当时的《教务杂志》有不少文章讨论译经工作,也有不少信件来往及当事人的回忆。狄考文转也花了不少篇幅记述他对译经工作的参与。简言之,和合本参考最多的英文译本是《英国修订译本》(English Revised Version,比KJV准确得多),但译者也经常查阅原文{有理由相信,冯象用《耶路撒冷聖經》可能比和合本用《英国修订译本》更多}。狄考文转提到译经委员会面对的难题:“新版官话圣经应该以现有的一种或多种译本为基础进行修订,还是仅仅借鉴现有译本回到希腊原文重新翻译?无论如何,经常查阅原文还是必要的。”
狄考文本身也熟谙希腊文,他读大学时就是以教授几何学及希腊文而得豁免学费的,后来更与他的妻子(汉学家Ada Haven)合力为译本编订了希腊文索引。Ada回忆说狄考文往往为了怎样用清楚的中文来表达希腊原文思想而苦思终日。狄考文也为了译经工作而学习希伯来文。
当然,一百年前和合本译者的原文知识不能与现代学者相比,正如牛顿和爱恩斯坦犯了不少现代物理学家不会犯的错误,但如果某现代学者想藉着践踏牛顿来提高自己的声望,只会被人视为无理取闹。
和合本的用语虽然不尽符合现代汉语规范,但其翻译原则绝不是逐字死译。狄考文多次表示要注意文字表述过于注重字面意思,又提醒不要以外国习语损害官话风格,他在《教务杂志》发表文章说:
"官话圣经应该是当一个人大声读的时候所有的人都能轻易地明白其意。文理(即文言)和官话(即白话)之间的基本区别是前者对着眼睛说话,而后者是对着耳朵说话。经文必须翻译得令普通人明白易懂……仅仅是那些识字的人能够明白地读懂是不够的,要使那些不识字的人——事实上这些人在中国人民中占大多数,一听到诵读经文就能明白什么意思才行。这才是官话圣经所要达到的目的,这样的圣经才是中国语言口语化的圣经,才是对着耳朵讲而不是对着眼睛讲的圣经。”
狄考文在写给一位朋友的信中预测,这样的译本将非常受中国教会广大会众的欢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LS,温饱生闲事儿君肯定又会说“ERV不就是修订过的KJV么?那我说和合本的底本来自于KJV有什么不对?”
多说无益,怎么说他怎么有理的。


感谢@honesty的阐释。作为一个普通圣经学生即读者,我能体会和合本的中文,或许从当代的观点来看并不是十分顺畅。然而,这并不代表圣经翻译应该以“顺畅”为第一乃至唯一标准。
冯象译本及其支持者在圣经、相关语言、圣经中文翻译历史这些问题上的表现,让我想起的是最近再一次沸沸扬扬的转基因讨论。总体上,这是一场业余人士发起的、出去想象之正义或实际之利益的反智、反专业运动。虽然扣帽子兵不提倡,但有些帽子必须得扣。


@honesty 谢君提醒。经核对狄考文确实不是从原本kjv翻译的,而是从修订本翻译。这点确实没错。
好吧,按兄所言,狄考文是熟谙希腊文和希伯来的人,既然熟谙原文,按照人之惯例,自然会从原文翻译。翻译惯例,自是如此。其实很难想象一个熟谙汉语的人在翻译《论语》的英文版,而去找柏应理的拉丁文译本入手。圣经的惯例也是如此,从热罗尼莫翻译通行本拉丁文圣经,再到汉语思高本,吕振中本,以及冯象译本,均是从原文翻译。如果狄考文从英文翻译是因为求快,何至于脱了这么多年?如果是因为教派斗争,或许可以解释。同治年间,艾若瑟翻译官话圣经,就因为“天主”、“上帝”、“神”这个译名上打架,没少花时间,把截稿日期一推再推。
张达民先生使用的和合本,并非处处直译,这个我是知道的。其实问题就是,汉语蹩脚,表达依旧生硬。所谓事与愿违,志大才疏,大致如此。和合本如果只是一百年前人使用的陈年旧物,今人没人看了,自然人懒得较真了。只是您推荐的张达民先生用的是这个玩意儿,也是中国基督教信徒人手一本的读物,既然拿在手上,啐上一口可否?
凡是翻译,必定声明其译文来源。狄考文既然用原文修订,您不妨告知他用的版本,当时参考的是哪部希伯来旧约版本,以及新约版本?


LS,这个贴是从原文角度质疑冯象的译文,主要是关乎冯象的学术水平和诚信。张达民是否用和合本或推崇和合本,我不知道,但这些只是题外话,和合本水平怎样也是题外话,跟冯象译本的问题应该没有什么关系吧。
你想多知道狄考文的事,何不自己看狄考文转(英文原著没有版权,可在archive.org下载:https://archive.org/details/calvinwilsonmate00fish)?至于和合本的翻译史,最详尽的介绍应该是 Jost Oliver Zetzsche 的The Bible in China: The history of the Union Version or the culmination of protestant missionary Bible translation in China(有蔡锦图的中文翻译,我没有看过,不知译得怎样)。北大的陳貽繹(Yiyi Chen,美国康奈尔大学近东研究硕士和圣经研究博士,不是信徒)写了一篇介绍希伯来文聖經中译的文章(英语),脚注提供了不少参考资料(http://www.sbl-site.org/assets/pdfs/Chen_Survey.pdf)。
我的中文水平很普通,也很少看中文圣经,读和合本时的确觉得有些地方不大通顺或准确,但整体来说还是清楚通顺,相当贴近原文意思,并非如冯象或你所说那么糟糕。
至于原文,看到冯象问题的岂止张达民。我不是原文专家,学习希伯来文和希腊文不够十年,但也可以清楚看出冯象译本不少地方是不可能如他声称的以希伯来文聖經BHS或希腊文NA27为底本的,却可以很容易用他以耶路撒冷聖經为底本来解释。


我在另一个贴的回应,可能转到这里更合适:
馮象的粉絲總是喜歡迴避學術理據及專業的問題,把對馮象的學術批評用“信徒視角”、“原教旨主義”或其他陰謀論來解釋掉。
……張達民是基要派與否,跟他的學術水平並無直接或必然的關係。最少他的博士論文在主流聖經研究頂尖系列之一的JSNTSupp出版,我去Worldcat搜索,發現六大洲幾百間大學和神學院圖書館都有收藏。大約同期的馮象博士論文卻沒有人出版,Worldcat也只找到一間圖書館有收藏,連哈佛大學圖書館也把它打入冷宮,只有縮影膠卷放在檔案館。馮象也沒有就他的博士研究在學術期刊發表任何專文。在美國,通常有水準的博士論文都會變成專書出版,或最少化整為零作為學術專文在不同的期刊出版,或在學術會議裡發表。馮象完全沒有出版或發表,這意味著馮象連自己的專業研究也夠不上西方學術水平,更何況他業餘的譯經呢?
專業vs業餘的問題,基本上是客觀,由學界同儕來判定的(“peer reviews”)。至於文筆或翻譯方法,是比較主觀的,多辯駁也沒有甚麼好處或結果。其實馮象何嘗沒有文法不通,字對字的死譯呢?


冯象粉丝们要努力提高自己的原文水平才行.....不过等到有点原文水平,估计也就不会粉冯老师了,哈哈哈哈哈.....


感谢@ honesty 给出的中文圣经翻译历史参考资料。最后一位陈老师,是我本科老师,之前还读过他一篇有关中国希伯来语教育的历史纪要,对国内的希伯来文学习爱好者其实也有帮助。
关于冯博士博士论文是否出版及其学术水平的问题,我觉得是这样的。我目前的advisor之一,Peter Machinist教授,其在耶鲁的博士论文似乎也没有出版,至少没发现图书馆藏有由任何知名出版社出版过的版本。大多数人引用这本书,也是引的博士论文,所以我怀疑他没有出版过这本书。然而这本论文仍然是研究Tukulti-Ninurta以及中亚述文学的最重要作品之一。因此我觉得一篇博士论文是否正式出版,并不体现其水平,或不如说,出版的不会太差,没出版的并不一定差。好几门课的参考资料里都有未出版论文,这从来不是什么新鲜事。此外,一位学者是否出版了博士论文,也不体现这个人的学术声誉。只要他有办法找到终身教职方向的工作并成功取得终身教职,那么他肯定有其他的过人之处。
哈佛大学图书馆是藏有大多数主要大学的博士论文pdf版或缩印胶卷版的,这不代表这些论文水平低,相反,为了写论文,我们这些学生经常要下载这些博士论文的pdf乃至去索要胶卷版。
博士论文的出版,恐怕大多还是作者自己谋求的吧。为了在学术圈站住脚,为了找工作或完成终身教职或其他职称之评审,出版已有的博士论文或许是最简便的第一步了。所以冯象没有发表自己的论文,更可能是因为他没有谋求。
为什么没谋求:这才是问题关键——他改行了啊!他早就离开了中古英语文学这一行,毕业后去耶鲁读法学院了。能申请到耶鲁法学院说实话是有难度的,但这也意味着他早就脱离了中古英语文学这个圈子。这种改行的人比比皆是,中国来的文科学生,缺乏其他基础,想改行最大路货的道路便是上个法学院,只要lsat别太差,只要本科gpa上了3.8——这不是尽人皆知的事情么?冯先生那时候估计申请的人还少吧,另外耶鲁实在是法学院之翘楚,冯先生的应试水平可见一斑了。这也能解释他为什么没有在自己的博士领域发表过任何作品——因为他早就不是这个圈子的了。至于他是否延续了学术训练——我想他在香港教法学的时候应该还是有所延续的。所以无法证明冯象在中古文学方面发表寥寥体现他整体学术水平低或够不上西方专业研究水平——但能证明他在中古文学方面已经脱离了专业研究,更重要的是:他在圣经研究方面从来都不是专业研究。


另外 @温饱生闲事儿 似乎很在于和合本是否基于原文,还是英文。这貌似跟冯象翻译得如何没有关系。我想指出一点。基于英文本身不代表翻译失实。何况英文译本有些也都是参考原文的,基于英文,也无碍于和合本译者参考原文。
圣经是否应该重译?只要有人、有资金、有学术支持,这没什么坏处。不光是圣经,大量的外文文字资料都可以重译,有些可能还很有必要——但这种可行性与必要性并不代表冯象有资格去实施这类计划,更不表明他已有的翻译水平高。
我觉得,大家能做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就好了。
@温饱生闲事儿 似乎对基督徒有一定的看法:我不是基督徒,也不是犹太人,然而我仍然没办法给冯象的翻译以好评。这是学术问题不是信仰问题。你把这个译本交给懂中文和古希伯来文的犹太人,估计后者也不会开心的。


@jeioyoeu_Mei,谢谢补充。我基本上同意你所说的,即“一位学者是否出版了博士论文,也不体现这个人的学术声誉”。不过我指出的,不单是冯象没有出版论文,而是他连学术专文也没有发表,这的确可以反映他的学术水平,因为一个有水平的学者如果不寻求出版博士论文,通常都是因为在完成博士之前或之後把研究心得在学术期刊发表了,或在相关的专著包含了博士论文的内容或精华,而不会完全没有学术发表的。以你提到的Peter Machinist教授为例,我就记得曾看过他写的东西。我找到他的CV看,正如我所料的,他在博士毕业前已经在重要期刊CBQ发表了有关Tukulti-Ninurta的专文,完成博士不久后也出版了有关亚述文学的专书,相信里面有他博士研究的内容,其後更发表了很多专文,不少是与亚述有关的。因此,他不觉得有需要出版博士论文,是不足为奇的,冯象的情况不可同日而语。
当然,如果冯象继续研究中古英语文学,不无可能成为出色学者,但既然他已急急转行,外人就只能从他在这学术领域的发表或没有发表来评估他是否有资格称为学者了。
无论如何,如果冯象在他有正规训练,又花了好几年专心研究的领域都没有显出学术水平,那麽在圣经原文和翻译上,他既没有正规训练,又是业馀、不是专心一致地做研究,也没有学术发表,人家怎能不怀疑他的学术水平呢?只有冯象盲从的粉丝才会把他捧成精通原文的译经大师,而无视一切合理的质疑。


@jeioyoeu_Mei,原来陈教授是你的老师。几年前听说他希望从学术及文学角度(而非信仰角度)来翻译圣经,与冯象的理念有点相似,不知他有甚麽实际的行动没有?


@jeioyoeu_Mei 你要表达的不是我的看法。按常理推断,如@honesty 所说,狄考文是一个熟谙希腊文和希伯来文的牧师,那么在译经的时候应该是用希伯来、希腊原文,而不是从二手英文翻译。就连张达民认为“古希腊文水平一般”的冯象,也是从原文翻译。那么据称“谙熟希腊文、希伯来文”的狄考文,却用英语文本进行翻译,便显得怪异了。如果用英文翻译,是有捷径可以走,那么是人之常情,情有可原,不过狄考文的和合本翻译了十余载,依旧有诸多纰缪,那也就违背常情了。
如谚语道“既是翻译,必定歪曲”,一来语言具备抗翻译性是显而易见的,经过转译原文信息丢失是自然的事情。二来,还是我的观点,翻译的最终结果要落实到典雅(最起码是通顺)的汉语。而原文的语序、时态、表达方式,在汉语惯用的表达习惯面前,必须做出妥协。没有做到这点,那么多么遵守原文,都是徒劳。
生病之故,今天就说这么多。具体问题再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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