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解读与应用
2007-3
人民
王轶
391
无
作为调整财产归属与利用关系的基本民事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出台可谓一波三折。从1993年中国的立法机关着手研究物权法的起草开始,到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法律,已经是十四载的悠悠岁月。即使从1998年3月立法机关正式委托学术界起草物权法专家建议稿算起,也已是十个年头了。这大概正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好事多磨”吧。 刚刚面世的这部物权法,一共是五编十九章,加上附则部分,共计二百四十七条。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多次审议物权法草案过程中提出的意见,以及群众的要求,立法机关已经尽其所能让法条的表述接近我们的日常语言,便于人们对这部法律的了解和掌握。所以我们可以在法条中看到“道路”、“绿地”、“物业服务用房”、“车位”、“车库”等熟悉的面孔。但因财产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难以数计,用如此有限的法律条文,去应对无限丰富的社会生活,谈何容易!正因如此,物权法中也不乏抽象且概括的专业术语,如“动产”、“不动产”、“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对于普通民众,难免有点“雾里看花”的味道,看得见,却摸不着。但物权法作为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是属于“生活的百科全书”。在事关“国计”的同时,更心系“民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一个法治的国度里,物权法是“生活宝典”中的重要一章。咱们老百姓离了它还真不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前言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 物权法概述 第二节 物权概述 第三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物权变动的一般原理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 第三节 动产交付 第四节 非基于双方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关于物权的确认 第三节 物权请求权第二编 所有权 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二节 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的划分和权利行使 第三节 区分所有建筑物(物业小区)的管理制度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的保护与诚实信用原则对所有权行使的限制 第三节 对相邻不动产的利用 第八章 共有 第一节 按份共有 第二节 共同共有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编 用益物权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与消灭 第三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动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四章 地役权第四编 担保物权 第十五章 一般规定. 第一节 混合共同担保 第二节 建筑物及正在建造的建筑物如何设立抵押 第十六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二节 抵押权的效力 第三节 抵押权的实现 第四节 浮动抵押和最高额抵押权 第十七章 质权 第一节 质权的善意取得 第二节 动产质权 第三节 票据质权 第四节 股权出质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依法履行登记手续 第十八章 留置权第五编 占有 第十九章 占有
无
法律专业可以看一下
送货很及时,但就是不太实用.
写得一般,就像一般例行公事的解释案例一样,不过也有一定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