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2005-9
科学出版社
徐棣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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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全面深入地介绍与评论了知识产权的基本制度、理论及相关实务问题,涉及专利法、著作权法和商标法。本书以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为依据,以国内外最新的理论共识为参照,由浅入深,引导学生掌握该科知识,并为其今后从事相关的法律实务工作提供基本的训练。 本书适合法学专业的师生、相关专业,以及对法律专业感兴趣的读者参考、阅读。
徐棣枫,男,1965年4月生,江苏淮安人。198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地质系,获理学学士学位;1989年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曾任南京大学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人,在《南京大学学报》、《南京大学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现为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在职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学。
第一章 专利法概述第二章 专利权的客体第三章 获得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经第四章 专利申请第五章 专利申请的审批第六章 复审与无效的程序第七章 专利的保护的主体第八章 专利专权第九章 专利权的保护第十章 总论第十一章 著作权的客体第十二章 著作权的客体第十三章 著作权的内容第十四章 邻接权第十五章 保护期间第十六章 著作权期撞的利用第十七章 权利的利用第十八章 权利的保护第十九章 权利的集体管理第二十章 商标与商标法概述第二十一章 商标注册第二十二章 商标评审第二十三章 商标权的内容第二十四章 商标权的保护
第一篇 专利法第一章 专利法概述第一节 专利制度的历史和发展一、威尼斯元老院1474法案——第一部最接近现代专利制度的法律14世纪早期,威尼斯就给石磨设计授予了专利,而在1421年的佛罗伦萨,著名的建筑设计师Brunelleschi就因其配备有起重机的石料运输船而被授予专利。“专利”一词也就是在那个时候出现的,它来源于拉丁文“patere”,意指君主授予的有关特权的公开文件。威尼斯元老院于1474颁布法案,对“专利”进行规范。本元老院特规定,任何在本城市做出了新颖而精巧的机械装置者,而且在本城邦内前所未有,一旦其发明经改进已臻完善,则应向市政厅报告,以便使该项发明得以利用及运作。以后十年内,我辖区内的其他任何人,未经发明者许可或授权都不得制作任何与其发明相同或相类似的事物。如果有人以违法的方式制作该物,上述作者或发明人有权向本城长官控告此人,而长官应令侵权人付发明者100金币,且立即销毁伪造品。威尼斯元老院1474法案是世界上第一部最接近现代专利制度的法律,之所以仍不能把它称为专利(patent)法,主要因为它的出发点是把工艺师们的技艺当作准技术秘密加以保护,而patent本身则是“公开”的意思。
《知识产权法:制度/理论/案例/问题》由科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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