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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与中国文化

万建中 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1-1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作者:

万建中  

页数:

536  

字数:

410000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禁忌绝不只是太平洋群岛才有,迄今所知世界上所有的民族无不具有禁忌。它是一种历史悠久且极其复杂的民间社会文化现象,尤其是当一些远古的宗教禁忌世俗化为生活习惯之后,更是渗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人们还在不断制造禁忌,以求通过自我的言行限制,来达到祈福辟邪及生活更为顺利的目的。总之,每个社会成员一生中都要受到这样或那样一些禁忌的约束。 本书把禁忌置于中国文化的大背景中加以考察,审视禁忌的视野更为开阔,集中力量厘清了禁忌的生活表现,多方面、多角度地揭示了禁忌的内部和外在形态的特征,达到了较高的学术水平。 作者比较成功地完成了书中所包含的12个专题,比较深刻地展露出禁忌的文化魅力。在大量吸收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许多方面的突破,对禁忌的界定、禁忌的本质、禁忌的生存状态及演进过程、禁忌与其他文化形态的关系等的看法和认识,皆颇显新意,是禁忌研究的一个可喜收获。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禁忌民俗的本质 第一节 禁忌的含义和界定 第二节 神秘的交感与消极的巫术 第三节 因果律的错误运用 第四节 禁忌的信仰基础:玛那第二章 禁忌的起源 第一节 禁忌产生的时限 第二节 大自然力量的强大与人类生存的需要 第三节 禁忌呼唤鬼神的出现 第四节 性禁忌的形成和对兄妹婚神话的解读婚神话的解读 第五节 图腾禁忌——图腾崇拜的主要表征 第六节 针对西言一些观点的批评第三章 禁忌的生存状态及其传承 第一节 一种无外在行为的表现行为规范 第二节 文化模式与禁忌的传承机制 第三节 口头叙事文学,禁忌传播的媒介 第四节 禁忌传承的内在因素 第五节 禁忌演进的趋势第四章 禁忌的对象 第一节 禁忌的人 第二节 禁忌的物 第三节 禁忌的人名 第四节 禁忌的数字第五章 时间禁忌 第一节 禁忌,保护神圣的时间秩序 第二节 非凶即恶的年节 第三节 人生角色转换时的避忌 第四节 死亡,永恒的禁忌主题第六章 居住空间禁忌 第一节 宅址的选择 第二节 工匠的“魇胜”行为 第三节 门、户、灶的构筑 第四节 神圣空间的维护第七章 日常生活禁忌第八章 商业百工禁忌第九章 禁忌不洁与禁忌的禳解第十章 迷信禁忌的迂腐与语言禁忌的式微第十一章 禁忌的文化价值及社会控制功能第十二章 禁忌对社会的危害后记

章节摘录

书摘 “禁忌”这个词,国际学术界统称为“塔布”(Taboo或Ta-bu),原本是南太平洋波里尼西亚汤加岛人的土语,表示的是“神圣的”和“不可接触”的意义。 波里尼西亚汤加岛人信仰和崇拜一种他们称之为“玛纳”(Mana)的神秘力量。他们相信凡是具有玛纳力量的人或物都是危险的,不可接触,是为“塔布”。酋长、头人、巫师、祭司等人物,举行宗教仪式的场所,被认为有神灵居住的圣地,为神灵使用的圣物,以及某些鸟兽草木和食物都被视为具有玛纳,因而皆为塔布。人在非常的时候(如出征打仗时、打猎时、妊娠期、月经期)也被视为有塔布。 禁忌绝不只是太平洋群岛才有,迄今所知世界上所有的民族无不具有禁忌。它是一种历史悠久且极其复杂的民间社文化现象,尤其是当一些远古的宗教禁忌世俗化为生活习惯之后,更是渗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同时,人们还在不断制造禁忌,以求通过自我的言行限制,来达到祈福辟邪及生活更为顺利的目的。总之,每个社会成员一生中都要受到这样或那样一些禁忌的约束。 禁忌现已成为人类学、宗教学及民俗学通用的词语,并且这些学科中颇为重要的一个领域。在我国,禁忌也成为研究的一个热点,译著和专著频频出版,如弗洛伊德的《图腾与禁忌》(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赵建伟的《人世的“禁区”——中国古代禁忌风俗》(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任骋的《中国民间禁忌》(作家出版社1990年版)、吴宝良与马飞的《中国民间禁忌与传说》(学苑出版社1990年版)、金泽的《宗教禁忌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等。 建中同志已出版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的是民间叙事文学中的禁忌主题,属于民间文艺学与民俗学交叉性的课题,关注的不是禁忌本身,而侧重于研究民间叙事文学对禁忌的表述和反映。《禁忌与中国文化》这本书则把禁忌置于中国文化的大背景中加以考察,审视禁忌的视野更为开阔,集中力量厘清了禁忌的生活表现,多方面、多角度地揭示了禁忌的内部和外在形态的特征,达到了较高的学术水平。 禁忌与一般民间信仰、民众心理、伦理道德、地方习惯法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理解和解释禁忌,就应有多学科的学养。作者比较成功地完成了书中所包含的12个专题,比较深刻地层露出禁忌的文化魅力,这是难能可贵的。这本书在大量吸收已有成果的基础上,有许多方面的突破,对禁忌的界定、禁忌的本质、禁忌的生存状态及演进过程、禁忌与其他文化形态的关系等的看法和认识,皆颇显新意,是禁忌研究的一个可喜收获。 目前,我国学界对禁忌的探讨,主要是借助了国外相关的理论和观点,倘若要进一步深入下去,还需要在充分了解我国各民族禁忌现象的前提下,建构我们自己的禁忌理论体系。我期待着这样的新著问世。 禁忌的对象是指那种实施超自然力量对触犯禁忌者惩罚的主体。按禁忌的原理,这些主体一方面是崇高、神圣的,另一方面则是神秘的、危险的、禁止的、不洁的。凡所敬、所畏、所恶的东西皆可视为禁忌的对象。如果我们对禁忌的对象进行分类,则有禁忌的人、禁忌的物、禁忌的人名、禁忌的数字等。下面逐一叙述之。 第一节 禁忌的人 英国民俗学家查·索·博尔尼女士说:“塔布一词用于被隔离的事物,在译成英语时,如果所指的是东西,通常用:‘禁忌的’;如果指人,就用‘处于禁忌状态’,也就是巫术——宗教性质的隔离。国王、祭司、征途中的战士、参加葬礼的人、分娩或处于其他生命紧要关头的妇女。通常处于禁忌状态,从而规定种种繁琐的禁忌,不与别人接触,如有违犯,便会引起可怕的后果。”英国学者弗雷泽在《金枝》一书中列举古代世界各地的“禁忌的人”,包括:神圣者——国王、酋长、祭司,不洁者——月经初潮的女孩、产妇、寡妇、鳏夫、兵士、杀人者、悼亡者,以及所有接触过死亡者的人。 1.对神圣者的禁忌 按弗雷泽的说法,神圣者涉及氏族首领、王、英雄和巫师等特殊人物。在宗教信仰的氛围里,这些人物都被看作超越一般人的,人们往往用“玛那”来解释他们所具有的那种不可思议的才能或权威。不同身份的人具有不同数量的玛那,地位越高,拥有的玛那越多,其威力就更加强烈。国君是最高位的,其身上释放出来的玛那甚大,所谓“真命天子”,不但普通百姓不敢接近他,就连他身边的大臣也都提心吊胆,总觉得随时会有危险的事情发生,所谓“伴君如伴虎”。由于国君是社会权力的集中体现,他可以为所欲为,所以这种危险自然是客观存在的。然而,社会中一般人并不去考察其中的道理,只从现象上看,直感地觉得,那种威慑力就出在国君的人体上,于是国君便被视为禁忌的对象了。 在传统社会里,有关这些人物的禁忌非常之多,他们的言谈举止,一举一动,都与民众的生命、祸福息息相关。《论衡·书虚》及《吕氏春秋·音初》载:“夏后孔甲田于东萁山,天雨晦冥,人于民家,主人方乳。或曰:‘后来,之子必贵’。或曰:‘不胜,之子必贱’。孔甲曰:‘为余子,孰能贱之?’遂载以归。析撩,斧斩其足,卒为守者。”尽管夏朝皇帝孔甲有意让遇他而生的农家孩子富贵,并把他放在车上带回,但那孩子还是经受不住孔甲身上携带的具有破坏性的神秘力量,劈柴自伤,终于只成了个看门人。这是说,一般的人经受不起统治者身上所携带的神秘力量。无独有偶,弗洛伊德也说:“一个毛利族的酋长不能用口吹火。因为当他对着锅底下燃烧的火苗吹气时,他那种神圣的呼气将经由交流而传到火中,而由火传到锅中。如此由锅传到里面的肉中,经过这一连串的媒介,当酋长的呼气被传到食肉者身上时,无疑的,他只有死亡。”中国古代,皇帝的女儿叫公主,与巫女一样,不许外嫁而是招赘女婿。凡是嫁于天子作过后妃的,不许再改嫁。因为凡一度与天子接触过的人或动物,也同时具有了神秘的力量,成为禁忌的对象。 对神圣者的禁忌是一种历史的产物,后来为统治者因统治的需要而加以利用。封建帝王或一些特权阶层为保持个人威严,巩固已有地位,或为自身地位蒙上宗教迷信色彩,忌讳直呼其名或使用相同字眼。“先王死日为忌,名为讳”。谁触犯并被发觉,则有杀身之祸。此类禁忌,是统治阶级为保证自身权益而采取的高压手段,是不得人心的。民众对此类禁忌,不是心甘情愿信仰,是不得已而为之。“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便是对这种禁忌的嘲讽。 权威人士为维护既得利益,似乎比普通百姓具有更强烈的表达纳吉的欲望和更多的表达纳吉欲望的场合。譬如,和权威。人士交谈,言及病状,当易之以美词,不可直接道及,所谓讳疾忌医也。《晏子春秋》记录了这样一则故事:“景公病疽在背,高子国子请……公曰:‘热何如?’曰:‘如火’。曰:‘其色何如?’曰:‘如屦辫。’晏子人……公曰:‘其热何如?’曰:‘如月。’‘其色何如?’曰:‘如苍玉。”大小何如?’曰:‘如宝。”其堕者何如?’曰:‘如硅。’晏子出,公曰:‘吾不见君子,不知野人之拙也。”对下臣来说,阿谀谄媚,低眉顺目的奴态在这样的禁制下被培养出来并得到习惯化。而景公的“禁忌霸权”也在臣下“讨口彩”的精彩表演中暴露无遗。 冯梦龙《古今谭概·迂腐部》说到:明代某郡郡守,一天亲临御史台审核某一案件定案之事。定案文书中有“病故”二字,下属官员念到这个地方,不敢把它读出来而用手将它盖住。郡守见文义不连贯,于是用笔敲开下属的手指,忽然看到这两个字,勃然变色,就好像遇到了什么可怕的敌人,急急忙忙将文书绕着案桌的桌柱旋转数次,口中还不停念道:“乾元亨利贞。”(乾元亨利贞是《周易》中的话,后来被迷信者用作避邪祛凶的咒语。)此郡守可以说是国人中对凶语忌讳特别厉害的代表人物。 当统治者本身不再成为禁忌的对象,他们就千方百计用禁忌的方式来维护自己身份和地位。一般来说,风俗的传播遵循着“上行下效”的规律。可是,上面故事中,当权者对语言禁忌的畏惧和恪守不仅没有起到传播语言禁忌的示范及促进作用,反而被当作嘲讽的素材,成为口耳相传的笑柄。禁忌面前人人平等,当权者的“过分”守禁实际造成了面对同样的语言禁忌的上层与下层的不平等。他们凭借手中的权力,实行语言禁忌霸权,让周围人皆为之守禁。而这一点,下层百姓是没有条件做到的,也就是说百姓不可能要求统治者(当然,也无权要求周围所有的人)为自己守禁,民间的语言禁忌网络随时会被戳得千疮百孔。因此,统治者与百姓之间原本就存在的对立和不平等便延伸至禁忌领域。禁忌习俗作为民间自发形成的行为规范,客观上是一种与官方法令相对的权威表征。人们自觉恪守禁忌也有这一因素。以此来表示对官方禁令的不满和漠视。而一旦百姓意识到统治者利用禁忌来显示权威,禁忌无法得到真正落实,他们就会对统治者的守禁表演大肆展开攻击,以谋求心理的平衡。禁忌具有全称约束力,并不是“在某些条件下,对某些人有效”。任何禁忌都不会保护了某些人的利益而同时却损害了另一些人的利益。就某一社群而言,在禁忌面前人人平等,心态一致,禁忌方可畅行无阻。另外,它本身也不涉及到道德问题,“某些事情必须回避,某些行为必须回避——我们在这里发现的是各种禁令,而不是道德和宗教的要求。”禁忌无所谓善与恶,善与恶只在禁忌实施的过程中时有显现。事实上,当一种禁忌事象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所“玩弄”而无法在“场域”中得到真正落实的时候,此禁忌亦即到了穷途末路,其应有的“魔鬼力量”即荡然无存。这样,统治者对其认认真真的恪守行为自然显得荒唐可笑。 对神圣者的禁忌进而转化为对“神圣者”的嘲弄,这是禁忌文化演进的必然的趋势之一。 2.对不洁者的禁忌 不洁者一般指经期妇女、孕妇、产妇、寡妇、鳏夫、带孝者、大小便不净手者、不忌房事者等。 (1)对经期妇女的禁忌 林惠祥在《文化人类学》中说:“图腾仪式为土人的宗教生活的要点,全部对于妇女都是禁忌,她们不但不得参加,连旁观也不可能。”禁忌从一开始就渗入了浓烈的性别歧视。在旧时汉族民间,妇女受到种种禁忌的限制。以节日期间而言,北京地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五忌妇女串门和走亲戚,俗称正月忌门。以为此间有妇女串门不祥。热河一带,旧时年初五以前,妇女“如贸然前往,必被痛恶。盖彼间以妇女为不祥物”。在天津,据刘炎臣《天津年俗》说:除夕这天,摆好供品后,一般旧式家庭,就临时处于戒严状态,禁止亲戚邻居的妇女进入。因是旧俗相袭,一般自家的妇女们到了这天,也就不再到别家串门了。我国西南地区汉族,妇女在过年的头几天,也不得步出大门。在祭祀鬼神或逢年节祭龙时,都严禁妇女参加。汉族有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夜祭祀灶君的习俗,谚语云:“男不拜月,女不祭灶”。《帝京景物略》云:“灶,老妇之祭,今男子祭,禁不令妇见之。祀余糖果,禁幼女不得令啖。”可知禁忌妇女主祭灶神之严格。 ……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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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老师的书当然是好的,装帧也不错,专业内外的都可以读,还是可以代表中国民俗学禁忌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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