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精要与依据指引
2005-1
人民出版社
廖忠洪主编
535
1035000
综合考虑涉及面的广泛程度和司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等因素,本书系首批选择了十八个常用的法律门类分别编写成书。书系对依各法律门类列出的问题的论编,分别由“精要”与“依据指引”两部分组成。 “精要”题目是根据现行法律文件设定的问题(条文主旨)及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的其他疑难问题归纳总结出来的。表面上看,这些题目并不像问答、案例类题目那样有针对性,有些甚至像干巴巴的词条,但实际上,这些题目正是各法律门类的“点”,实践中某一法律门类上的任何问题,都能归类到这些“点”上。题目内容的撰写也不是像学术专著或论文那样长篇大论,而是以专家意见的形式,简明扼要地阐明法理,指出司法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依据指引”部分则是将题目所涉及到的具体法律依据尽可能全面地列示出来。我国的法律依据是多层次的,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有国务院及其各部门通过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还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在以上依据中,法律的效力级别当然最高,但有些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对实践中碰到的许多具体问题的理解和处理,还需要以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发布的相关依据作补充,因此,“依据指引”部分将上述全部依据的名称、发布时间、发布部门一一予以明确,并附以精要题目所适用的具体条文内容(个别题目较大;需要援引依据全文或依据本身属不常用的专业问题,为节省篇幅,我们仅注明了依据名称、发布时间、发布部门具体条文内容予以省略,读者可在后面的具体题目中或其他法律汇编中查找)。 有了“精要”题目的清晰脉络,有了专家法理上的权威意见,再附以详细、具体的法律依据,形成了书系中各法律门类的完整体例。我们相信,这种法律图书的创新体例,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满足法律专业人员的实际需要,并将成为他们方便实用的参谋助手。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本书系涉及的法律门类众多,编写工作量大参与编写的作者有的来自司法实践部门,有的来自教学、科研部门,分属不同行业和专业,尽管我们力求做到编写体例上的统一,但在语言风格、表述方式等方面,不同图书还存在明显差别。另外,书系使用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11月。对以上方面存在的问题,希望专家和从事法律实践工作的读者为我们及时提供宝贵意见,以便需再版时一并修订补正。
第一编 刑事诉讼证据 第一章 证据制度 第二章 证据分类 第三章 被害人陈述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 第四章 证人证言 第五章 物证 第六章 书证 第七章 勘验、检查笔录 第八章 视听资料 第九章 鉴定结论 第十章 证据收集 第十一章 证据的审查判断 第十二章 认证第二编 民事诉讼证据 第一章 当事人举证 第二章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第三章 证明对象和证明标准 第四章 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第五章 质证 第六章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七章 当事人陈述 第八章 证人证言 第九章 物证、书证、视听资料 第十章 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第三编 行政诉讼证据 第一章 行政诉讼证据的基本制度 第二章 行政诉讼的证据种类和要求 第三章 举证责任 第四章 证明对象与证明标准 第五章 证据的收集和保全 第六章 质证 第七章 证据的审核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