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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史集成

尹钧科 编 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10  

出版社:

人民出版社  

作者:

尹钧科 编  

页数:

258  

Tag标签:

无  

前言

  北京的历史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自成立以来,就一直从事北京历史文化的研究工作,30年来,在全所科研人员的共同努力之下,取得了一些北京历史文化研究成果,其中,又以曹子西先生主编的《北京通史》为代表,在学术界和社会上都产生了较好的影响。而《北京通史》的问世,又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北京历史文化奠定了一个较为坚实的基础。  2006年,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的领导对北京历史文化的研究工作加大扶持力度,提出把《北京专史集成》列入院科研重大课题,使得我院的北京历史文化研究从整体上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在此之前,历史研究所的科研人员已经开始对北京专史进行研究,如王玲女士撰写有《北京与周围城市关系史》,尹钧科先生撰写有《北京郊区村落发展史》,于德源先生撰写有《北京农业经济史》,吴建雍等人合写有《北京城市生活史》、《北京城市发展史》,等等,这些专史的问世把北京历史文化的研究逐步引向深入。但是,要想形成一套体系完备的专史研究系列,显然仅仅依靠个人的研究力量是不够的,必须组成一支力量相对强大的科研队伍,才能够完成系列专史研究的繁重工作。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北京市社会科学院领导组织历史研究所的全体科研人员对《北京专史集成》课题进行了认真的论证。特别是课题总顾问刘牧雨院长和课题总策划戚本超副院长对课题中研究项目的编写原则和立项次序都给予了精心指导。

内容概要

《北京建置沿革史》是北京政治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建置沿革是由两个词合成的,一为“建置”,一为“沿革”,最早将这两词合用的是宋朝人,及至明清时期,已经在各种《一统志》和《地方志》中普遍使用,成为一个有着特定内容的专有名词。所谓“建置”,就是在某个地域范围内设置的各种重要行政机构;所谓“沿革”,则是这些行政机构的发展变化过程。《北京建置沿革史》,就是研究在北京地区的历史上曾经设置过哪些重要的机构,这些机构在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哪些显著的变化。因此,今天我们所理解的“建置沿革”,其含意已经比古人要丰富多了。

作者简介

尹钧科,北京市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从事北京历史地理和地名研究。多次主持并圆满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以及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主要科研成果(含合著)有:《北京郊区村落发展史》、《北京历史自然灾害研究》、《古代北京城市管理》、《历史上的永定河与北京》、《北京地名研究》、《地名学基础教程》、《中华古地图珍品选》、《古代北京交通》、《北平和平解放》等。主编《北京历史丛书》一套(20册)。是侯仁之主编的《北京历史地图集》的主要参加者。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曾获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测绘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国地名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多次获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二等奖。1999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2003年获“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

书籍目录

序前言概述第一章 上古三代时期 第一节 黄帝画野经疆的传说 第二节  “九州”的观念及幽州的出现 第三节 北京地区最早的名称 第四节 西周封立蓟、燕二国第二章 春秋战国时期 第一节 燕并蓟国和以蓟为都 第二节 燕国的疆域和都城 第三节 燕昭王始设的五郡第三章 秦汉时期 第一节 秦始皇实行郡县制与秦代郡县 第二节 西汉初期的燕国 第三节 汉武帝始置州及幽州的郡(国)县 第四节 王莽滥改郡县之名 第五节 东汉时的幽州、广阳郡及其他 第六节  秦汉时期幽州地区建置沿革的特点第四章 魏晋十六国时期 第一节 魏幽州、燕国、渔阳郡及其他 第二节 西晋幽州、燕国及其他 第三节 十六国后赵幽州、燕国及其他 第四节 十六国前燕幽州、燕郡及其他 第五节 十六国前秦幽州、燕国及其他 第六节 十六国后燕幽州、燕郡及其他 第七节 魏晋十六国时期幽州地区建置沿革的特点第五章 北朝时期 第一节 北魏的幽州、燕郡及其他 第二节 东魏东燕州、安州的内迁与寄治 第三节 北齐的东北道行台及郡县的省并 第四节 北周的幽州总管府、燕郡及其他 第五节 北朝时期幽州地区建置沿革的特点第六章 隋唐五代时期 第一节 隋代的幽州总管府、涿郡及其他 第二节 唐幽州范阳郡及其他 第三节 唐幽州地区寄洽的羁縻州县 第四节 五代燕、唐的幽州及其他 第五节  隋唐五代时期幽州地区建置沿革的特点第七章 辽、宋、金时期 第一节 辽南京道、析津府及其州县 第二节 北宋燕山府路、燕山府及其州县 第三节 金中都路、大兴府及其州县 第四节 辽、宋、金时期燕京地区建置沿革的特点第八章 元时期 第一节 元初的燕行省、燕京路、中都路及其州县 第二节 燕京、中都、大都及警巡院 第三节 元中书省、大都路及其州县 第四节 元代大都地区建置沿革的特点第九章 明时期第十章 清时期第十一章 民国时期第十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附:北京建置沿革表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二节西汉初期的燕国秦二世元年(前209年),陈涉等在蕲县(在今安徽宿州南)举义旗反秦,自立为楚王。随之,天下大乱,诸侯并起。武臣自立为赵王,田儋自立为齐王,魏咎自立为魏王,韩广自立为燕王等。刘邦亦被拥立为沛公。项梁、项羽则起兵江东,引兵西击秦。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五月,沛公、项梁等拥立楚怀王。楚怀王与诸将约定:“先入定关中者王之。”三年(前207年)八月,刘邦率军攻武关,乘胜西进灭秦。同年十二月,项羽闻刘邦已定关中,大怒,亦引兵入秦地,烧杀掳掠。鸿门宴之后,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更立沛公为汉王,遂后展开了四五年的楚汉之争。汉五年(前202年)十二月,项羽兵败垓下。之后,刘邦即皇帝位于汜水之阳(在济阴县,即山东定陶),建立西汉王朝,定都长安。  还在汉元年(前206年)二月,项羽封燕将臧荼为燕王,都蓟,而徙封自立为燕王的韩广为辽东王。但韩广不肯徙王辽东,同年八月,臧荼杀韩广,并其地。韩广自称燕王仅四年。汉五年(前202年)正月,燕王臧荼与楚王韩信、韩王韩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吴芮、赵王张敖等,共拥戴汉王刘邦即皇帝位。但同年七月,燕王臧荼反,汉高帝亲自征之。九月,虏臧荼诛之,诏诸侯王视有功者立以为燕王,众臣皆以功举太尉长安侯卢绾,遂立卢绾为燕王。  西汉实行郡、国并行制,既置郡县,以牧百姓,又封功臣子弟为诸侯王,以藩屏王室。《汉书·诸侯王表序》云:“秦据势胜之地,骋狙诈之兵,蚕食山东,壹切取胜。因衿其所习,自认私知,姗笑三代,盪灭古法,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亡(无)骨肉本根之辅,外亡(无)尺土藩翼之卫。陈(胜)、吴(广)奋其白挺,刘(邦),项(羽)随而毙之。故日周过其历,秦不及期,国势然也。”又日:“汉兴之初,海内新定,同姓寡少,惩戒亡秦孤立之败,于是剖裂疆土,立二等之爵。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尊王子弟,大启九国。自雁门以东尽辽阳,为燕、代。常山以南,太行左转,度河、济,渐于海,为齐、赵。毂、泗以往,奄有龟蒙,为梁、楚。东带江、湖,薄会稽,为荆吴。北界淮濒,略庐、衡,为淮南。波汉之阳,亘九嶷,为长沙。诸侯比境,周币三垂,外接胡越。天子自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巴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京师内史凡十五郡。公主列侯颇邑其中。”也就是说,西汉汲取了秦朝因不封诸侯而“孤立之败”的教训,又恢复了分封诸侯的制度,共立九个异姓诸侯王国,另加公主、列侯之封。但在有些地方仍为郡县。故西汉实行的是郡、国并行制。  汉高祖五年灭燕王臧荼而更封卢绾为燕王后,汉始立燕国。十一年(前196年),卢绾因涉代相陈稀反叛案,畏惧而反,亡入匈奴,岁余,死胡中。翌年(前195年)更封皇子刘建为燕王,是为燕灵王,历十五年,于吕后七年(前181年)薨,吕后杀其子。文帝元年(前179年),徙琅邪王刘泽为燕王,是为燕敬王,历二年薨。刘泽是汉高祖同曾祖的堂弟。文帝三年(前177年),刘泽子刘嘉嗣燕王,是为燕康王,历九年薨。子刘定国嗣,历四十二年,坐禽兽行,自杀,国除。事在汉武帝元朔二年(前127年)。武帝元狩六年(前117年)立皇子刘旦为燕王,是为燕剌王。昭帝元凤元年(前80年)四月,刘旦谋反败露,畏罪自杀,刘旦为燕王历三十七年(《传》谓三十八年)。此后,燕国废除,改置广阳郡。从汉高帝立燕国(始于前202年)至昭帝元凤元年(前80年)国除而改为广阳郡,燕国历百二十余年。其中在汉武帝元朔二年至元狩五年的十年间,无燕王之封,时燕国当为“燕郡”。宣帝本始元年(前73年)七月,诏立燕剌王太子刘建为广阳王(又改广阳郡为广阳国),历二十九年薨。元帝初元五年(前44年)刘建子穆王刘舜嗣,历二十一年薨。成帝阳朔二年(前23年),刘舜子思王刘璜嗣,历二十一年薨。哀帝建平四年.(前3年),子刘嘉嗣,历十二年,王莽篡汉,贬广阳王为公,转年废。故《汉书·地理志》于“广阳国”下云:“高帝燕国。昭帝元凤元年为广阳郡。宣帝本始元年更为国。”广阳国领县四:蓟、方城、广阳、阴乡。  但是,汉高帝所立之燕国,远比后来的广阳国广大。《晋书·地理志序》云:“汉兴,创艾亡秦孤立而败,于是割裂封疆,立爵二等,功臣侯者百有余邑。”《太平寰宇记》谓:汉高帝六年(前201年),“分燕置涿郡,领县二十九”。这就是说,汉高帝初立之燕国辖有后置涿郡所领之二十九县。涿郡分置后,燕国缩小,但仍非四县之地。《汉书·樊哙传》云:燕王卢绾反,“哙以相国击绾,破其丞相抵蓟南,定燕县十八,乡邑五十一”。可见,至汉高祖十一年时,燕国尚有十八县之广大。《汉书·武五子传·燕剌王刘旦传》云:汉武帝末,燕王刘旦以为太子(刘据)构衅事败逃亡,齐怀王刘闳已死,兄弟之中当轮到他立为太子了,故上书求人宿卫。不料汉武帝大怒,并厌恶燕王刘旦,以“藏匿亡命”之罪名,“削(燕国)良乡、安次、文安三县”以示惩罚。据此可知,汉武帝时,燕国除有蓟、广阳、方城、阴乡四县外,至少还拥有良乡、安次、文安三县。汉武帝时,“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燕国地盘的进一步缩小,当在其时。至昭帝、宣帝废燕国而改置广阳郡、广阳国时,便只有《汉志》所说的四县了。其中,蓟县治蓟城,为广阳国都,故址在今广安门一带。广阳县治广阳城,故址在今房山区东北隅之南、北广阳城村。方城县治方城,故址在今河北省固安县西南十七里之方城村。阴乡县治当在今大兴区西北隅之芦城村。  第三节汉武帝始置州及幽州的郡(国)县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州设剌史。颜师古云:“《汉旧仪》云:初分十三州,假刺史印绶,有常治所。常以秋分行部,御史为驾四封乘传。到所部,郡国各遣一吏迎之界上,所察六条。按这里说西汉十三州刺史“有常治所”,实际上无固定治所。《通典》云:“汉剌史乘传周行郡国,无适所治,(光武)中兴所治有定处。”汉州刺史“所察六条”是:一条,强宗豪右田宅腧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干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背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人,怒则任刑,喜则任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妖祥讹言。四条,二干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讬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正令。各州剌史于每年秋分时节分巡所部,考察如上六个方面,而后入朝奏报。九年之后,称职完责者,可举为郡守或王国相。从州刺史的职责来看,各州实为监察区,而非行政区。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以为刺史位下大夫而临二千石,轻重不相准,乃更为州牧,秩真二千石,位次九卿”。“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复为刺史。”汉武帝初置刺史部十三州,幽州为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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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需要尹钧科的《北京郊区村落发展史》,可是定了几个月了,你们总也不上货,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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