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共性研究
2009-6
人民出版社
郭湛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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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进程中,具有范式转换意义的发展可从五方面来讨论:理论与实践;存在与规律;主体与活动;生产与发展;文明与交往。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30年来所关注的重要问题,大体可以归结为这五方面。回顾历史,展望未来,隐约可见其间发展的走向,从根本上可以说是从主体性到公共性的范式转换。 一 理论与实践 1.真理标准:本本真理论——权威真理论——实践真理论 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检验真理的标准问题。自从马克思主义理论传人中国,如何看待马克思主义及其真理性,历来有不同的做法。毛泽东1930年写过《反对本本主义》,反对当时党内的“左”倾机会主义者用教条主义的方式来看待马克思主义,把马克思主义真理看做本本上的东西,认为本本即真理,一切以本本为标准。这种本本真理论曾严重影响过我们的思想和行动。 后来在中国革命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又出现了权威真理论,认为革命领袖是行动的权威,也是理论的权威,把权威当做检验真理的标准。这种权威真理论在历史上或隐或显地长期存在,是革命队伍中“左派”幼稚病的典型症候。 30年前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大讨论,确立了实践真理论,即以实践作为检验认识之真理性的尺度。从本本真理论到权威真理论再到实践真理论,这是我们关于真理的范式的转换,是一种根本性的观念转变。 2.理论实现:理论认识——实践观念——实践行动 理论是要指导实践的,那么理论怎样在实践中实现?我们首先强调的是理论认识的实践意义。进而人们意识到从理论到实践有一个中间环节或中介,可以称作实践观念。实践观念包含实践的需要、目的、方式等,解决的是理论如何实践的认识问题,这是从理论向实践的过渡。实践观念见之于客观是实践行动的开始。 关于实践观念或实践理念,在当年关于真理标准问题讨论后,曾有过热烈的讨论。学界肯定了实践观念作为理论与实践的中介环节的地位和作用。之后学界对于实践行动问题,如实践运动的规律、行动的规律和方法等的研究,都是对于理论实现问题更为深入和具体的探讨。 3.体系特征:客观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 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特征或实质,至今还没有一致的认识,但这种理解的着重点的演化已呈现出一个大致的轮廓:由客观唯物主义到实践唯物主义再到历史唯物主义。 以往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有一种客观唯物主义的倾向,强调物质世界的客观性,强调客观规律,强调外部世界对于人及其精神世界的决定作用,这是正确的。缺点是忽视人和人的活动,忽视人的创造性作用。这种客观唯物主义容易导致机械唯物主义,回到旧唯物主义的老路上去。 经过真理标准问题的深入讨论,人们越来越意识到,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作为哲学史上的革命变革,首先是使科学的实践概念成为哲学的核心范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唯物论,也是实践辩证法,需要从其革命的、批判的本性来理解。
当代社会公共性问题日益突出。《社会公共性研究》在确立思想理论前提的基础上,讨论了公共性概念的内涵,指出公共性是人类生存的社会本质的表现方式,是人的“自我”实现不可或缺的条件。书中对公共性样态和类型的系统分析,展现了公共性的丰富内涵及其关联和转化,并将社会公共性划分为结构的公共性、功能的公共性、沟通的公共性、观念的公共性和实践的公共性。社会的公共性与共同体休戚相关,必须把共同体问题与公共性问题统一加以考虑和解决。中国社会公共性在当代的发展,对于中国和世界的前途意义重大。人们的公共意识、公共精神的提高,对于社会公共性建设的影响是深远的,将有益于中国和谐社会的构建,进而也将有益于未来和谐世界的构建。
郭湛,1945年生,哲学博士,2003—2009年任《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主编。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哲学学部委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历史
从主体性到公共性(代自序)导论 当代社会的公共性问题 一 公共性问题的凸显及其实质 二 社会公共性和公共性理念 三 哲学对公共性问题的关注第一章 马克思关于公共性的思想 一 马克思论市民社会与公共性 二 马克思关于公共利益的论述 三 自由人联合体:公共性全面体现第二章 西方思想家对公共性的探讨 一 阿伦特论公共领域 二 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思想 三 罗尔斯论重叠共识与公共理性第三章“公共性”概念及其内涵 一 哲学视野中的公共性 二 对公共性内涵的探究 三 公共性的现实含义第四章 公共性的样态和类型 一 公共性的系统样态 二 公共性的类型划分第五章 人的共同体存在与公共性 一 共同体:人的类生活的方式 二 人的群体、社会与共同体 三 共同体公共性的功能与意义第六章 公共性的历史形态 一 作为历史范畴的公共性 二 城邦型公共性 三 代表型公共性 四 资产阶级古典公共性第七章 现代社会公共性及其危机 一 现代社会的公共性 二 现代社会的公共性危机第八章 当代社会共同体的生成视域 一 当代社会共同体的生成 二 共同体和谐实践及其价值意蕴 三 合力构建和谐的社会共同体第九章 当代社会公共性的重构 一 当代社会公共性重构的理想形态 二 当代社会公共性重构的路径选择 三 时代召唤成熟的社会公共性第十章 未来社会公共性发展趋势 一 成熟的公民社会:未来公共性的实现形式 二 社会公共性结构演变趋势 三 社会公共性功能发展趋势 四 面向未来的社会公共性研究参考文献后记
第一章 马克思关于公共性的思想 尽管马克思没有专门使用过公共性概念,但是,马克思关于公共活动、公共权力、公共利益等与公共性问题相关的论述却散见于他的著作中。从这些论述中,我们能够看出马克思关于公共性问题的丰富思想及其理论的逻辑结构。特别是关于近代社会的公共性问题,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神圣家族》、《论犹太人问题》、《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早期著作,以及思想成熟后的《德意志意识形态》、《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进行了集中的论述。 马克思认为,人的社会性是公共性产生的基础和前提。人的公共活动和公共领域并不是独立于社会的特殊活动和特殊领域,公共活动与公共领域发轫于社会发展中。公共领域与社会领域并不是对立的关系,二者具有同构性,社会领域为公共领域提供了物质性和合法性的基础,社会领域的发展推动了相应的公共领域的形成和发展。马克思还揭示了代表公共利益的共同体将经历一个历史发展过程,即由“虚幻的共同体”向“自由人的联合体”发展的历史趋势。当人类社会发展到“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历史阶段时,公共领域将摆脱以往历史的局限性,成为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领域;公共利益也将摆脱虚幻性,成为真正的人的普遍利益。 这里,我们依据马克思集中论述近代公共性问题的相关文本,从公共性角度分别考察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公共利益思想以及自由人的联合体思想,借以探寻马克思关于公共性的思想的内在逻辑。 一 马克思论市民社会与公共性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思想是从黑格尔那里继承和发展而来的,是对黑格尔市民社会思想的补充和超越。从公共性角度来说,黑格尔对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区分以及关于二者之间的关系的思想,在马克思那里被批判地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明确指出,市民社会是一个社会领域、非政治领域,市民社会的发展必然推动与之相应的公共领域的出现。市民社会为公共领域的存在提供了物质性和合法性的基础。同时,市民社会是利己的“市民社会的人”的活动领域,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之上,“每个人不是把他人看作自己自由的实现,而是看作自己自由的限制”。因此,市民社会本身是不完整的,这就决定了这种公共领域的局限性和公共利益代表的虚幻性。 1.市民社会催生资产阶级公共领域 “市民社会”一词在14世纪就为欧洲人所采用。西塞罗在公元前1世纪提出,市民社会不仅指单个国家,而且指业已发达到出现城市的文明政治共同体的生活状况。但是,近代市民社会概念是18世纪的产物,马克思的市民社会概念及其思想是从黑格尔那里继承来的。“‘市民社会’这一用语是在18世纪产生的,当时财产关系已经摆脱了古典古代的和中世纪的共同体(Gemeinwesen)。真正的市民社会只是随同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但是市民社会这一名称始终标志着直接从生产和交往中发展起来的社会组织,这种社会组织在一切时代都构成国家的基础以及任何其他的观念的上层建筑的基础。” 近代市民社会的出现与城市的发展紧密相连。城市发展早期,城市平民实力弱小,内部联系松散,没有形成自治组织,帮工和学徒则被纳入宗法关系,与现存制度结合在一起。后来,随着城市经济实力的增强,城市通过能买、战争等方式赢得了自治权,逐渐摆脱封建势力的控制,走向自治,手工生产和商业活动增加。“18世纪是商业的世纪。”与此同时,封建领主庄园的农奴大量逃亡,纷纷涌进城市寻求生存和庇护。农奴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劳动力,城市对日工的需要造就了平民阶层。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城市获得了发展。“商业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已达到了一定的文明程度,并带有大资产阶级性质,而在工厂城市里仍然是小资产阶级势力占统治。”新的生产组织形式打破了宗法封建制度对城市平民的束缚。城市平民在反对封建势力的斗争中,在新的组织生产的方式中,加强了联系和交往,逐渐形成了共同的社会生活和观念形态,真正的市民社会得以形成。 市民社会的本义是指城市平民的社会生活和观念形态。城市平民包括城市资产阶级、手工业者、帮工与师傅、城市无业者等被排斥在封建政权之外的不同人群。所以,市民社会一开始就是与封建政治相对立的领域,是一个从封建社会关系中自发产生、发展的私人自治的领域。封建政权的基础是等级、同业公会、宗法制度、行帮和特权等。马克思把等级、同业公会、宗法制度、行帮和特权等看成是人民同自己的共同体相分离的众多表现,而市民社会却是建立在私有财产以及对私有财产享用和处理的权利基础上的。“这一权利是自私自利的权利。这种个人自由和对这种自由的应用构成了市民社会的基础。” 这样,封建权力的边界就限于市民社会。“市民生活和市民活动在哪里开始,行政管理机构的权力也就在哪里告终。”市民社会与封建国家、封建权力是二分的,市民社会独立于封建国家与封建权力之外。从这个角度来说,市民社会是非政治领域、私人的领域。 市民社会的出现意味着社会存在的基础发生了重大变化。伴随市民社会的不断壮大,社会存在的基础越来越与封建国家的上层建筑发生矛盾。市民社会要求建立与其相适应的上层建筑,包括反映其共同利益的公共领域。马克思在论及政治革命时指出,“政治解放同时也是同人民相异化的国家制度即统治者的权力所依据的旧社会的解体。政治革命是市民社会的革命”。市民社会必然要求建立相应的公共领域,即建立资产阶级国家和公共权力体系。“随着城市的出现,必然要求有行政机关、警察、赋税等等,一句话,必然要有公共的政治机构,从而也就必然要有一般政治。”市民社会的发展推动了相应的公共领域的出现。 2.市民社会与公共领域、公共利益 在封建社会,市民生活的要素,例如财产、家庭、劳动方式,已经以领主权、等级和同业公会的形式上升为国家生活的要素。它们以这种形式规定了单一的个体对国家整体的关系,就是说规定了他的政治关系,即他同社会其他组成部分相分离和相排斥的关系。18世纪的市民社会没有把财产或劳动上升为社会要素,相反,却完成了其与国家整体的分离,使之成为社会中的特殊社会。因此,政治解放其实就是这个特殊社会的革命。 这个特殊社会通过政治革命,把它对国家整体的特殊关系变成它自己对人民生活的普遍关系,使其特定的市民活动和地位变成了普遍的活动和地位。“政治革命打倒了这种统治者的权力,把国家事务提升为人民事务,把政治国家组成为普遍事务,就是说,组成为现实的国家”。“于是,政治革命消灭了市民社会的政治性质。它把市民社会分隔为简单的组成部分:一方面是个体,另一方面是构成这些个体的生活内容和市民地位的物质要素和精神要素。它把似乎是被分散、分解、溶化在封建社会各个死巷里的政治精神激发出来,把政治精神从这种分散状态中汇集起来,把它从与市民生活相混合的状态中解放出来,并把它构成为共同体、人民的普遍事务的领域,在观念上不依赖于市民社会的上述特殊要素。特定的生活活动和特定的生活地位降低到只具有个体意义。它们已经不再构成个体对国家整体的普遍关系。公共事务本身反而成了每个个体的普遍事务,政治职能成了他的普遍职能。” 政治革命解放了市民社会,个人从国家整体中解放出来,成为“利己的人”,市民获得了政治参与权,从而使得每个人都有权参与公共事务、公共权力,发展出适合其要求的公共领域。 这样,市民社会在获得解放的同时,也把市民社会的原则上升为普遍的原则,把“特殊社会”的要求上升为社会的普遍要求。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根源于市民社会,是以市民社会为基础的。市民社会的局限必然带来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局限。马克思批评鲍威尔混淆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之间的关系,指出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的区别,实质就是指出了市民社会以及建立于其上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具有局限性。 市民社会的政治解放只是资产阶级从封建生产关系中的解放,是建立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的解放。等级、身份等封建因素消除了,但是私有制却使得市民社会成员归属于不同的阶级。资产阶级取得了公共权力,而曾经与之一起反对封建势力的无产阶级却成了被统治的对象,成了公共权力压制的对象。资产阶级把局部利益,即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上升为人类的公共利益、普遍利益,把资产阶级的活动上升为公共活动,把资产阶级追求的平等和自由原则上升为社会的普遍原则。但是,市民社会的平等“在这里就其非政治意义来说”,就是“每个人都同样被看成那种独立自在的单子”,而自由也只不过是“构成他的生活内容的那些精神要素和物质要素的不可阻挡的运动”。 现实的人成了利己的个体和抽象的公民。资产阶级公共利益是虚幻的人类利益,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也只是形式上平等的虚伪的公共领域。马克思揭示了建立在市民社会基础之上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这一最大的历史局限,即构成市民社会的无产阶级由于一无所有而被排斥在公共领域之外。 ……
我是当当的钻石级客户,以往的购书很愉快。又一次性购四本, 其中,《社会公共性研究》封皮很脏很脏!过节了,怕影响心情,又着急看,就自己动手再包上书皮算了。
郭湛老师的最新研究成果,从《主体性研究》就看郭老师的书
郭老师的书一向以立论新颖、切合现实,论证严谨、逻辑严密而著称,这本书亦如此,体现了深厚的学术功底,体现了一位有责任感的哲学家对现实问题的深切关注,值得认真研读。隆重推荐!!!
很值得一读的书籍。有空读一下增加理论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