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文基本术语和符号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编
出版时间:
1999-4
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编
页数:
79
内容概要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58-83》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火灾危险环境的危险区域划分,危险区域的范围,电气设备的选型等。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中国寰球化学工程公司(北京市和平街北口,邮政编码100029),并抄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爆炸性气体环境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第三节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第四节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第五节 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电气装置第三章 爆炸性粉尘环境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划分第三节 爆炸性粉尘环境危险区域的范围第四节 爆炸性粉尘环境的电气装置第四章 火灾危险环境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火灾危险区域划分第三节 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附录一 名词解释附录二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示例图及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条件表附录三 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举例附录四 爆炸性粉尘特性附录五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附:条文说明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