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运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南海出版社
为统一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根据交通部交基发(1996)1091号文“关于下达一九九六年水运工程标准、定额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包括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要素评价等级的划分、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重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等内容。
本规范的主编单位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参加单位交通部环境保护办公室和交通部天津水运科学研究所。本规范是在大量调查研究和总结我国内河通航建筑物、航运枢纽和航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并几经修改编制而成。
本规范共分14章24节和4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2.1 评价程序
2.2 评价类别
2.3 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2.4 评价内容和评价重点
3 工程分析
3.1 一般规定
3.2 施工期环境影响途径分析
3.3 营运期环境影响途径分析
4 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调查
4.1 调查内容
4.2 调查方法
4.3 调查范围和深度
5 水环境影响评价
5.1 水环境现状调查
5.2 水环境现状评价
5.3 水环境影响预测
6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6.1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
6.2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6.3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7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7.1 环境空气现状调查与评价
7.2 污染气象统计分析
7.3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8 声环境影响评价
8.1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8.2 声环境影响预测
9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0 事故风险影响分析
11 社会影响评价
11.1 公众参与调查
11.2 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对社区的影响分析
11.3 景观和文化设施影响分析
11.4 人群健康影响分析
12 环境保护管理和环境监控
13 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4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附录A 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文本格式
附录B 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文本格式
附录C 机械噪声测试值、生活污水排放量和油污水发生量
附录D 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附加说明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附条文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