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スティーブ・ジョブズ I

ウォルター・アイザクソン 講談社
出版时间:

2011-10-25  

出版社:

講談社  

作者:

ウォルター・アイザクソン  

译者:

井口 耕二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取材嫌いで有名なスティーブ・ジョブズが唯一全面協力した、本人公認の決定版評伝。全世界同時発売!
未来を創った、今世紀を代表する経営者スティーブ・ジョブズのすべてを描き切った文字どおり、最初で最後の一冊!!
本書を読まずして、アップルもITも経営も、そして、未来も語ることはできない。
アップル創設の経緯から、iPhone iPadの誕生秘話、そして引退まで、スティーブ・ジョブズ自身がすべてを明らかに。本人が取材に全面協力したからこそ書けた、唯一無二の記録。
伝説のプレゼンテーションから、経営の極意まで、ジョブズの思考がたっぷり詰まった内容。ビジネス書、経営書としても他の類書を圧倒する内容。
約3年にわたり、のべ数十時間にもおよぶ徹底した本人や家族へのインタビュー。未公開の家族写真なども世界初公開。
ライバルだったビル・ゲイツをはじめ、アル・ゴア、ルパート・マードック、スティーブ・ウォズニアック、そして後継者のティム・クック…世界的に著名なジョブズの関係者百数十名へのインタビュー、コメントも豊富に。まさに超豪華な評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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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乔布斯传的前80%写得算不上好。或者因为他的一生每个阶段都被人评读得太多,或许因为已经足够伟大得无须太多的叙述技巧,但到最后20%还是让我一口气连着看完了。后来我想这应该说不上是渐入佳境,而只是说明了最终感染人的还是人——他在生命最后的那两年,在癌症前依旧偏执,他虚弱到有那么几回觉得自己就要死了,他在鬼门关溜了一圈回来后脾气依旧那么差,但和探病的库克聊回苹果时仍然眼睛里能冒出火来,他最后仍不懈对iPad的努力。你很自然可以想象,当他回到他的苹果帝国交出了控制权时候的场景,他和比尔盖茨最后一次的三小时对谈以及拉里佩奇最后的到访,他对曾被遗弃的女儿,对长子,以及其他家人的最后的柔软。
  
  在美国这么多年的大公司CEO里,或者说企业家里,乔布斯很可能是最符合美剧的男主设定的一位,天纵之才,同时难以相处——阴晴不定的脾气、独特且挑剔的品味以及从无数次力挽狂澜/死里逃生中养成的智力优越感和魅力,还有迷离身世和奇异信仰。某种意义上,他完美地符合了美剧文化中对主角的塑造标准,智商很高(这个可能不是,至少艾萨克森把他描写成了一个更多依赖直觉和美感的人,但他绝对是聪明的),情商很低但偶尔有些时刻仍然会流露出普通人的一面,大部分时候表现为软弱(乔布斯并没有掩饰这个东西,他都当着众人不分场合地哭了多少次)——这能引致同情。
  
  但他无情的地方可能更多。他的方式确实很难接受,而且过分苛刻,没有余地,甚至在整个工作过程中毫无激励的成份(但他也记着最后会给你奖赏),还很喜欢把你的想法据为己出——尽管工作越久其实也就能认可他的很多方式。
  
  然而除了前辈,他遇到了很多非常非常棒的助手,沃兹,李克劳,库克,法德尔,艾弗,拉塞特,还有拉里埃利森这种密友。不少人功高卓著,他仍抢尽风头,但他确实用他的方式网罗了一批真正牛逼的人。
  
  按照成王败寇的判定,到了40岁后他就几乎没有输过。这会成为他为人做事的方法的有力辩词。而他的个人元素又让这种成功学充满了戏剧性,同时赢得无数拥趸。这里没有什么指责,也不扯什么商业或者管理,而纯粹是从一个好故事的角度来看待——他活够本了。
  
  他去世那一天还是国庆假期,我正打算开机赶稿,但那个消息还是让我一个上午都没法静下心来。直到今天看完传记的时候我有点明白了,那些一刹那的触动,除了回到人本身的感染外,还有来自于你真正生活在可以触手可及并且没发生多久的他改变了的世界之中。那些从小知道的伟大人物,对渺小的个体来说都离得太远了。但乔布斯真正让你感到了你和一个伟人生活在一个时代,仿佛因为他你也有了那么一丝存在感。你甚至有点理解祖母辈的人为什么对太祖感恩戴德,以及为什么有人说他跟太祖多像。
  
  这个时代当然仍有很多伟大人物,可是他确实足够耀眼——首先是死亡让他的排位提前了,而且你必须承认没有他,沃兹、法德尔以及艾弗们很可能无法走进名人堂——很多真正有能力和才华的发明家、学者、设计师等等也是如此,以至于直到现在才读完这本两年前的畅销书后,还在几小时内被这种迷人光环所影响着觉得不得不把这种一时的情绪写下来。他极少数的放手不管的项目,他的授权传记,在他死后仍然能用故事的形式来「蛊惑人心」。
  
  而也更觉得,人是如此复杂,无法归类,那些后来无论是主动抛出还是被动被贴上标签的「X布斯」「乔布斯二代」们——球探可以从技术角度给新秀找到一个现有球员的模板,但对公司管理者或者创造者来说,那些给他们冠名的媒体和评论家们,都是草率和愚蠢的。
  
  
  
  


  终于读完 Exclusive biography!
  整本书读下来没有觉得boring.刻画出来非常真实的Steve的形象。
  
  通过一个又一个故事,建立起来复杂的人物!
  
  Steve -
  Focused, Control Freak, Bold, Sensitive, Spiritual, Idealistic, Perfectionist, Honest, Self Reflective, Manipulative
  
  He is not a saint, not perfect but a real genius and revolutionist!
  
  "Here's to the crazy ones, the misfits, the rebels, the troublemakers, the round pegs in the square holes... the ones who see things differently -- they're not fond of rules... You can quote them, disagree with them, glorify or vilify them, but the only thing you can't do is ignore them because they change things... they push the human race forward, and while some may see them as the crazy ones, we see genius, because the ones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at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 - Steve Jobs


  1 写传记真的需要功底,作者把握的不错,感觉很稳。
  2 目前版本的翻译是好几个人通力合作,短时间内完成的。好不容易,我在阅读过程中发现了几个小伤,有点小自豪。
  3正如乔布斯所说,没吃过迷幻药,永远无法完全了解他。每个人背后人生经历有一些重要的东西成就了现在的自己,比如乔布斯成长期间的的嬉皮士浪潮。了解嬉皮士,就了解了更多乔布斯。
  4不以销售为公司导向,而以产品为主。放在中国看似乎带着些理想主义的色彩。看看自己,理想主义似乎在一片所谓的世俗的浪潮中逐渐小了又小了一些。想起了之前看过的 基业长青。
  5人是要不断学习进步的,即使有些东西是天生注定的,人依然可以成长很多。正如乔布斯从马库拉等身上一直学习到了产品展示理念等等。再比如一个优秀的演讲,除了对主题的激情之外,还需要不停的prepare and practice,即使乔布斯。
  6 审美这个事情老乔说是天生,悲剧的是老罗也这么说。乐观的把理它解成一个层次吧。他们是极致的人,做极致的产品,夸张点讲好比在天上一样。普通人做东西,不断提高自己审美,即使永远达不到那个高度,也可以手机卖得不错,活的不错。
  7做事情要专注,这也是老乔多次告诫后来人的。我基本认可这个观点,但是到现在我从来没有身体力行过。
  8多看一些有趣味的传记吧。如同一直蚂蚁在山谷仰望天空,知道自己有多渺小,知道这个世界无限的大。
  9去年在kindle下了英文版传记,看到近三分之一终于看不下去。继续学英语,用另一个角度看世界。


  看过内地版、台版,英文版买了还没看。
  乔布斯不是好朋友,不是好爸爸,不是好丈夫,不是守法者,不是好上司。与他无关的人可以感谢他带来的产品,与他有关的人可以恨他入骨。他只是得罪所有人,跟一班志同道合的人完成了自己的梦想。他的成果就是苹果。
  每个人都可以做到乔布斯那样专横,但他们做不到乔布斯的成就。这跟想法、理念有关。他们学的只是表面。看到一个个老板拿着《乔布斯传》做榜样就笑了。
  
  R.I.P


  乔布斯去世时,很多人说这是一个时代的结束。他的粉丝们愈发抱着苹果产品不放,另一些起先并不了解的人也开始凑热闹。他去世那天同事就把Steve jobs 这本书的英文版转给了我,作为一个穷人,的确很敬佩苹果设计但也只是止于敬佩,未能到达消费的能力同时也未了解其精髓。
  后来iPhone在中国成了街机,iPad成了玩具,似乎你想不知道苹果都难。去年的时候原来的手机罢工,于是趁机买了号称老乔封山之作的4s。一个传奇人物的离世总会给人一种无法着落的失意感,总觉得无论后来人怎么努力也不会再现传奇。IOS7问世时,很多人失望,新的界面彻底抛弃了之前的立体效果,后续的升级版本也在不断颠覆。也许苹果新的领路者正在寻求一个新的方向。同时三星手机似乎异军突起,各种的漂亮惊艳做足了表面功夫,似乎憋足了劲儿就是要盖过苹果。也听说过在其某些内部赛事上,有安卓小机器人一口一口吃掉苹果的“豪情”,但私以为,三星的拉网式宣传却未能为他挣得铁杆粉丝,普通用户会因为其一时火爆多些关注,同样也会在用户体验不足时转投别家。自己没有用过三星产品,但所有用过的朋友都会说用户体验不佳,寿命和性价比都不过如此。
  前些年乔布斯传似乎一直是畅销书,大家对于成功与成名的渴望似乎从未消解,都渴望能从那些名人身上得到真传。小的时候我也喜欢读名人传记,后来才慢慢觉得那些其实大多数只是一个被粉饰的名人历史而已,同时大多数的成功都不是可以复制的。所以那本英文书在我电脑里放了很久。
  最近是电脑里没什么可看的书了,于是翻出来每天读几页。400多页大概读了两个月。此书倒是没有粉饰,甚至都没有柔化事件,只是叙事而已(又或者读英文,我根本就读不出粉饰和柔化)。
  其实让我惊奇的是,乔布斯本人是本身是个rude,不爱干净,对于物质的渴望也并不高的人,但他在产品设计时却时时要求一定要力求simple and elegant,这对于一个从旁查看的观众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思维落差。另一个很惊奇的地方就是,他作为一个大学肄业者,其实并不是major in electronic,material or design,所有他的创造其实都是来自与自己的灵感以及强迫自己的同事去完成这样的需求。最无法置信的是这样做出来的东西真的就是顾客所喜欢且需要的。想想如果真的非得说他major in something的话,我想最准确的应该是major in innovation。
  另一个惊奇的地方是乔布斯对于每个产品的研发都是掌握到every detail。包括,设计 硬件 软件 界面 无所不至。乔布斯作为很早就开始认识并开始做产品的硅谷geek,无疑身边拥有最精英的力量,但对他来说最重要是是做出最完美的产品来。他应该是所有知名大公司中极少数掌握所有产品每一个细节的CEO,这也得益于Apple并不致力于摊大市场,但每个产品却都能够引领潮流。not follow up the history, just create the history, so cool!
  你可以去想像如果没有Apple,现在的电子产品行业不知道会是什么样,至少缺少了简单优雅。
  其实如果真的喜欢苹果产品,可以通读一下这本书,了解一下你手中产品的诞生过程。但要需要一个励志成功学觉得就算了,jods is such a geek that no one can do the same with him, he is just tale of marvel!


  乔布斯创造了一个商业奇迹,他23岁赚到人生中的第一个100万,24岁1000万,25岁时身价达到1亿美金,苹果公司成为美国股市市值最高的公司之一,他改变了世界。他是美国社会的宠儿,他的个性和天才帮助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另一个角度看,与其说是他个人的成功,不如说是商业社会的成功,是市场经济的成功,是天才与梦想的成功,是资本自由流动的成功。这样的奇迹在美国硅谷和纳斯达克不断的被创造出来,过去是,现在还在继续。


  不仅是乔布斯这个人让人震撼,作者沃尔特也是令人敬佩的传记作家,应该是为数不多战胜了老乔的现实扭曲力场的人,客观呈现了这个集天才与魔鬼于一身的一个完整的人,也激发了我阅读传记的兴趣。有些与生俱来的天赋无从习得,但带给我们的启发是无限的。


  乔大爷传记读后感,谈三点:
  
  关于人生目标
  乔大爷说,在你没找到你真正喜欢做的事儿,或者称之为人生目标,之前要keep serching, never settling。首先,怎样意识到什么是我们真正喜欢的呢?我说的是自己心中真正喜欢的,而不是别人告诉我们我们该喜欢的。这需要不断的和自我对话,不断的寻找自己。我想,大多数人,随着年龄的增长都在渐渐的失去倾听内心的声音的能力。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自己的喜好逐渐不是我们行动的主导,我们忙着学习别人建立起的价值体系,我们不断的被告诉我们该怎样不该怎样,我们有意识无意识的总是在取悦别人,取悦世界。不幸的是教人如何找到自己人生目标的资源少之又少,这大概是一种因人而异的经历,很难做出什么逻辑性的总结。奥普拉曾说过当你做你真正喜欢的事儿的时候,”everything feels right, it just feels right”。前两天在一个帖子里看到一个叫Steve Pavlina的提出了一套如何寻找人生目标的方法,值得一试。找人生目标当然是要坚持的,但是选择了坚持就意味着要放弃一些舒适,放弃一些安全感,甚至可能会伤害一些我们在乎的人。这大概就是为什么年纪愈涨愈难舍身的原因吧。在社会的时间越长,被社会这张网束缚的越紧,要想有所改变就越难。所以最好的就是一个人在很年轻的时候就意识到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然后一生追求,这样走的弯路最少,代价最小,乔大爷算是其中之一。次好的是在人生的某个时点,突然认识到自己喜欢的是什么,然后毅然转身,投身所好,不论成败都无悔。再下来大概是那种从没想过人生目标这种事儿,或者想想而已不较真儿的人。而最痛苦的就是一直较劲儿却又一直没勇气追求,没勇气改变现状的人,这种人一生都会对自己的现实不满。所以说,杰克韦尔奇说的也不无道理,如果你能做到勇敢的去追求,that’s great,如果做不到,make peace with the reasons why。别抱怨别人,别抱怨社会,当我们觉得我们是为了别人或者因为环境所限而放弃一些东西时,其实大多数情况,归根结底是为了我们自己的怯懦。
  关于纯粹
  书中说乔大爷对一个人最高的评价之一就是”he(or she) has the purity of an artist“。记得看过一个访谈中李安说最重要的是时刻保持一颗赤子之心。不管是搞艺术的,搞研究的,或者是手艺人,要在一个领域成为杰出的大师,都需要那么一点,或者不止一点纯粹。这里所说的纯粹,不是人生最初的无知,而是经过生活的洗礼之后的一种返璞归真吧。一个拥有纯粹心性的人,不遮掩自己的内心,不会时刻在乎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所以显得有一点任性,有一点另类。这点大概在艺术家身上最为明显,艺术关于表达,要剖开自己的灵魂展现给世人,不这样做不会打动别人,这样做了就要接受世人的评判。我也要努力做个纯粹的人,勇敢真实的表达自己,只有这样才能一步一步的接近truly comfortably be myself。
  关于伟大的产品
  好吧,我不是管理经营的专家,关于这一点讲不出什么新意,只想谈谈自己的感触。书中讲述了苹果的每个传奇性产品的开发过程,从中我感到一个伟大的产品至少要具备两个要素。其一把自己当成用户,首先打动自己,为了打动自己绝不妥协。这听起来似乎合情合理,但是看看我们周围有多少让人不满意的产品。更多的情况时许多公司在各种问题上妥协了,比如为了市场占有率价格要低,比如要及时推出新产品,比如技术或者供应商的限制等等,其实很多妥协最终都是成本控制问题。有意思的是,人们往往愿意为了真正打动人心的东西付钱,但是为了金钱(利益)而做出来的东西往往不会打动人心。而伟大的产品所需要的另一点其实算是第一点的一个要素,那就是对细节的追求。乔布斯对细节有一种宗教般的追求,他要求苹果的产品即使在看不见的地方,比如电路板,也要工整的一丝不苟。虽然从经营的角度看这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苹果的设计总监Jony Ive的观点深得我心,他说对细节的追求体现的是一种用心(careness)。有没有用心,用户是能通过产品感受到的。


  在我心目中,乔布斯是这样几种角色的综合体。
  完美主义浓重的产品经理,偏执的boss,杰出的营销大师,极具煽动性的演讲家。
  完美主义浓重的产品经理,注定了他时刻保持超强的控制欲,牢牢掌控软件、硬件、终端,封闭系统的可控性是保障用户体验的重要保障,端到端的打造可控、一体化的用户体验。开放与封闭也是数字时代的终极命题,乔布斯一直是封闭系统的坚决捍卫者。这也是为什么苹果的产品给人的感觉及实际体验总是那浑然天成。
  任何绝佳的创意,超出常规认知的设计构想,如果人们不敢尝试去把它变成现实,充其量不过是个好点子,而乔布斯的魅力在于,他用不近人情的要求和完美的自信,一次次逼迫工程师进步,使得创意被一次次打磨雕琢,实现了从1到10000的跨越。
  苹果的广告立足于产品,却总能从产品中升华。苹果带给我们的感觉不仅仅是一个个叹为观止的产品,更是一种实现创意,追寻梦想的生活理念。
  最能阐释苹果产品及公司精神的当属乔布斯的演讲,他犹如布道者一般,一次次给处于糟糕用户体验的我们带来希望,用极简的理念来塑造产品,重新定义我们的生活方式,我们不仅惊叹,原来可以这样。
  这就是乔布斯,一个值得被时代铭记的伟人。


  这是我第二次读这本书了。
  
  上一次是在 Kindle 上看的盗版,结果很对我的胃口,我就狠狠地看完了。本以为,这书的畅销会像是克林顿当年的《我的生活》一样,完全是人为推销的原因,而本书也有可能完全是因为乔布斯的个人魅力才变得如此畅销。可是看完后,才知道这本书的确是对得起畅销书的称号。
  
  乔布斯给我们留下的精神食粮,网上已经讨论到近乎神化的地步了,我就不在这里再啰嗦一遍了。乔布斯给人类留下的技术财富或许很快就会过时,但是留给人类的文化财富,我相信在将来的诸多产品里,还能再见到。
  
  虽然我不是苹果迷,我对苹果的产品,除了外观以外基本上不感冒,但是我对乔布斯的产品理念却是打心里赞同。唯有这样,才能做出伟大的产品;也是因为这样,才使得产品这么昂贵,市场占有率一直保持一定的比例。
  
  看这本书的另一个收获是,在阅读的过程中,情不自禁地对乔布斯的所有产品发布会很感兴趣,想知道为什么他的发布会会让世人着迷。为了寻求答案,我特意把乔布斯之前的产品发布会的录像都找来看了一遍,原来科技产品的发布,也可以是满满的人文味道!
  
  这本书值得读很多遍,可以隔一断时间拿出来读一次。随着数字浪潮的发展,完全可以作为一个数字时间的断代史来对待;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本书在 IT 的历史上,或许可以成为像美术界的《西方美术简史》一样地位的著作:传承的不只是技术、产品,还是一种理念。
  
  另外,乔布斯为什么这么喜欢《1984》这本书?下次一定要找来读读。


  国庆几天,在家读完《乔布斯传》,知道了苹果一系列产品,ipad是什么?我实际更适合买ipad,不是mac。
  然后乔布斯这个人,很有个性,不像我想象中企业管理者,平和、虚伪,只卖产品,渐渐脱离了产品细节。而乔布斯诚实而又聪明,激情专注,这让他很有魅力。这里的诚实绝对不是那种懒好人,相反他还经常骂人,是那种不作伪。
  纵观他人生,苹果公司就是他的写照,重新接手公司后,他让公司只着眼于几个点,亲自参与每个产品的细节,包括后来参与设计公司大楼,追求他个人的最美,那种极致的追求,产生了封闭式控制欲以及产品的一体化,所幸的是,他选择的专注点和审美都是对的,并都能做到他个人认为的最好,所以,每次他都有底气说,他的产品是最好的。他的激情和专注,在这里得到极致的体现。他的魅力,让他有了种现实扭曲力场,让他的团队相信能创造奇迹,从而真的创造了奇迹。
  所以乔布斯的去世,我同大家一样,对苹果的未来充满担忧。
  乔布斯经常去斯坦福大学演讲,他说他很担心现在的大学生,不是追求思想的提升;乔布斯选择大学时,曾说过选择斯坦福大学的,都是知道以后要干嘛的人。乔布斯的大学是很叛逆,研究并实践着思想、发掘内心,他的专注、个人魅力,现实扭曲力场就是这样来的,这奠基了他以后的人生。三十岁之前是养成习惯,三十岁之后是习惯成就着人。一般人包括伟人的创造力是在年轻时候,但乔布斯的创造力却一直持有,在他五十岁时仍给苹果公司带来创新,我觉得这与他性格很有关系,他性格仍像年轻时候一样,很个性。
  不了解本质而只是肤浅的模仿是很无语的,经常有人骂腾讯,这样看来,我倒挺欣赏它,因为腾讯不是简单模仿,它把东西做得更好了。而对骂的人充满鄙视,因为骂的人就是个傻瓜。苹果做到极致,做到最好,它曾经模仿过,乔布斯和苹果的许多成就也是站在其他人的肩膀上,乔布斯做到了技术与产品、艺术的融合。
  苹果是最具有创新力的公司,必然少不了很多第一次,苹果很在乎专利,在乎的让人生厌。因为吃它过苦,苹果第一个开发出图形化界面的操作系统,但被微软模仿并占领了市场。苹果第一个开发出多点触摸的手机系统,但被Google模仿出android。
  许多公司成功后销售第一,产品退居第二。但乔布斯的苹果,产品永远第一,苹果的创新,一部分正是来源于此。乔布斯走了之后,苹果公司还能做到产品第一吗?极致地追求细节?还能带给技术、产品和艺术的创新吗?这才是苹果公司所担心的。
  没想到一口气写了这么多,乔布斯的性格,我有许多要反思,这才是读一本书价值所在,修身是我目前最大的任务。
  
  
  阅读乔布斯传,电子版的,现在想想还有没必要买实体版的,买的就为了用手触摸,感受乔布斯的性格;不买是因为也可以憋屈点翻阅电子版。既然在阅读时没有心生买实体版想法,那就不买。
  


  我是春节在家花了半个月的零碎时间看完这本书的,说实话,之前对于乔布斯的印象仅仅停留在iphone上。那应该是09年左右,正是苹果手机兴起的时候,随着关注的多一点,了解的也多了一些。记得最有趣的是,乔布斯这个苹果的创始人,几年以后却被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赶了出去,而最离奇的是他后来又回去了,并把公司带领到了一个史无前例的高度。
  
  这本自传从乔布斯的出生开始讲起,算是很全面的一本自传。如果单从前几章乔布斯的经历来看,你不会发觉这个年轻人有任何的过人之处,如果非要找一点的话,那就是他太自信了,简直是过了头的自信。乔布斯的学历并不高,学习也不好,在学校时算是一个标准的嬉皮士。他听鲍勃·迪伦的民谣和披头士的摇滚,读「垮掉的」诗人艾伦·金斯堡(Allen Ginsberg)的嚎叫主义诗篇,吟诵嬉皮士教父蒂莫西·利里(Timothy Leary)的名言,在校园里穿着满是破洞的衣服闲逛,交结趣味相投的狐朋狗友,和男孩子们一起泡妞、酗酒,尝试迷幻剂等毒品带来的邪恶快感。如果把乔布斯放在我们国内,相信没有任何学校会留下这样的学生吧,后来乔布斯还是从学校辞职了,因为他发现自己的目标并不是读书,而是体验。
  
  退学之后,乔布斯没过多久就迷上了禅,后来还专门跑到了印度去“修行”,这算是乔布斯比较具有艺术色彩的一段生活。按照当时的情景来看,乔布斯并不清楚去印度参禅这件事做的有任何的意义,或者对以后的发展有没有帮助。如果你要是问乔布斯为什么这样做,他也可能会赋予它们特殊的意义。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多年以后,苹果公司的产品开始占据我们的生活世界时,我们都被苹果公司设计的产品折服了,因为它们实在是太完美了,你拿在手上看起来就像是艺术品一般。而这些产品的设计,多少都有一些乔布斯多年前参禅悟道的影子。
  
  乔布斯的影响力不仅仅体现在他的感染力方面,还有他的说服力同样让你不可思议。
  
  沃兹和乔布斯基本上不是同一类人,沃兹根本不喜欢嬉皮士,也不会愿意同他们打交道。而正是这样的一个人,竟然和乔布斯很好的玩到了一块,两人还合伙开了公司。尽管最后他们分道扬镳了,但最重要的是他们曾经一起携手共进过,正是有了他们两人的努力,才有了后来的苹果公司。
  
  可以说乔布斯对一件事情的把控是十分严格的,从刚开始苹果公司成立,一直到后来他离开苹果重新创办新的公司,我们都能看的出来。在苹果公司的时候,他把自己的团队称为“海盗”,而且还做了海盗旗子展示出来。如果他对一件事不认可,或者觉得你侵犯了他的领域,那么事情的结果就会变得非常糟糕。皮克斯公司的一位高管就因为侵占了一下他的开会用的白板,乔布斯就当着一屋子的人对他大发雷霆,后来以这位高管的辞职作为结束。
  
  很多人都说乔布斯的成功,在于他对电脑的狂热,以及他对这个行业的卓越远见。或许是对的,但又不完全正确。就像有人说的那样,如果让比尔盖茨、乔布斯他们去卖汽水,一样可以成功。
  
  乔布斯被赶出苹果之后,是低迷了一阵,他也尝试着低头承认错误,然而没人给他机会。乔布斯几次回去公司上班,都没人理会他,所有的工作都不再请示他。几次无趣之后,乔布斯带着自己的东西失望的离开了苹果,晚上他打电话给一个好友说了自己的遭遇,并痛快的哭了一场。这个一直以强大形象示人的巨人,在遇到挫折后,同样用眼泪排解情绪。不过后来乔布斯一直否认这件事。
  
  巨人和普通人的区别往往在于面对挫折以后的反应,是选择重生还是自我毁灭。于是后来的乔布斯继续创立了NEXT公司和领导了皮克斯公司。在这里顺便提一下皮克斯公司,2007年的时候,乔布斯以74亿美金的价格,把皮克斯卖给了迪士尼,乔布斯也成为了皮克斯最大的个人股东。
  
  在经历了人生最大的低谷之后,乔布斯彷佛谦逊了一些,但是要改变世界的想法从未变过。在掌管皮克斯之后,乔布斯依然掌控者公司的最高领导权,在与合作公司谈判时,他那种强势的自我主导意识又出现了,不论是前期的迪士尼合作谈判,以及后来与几大唱片公司的谈判,乔布斯都成功了,这在别人看来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但是他做到了。
  
  尽管乔布斯今天已经离我们而去,但是属于他的时代永远不会被遗忘,他的人生传奇会被永载史册,他的事迹会一直激励着无以计数的人们。
  


  1、伟大的人做伟大的产品,而不是为了挣钱。但是伟大的产品需要钱来支撑。
  
  2、好的想法可以拿来用,那仅仅是一个起点。苹果最初的操作系统是模仿施乐的,又被微软山寨了,但这丝毫不妨碍他们后来成为业界大鳄。因为他们没有停留在模仿上。
  
  3、老乔的卖点是人文与科技的结合。他预言21世纪将是生物与科技大放异彩的世纪。
  
  4、推倒重来。我们不可能一次就把事情做到最好,要有推翻自己的勇气。人的潜能是无穷的,不逼自己一把,永远不知道那些看起来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最终会怎样。
  
  5、简约和复杂,就像阴阳两极。用户体验要简单舒服,但是背后可以沉淀复杂高深的原理。一个好老师,做学问要有系统、有逻辑,但是讲课要通俗、要易懂,最好不要掉书袋。
  
  6、人们并不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要什么,直到你把东西摆到他面前。
  
  7、即便是老乔,也是做了很多失败的产品才成功的。所以不要怕失败,也不要被眼前的成功所局限,要前进,积累,总结。
  
  8、专注,投入,热爱。
  
  
  


  1、乔布斯是如何发觉自己的兴趣、并且随之前进、并且如何坚持的?
  性格和环境、受到了邻居和父亲的影响。
  以及他的天赋。
  电子设备 科学 数学 迷幻药 反主流文化 以及设计感
  恶作剧
  父母的支持。
  乔布斯喜欢工作。
  极客 文学 创造性的尝试。
  2、乔布斯在大学里做了什么有意义或者对自己有影响的事?这些事是否对自己有可借鉴之处?
  1精神和启蒙的书籍
  2志同道合的朋友
  3嗑迷幻药 冥想
  4素食主义
  And much of what I stumbled into by following my curiosity and intuition turned out to be priceless
  
  So keep looking until you find it. Don't settle.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
  
  你们的时间很有限, 所以不要将他们浪费在重复其他人的生活上。不要被教条束缚,那意味着你和其他人思考的结果一起生活。不要被其他人喧嚣的观点掩盖你真正的内心的声音。还有最重要的是, 你要有勇气去听从你直觉和心灵的指示——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知道你想要成为什么样子,所有其他的事情都是次要的。


  本来想评论书的,结果写乱了,不知道起什么标题好啦
  
  
  本来是想写个书评的,结果思维发散得太厉害好像变成我和苹果不得不说的故事了,算了,随便写,扯到哪算哪吧。
  
  这本书买了很久,算起来多看版已经是第三本了,早前看的是iOS上的唐茶版,后来买了实体书版(未开封,仅仅是作为收藏,尽管我更喜欢实体书,但是现实是根本没那么多时间捧着本书来看,只好退而求其次看电子版。),但是一直都下不定决心来看完它,尽管我知道它是一本非常棒的传记作品。
  
  沉迷在各种网络小说的海洋中堕落一段时间后终于下定决心要把这本书给看完来。断断续续看了一个多月,笔记做了一大堆,终于把书给看完了,算是对教主有个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吧。比起部分果粉的如丧考妣,各种无节操的赞美,这本书的立场还算公正、中立。这正是我要的,一本传记不应该有太多的个人感情在里面,不要夹带私货。
  
  伟大的公司通常都有个同行冤家,可口可乐与百事;麦当劳与肯德基;奔驰与宝马;这很有意思,PC时代苹果与微软是冤家,现在移动互联时代苹果与谷歌又做了冤家,看他们的恩恩怨怨是挺好玩的,可惜这本书对这些涉及不多,更多的还是乔布斯的个人事迹,不过好像也对,毕竟这不是《苹果传》嘛,可以理解,可以理解,但依然是觉得遗憾。
  
  iOS与Android的战争,举着专利大棒到处耍流氓的苹果与Google,三星,火腿肠等在地球上到处打官司。苹果是怎样把被抢注的各种商标搞回来收归己有的?多好玩啊,期待《苹果传》。??
  
  以下是胡言乱语时间。
  
  我一直把自己当果粉,虽然我只有几台iPod,其他的苹果产品一件都没有,虽然我在网上一直对苹果的脑残粉是持无视的态度,虽然我的Android设备数量比苹果的设备多。
  
  一直以来都对苹果的产品很感兴趣,觉得它设计优雅,简单,好用,但是真正拥有的苹果的产品并不多,只有iPod系列的产品。
  
  02年左右第一次在广州电脑城试听了一次iPod的时候就被震住了,这么小的一件设备怎么可以装这么多的歌?而且还这么简单?!要知道当时我正好在MD和MP3之间纠结了快一年,最后选了MD,结果就看到了这么一件神奇的设备,从此以后就对iPod念念不忘,顺带的的苹果的机器也开始有了好感,05年第一次把工资存够了,买了人生中第一件苹果的产品——iPod nano 2G(其实目标是mini的,可惜停产改nano系列了,前面买了个2手的mini,算是完了个心愿。,)!那个开心啊,想想好像只有在学校存了一年的零用钱买MD时的心情可以和它有点像,这件机器一直跟着我直到妹妹上了大学,才忍痛给了她作为鼓励。后来又买了 ipod shuffle 2,深深的给教主折服了,极简的设计与操作。
  
  可以说每一代的iPod都很让我动心,恨不得把她们都收了,但是要养家糊口呢??,只好看着流口水,偶尔搞台来玩玩,直至今日,手机的播放能力已经很强悍了,但是我对iPod,依然情有独钟。
  
  感谢乔布斯,让随身音乐变得这么简单,不用再忍受那些既丑又难用的MP3播放器(虽然把我最爱的MD也搞死了。);感谢乔布斯,让智能手机真的变成智能手机了,不用再忍受诺基亚那既丑又难用的塞班系统(不然大家就要继续用那奇葩的2.2寸176×208分辨率的垃圾。);感谢乔布斯,让手机价格不再高高在上,不用看着各种旗舰口袋里的钱怎么也攒不够(像诺基亚,索尼爱立信这种一台破机器要卖到上万块,相对的苹果虽然不便宜,但咬咬牙还是能撑得住的。);感谢乔布斯,让手持终端的作用不再只有上QQ了(很多时候现在用手机就可以完成很多事,而以前,手机上网除了上QQ还真不知道还有啥用,内容太少了!)
  


   利用零碎的时间读完了这个,首先感谢作者能带来这样一个在大方向,在小细节上都面面俱到的人物传记。让自己在一个又一个乏味无趣的闲散时光中站在 一个个特定的时代,从乔布斯的角度看到一个苹果时代。
  
   很庆幸,本书的作者采取了很客观的角度来记录乔布斯,是的,乔布斯的却改变了世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但他同样是不完美的。
  
   读到乔布斯回归苹果的记录中,确实,一个人是怎样把濒临破产改变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公司的过程。一个振奋而又让人热血澎湃的力量。
  
   合上书本,看到自己眼下的生活和工作状态,何尝不是一种濒临绝地的境地,我知道,我的生命里不会有乔布斯来改变自己的,有的只有重新振作和出发的自己。
  
   1 自己的迷茫在很大程度上归属于自己什么都想去完成,去顾及,却什么都没有做好的。
  
   专注于当下:自己最重要的事情是 找到自己学术课题方向(深入实现并优化编码算法)实现硕士研究生学术能力的提升。努力完善自己的技术水平,提高自己的个人价值。
  
   直面于未来: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加强坚持体能锻炼,在完成专业素养的前提下,涉猎外文文学,心理学,哲学,投资理财,适度的旅行。
  
   2 删除当下 不必要的时间开支,不必要的金钱花费,不必要的社交平台使用次数。
  
   自己不是一个像乔布斯一样拥有强大抱负和事业激情的人,但我要努力让自己的生活,成为自己想要拥有的方式。
   不期待能出现改变自己的救世主,能够改变自己的只有自己。
  
   行动吧,自己,直面于未来,专注于当下,拥有自己想要拥有的生活。
  
  
  
  
  
  


  题记:别人笑我太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
  (The people who are crazy enough to think they can change the world are the ones who do)
  人生总比戏剧更精彩,Jobs的一生是这句话最好的印证。
  Act I:创立Apple,到被自己亲手创建的公司驱逐
  Act II:创立NeXT和Pixar,到回归Apple
  Act III:推出一系列伟大的产品--Mac/iPod/iPhone/iPad
  跌宕起伏的才叫人生。对Jobs来说,支持他从谷底回到巅峰的一直是他对Tech和art的无限热爱,以及对开发创新型产品和建立长青企业的不卸追求。
  孩童时代的被收养际遇让Jobs一直缺乏安全感,养父母的教导让Jobs觉得自己是特别的。世界是二元的,非0即1,非黑即白,也许只是因为最敏感的内心容不下其他的存在。
  
  企业理念:
  Jobs对建立企业理念的形成,来自于Mike Markkula, 苹果的第一位投资人,也是Jobs早年视如父亲的角色。他教会了Jobs三大理念:Empathy、 Focus和Impute。Empathy让Jobs能够坚持”Customers don't know what they want until we've shown them“;Focus能够让Jobs排除杂念,只用心做几款产品,“Deciding what not to do is as important as deciding what to do”;Impute让Jobs明白,企业最重要的责任,就是尽各种努力,全方位的将你的价值观和理念转嫁给你的用户。
  “A dual legacy: building innovative products and building a lasting company”。做事的动因决定了你做事的方向。想要开发创新型产品和建立长久企业的动因,为Jobs指明了航向。
  当新产品发布deadline即将到来时,如果他发觉那不是他认可的产品,他就坚决Say No。“If sth isn't right, you can't just ignore it and say you'll fix it later. That's what other companies do“。
  当发现Apple落后于Windows的时候,奋起直追,因为”The mark of an innovative company is not only that it comes up with new ideas first, but also that it knows how to leapfrog when it finds itself behind”。
  不断的对Apple进行彻底改造,因为“The lasting companies know how to reinvent themselves”。
  不怕同类相残(cannibalization),即自家产品会分食掉其他产品的份额,因为如果你不开发出新产品来分食份额,会有其他公司出来分食掉你现有公司的份额。
  将Apple建立成为一家有凝聚力且灵活的公司,所有的团队都紧密结合在一起,为同一个目标而奋进,profit-and-loss。
  让Apple成为A-plus player的乐园,因为”A-plus players like to work together, and they don't like it if you tolerate B work. “
  学会主导大局并适当放权,”Let other creative people flourish and take the lead.“ ”Taking risks and learning to let those you love take risks.“
  
  Art理念:
  Jobs对完美的不卸追求,来源于其养父Paul Jobs,一个手艺人。从Paul身上,Jobs学会了“A drive for perfection meant caring about the craftsmanship even of the parts unseen"。
  其他的理念,包括”Simplicity is the ultimate sophistication“,”Good artists copy, great artists steal“,”Great art stretches the taste, it doesn't follow tastes“,”Simplicity isn't just a visual style. It's not just minimalism or the absence of clutter. It involves digging through the depth of the complexity.“
  
  伟大的对决需要伟大的对手来衬托。伟大的对手如同知音一样难以觅寻。Bill Gates和Jobs就像是镜子的两面,从对手身上能够看到相反的自己。Bill Gates代表Open和Fragmented,而Job代表了Closed和Integrated。事实证明,两种价值观都能够很好的生存,两种价值观都是正确的。世界不仅只有两面,而是可以具有多面。
  
  Hope I can carry on Jobs's legacy.
  "use the talents we do have to express our deep feelings, to show our apprecaition of all the contributions that came before us, and to add something to that flow."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
  "Don't let the noise of others' opinions drowns out your own inner voice, and most important, have the courage to follow your heart and intuition."
  
  
  


  买这本书是出于一时冲动的。之前对乔布斯一无所知。
  作为一个混迹IT圈的人,我即不对日新月异的电子产品感兴趣,也不对每天发生IT界的大事感兴趣。更不知什么是人文与科技的交叉口。只是每天做着和IT相关的事情,糊口而已。我觉得,如果客观的评价下,我在乔帮主的眼里根本连shit都不如。不对,这样还不够客观,我根本连他的眼都进不去!
  了解到这个人是从罗永浩开始的。一直觉得老罗深得我心,每次听他的演讲都让我觉得很是激动,他特别的推崇苹果,而且他每次演讲的ppt都让觉得像艺术品,后来知道那是用keynote做出来的,然后才开始了解苹果这个企业。
  起初都是一些断断续续的碎片,第一次大概的了解是通过《浪潮之巅》里对苹果的描述。读了这本书之后,激起了我对这样一个被称作创新公司的浓厚兴趣,才拿来那本我一时冲动现已落上一些灰尘的厚厚的《乔布斯传》。
  1,不专注结果,才会成功
  这是这本书给我第一个比较深刻的印象,沃兹尼亚克在做苹果一代的时候就是抱着做一个自己喜爱的玩具的目的,因为喜爱,所以他做到了极致。麦金塔,一个本来被定义为低端的上网本,因为乔布斯的执着,想要给人们最好的体验(这是他一生的追求),它才改变了1984,加上后来的ipod,iphone,ipad。每一次的成功都不是偶然,都是他精心策划的。他说他很享受再每一次改变世界的过程中他们都有再快接近尾声时把之前的所有都推翻了重来的勇气与力量。他说他最在乎的是享受过程!
  我就在想,如果是我,我是否能有这样的勇气,特别是在身边的所有人都不赞成你这么做,你孤军奋战,并在根本看不清未来的情况下仍敢坚持自己的决定。这个太难了,我真的不知道是怎样的信念与自信让他一生都保持这样刚性的品质。
  2,苹果帝国
  在读浪潮之巅的时候,吴军老师对开放式的推崇达到极致,觉得任何不开放的东西都是死路一条。我眼界偏窄,初看此书时,觉得句句在理,并且开放的微软确实是一个奇迹,苹果我却才是刚刚听说。但是就像盖茨自己都说,分开式的操作可以让我们把面铺的很广,却无法产生精品,因为我们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有各自的利益。但是苹果就不同,他是一个完整独立的体系,他拥有他自己想要的一切。他可以协调所有的资源,所以他总是在改变世界。虽然受众体还不是很广泛。但大家的未来都很是乐观。
  所以如果苹果公司能够持续保持创新,我对他们的未来充满期待。
  3,冷酷
  乔帮主真心不是一个温暖的人,他对科特基的态度让我不寒而栗,一个从苹果公司还不存在就站在身边帮助自己的人,就算创意贡献不多,但辛苦与信任也是实实在在。对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可以随便的抛弃呢。虽然关于这一段书里描绘的不多,但是电影版里还是有个片段:任何低级技术人员都能胜任他的工作,我已经养了他很多年。当然,还有他对丽萨的态度。都让我觉得发自内心的难受。如果没有在事业上获得如此殊荣以让他名垂青史,那么他一定会在他的亲人内心遗臭万年的。这两个看起来貌似逻辑性不是很强。但是大家应该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如果你身边有个牛人,尽管你很不喜欢他,但是如果别人向你问其他,你还是会因为认识他而骄傲。
  我很喜欢这部自传,因为他不是个宣传手册,说的都是高大上。他是在很真诚的给你讲述一个人,一个一生传奇充满精彩故事的人。看完之后你不会崇拜他,而是觉得了解了一个陌生的朋友。


   他是一个天才与白痴的结合体,这是乔布斯的同事们对其的评价。童年时期得知自己被领养之后那种自我扭曲的心态伴随了一辈子,即使他的养父母是如此的爱他。但他的心理成因似乎在剩下的时间中显得不那么重要了,不仅是他的才华,还有他那富有侵略性的感染力所掩埋。
   每个时代都有它独特的流行文化,人类作群居生物,是很难琢磨轨迹的,谁都不会想到个人电脑在30多年的时间里能发展成如今这样。青年时期的乔布斯和大多数人一样,叛逆、迷失、沉溺于自我中,但从印度归来后让他对自己和世界有了很大的认识和提升,不过脾气和情绪还是让他难以控制。为Apple I融资25万美元是他独特感染力的开始,从此以后就是一发不可收拾,“你是愿意卖一辈子的糖水,还是来和我一起改变世界”,这是说服斯卡利时所用的,当然也包括和迪斯尼的,每当需要和别人交涉和谈判时,他总能显出独具的个性,事情也总能按他的方向去发展,那种带着透射力的说服很难让人抵御。对艺术和完美的追求加上NeXT公司的不顺利使他在回归苹果后用更为成熟和稳妥的方法去处理他所有的事情,包括他的女儿丽萨和他的生父母。从苹果上市后他和沃兹尼亚克在事业上的分道扬镳开始,才是属于乔布斯一个人的传奇。
   乔布斯对产品的把控和精益求精的追求,很大程度上是自我存在的证明,素食主义就是一个很好的解释,曾经听到过一个故事,有个人坐马车遇到了事故,结果乘车的人除了他都死了,因为他是一个教徒,相信上帝,所以他的生还就被认为是上帝救了他,所以每当自己做了内心有愧的事后总要自我惩罚,最后这个成为了他的死因。我们每个人都会有这样的一个感受,不管什么事太顺反而不能被接受,其实道理就是一个,只是表现形式不同,就像穿了不同款式的衣服。我们无不时刻从生活中吸取着经验,充斥着我们的阅历,成长的快慢也许印证东方哲学中一个“悟”字,生活千姿百态,但最终归路就只有两条。
   被抛弃的经历也因为时间转变成为了爱,只是很多人不怎么能理解而已。


  只有偏执狂才能生存!想用 Intel的CEO 安迪·格鲁夫一句话作为开头。初中的时候就听到过这句话,但是一直不知道什么意思。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我阅读《乔布斯传》的时候,这句话一直会充斥着我的脑海。
  在我读《乔布斯传》的时候,还有一个问题一直让我思考。乔布斯之所以能成为“乔布斯”,之所以改变了世界如此之多,那又是谁塑造了他,谁改变了他呢?
  乔布斯的种种令人不可思议的言行和更令人不可思议的作品,并非一个非铁杆果粉的我就能一一细数。《乔布斯传》的最后一章可以说对他的一生都概括的很好,以至于我经常有放弃自己的笔记,而全盘抄写的念头。但是说实话,其实《乔布斯传》字数真的不少,密密麻麻的500页纸,如果不写点什么,好像对不起的那么多小时的阅读。所以,我就仅仅从我所读的书中谈谈我的看法。
  乔布斯的标签:
  1、生活环境。乔布斯从小就生活在硅谷这样一个充满科技韵味的地方,并且打小就受到父亲的熏陶。乔布斯的养父是一个具有极客精神的机械师。他非常具有经济头脑,可以低价买进汽车维修一下,就能以几倍的价格出售,同时还掌握了与零配件商讨价还价的技巧;时他还是对自己的作品要求极高的人,凡事都要达到完美。这两点在很大程度上都影响了乔布斯以后的人生。乔布斯的第一个工作是在雅达利设计游戏及程序,这时候影响乔布斯以后的人生的另一个点就是当时雅达利对游戏的态度:易用及友好的使用体验。
  2、非黑即白。在乔布斯的眼里,除了完美就是垃圾,除了黑就是白,没有再多。这在他的一生中都是深深的标签。不仅体现在对待同事,对待顾客,对待提供商,甚至是亲人身上。其实同时也牵涉到另一个标签:要求极高。
  3、要求极高。对待自己感兴趣的东西,他事无巨细,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要做到尽善尽美。比如 AppleⅡ的电源他必须要求放到机器里面去。他要求将电路板重做,仅仅因为线布的不够直。他把广告公司弄得晕头转向,仅仅因为他不喜欢里面的字体。他还要求将配建供应商的所有设备全部涂上颜色,仅仅因为他觉得这样好看。在 APPLE STORE即将完成的时候,把他推翻重做,仅仅因为他觉得布局不对。但正是这点,我们才能看到与以往不一样的东西,才能知道 MP3、手机、平板电脑原来可以这样玩。这是我觉得乔布斯之所以改变世界很重要的一个特质——绝不妥协。这个特质只要是上学、上班的人都知道要做到有多难。
  4、热情与冷漠。乔布斯对自己喜欢的时候可以倾尽全力,比如第一代的麦金塔计算机,他可以一天只睡 2-3个小时。而对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就可以置之不理,包括乔布斯的第一个孩子——与克里斯安·布伦南所生的丽萨,甚至与对待自己的癌症。
  5、禅。乔布斯在上学期间学习的禅宗以及前往印度对于禅宗的接触,使得乔布斯在以后的工作、生活及产品中都加入了自己对人生的不同的理解。至于从印度回来以后更加变态的素食主义,也是很多人多人都无法想象及理解的。
  6、谈判。乔布斯有超强的与人沟通的技能,在我看来这是与生俱来的。而对于情感表达的直白也许是世界上 CEO中最甚的一位。在我看来乔布斯从来都没有输过谈判。他那句经典的:“你是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去改变世界。”的话也深深的触动了我,这很不像是一个 30岁不到的人说出的谈判话语。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在苹果公司成立初期,他们没有那么多资金来采购元器件,但是乔布斯竟然能仅凭打电话就可以贷款、让供应商先垫付资金发货。
  7、控制。乔布斯可以说有着极强的控制欲望,对于任何事都要确保其在自己的掌控之中,很典型的例子就是他把苹果公司的所有设备都使用自行开发的操作系统,也就是软件。不给其他人全面用以在 PC上进行发行,也不让自己的设备脱离自己的操作系统。现在的情况有所改变,人们能在 PC设备上使用苹果的很多设备,但是苹果还是凭借其独有的操作系统,成就了超强的用户体验。这是苹果继承乔布斯基因的结果。


  500多页的《乔布斯传》像是在读英雄史诗又像是在看分集喜剧,因其具有恢弘格局的同时也不乏令人啼笑皆非的有趣情景。
  
  以前对乔布斯的认识只在于苹果的一系列极富魅力的产品及国内有青年不惜卖肾的代价去获得一部iphone手机的荒诞新闻,读罢才知道他不只是做出一部手机或者是平板那么简单。
  
  他是个人电脑的开拓者,改变了整个计算机时代;他是皮克斯之父,创造了数字影像的奇迹;他是多愁善感的音乐鉴赏家,令音乐产业重生;iphone、ipad一直到icloud,电子设备不再是信息处理的中心而只是媒介,icloud实现了这一切的无缝同步...
  
  这些贡献和卓越成就,任何人都可以无尽枚举,但全书最打动人的,还是三句话:
  
  1. 求知若饥,虚心若愚(stay hungry,stay foolish 虽然我很怀疑乔布斯本人根本就没有表达译文中后半句话要虚心的意思,他一直表现的是一个二元分立世界里天才一方的领袖。)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周围的人不论年长年幼,但凡是有些阅历经验的人,大都喜欢套用一句话来劝说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一旦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意思是他们经历过,他们也曾以为世界会按自己的意志变化,直到他们被打败。于是他们不再相信曾经的抱负和理想,也劝你活的“实际”,成为像大多数人一样的人,否则“一旦你到那个年龄,你就知道了”。
  
  这些经验是瞎编的么?当然不是。可是这些经验就是真理了么?当然更不是!我憎恶一切站在年龄经验的制高点上的形而上的教导,一个人凭借自己仅有的一点可怜认知和周围同他一样平庸俗套的生活经验,就想预测一个新兴还未知青年的后半生?你的一辈子是这样平庸而忙碌的过活就能知道别的的后半辈子也是这样?以前的我会据理力争,现在的我只会看着他们悲天悯人的样子觉得好笑又可怜。
  
  stay hungry,stay foolish,中文的译文只强调了求知的动态,却没有强调这个动态持续的过程“stay”。我更愿意把他翻译成“坚持求知,坚持谦逊”,即使这样文法不够优美。
  
  大多数人不是被社会不是被定律打败,是被自己,被时间,被未来看不见的恐惧。
  
  2.good times, hard times, but never bad times.
  
  这几个词恐怕是英文里最简单的不过了,可却深深触动了内心柔软的部分。看乔布斯传的时候我常常脸红,虽然现在我只是一介凡人,可我的脾气却像这位伟人一样的“不凡”:暴躁易怒,把世界粗暴的二元对立,不是天才就是白痴,不是杰作就是狗屎。但不像乔布斯对谁都这么极端,我也只有对最亲近的人,才会暴露出这种个性。
  
  感谢我的爱人,容忍我的暴脾气,教我温柔的力量,虽然我到现在也没学好;感谢我的朋友,接受我的神经质,总是给我以支持。《诗经》有言:“茕茕白兔,东走西顾。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改动一下,我想对你们说:
  
  茕茕白兔,奔走相顾。白首如新,倾盖如故。good times, hard times, but never bad times.
  
  3 忙着生,或者忙着死(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不仅是乔布斯的大偶像Dylan这么感慨过,《肖申克的救赎》里安迪要离开时也这样意味深长的对瑞德说;许巍的《两天》这样写到:“我只有两天,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我只有两天,我却没有把握,一天用来路过一天还是路过。”
  
  人活着身心同时能够拥有自由意志的时间不过数十载,是充满梦想的活着,还是毫无希望的死去。我们被看不见的约定俗成约束过,没有人喜欢政治上的体制,却不知道自己早已被世俗体制化了。
  
  我们活在自己狭小的安全范围里委曲求全,却以为那是光明正道。不记得是谁说过,20岁的年纪,求安稳是最可怕的自我谋杀。在大多数人都忙着追求柴米油盐的生活中,我不指望自己能像乔布斯一样做到改变世界,创造未来,但我希望自己至少不是在追名逐利中度过一生,评价衡量的标准永远是票子、车子、房子、paper、offer。
  
  有的人在意是不是全款买了房,有的人在意年薪的数字,有的人在意是不是该按年龄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我不是不在意这些,只是更在意旅程中的风景。
  
  搞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然后去做,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最后
  致敬乔布斯,因为他是极其伟大的灵魂工程师。
  


  叙述了乔布斯的过山车式的人生,精彩的一生,并还原了乔布斯的真实性格特征。
  印象最深的几点:
  1.现实扭曲立场
  2.完美主义
  3.艺术和科学的合二为一
  4.二分法
  5.打造一家传世公司的理念
  6.改变世界
  还有几句话:
  1.你是想卖一辈子汽水呢,还是抓住机会改变世界?
  2.我才30岁,我该做点事情。
  非常值得一看。


  像我这么个对技术产品、企业文化没什么兴趣的人,为什么要看这本书呢?我也没用过苹果的产品,一直以来也觉得世人对iPhone什么的追求简直就是当代商品拜物教的完美体现,好像之前还写过一篇叫做Why iPhone的批判消费主义的小作文。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想,没准儿哪天我也去买个苹果的产品吧。
  
  总之,对乔布斯的好奇,始于他在斯坦福大学毕业典礼上的演讲,他那几句“不要停下脚步,永远向前”, “记住你将死去”,以及“经历都是在回顾的时候由点连成线”让我深信不疑。但他最让我好奇的地方是,有一次我看到一篇文章讲述乔布斯年轻时作为嬉皮士、服用迷幻剂的经历。也是这一点,最后吸引我阅读了他的传记。
  
  果然,乔布斯年轻时就是个嬉皮士、摇滚迷啊。这是我认为他身上最迷人的地方了。他那时使用迷幻剂,并且后来说没有用过迷幻剂的人是无法完全理解他的,他从少年时代就对禅修很关注,一直在追求灵魂的出口,精神的启迪,这使得他在大学的时候参加很多相关的活动,例如居住在集体农场,去印度进行禅修,素食或者节食以求感官的敏锐;他一生的偶像是鲍勃·迪伦,60年代赋予了摇滚乐灵魂的民谣歌手,诗人,他后来还和琼·贝兹约会过,是因为她与迪伦的联系,这一切简直都太酷了。80年代他在斯坦福大学做演讲,问台下的学生们,你们使用过迷幻剂吗?你们什么时候失去的童贞?这些看起来难以让人接受的问题就体现了乔布斯身上那些嬉皮士,反主流文化的特质。他相信自由和直觉,也是这些赋予了他那独到的品味和创造力。他也感叹60年代情怀和80年代的是有多么的不同,他说他们那一代都接受了很多理想主义的洗礼,是这样的,乔布斯就是一个理想主义者,而80年代的孩子都被实用主义给侵袭了。
  
  这两个时代之间的差别还体现在佛教轮回思想和西方线性思维的差别里。简直还体现在乔布斯和比尔·盖茨的区别里面:当我读到讲述他们这两个巨星相遇的那一章的时候,我顿时就想到了尼采在《悲剧的诞生》里面写到的,酒神狄奥尼索斯和太阳神阿波罗精神的对比与并置,是的,乔布斯的精神就像酒神精神一样,充满了激情、狂热与创造性,而比尔·盖茨就像阿波罗精神的附身一样,讲求的更多是理性、秩序和实事求是。他在选择大学的时候,也是本着要追求自我的原则,不与那些已经规定了自己人生道路的人读大学。这真是让我反观好多目前我们的大学的情况啊,确实大多数人都是一些实用主义者,功利主义者,选什么大学,读什么专业也全都是根据以后工作之后的待遇决定的,而真正的独创精神,真正的革命精神还要去哪里找呢?理想主义者在当代几乎都已经弹尽粮绝了,实在是太悲哀了!
  
  苹果的成功,就是因为它把产品放在第一位,而不是利润啊,斯卡利做了苹果的CEO之后为了扩大利润,之后把公司带入了泥潭,而乔布斯信奉的是什么?他信奉的是伟大的产品,确实,这才是最重要的。他对待产品的态度,完全就像艺术家对待自己创作的艺术品的态度一样,追求纯粹和完美,把他的美学理念赋予到这些产品当中,这难道不又像柏拉图所谓的“理型”吗?他不做市场调查,他说人们在你把东西放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这一切似乎都体现了他对现实的蔑视,是的,他就是这样。他有现实扭曲立场,能用自己的眼神和口才蛊惑人心,让他人为他着迷,他也蔑视规则,无视他不想接受的现实。这为他带来了麻烦,但也同时也是由于这一特质,让他改变了现实,改变了世界,因为真正可以改变世界的人,从来不是那些努力去适应现实的人,而是那些让现实让适应他的人。书中也提到了,在这点上,他就像尼采的 “超人”一样,充满超人的意志力,虽然乔布斯本人并没有研究过尼采的思想。
  
  记得前一段看了一篇文章,是个美国人写的,是谁忘了,当中写道,不要相信hipster的话,年轻时候的乔布斯也是hipster吧,这篇文章当中这样写,也许是因为嬉皮士都是一群愤世嫉俗、不愿面对现实的人吧,因而经常找不到工作。但是我想说的是,嬉皮士也是能改变世界的啊,当然,你得够牛逼,够聪明,够努力,那时候你才能超越嬉皮士这个词附带的那些狭隘的内涵,与其他伟大的人格特点形成一个多面的天才,就像乔布斯。


尤其是雷**卧槽,这些人有没有头脑啊!


嬉皮士要不就找不到工作,要不就找一份改变世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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