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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莱特

[英] 莎士比亚 人民文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1-1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

[英] 莎士比亚  

译者:

朱生豪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本书是大学生必读丛书中的一册,书中以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中文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指定书目为依据,收录了英国著名作家莎士比亚先生的话剧《哈姆莱特》。
本书具有很强的经典性及学术性,该书不仅是语言文学专业大学生从事专业学习和学术研究不可缺少的重要书籍,同时也是其他专业大学生加强人文素养、丰富文化底蕴、促进专业学习的重要读物。可供不同专业的大学生阅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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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延宕忧郁的王子
  
  1取材于中世纪丹麦的历史,但剧中描述的一切是十六到十七世纪英国社会的真实写照,表现对人文主义辩证性的认识和反思,对人文主义一昧强调个性解放的反思。剧本撅弃一般的复仇剧肤浅的基本特征,第一幕便交代秘密,降低谁是凶手的重要性,主题转向如何复仇, 展现丰富深邃的内心世界,使旧体呈现新气象
  
  2哈姆雷特悲剧形象:
  A哈姆雷特是一个行为延宕性格忧郁的王子,喜欢思考的复杂形象。他的性格并非先验固定,二是随着外在的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从一个有人文主义倾向的人变成一个延宕忧郁的形象,最后成为一个悲观的宿命论。促使他性格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在于丑恶的社会现实与他曾经抱有的乐观人文主义理想之间的矛盾。
  B最初的王子天真乐观,具有人文主义倾向,在大学读书时候接受人文主义思想的熏陶,对世界和人的认识乐观而肯定,在他眼里,世界是覆盖众生的苍穹,有着壮丽的帷幕,认为人是了不起的杰作,他本人也表现出单纯乐观和谐的精神气质,集合了人文主义理想优美的因素,是个快乐的王子。
  这种美好的理想与其精神世界的和谐在一开始便被打破,从大学回国世界便颠倒混乱,面对父死母嫁、王位被篡夺的现实,王子开始精神颓唐,在痛苦和忧虑中逐渐成为一个忧郁的王子。
  昔日的人文主义理想破灭,现实的残酷越发显得黑暗,世界和人类在他眼里蒙上黑色帷幕,他觉得那是一座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理想的破灭使他面对重重矛盾精神而无所寄托,这种现实与理想的矛盾造成了他行为上的犹豫,变成延宕的王子。
  C现实摧毁了哈姆雷特乐观和谐的理想,陷入精神危机中,从而一步步走向对生命本体性的形而上的哲学思辨中。哈姆雷特在思考生命本源性的问题过程中忽视了复仇行动本身,从而成为一个思想审慎行动延宕的王子,也正是在其对生命本体的思考中显示了这一形象的哲学深度。这些思考设计人的存在的本体意义,生命、死亡、善恶等问题,这一过程使得哈姆雷特逐渐意识到人并不像人文主义颂扬的那样圣洁,相反人的情欲在失去理性规范的制约后会产生无穷的恶,社会也就趋于混乱,所以在哈姆雷特看来,人在本体意义上是丑恶的。
  在对人的本体性的探讨中,哈姆雷特的言行游离于复杂的宗法责任和重整乾坤的社会责任,越来越脱离现实的轨道而直逼无意义又无目的的存在本身,面对这些思考,复仇变得无足轻重,在对生存与毁灭的思辨中走向悲观的宿命论。迷惘焦虑的情绪和心态造就了他行动上的犹豫和延宕,使他成为一个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D哈姆雷特的形象揭示了人的思考的力量,同时他身上表现出来的人的渺小不完美和人生的虚无等问题,同时也是欧洲文艺复兴晚期信仰失落的人们进退两难的矛盾心理的象征性表达。他身上表现出来的关于人性复杂、人性悖谬的思想,成为近代欧洲文学关于人的问题思索的基本指向。
  
  3艺术成就:
  A在人物塑造上,着重通过内心矛盾冲突的描写揭示人物的深度,莎士比亚的悲剧以描写人以及人的自然本性为核心,在戏剧冲突的建构上,表现人与人以及人自身理智信念与情感欲望之间的冲突,构成了内外双重矛盾冲突,在人的内心世界的开掘上达到了空前的深度。
  B出于展示人物心灵世界和刻画人物性格的需要,善于运用内心独白的艺术手段。哈姆雷特关于生存还是毁灭的独裁,准确的传达出他的矛盾心态,是他延宕性格的典型例证。
  C运用对比手法塑造人物,使人物形象达到丰富性与个性化的有机结合,哈姆雷特、雷欧提斯和福丁步拉斯在为父报仇的行动上的对比,反映了三个不同性格的人物;
  在情节结构上,哈姆雷特突出地表现出莎士比亚戏剧情节的生动性与丰富性的特色,三条复仇线索互相对比,激化矛盾,共同表现主题。
  D创作方法上,《哈姆雷特》具有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的双重性,取材于丹麦历史,但表现当时的社会现实。
  
  


  
   为还是不为?这是贯穿哈姆雷特整个思维活动的线索,是哈姆雷特丰富思考和软弱行动之间的胶着,是压抑在他心头巨石般的矛盾,是他灵魂一切痛苦煎熬的源头。
   为还是不为?由此引发学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延宕问题的探索。弗洛伊德的一个弟子,英国心理分析学家厄 内斯特 琼斯在《哈姆莱特与俄底帕斯》一文中指出哈姆雷特复仇行为的延宕实际上是由自己潜意识中的俄狄浦斯情节所造成的。潜意识中对叔叔“杀父娶母”行为的承认或者说是羡慕,让他无法做到决绝地杀死叔叔,替父报仇。
   从道德—哲学方面来讲,哈姆雷特无疑是个理想主义者,他与充斥人性弱点的现实生活无法合拍。浪漫主义批评的代表,歌德认为,“莎士比亚的意思是要表现一个伟大的事业落在一个不适宜胜任的人身上的结果。”(《莎士比亚研究》 张可译)
   从宗教—伦理的角度出发,又有另外的解释。在之前的一次机会中,哈姆雷特本可以下手而没有,是因为作为一个基督教信徒,他深知基督教信奉“爱”,最高境界就是爱自己的敌人。他认为只有当新王想要加害于他时他采取反击,才能不违教义地为父报仇。
   在我看来,当哈姆雷特犹豫“to be or not to be”时,就已经预兆了他复仇行为的失败。哈姆雷特听取先王魂灵的召唤后,还试图对鬼魂的话加以印证,并在新王和王后面前排演那一出戏,亲爱的读者们但凡对这个少年王子有一丝悲悯和同情,几乎都可以听出他内心的痛苦呐喊:“真希望是魔鬼变出了我的父亲,想要迷惑我的心灵!”
   然而现实残酷,新王和王后的反应击碎了他最后一丝幻想。
   所以,他到底愿不愿意对新王实施报复?
   回到“to be or not to be”。
   假设如果不为,哈姆雷特依旧还是丹麦的王子,拥有和蔼可亲的继父(至少表面上是)和维护偏袒他的生母,以及可爱的未婚妻奥菲利亚。他依旧拥有地产,城堡,荣华富贵,尊贵的地位。从这一点上来讲,其实王后再嫁于他有利,毕竟她依旧还有权利,可以在宫中护得他周全。如果哈姆雷特对王位没有兴趣(实际上从原著中我们可以看出他对王位的确是兴趣缺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归隐田园实在是他明哲保身的最好选择。
   但人们会窃窃私语,那是个懦夫。
   而他选择“为”的结果,如果他够坚定,他会在叔叔祷告时杀死他,将真相昭告天下以慰父亲在天之灵,顺理成章成为国王,善待自己的母后但不再尊敬爱戴她,赢取美丽的奥菲利亚,在民众的拥护中大刀阔斧改造出一个新的丹麦。
   似乎符合传统观念里英雄、或者明君的形象。在英雄史诗的时代,野蛮暴力受到崇拜。
   然而那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莎翁创造出哈姆雷特的时候,英雄的时代彻底完结。英雄有史诗,哈姆雷特才是悲剧。
   哈姆雷特不是懦夫,也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王子,有一切普通人的弱点,也是挣扎和闪光点,他有着尊贵出身带给他的高贵品格和符合他成长环境的软弱内心。
   说他的延宕最终害得他失败死亡收场,毋宁说无论为还是不为,都不是他希望的结果,毋宁说,这一切的悲剧,都归功于他的善良。
  曾经美好的世界在他面前土崩瓦解,而他不愿融入其中,杀伐决断,染得一身污血。然而面对残酷的现实,他又不能视而不见,坐以待毙。
   无论to be or not to be,他都能获得成功,幸免于死亡。
   然而他偏偏在to be or not to be的夹缝中延宕、痛苦、煎熬。
   因为这个人物太真实,太善良。他心中最美好的生活已经被破坏,无法存留。无论to be or not to be,都不是他想要的结果,不愿妥协自己的人格,最后因自己的性格而灭亡。
   莎翁的哈姆雷特最大的魅力所在,正是这人性的斗争。只有没看懂、或者够狠心的人,才会去批判他的延宕。因为延宕背后的思想斗争,都真真切切、历久弥新地闪耀着人性的光芒。
  


   或许这该是一个处处弥漫着玫瑰花的芬芳、耳边萦绕夜莺动人的歌唱、结局只有欢笑没有忧伤的国度。哈姆雷特是一位货真价实的王子,童话里的城堡对他来说多么宜居啊,也许他还会遇到一位贤惠的灰姑娘或者是娇弱的豌豆公主,然后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但很可惜,丹麦没有童话,王子虽然生活在城堡中,却犹如活在炼狱,整个丹麦王国在他眼中就只是囚室,还是最坏的那一间。曾经他有忠实的朋友、温柔的恋人、英勇的父亲和贤淑的母亲,但随着真相揭开了它的面纱,王子失去了这一切。这位原本应当没有忧愁的王子却因为叔叔弑父娶母的骤变而不得不去直面命运给他的难题,并在伦理的困境中难以突围。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对于哈姆雷特来说是忍辱负重安享太平还是毅然孤军奋战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抉择。许多人往往因为对未知及死亡的恐惧宁愿混沌地度过一生,默默忍受命运强加给我们的生活。但哈姆雷特始终清醒着,即使残酷的现实恍若一场噩梦,他也不愿安心地躲在自己的果壳里,平稳地偷度余生。倘若哈姆雷特对于真相没有那么好奇,对于生活得过且过,在命运面前多一些软弱,他将拥有的不只是荣华富贵而已,而是一个国家至高无上的权力,更重要的是他也不必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可终于他还是选择了直面这血淋淋的现实,肩负起了这个“倒霉”的使命,迎向了“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
   而这一切只能由他一人面对:母亲脆弱又可憎,父亲这棵大树早已被伐断,朋友不再是朋友。谁能所有美好的信仰依靠坍塌了以后,仍然在风雨中无坚不摧。他虽然彷徨地在王宫中踱步,却从未停止在复仇路上的跋涉。可他曾经只是会关心伶人疾苦的纯真少年,现在却不得不拿起手中复仇的剑了,去沾染他最不愿的血腥。这坚决使他迅速长大成人,蜕变为一名勇敢的战士,承担与年龄不相符的重责。
   然而哈姆雷特虽然是一个勇敢的战士,却同时也是一个不合格的复仇者和王子。他的仇人只有叔父一人,他却因为自己的举棋不定,而使他在有意无意之间伤害乃至于杀害了许多无辜的人,甚至最后整个国家都葬送了。他有过很多次的机会去刺穿仇人的心脏,但信念伦理与责任伦理的的冲突,使他更多地耽于思考而难以干脆利落地复仇。
   信念伦理,是一种理想主义信念,即是“善果者惟善出之,恶果者惟恶出之”,只要行动的动机是高贵的那么行动也就是正义的,无论手段是否合理合法,并且不承担行动所产生的后果。从这个角度上说,哈姆雷特有一个相当合理的动机:叔叔是一个有着深重罪孽的人,杀掉他是符合信念伦理的原则的。倘若哈姆雷特秉承了这一信仰,复仇也就不至于一波三折。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哈姆雷特对人性的盲目信仰是显而易见的:“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我们不妨把他的这种理想主义看做是一种信念伦理,然而现实却极大地摧毁了他:叔父的弑兄夺权、母亲迫不及待的改嫁、重臣的谄媚逢迎都使他见到了人性最坏的一面。对于人性的极度失望难免使他怀疑信念伦理的正确性:人是如此高贵的物种然而所做的尽是下流的勾当。
   然而造成这个悲剧的却并不仅是其对信念伦理的疑虑,如果他是一个合格的责任伦理的执行者那么这个故事的结局也许就不会那么悲伤。责任伦理要求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的后果都必须承担。哈姆雷特在对于复仇是有着详细的计划的,他清楚自己的复仇对于国家安危的影响,并且他想把复仇控制在“丹麦国内普遍舆论所同意的范围”。由此可见,他的确想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但是在行动上却未能如愿。那些无辜的人都成了牺牲品,杀了叔父以后他因为羞惭而自杀,这样的方式与其说是复仇倒不如说是自我毁灭。在责任伦理层面“他是一个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他想承担但惊觉自己承受不了这样的重负,只好无奈地走向灭亡,并将一个王子守护国家的责任转交于异族人之手。
   哈姆雷特就这样在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中陷入迷惘,使他虽有战士般的勇气却仍然不得不以这样惨烈的方式来终结这一个故事。丹麦没有童话,只有悲伤的泪水,跨越了千年,滴落在我的心田。


  读莎翁的书,关注更多的文字,是美,剧情反而并不那么重要了。看完了哈姆莱特,字句的精彩冲淡了其悲剧的色彩。这部剧最出名的就是to be,or not to be这一段,这段独白很好的诠释了生存和死亡的问题。(谁愿意负着这样的重担。在劳烦的生命的压迫下呻吟流汗,倘不是因为惧怕不可知的死后,惧怕那从来不曾有一个旅人回来过的神秘之国,是它迷惑了我们的意志,使我们宁愿忍受目前的折磨,不敢向我们所不知道的痛苦飞去)。  但是呢,我还是比较喜欢下面这句: 哼,你把我看成了什么东西!你会玩弄我,你自以为摸得到我的心窍。你想要探出我的内心的秘密,你会从我的最低音试到最高音,可是在这支小小的乐器之内,藏着绝妙的音乐,你却不会使它发出声音来。哼,你以为玩弄我比玩弄一支笛子容易吗?无论你把我叫做什么乐器,你也只能拨动我,不能玩弄我。


  
   谈到哈姆雷特的延宕,很多喜爱这个角色的读者或剧迷都多少会为他感到惋惜:或许再果断冷酷一些,复仇之计便可以大功告成,而且不必赔上自己的性命。然而,在我看来,延宕在《哈姆雷特》中的存在是必然且合理的。
  一、从文本出发
   (一)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原本是一个高贵英俊而又聪明的贵族青年,就像奥菲莉亚口中夸赞的那样:“朝士的相貌,军曹的武艺、学者的口才,一国之君的辉煌前途,万人楷模的翩翩风度,显赫的至高尊严……”。虽然在杀父之仇的冲击下,他从过去单纯高贵的生活中惊醒,看到了生活丑恶的一面,也因此产生了必报此仇的念头,正如他向父亲的鬼魂承诺的那样:“赶快告诉我,我将在一念之瞬飞奔去与您复仇”。但试想一下,将如此一个青年拉下高高在上的位置,再往他的手中塞一把刀,然后说去杀了你的仇人吧!任凭对所要杀死之人怀有的仇恨是多么巨大,只要没有被热血冲昏头脑,只要残存一点点对法律和生命的敬畏,没有人会像入了戏的观众和读者们希望的那样果断而冷酷的杀死自己的仇人,更何况是风度翩翩的贵公子哈姆雷特呢?克劳地是哈姆雷特的杀父仇人,他还是哈姆雷特血浓于水的亲叔父,所以哈姆雷特就更有理由延宕了。也许他的叔父克劳地是在欲望和野心的驱使下犯下了杀人的恶行,可是哈姆雷特的良知还不至于泯灭到轻易就能够杀人,甚至于杀死亲人的程度。所以他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试探克劳地,直到确认克劳地就是杀人凶手后才实施复仇计划。然而,哈姆雷特在杀克劳地的机会来临时还是犹豫了,成了千古留名的“延宕王子”。
  (二)哈姆雷特曾经这样自白过: “而我……却是个懒散的家伙,整天抑郁不乐,胸无成竹的没个主意。简直像个白日梦迷,也无能替一位被狠毒谋害的国王说半句话。我是不是个懦夫?”从杀波隆尼尔、杀两个侍从时的表现来看,他不是一个懦夫,起码,他的延宕绝不是因为懦弱。在我看来,他的延宕就像是拖延症,而这“拖延症”正源于他的完美主义倾向。哈姆雷特与赫瑞修交谈时这样说过,“一小块污点能抹杀一人之所有优点”,这应该足以说明他是多么最求完美了吧。这种倾向导致的结果就是做所有事情都想要达到一个很高的境界,想要一次做好,所以不愿意匆匆忙忙进行,要万事俱备才行。看看哈姆雷特在克劳地祈祷时的表现:“现在容易动手了,当他在祈祷时;我现在就下手杀了他…【拔出佩剑】”观众们的心都吊在了嗓子眼,可是接下来却又一下子泄了气,“……这就算复了仇?这还须三思……假如我正当他在忏悔时把他杀死,那他为此旅程已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我能算是复了仇吗?不!”那到底怎样才算是他心目中理想的复仇呢?“回鞘去吧,宝剑呀,让我寻个更好的机会:当他烂醉如泥、大发雷霆、淫榻寻欢、赌博渎神、或做其他毫无拯救可言之事时,那是我再颠他于我的足下……” 换做寻常的人,取掉仇人的性命就已经算作最最厉害的复仇了,可是追求完美的哈姆雷特不仅仅要杀掉克劳地,更要让克劳地的灵魂也下到地狱,这么彻底的复仇可是不容易寻求机会的。所以在王后的房里,误把波隆尼尔当成克劳地后,哈姆雷特才会那样毫不迟疑的刺出手中的宝剑。
  二、从创作出发
   哈姆雷特的复仇是《哈姆雷特》这部戏剧的主线,但是绝不是莎士比亚唯一想要表现的内容。他在《哈姆雷特》中把复仇当做整部剧的主干,然后再在主干的基础上添上各种支干及枝叶,这些添加上的部分也是他想要表达和呈现的。比如说哈姆雷特对于生与死的思考:“生存或毁灭,这是个必答之问题……”还有他思想中鲜明的人文主义:“我可闭于一桃壳内,而仍自认我是个无疆域之君主”,“人类……它是天之骄子,也是万物之灵”……不难看出故事中发生的一切恰恰描写的就是当时英国的社会,整个故事渗透着属于莎士比亚那个时代的精神。可以说,《哈姆雷特》这部作品是莎士比亚人文主义和对现实生活批判精神的最深刻的表达。所以,王子复仇必须得延宕,只有延宕才能为剧中想要反映的现实和表达的思想提供充足的时间空间。如果哈姆雷特不延宕,那么在他一刀杀死了克劳地之后,《哈姆雷特》就结束了,无论是欧菲莉亚的发疯还是约利克的头颅,亦或是风趣的掘墓人,都将不复存在。此外,就喜剧效果而言,不延宕的《哈姆雷特》就是一部平庸的复仇喜剧,而延宕的《哈姆雷特》则在刺杀的不断地推迟中将观众的情绪带向高潮,此时最后的悲剧结局也能带给他们最大的震撼和启迪。
   依我之见,哈姆雷特之延宕一是使这个角色更贴近于真实的人性,二是出于剧本创作和戏剧表演的需要,恐怕哈姆雷特必须得一直戴着“延宕王子”这顶帽子了。
  
  参考书籍:《哈姆雷特》朱生豪译本
  《丹麦王子与马基雅维利》华夏出版社 罗峰 编/译
  


  在人类文学史上,从来没有一个作家能像莎士比亚这般震惊世界,带给他的读者和观众如此多的快乐。它的故事总是丰富精彩,叩了文学的每一道门——喜剧、悲剧、历史剧、通俗剧、冒险剧、爱情故事与童话,他从每一道门登堂入室,而且登峰造极。 这是一套给全家人看的书籍,对大人而言,莎士比亚故事里对人性的洞察与刻划,为心灵带来感动与共鸣。


  
   哈姆雷特说:“倘不是因为我有了噩梦,那么即使把我关在一个果壳里,我也会把自己当做一个拥有无限空间的王。”
   仿佛一语成谶,在得知先父是被叔父所害,被母亲背叛后,哈姆雷特便注定要做一个睡在噩梦中的王子,一个被关在果壳里的复仇者。这梦一天醒不了,这壳也就一天打不碎。
  
   每出悲剧总有一个十恶不赦的坏角,而那奸诈恶毒的叔父克劳狄斯便是最初的造噩梦者。那也许是一个风恬日暖的午后,克劳迪斯趁先王在花园安睡之时,将毒草汁注入他的耳中,水银一般漫过全身血管。先王就这样在瞬间被他的兄弟一并夺去了他的生命,他的王冠,他的皇后。影片第二幕,先王尸骨未寒,克劳迪斯执起王后的手,面色凛然地大告天下,好一句“理智取代天性,悲中亦勿忘本职。故朕决意联亲前嫂”,好一句“一目哀戚,一目欢欣,殡丧不乏乐,婚宴亦参哀”,把乱纲娶嫂、不讳喜丧生生扭曲成了为国思踌、尽忠本职的美举,哪里还会记得那个午后自己亲手倒下的那瓶毒草汁?他一手酿出的恶果只会化为他登上宝座的垫脚石,化为今日他在百臣之上的祝酒词,却生生困住了哈姆雷特,让这可怜的王子余生都要沉浸在对失去父亲的悲痛和对报仇记辱的愤恨中。
   可是克劳迪斯并不是我看完这部影片最讨厌的人,你问我是谁?答:先王,确切的说是先王的灵魂。如果克劳迪斯亲手做出了恶果,那么是先王的灵魂将哈姆雷特带到了这恶果边。我承认先王死得很惨,也很理解同情冤愤的灵魂迟迟徘徊世间不肯离去。可是当我看到那灵魂对哈姆雷特说“若你曾爱我,不要默尔而息,不要让丹麦皇室之寝床成为藏奸养逆的卧榻。但无论你如何复仇,不要失了你的心,也不要伤害你的母亲。哈姆雷特,记着我。”时,我便很想问问他,他想过“若我曾爱你”么——若我曾爱你,我便不忍让你背负我的冤愤,我的痛苦,我的不甘,不忍你踏上为我复仇的苦途,不忍你复仇时还要反复接受良心的诘问,更不忍让你痛恨母亲却又要求你原谅她。别说什么是为了这王室,别说什么铲奸除恶,别说什么你首先是王然后才是一个父亲。你亲手将恶果推到哈姆雷特面前让他看让他瞧让他记住,就应该知道他穷其一生都要被困在这个果壳里。
   我不知道先王是不是一个好父亲,可是哈姆雷特确是一个好儿子。善良如他,正义如他,多情如他,选择登上复仇之路的漫漫长途。只是苦了他,他还是他那母亲的儿子。我想多数人都会指责“如此敏捷的跳入乱伦的被褥”的妇人,而哈姆雷特悲痛之中那一句“女人啊,你的名字是软弱”更是道出了所有人心中的郁愤。
   如果说叔父克劳迪斯,父亲的亡灵,母亲都在折磨着哈姆雷特,都参与了把他关在果壳里的直接行动。那些克劳迪斯派去谋害他的爪牙自不必说,以及作为棋子的雷欧提斯,都更加剧了哈姆雷特心中的仇恨与报仇的决心。就连那些忠心的侍卫和好友赫瑞修,他们的支持与拥护,只会巩固和加深哈姆雷特身为王子报仇雪耻的使命感,从而使他困得更牢。那么,就只一人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唯望他快乐安好的——奥菲利亚。
  
   在这一出报仇为主线的悲剧中,爱情不过是“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初经情恋的奥菲利亚,却将自己的所有包括生命全托付在这朵花期尚短的紫罗兰上。
   有一幕,克劳迪娅的父亲安排她与哈姆雷特对话,以试探哈姆雷特疯癫真假,而王后、叔父躲在帘后偷听。事先知情的哈姆雷特做好了准备,而天真的克劳迪娅却把一切当了真。
   哈姆雷特回头看了看那头,躲在帘后的母亲还有奸恶的叔叔,此刻他脑中是对母亲的憎恨,又夹杂着对情人的怜爱。
   哈姆雷特:哈哈!你贞洁吗?(母亲,你贞洁么?)
   奥菲利娅:殿下!
   哈姆雷特:我曾爱过你,在以前。(也许让奥菲利娅对我死心更好;母亲,我以前如此敬爱你,现在却满腔满心都是恨。)
   奥菲利娅:殿下,您曾经使我相信您爱我。(原来您真的爱过我,真的。)
   哈姆雷特:你当初就不应该相信我,因为美德不能熏陶我们罪恶的本性。我没有爱过你。(对不起,为了瞒得住帘后的人,我只能狠心伤你。我亲爱的奥菲利亚,别信这些蠢话,我从前爱你,如今依然爱你。上帝为我作证。)
   奥菲利娅:那么我真是受了骗了。(您真的没有爱过我么?)
   哈姆雷特:进尼姑庵去吧;难道你要做一窝罪人之生母?(母亲,你还是我母亲吗?) 我自己还不算是一个顶坏的人;可是我可以指出我的许多过失,一个人有了那些过失,使我觉得我的母亲是不应该生了我。(母亲,我真恨你是我母亲!) 我骄矜,记仇,富于野心,藏匿我内心的是恶本能,庞大的使我无法想象,繁多的令我无法实现。(母亲,你和那恶人我都不会原谅,亲手报了这仇!)
   哈姆雷特越说越激动,这句句的疯言疯语,都是对帘后人的诘问,对仇恨的忍耐。他转身走向楼梯,像是逃离一般,这时他是真疯了,愤怒战胜了一切,仇恨终究压过了爱情,他折回来,给早已泣不成声的奥菲利娅补上最后一刀:“我听说过,你的那些胭脂饰品!上帝给了你一张脸,你却偏要把她打扮成另外一张脸。你卖弄风情,矫饰做作,满口谎言,虚情假意。你去尼姑庵吧,再见。倘若你非嫁人不可,就嫁个傻瓜吧。因为聪明人都知道你把他们当做乌龟!”
   然后,哈姆雷特推倒了脆弱不堪的奥菲利娅。
  
   我看到这一幕,非常难过。所幸,所幸,接下来哈姆雷特做了一个很容易让女性观众击溃心理防线的动作。他看了一眼帘子,眉毛化成一朵忧愁云,心中的温柔与不忍顿时涌了上来,他偷偷牵起情人的手,深情一吻。只是,那对母亲的恨统统化为对奥菲利亚的这一席狠话,如同一杯呛人的酒,让初经情恋又毫不知情的奥菲利亚一口饮下,辣出眼泪来。哪是这一吻可以抚慰的了。
   这还不是最残忍的,哈姆雷特失手杀死了奥菲利娅的父亲,拿走了奥菲利娅脊背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情人不再爱己,自己却还爱他,情人杀了父,自己也不忍怪他,那就怪自己好了。这个傻姑娘最终精神崩溃,满身盛装,自溺在一条铺满鲜花的溪流里。“在小溪旁,斜生着一株杨柳,它的毵毵的枝叶倒映在明镜一样的水流之中;她一个人到那儿去,用毛茛,荨麻,雉菊和紫罗兰编成了一个个花圈,替她自己作成了奇异的装饰。她爬上一根横垂的树枝,想要把她的花冠挂在上面;就在这时候,树枝拆断了,连人带花一下落下呜咽的溪水里。她的衣服四散展开,使她暂时像人鱼一样漂浮水上;她的嘴里还断断续续唱着古老的谣曲,好像一点不感觉到什么痛苦,又好像她本来就是生长在水中的一般。可是不多一会儿,她的衣服给水浸得重起来了,这可怜的人儿歌还没有唱完,就已经沉下去。”(原文)
  
   我们亲爱的哈姆雷特,是优秀的王子,是合格的儿子,却不是一个合格的情人。可怜的奥菲利娅,哈姆雷特被关在仇恨痛苦的果核里,终究无法只属于你一人。但爱情是相对的,哈姆雷特的仇恨之余又多了一份失去爱情的悲痛。
   我责怪了剧中一切能责怪的人,怪他们成为把一个本来无忧无虑的王子关在了果核里。你可以说我同情他,我只想说说电影最后一幕,哈姆雷特杀叔报仇,死前对好友赫瑞修交代:“我一死之后,世人不明白这一切事情的真相,请你暂时牺牲一下上天国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告诉世人我的故事罢。”
   至死,他仍担心这项复仇是否最完满的结束,他仍然惦记他的声名。也许,真正把他关在核里的,正是他的这种使命感,他的多情的本性。正是他自己。
   他至死都还被自己关在那小小的核里,终究成不了拥有无限空间的王。
  
   教我怎能不同情他?
  
  


  记得有一天,一个法学家从古今中外继承制来看《哈姆雷特》
  
  讲到丹麦是实行的是长子独占(继承)制,所以王位当然是哈姆雷特父亲的,但叔叔却觊觎父亲的王位。但后面发生了弟及兄的王位继承,有点说不通,毕竟做为王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哈姆雷特还在。
  
  
  
  题 外话:从资本的原始极累角度而言西方的长子独占制,不紧利于国家的相对稳固,还能减少兄弟残杀的可能性(当然这是理想状态)
   而中国的是诸子均分制,实则是把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资源又分散开来了。这样不利于资源的最大化,所以中国很难有国外的那种超级家庭财团。中国的父母对儿女都想一视同仁,怎么说手心手背都是肉。


   一直觉得丹麦是个美若天堂的地方,这样的印象拜安徒生所赐吧。一个和童话世界深深联系在一起的地方怎么可能不美呢?但是物有两极,再美的东西也必然隐藏着恶的种子。即使在这片幸福的土地上也发生过夺权的悲剧,也充斥着阴谋与罪恶。其实,童话到了哪里都是一样的美满,而现实无论在哪里都是一样的残酷。你若不知,只因没有经历过。
  所以才说,成长是痛苦的。必须学会从心中那个理想天地跳脱出来,去接受和面对一个不完美的世界。《哈姆莱特》讲述的便是这样一个过程。
  哈姆莱特是丹麦的王子,他有英明的国王父亲,有美丽的皇后母亲——一个美满的家庭,他可以在贵族学校尽情享受知识的乐趣,他甚至遇上了自己心爱的女人,纯洁而美丽的奥菲利娅。这些足以具备成为一个童话的条件,但可惜的是,他还有一位坏叔叔克劳迪斯。是他,无情的揭下童话故事的帷幕,把冰冷冷的现实摆在了哈姆莱特面前。他像一条潜伏在水中的食人鱼,等待时机冲出水面,咬死了老国王也刺伤了哈姆莱特的眼。被惊动的水面很快便平静了,但哈姆莱特看到的再也不是同一个世界,喷涌而出的血液,浓稠,暗沉,和着血腥味,放眼望去,再美的景象也是一片血淋淋。是的,那水面又再次平静了,和从前一样平静,皇后还是一样“爱着”国王,以波洛涅斯为代表的大臣们还是一样的“忠诚”,噢,不,那不是爱,是情欲;那不是忠诚,是趋炎附势。最可恶的还是水里那条食人鱼,那个用毒药害死父亲的恶魔,杀了他为父亲报仇吧!
  可是啊,善良的哈姆莱特,他的灵魂是多么的纯净。复仇的愤怒火焰和扎根在心中的人文主义思想矛盾的交织着,这感觉折磨着哈姆莱特,他痛苦的在自己的心灵上撕开一道裂口,他要重新审视身边的人,审视这个世界:生存还是毁灭?是勇敢地面对,还是选择逃避?他必须为父亲报仇,但,杀死了克劳迪斯又能怎样呢?这世上不止有一个克劳迪斯,人人都是罪恶的。他也想过自杀,但想到茫茫无知的未来,他又恐惧了。迷茫的哈姆莱特四顾着,他的大脑在剧烈地思考,脚却僵直了,无法迈出一步。于是便被时间无情地推着向前,他交出手中的主动权,便只能任由他人摆布了。所以直到雷欧提斯告诉哈姆莱特他中了毒剑将离开人世时,哈姆莱特才将涂着毒药的利剑刺向国王,可这时已经晚了,母亲死了,雷欧提斯死了,奥菲利娅死了,这世界也没什么值得留恋了吧。不过我觉得哈姆莱特死了反而对他更好,这并不是一个适合他生存的世界。
  童话再美也会有远去的一天,现实再残酷也迟早会到来。当童话与现实碰撞的时候,请不要忘记用勇敢刚毅的姿态去面对,直视它的眼睛,你才不会恐惧,征服它,它才不会折磨你,战胜它,你才能够战胜自己。
  
  
  
  


  人喝醉了酒无非是进入一种状态两种情绪:一种状态是癫狂,两种情绪则是狂喜与狂悲。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莱特和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两人的形象直接让我想到了人的醉态。首先,两人都够疯狂(一种状态)——至少在旁人眼中是这样子的。他们迷失在了自己的思维世界里。堂吉诃德完全陷入骑士小说中沉迷于荣耀、名誉和骑士风范不能自拔,哈姆莱特则是在复仇、爱情中摇摆不定,同时质疑人类的生存,思考生与死的问题——这些东西恰恰是一个普遍的社会意义上的正常人不会去思考的或者说避免去想的东西,而他们的这种“反动”就成了我们眼中的疯狂与醉态;至于两人的情绪,堂吉诃德的情绪倒很难扯到狂悲狂喜上去;哈姆莱特则很明显是一种悲伤的状态(他的情绪让整部作品的感情色彩同样带上一种暗色)。这样的“醉态”带来强烈的戏剧化效果,同时也让两部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更加经典。
  
  我个人十分喜欢喝醉了酒的人。醉了酒的人爱说“胡话”,胡话大都会是真话,说真话让人喜欢。哈姆莱特不说假话,他是一个十分真实的人(从不装腔作势地演戏)。但是一个真实的人并不一定是一个在每个人眼中都很可爱的人。他挣扎,他苦恼,他在自己的世界里迷狂,这些都可能让人反感。但是我爱他的真实,他在做抉择的时候,我爱他的犹豫;他在对待爱情的时候,我爱他的反复无常;他在思考生与死的时候,我爱他的思想。
  
  说到“酒”和“人性”两个关键词,似乎已经绕不开尼采的哲学了,而在哈姆莱特的性格当中很明显地带着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这一点在他的爱情中体现得尤为明显。他对奥菲利亚的爱同样是癫狂的:时而狂欢,时而痛苦。在第三幕第一场中他尽情地对奥菲利亚说出诅咒的话语——虽然这些诅咒并不完全甚至并不是对奥菲利亚发出的;而在第二场看戏的时候,他又躺在了奥菲利亚的脚边;当亲眼看到奥菲利亚下葬的时候,他又“装载不下”沉重的悲伤了。他的行为完全随着自己情绪的绵延而改变,他的思考也是如此,不加束缚,完全放纵开来。这正是尼采所谓的酒神精神——“情绪的总激发与总释放”。
  那句著名的论断:“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说的实在是好。我从不认为哈姆莱特身上的是一种懦弱和优柔寡断,哈姆莱特是个“失败的复仇者”。且不论他最后复仇的成功,更不说福丁布拉斯在他的复仇之后的继承,首先,他绝对是个伟大的思考者。柯尔律治说他是个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侏儒,我却觉得作为一个思想者,哈姆莱特已经够大了,足以掩盖他行动上的发育不良。况且一个人行动上的延宕也好寡断也好,如若是由这种伟大的思想所激发的,那又有什么可指摘的呢?
  
  哈姆莱特本人的思想在整部剧本的跨度中有着很大的改变。起初他显得忧伤,对世俗的厌恶感让他痛苦;而对生与死的终极问题的领悟又让他厌恶“行动”本身——行动本身无法改变这样的终极结果;到最后他直接说出了“无论我们怎样辛辛苦苦图谋,我们的结果却早已有一种冥冥中的力量把它布置好了”这样完全带上宿命论色彩的话。是复仇的过程带给了他思考,带给了他改变。
  
  下面的话也许有一些跑题。初次细读哈姆莱特的时候十分难以接受整个本子中充斥着的阴暗色调——尽管之前已经领教过Macbeth那种漆黑一片的感觉,然而三遍之后忽然对哈姆莱特的癫狂产生出了由衷的敬佩,继而开始迷恋。正像前面说的那样,我爱他的真实,而他不会说谎,因此我爱他的全部。罢了罢了,一个特别欣赏癫狂的醉酒者同时又对宿命论颇有兴致的人,也许没有资格来说哈姆莱特吧。


  对于经典无论我说再多,也只不过是溢美之词。不知道大家是否记得在最后哈姆雷特说的那段话。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自己生活在一个万恶的世界里。可是,我们在痛苦的生活却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我们在生存,不是生活。自我读书之来,还没有哪一个人对于文字的运用能够达到莎翁的地步。即使,翻译过来,其中文字的精妙也不是我一时之间可以完全领略的。能够不受国度,语言影响,这就是文学的力量,叶可以说是文字的功劳。


  波洛涅斯在《哈姆雷特》里极具政治眼光及抱负,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官场上,他是重臣。官场外,他是慈父。他所培育的一对子女优秀善良,气度不凡。许多人说他趋炎附势,奸诈圆滑。但对于波洛涅斯而言,他只是在政变中审时度势,自保中求生存的一个人。实际上他也有自己的价值坚持,也明白正义与邪恶。这些都可以从波洛涅斯对远行儿子的几点忠告中看出。只是他迫于对权力的向往和恐惧,最后选择了向邪恶妥协。
  
  首先,作为一个父亲,面对这将要远行的儿子,他是这样嘱咐着:
  1、 凡是三思而行。对人要和气,可不要过分狎昵。
  2、 相知有素的朋友,应该用钢圈箍在你的灵魂上,可是不要对每一个泛泛的新知烂施你的交情。
  3、 留心避免和人家争吵,可是万一争端已起,就应该让对方知道你不是可以轻侮的。
  4、 倾听每一个人的意见,可是只对极少数的人发表你的看法。
  5、 接纳每一个人的批评,可是保留你自己的判断。
  6、 尽你的财力购置贵重的衣服,可是不要炫新立异,必须富丽而不浮艳。因为服装往往可以表现人格。
  7、 不要向人告贷,也不要借钱给人。认为债款放了出去,往往不但丢了本钱,而且还失去了朋友。向人告贷的结果,是容易养成因循懒惰的习惯。尤其要紧的,你必须对自己忠实。正像有了白昼才有了黑夜一样,对自己忠实,才不会对别人欺诈。
  
  波洛涅斯的智慧和处事的老练还体现在他遣人去探听儿子在巴黎状况时的旁敲侧击。他让仆人在把家书与生活费送去给儿子前先探听一下儿子的行为。
  1、 先调查一下巴黎境内还有什么丹麦人,他们是干什么的,叫什么名字,有没有钱,住在什么地方,跟哪些人作伴,用度大不大。为什么打探这些呢,因为人在他乡,尤其在语言不通的情况下,最容易结交亲近并真心以对的,就要数同乡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波洛涅斯是打算从寻找儿子身边的人入手,看看他结交的都是些什么样的人。然后从朋友的口中侧面打听出他人对儿子德行的评价。
  2、 为了套出他们对儿子的真实评价,波洛涅斯又嘱咐仆人去轻描淡写地说一些儿子的坏话,把他的过失讲得巧妙,让人家听着好像那不过是行为上的小小不检,一个血气方刚的一时胡闹,一般公子哥儿难免的放荡行为。通过这种方式,用说谎的钓饵,就可以把事实的真相诱上钓钩。
  
  作为父亲他对这个儿子可谓用心良苦。绝不亚于我国曾国藩对弟弟和儿子的殷切。
  
  在面对为爱痴狂而对没有审时度势的女儿奥菲利娅,他曾恨铁不成钢地说道:
  “你还没有懂得你做了我的女儿,按照你的身份,应该怎样留心你自己的行动。”
  “爱情!呸!你讲的话完全像是一个不曾经历过这种危险的不懂事的女孩子。”
  “我知道在热情燃烧的时候,一个人无论什么盟誓都会说出口来。这些火焰,女儿,是光多于热的。一下子就会光消焰灭。因为他们本来是虚幻的,那你不能把它们当做真火看待……你”
  作为一个成熟的男人,他自然是懂得男人喜欢若即若离的感觉,太容易得到手的总不会好好珍惜。懂得什么样的女人在男人面前身价最高。所以他建议女儿在爱情里应该矜持“你应该自抬身价,不要让人家以为你是可以随意呼召”
  
  
  很明显,作为父亲的波洛捏斯与作为兄长的雷欧提斯在对奥菲利娅与王子相恋这事的担心上,两人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雷欧提斯是怕妹妹被王子玩弄,劝诫妹妹在面对爱欲时需要克制和谨慎。不希望妹妹日后受到被王子骗去童贞和感情的双重伤害。
  
  “对于哈姆雷特和他的调情献媚,你必须把它认作年轻人一时的感情冲动,一朵初春的紫罗兰早熟而易凋谢,馥郁而不能持久,一分钟的芬芳和喜悦,如此而已。”爱情不过是虚幻的东西,她很美好,但总有她的时效性。有许多人赋诗作曲称颂她,但更多的人在埋怨她的短促与无常。所以雷欧提斯对不谙世事的奥菲利娅说:“因为像新月一样逐渐饱满的人生,不仅是肌肉和体格的成长,而且随着身体的发展,精神和心灵也同时扩大……要是你过于轻信的耳朵倾听他的歌曲,让他攫走了你的心,在他的狂妄的哀求下打开了你宝贵的童贞,那时候你的名誉将要蒙受多大的损失……不要放纵你的爱情,不要让欲望的利剑把你射中……留心吧,戒惧是最安全的方策。即使没有旁人的诱惑,少年的血气也要向他自己叛变。”
  雷欧提斯的一番话其实也道出了男女对性爱的原始渴求,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但波洛涅斯的态度要比儿子的更强硬一些,“我的言尽于此,简单一句话,从现在起,我不许你跟哈姆雷特殿下谈一句话。”
  
  虽然表面上看,波洛涅斯与儿子不支持女儿与哈姆雷特相爱的原因,都是在于哈姆雷特的身份。哈姆雷特作为一个王子,他的意志并不属于他自己,他是被他的血统所支配的。他不可能像一般的庶民一样,可以自由去选择。他的决定足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安危,所以他的决定,必须得到各方面力量的支持和鼓励。于是乎他所承诺给予你的爱,枞是有限制的,能做到几分,还是个未知之数。他将来的婚姻,不是为了个人幸福,而是为了国民的幸福而结合的。因为他的在后面将会讨论到这句经典的to be or not to be。其实哈姆雷特根本上没有做出什么决定,他只是在矛盾,纠结。是生活中的各种人是变故,一次一次地扣问他的道德与良知。最终,他只是在半推半就中去履行父亲,人民给予的使命——复仇。
  
  
  而作为臣子。为了讨好现任的国王,波洛涅斯将女儿作为诱饵,去窥探王子的内心。波洛涅斯的政治意识是很强烈的,他的政治立场也很坚定,那便是效忠于现任的国王,这也许他对国王的篡位夺权也知情并曾给予一定的帮助。更重要的是,他深知哈姆雷特是国王的心病。迟早一天会招惹杀身之祸。若女儿与哈姆雷特结合,那意味着自己站在了与国王作对的阵营。这必定会带给自己最严峻的政治危机。这才是波洛涅斯断然反对女儿与王子在一起的根本原因。而不是他在国王王后面前所说的“哈姆雷特殿下是以为王子,不是你可以仰望的。”所以说,他关心的不是女儿的幸福,而是个人与儿子的仕途,家族的平安。所以他才会不顾女儿的感受,将女儿作为诱饵,去试探王子。
  
  波洛涅斯对儿女们的这种厚此薄彼的爱,某一程度上也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男尊女卑的普遍现象。总的来说,在波洛涅斯这个配角身上能看到极为复杂的人性。个人认为这是莎翁笔下一个相当立体成功的角色。
  


  
  
  莎士比亚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文学的集大成者,他的代表作有四大悲剧《哈姆雷特》,《李尔王》,《麦克白》与《奥赛罗》。他在文法学校获得了优异的写作技巧与丰富的知识;也帮父亲做生意,在肉店打工,教学于乡村学校,饱览了社会百态。
  在以莎士比亚为代表的新剧兴盛之前,正值戏剧发展的低谷。当时宗教剧横行,人们潜意识里觉得戏剧低人一等。学者与剧作家对戏剧的研究是荒芜的,戏剧十分廉价。文艺复兴使人们对古典事物的热度再读兴起,宗教剧也寿终正寝。莎士比亚正赶上这样一个文艺创作的黄金时期,外界对戏剧创作的干扰是最小的。
  伊利莎白一世女王的中产阶级血统让她对戏剧十分热爱。她受过良好的人文教育,也对莎剧格外保护。莎剧在1594-1603年间,为宫廷演出33次。戏剧的政治危机形势严峻时,女王会亲自出面化险为夷。莎士比亚的戏剧包含了上至君王,下至乞丐的各类人等。在皇室财政危机时,莎剧仍获得了广泛的平民观众群。
  莎士比亚戏剧的成就,即得益于文艺复兴时期的良好文化氛围,也得益于女王对剧团的合法起到的不可或缺的政治保护作用。莎剧真实地反映了英国乃至欧洲17世纪社会生活,思想政治和民族风情。有人说“莎士比亚是属于英国的,也是属于世界的。”
  


  这句台词其实是这样的:To be or not to be, that is the question.不是a,而是the。
  
  接受通行的评论很容易,因此当初第一次看时,便觉得自己“看懂了”。如今倒是越来越不敢妄言看懂什么,尤其是文学作品。
  


  
  
   《哈姆雷特》的故事情节其实很普通。
  
    丹麦王老哈姆雷特驾崩,远在国外求学的王子哈姆雷特闻讯赶回,却得知父亲尸骨未寒之际,母亲就与叔父克劳迪斯结为夫妻。不久守夜士兵看见老王鬼魂出现,并告知哈姆雷特。王子同鬼魂对话,获知叔父谋杀父王的真相后,便开始装疯卖傻以寻机会复仇。克劳迪斯亦发觉了哈姆雷特的异常表现,借因父亲和妹子死亡而与哈姆雷特结仇的大臣波洛涅斯儿子雷欧提斯同哈姆雷特比剑之时,涂毒剑锋,下毒酒内,借刀杀人。哈姆雷特为剑锋所伤,雷欧提斯亦为之所伤,临死前告知哈姆雷特真相,哈姆雷特拼起残存力量杀死叔父,自己也永远地倒下了。
  
    故事的情节似曾相识,在《格林童话》里,在《一千零一夜里》,甚至在中国《三言两拍》等通俗短篇话本里,都有类似的复仇故事。但是,就是在莎士比亚笔下,也只有在莎士比亚笔下,这个很普通的故事获得了永生,这个不算长的剧本获得了永恒的魅力。
  
    《哈姆雷特》,你为什么如此魅力?是莎士比亚无以伦比的才华和文采?是惊心动魄、引人入胜的复仇情节?还是作品所揭示的人生困境和伟大人文精神?抑或是作者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身上散发的魅力?
  
    鲁迅说,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哈姆雷特的悲剧,无数的人曾被它打动过,感动过,震撼过,痴迷过。钟情男子怀春少女为它茶饭不思,老者因它加深了对生命的冥想,铁石心肠的壮汉也感动得泣涕涟涟,就连最玩世不恭的人也变得沉思起来!
  
    哈姆雷特,你为什么如此悲伤?
  
    回答了这个问题,也许就回答了《哈姆雷特》为什么如此魅力的问题。
  
    也许,你会说,年少丧父、母亲改嫁、未能继承王位是哈姆雷特悲伤的原因。不错,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更何况是自己心目中的英雄偶像父亲的死亡!正值年富力强的父王的不告而逝,让他心如锥刺,悲痛欲绝;而自己的亲生母亲,在父亲尸骨未寒就改嫁叔父,更让他信仰的支柱一下子坍塌,悲痛、郁闷、深深怀疑和愤怒使年轻的王子昔日的惯有的快乐荡然无存,在他心里,一切高洁的花卉全都枯死了,但是杂草在那里疯长。
  
    然而,哈姆雷特的悲伤绝对不是这么简单、浅薄,年少丧父、母亲改嫁、未能继承王位,这些仅仅是哈姆雷特悲伤的开始,仅仅是哈姆雷特伟大的深沉的悲伤的表层所在。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哈姆雷特,你为何如此悲伤?
  
    哈姆雷特悲伤,因为孤独。
  
    自己视之为偶像的英雄父亲的遽死,是哈姆雷特悲伤的开始。面对父亲的辞世,哈姆雷特悲叹:“他是一个堂堂的男子,整个来说,我再也见不到他那样的人了。”知己莫若父,人生在世,知音难求,父亲的辞世,让哈姆雷特感到世间再也难以有一个比父亲更像自己,了解自己的人了。然而,就在父亲尸骨未寒的时候,亲身母亲却跟国王的亲弟弟、叔父克劳迪斯迅速结婚。父亲的遽死,母亲的不贞,叔父的冷漠,让哈姆雷特的世界开始倾塌,“想不到居然有这种事情!刚刚死了两个月!不,两个月还没满!……上帝呀!一头没有理性的畜生也要悲伤地长久一些……她嫁给我的叔父,我父亲的亲弟弟……”相比于父亲的遽死,这个消息给哈姆雷特的打击更大!从这一刻开始,哈姆雷特不再相信任何一个女人,不再相信任何男子,世界上任何一个人都不可相信了,因为自己的母亲和亲叔父尚且如此,遑论别人!真相大白、昔日的朋友吉尔登斯和罗森格兰兹的叛变,更让他不再相信任何人。母亲的改嫁让他不再相信梦寐以求的、心中奉为至善的爱情。他甚至对昔日的恋人奥菲利尔冷言疯语:“魅力可以使贞洁变成淫荡,贞洁却未必能使魅力受它自己的感化”、“我们都是些十足的坏人,一个也不要相信我们,进尼姑庵去吧”……
  
    孤独不是死亡,但是有时候比死亡更可怕。莎士比亚借哈姆雷特之口,道出了人生的困境之一孤独。孤独是人的一种根本属性。“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人生在世,在这无限的空间组成的天地中,存在只是一个广大无边、悠远无尽的虚空,个体存在就孤零零地存在于这样一个虚空中。《圣经》里说,人本是一体,上帝嫉妒人类无忧无虑的生活,把人劈成两半,一半为男,一半为女,让他们一生下来就不得不面对孤独与不完整感,只有努力地寻找到另一半,才能摆脱孤寂的折磨。哲学家克里希穆提说,人们读书、娱乐、交友、恋爱、结婚、宗教、信仰、工作、活动,兴趣、爱好、权力与金钱欲望都是为了分心。分什么心?分孤独的心,怕自己无事可干而感到孤独。孤独是灵魂的影子,越是光亮的地方,影子也越深。不管人们怎么努力逃避孤独,孤独感却总是在一生的每分每秒中陪伴着我们,它是人们永远摆脱不了的命运。
  
    哈姆雷特感到孤独,不仅仅作为哈姆雷特而感到孤独,更是作为“万物的灵长——高贵的人类”感到孤独!
  
    哈姆雷特悲伤,也为生之短暂。
  
    父亲遽死、阴阳隔绝,让哈姆雷特感到生命是如此的此的短暂和倏忽即逝。“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想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然而,昨天还是天神、还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的人,今天、或许明天一眨眼的功夫就躺进了死亡的坟墓,化为一抔黄土!这是年轻的哈姆雷特难以想象的,在这以前,也许,在哈姆雷特的心目中认为父亲是不会死亡的,生命的不止的年轻是永恒的,人类是永生的!
  
    然而,在悠悠的时间长河面前,人的一生是这么的短暂!昨天你还高高在上的丹麦王,今天你只是一堆白骨,生命的现实竟是如此的残酷!人生如梦,譬如朝露,生死幻化,随起随灭。生命的短暂让他开始怀疑生存的意义。他,喊出了“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的人类的终极命题;他开始嬉笑怒骂,无谓地取笑活着的人和死去的人,“亚历山大死了,亚历山大埋葬了,亚历山大化为泥土了,人们把泥土做成烂泥……”
  
    死亡只有降临到自己关心的或爱着的人,你才会真正感到生之倏忽和死之可畏。不久,昔日的恋人奥菲利尔因父亲波格涅斯之死而致疯溺水死去。也许,在爱情上哈姆雷特已经心如槁木,不再爱者奥菲利尔,但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面对生之短暂,死之遽至,哈姆雷特不禁悲从心起:“哪一个人的心里装得下这样沉重的悲伤?哪一个人哀痛的词句,可以使天上的行星惊疑止步?那是我,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
  
    逝者如斯,不舍昼夜。苏轼说:“天之无穷,吾生也无涯”,哈姆雷特悲伤,不仅仅为奥利菲尔,他哀痛,不仅仅为奥利菲尔,哈姆雷特悲伤的是天地之悠悠无穷,过客之匆匆,,人生之苦短倏;哀痛的是生命如白驹过隙之须臾、个人如沧海之粟粒般渺小无为!帕斯卡说:“这无垠空间的永恒沉默使我感到恐惧!”时光匆匆,哈姆雷特为谁悲伤,你感觉到了吗?
  
    哈姆雷特悲伤,也为人之宿命。
  
    人也许不会轻易被打败,但是可以轻易被击垮。一个无论多么具有科学精神,多么坚强的人,在接二连三的不幸的命运的捉弄下,也会彻底垮台,迅速向命运屈服,哈姆雷特就是这样被命运击垮的。命运女神“本是一个娼妓”,她注定给人带来种种的不幸和捉弄。在命运的捉弄和带来的种种不幸面前,哈姆雷特,开始对人的宿命感到无奈,对生感到非一般的厌倦!“是否应该默默的忍受坎坷命运之无情打击,还是应与深如大海之无涯苦难奋然为敌,并将其克服?此二选择究竟是哪个更崇高?死即睡眠,它不过如此!……”他开始怀疑生存奋斗的意义,怀疑与命运抗争的价值,因为,这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是注定了的,无论你怎么挣扎,都逃不掉的!戏剧结尾,国王、王后、王子同归于尽,难道不正象征这不可逃避的命运吗?
  
    从子宫到坟墓,人一出生,就注定朝着一个不言而喻的、注定无法逃避的方向走去——死亡!王侯将相,功名富贵、爱情友情,一切不过是庄周梦蝶、过眼风云,倏忽即逝。从生到死,这本身就决定了人生本来就是一个注定的归宿,一个无法逃避的悲剧,正如叔本华所说,“一切生命必然匆匆走向老迈和死亡,这是自然对求生意志的努力终必归于乌有的宣告”!
  
    真相原来如此残酷!哈姆雷特为之悲之、伤之!而后来者亦为之悲之、伤之!
  
    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然而,《哈姆雷特》绝对不仅仅是毁灭而已,相反,他所表达的是浴火后的重生,凤凰涅槃后的新生!因为孤独,所以寻求理解,因为生之短暂,所以热爱生命、只争朝夕,因为宿命,所以更需要抗争、奋斗!剧本结尾,哈姆雷特即将死去,重义气轻生死的霍拉旭想跟王子一起死去,哈姆雷特拒绝了,他用最后的一口气要求亲眼目睹这场悲剧的好朋友一定要坚强活下去,“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上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我的故事吧,莎士比亚似乎通过哈姆雷特的临终嘱咐告诉我们,悲剧之后我们应该何去何从。
  
    《哈姆雷特》,不仅仅是悲剧,《哈姆雷特》,它是诗,是哲学。
  
  


才女發文了~


-_-最近在看莎翁然后整理一下读书笔记其实还有很多疑惑不过先mark低吧估计会有很多错别字咧……
PS:你叫我才女叫得我面红耳赤DE...


要學習您的讀書熱情…


-_-这是必须的。今晚看基督山伯爵去哈哈……


太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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