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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际正义研究

刘雪斌 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  

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作者:

刘雪斌  

页数:

232  

Tag标签:

无  

前言

时代的伟大实践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理论,而真正适合时代需求的理论又的的确确会引导时代的社会实践。可以说,自1978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较为悠久的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始终是在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而不断发展成熟的;可以说,在改革开放的30年间,吉林大学的法学理论学科积极地发起、推动和参与了一系列对于我国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都具有非常重大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法学的观念变革、方法更新和理论进步的重大活动;可以说,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发展本身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需求和理论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理论关注实践、参与实践、推动实践、指导实践的一个例证。在历史进入21世纪初始的2000年,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为核心所组建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经过严格的评审被教育部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随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于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学科,被纳入“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2004年,以法学理论学科为依托,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在整合了政治学、国际政治学、国际经济学等学科的基础上组成的吉林大学法律与经济全球化研究所被批准为国家985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007年,在这样的三大平台基础上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教师为主体的教学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教学团队。所有这一切都是我们的党和国家以及我国法学理论界和法学教育界对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在我国新时期的理论创新和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做出的重大贡献的高度认可的体现。

内容概要

作为现代社会新兴的一个正义类型,代际正义关系着当代人和后代人如何公平地分配在享有和传承人类文明中产生的成本和收益。本书从代际关系的特点出发,对代际正义的概念内涵、理论基础、核心问题、现实背景和基本原则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全面的阐述,重点论述了对代际正义的一种罗尔斯式的契约论证明。同时,针对代际正义法律化的现实要求,本书在分析和比较实现代际正义的当代人义务进路和后代人权利进路的理论基础和法律表现的基础上,认为后代人权利进路应该成为国际国内未来努力的方向。 本书适合法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研究者以及高年级的本科生、研究生阅读。

作者简介

刘雪斌,男,1977年1月生,山西长治人,法学博士。现为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正义理论,人权理论与制度以及法律职业伦理。迄今在《学习与探索》、《法制与社会发展》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余篇。代表作有《法定权利的伦理学分析》、《正义、文明传承与后代人:“代际正义的可能与限度”》、《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中国法理学:1978—2008》等。现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项。

书籍目录

总序绪论第一章 世代、正义与代际正义 一、世代关系的基本类型 二、正义的标准 三、世代关系中的正义 四、代际正义第二章 代际正义的理论论证及主要问题 一、功利主义论 二、义务论 三、情感论 四、人类共同体理论 五、代际正义的主要问题第三章 代际正义的契约论论证 一、正义的契约论论证的基本内容 二、代际正义的原初状态及其问题 三、罗尔斯对代际正义契约论论证的修正 四、代际正义的罗尔斯式契约论论证第四章 代际正义的现实背景和原则 一、代际正义的现实背景 二、对代际正义原则的不同认识的梳理和评价 三、作为公平的代际正义诸原则第五章 代际正义与后代人权利 一、保护后代人利益的两个进路及其比较 二、作为代际正义实现方式的后代人权利 三、后代人权利的内容第六章 后代人的国内保护 一、国内法与后代人 二、国家专门机构与后代人的保护 三、后代人的国内保护与中国第七章 后代人的国际保护 一、国际文件对后代人权利的确认 二、国际法中的后代人权利保护机构及制度 三、后代人的国际保护与中国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2)在这种世代关系中,预测后代人的需要和偏好是困难的,即使能够预测,在和当代人的需要和偏好进行比较时,也是极为复杂的。(3)我们和后代人在经济上的交流完全是单向的。我们为后代人进行储蓄、或者对他们施加经济压力,他们都不可能进行回应,或在经济学意义上对我们进行“惩罚”。②(4)后代人的人口规模是未知的。在这种世代关系中,不同的人口规模将影响对各种物品的分配方式。反过来,不同的分配方式又对后代人口的数量和身份产生影响。(5)在这种世代关系中,当代人采取的许多行动的结果是不可逆转的。例如,造成某种物种灭绝的行为。这种不可逆转性影响了我们对后代人义务的本质问题的思考。综合以上五个方面的特征,本书认为这种世代关系的本质,就是由于当代人和后代人没有处于同一时间而造成的二者不能见面以及行动的单方向性。③.当代人和后代人是不可能见面的,这意味着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尽管在现代社会以前,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约翰·洛克和大卫·休谟等哲学家,已经从城邦的延续、民族精神、文化传承等各方面,对非同时存在的世代关系有过诸多论述④,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的是:在这些论述之中“很难发现后代人如何能以一个人通常具有的针对另一个提出主张的方式,享有针对我们的主张”⑤。

后记

本书是由我的同名博士论文(吉林大学法学院2006年博士论文)修改而成的。2006年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后,代际正义问题在国内和国外的法律哲学和政治哲学研究中,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产生了大量的学术成果。因此,本书在吸收和借鉴这些最新成果的基础上,对博士论文进行了修正和完善,以期尽可能地为读者展示代际正义理论的全部图景和核心问题。在本书交付出版之际,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张文显教授对我的关怀和指导。在我博士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他从论文的选题、结构和论证等方面给予了耐心的指导,而他的启迪和鞭策,也是我从事学术研究的永久动力。尤其是张老师对我提出的研究视野要更为开阔、学术风格要更为大气的期望,我一直铭记在心,也希望本书能成为逐步迈向这一目标的起点。感谢参加过我博士论文开题和答辩的刘作翔教授、齐延平教授、邓正来教授、马新福教授、赵新华教授、徐卫东教授、马新彦教授、徐岱教授、蔡立东教授、姚建宗教授、黄文艺教授和彭诚信教授,他们对论文的选题、论证和观点都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在博士论文和本书的写作过程中,我对这些意见和建议予以了充分的借鉴和吸收。感谢父母在我的成长岁月中为我付出的心血和姐姐、哥哥对我的关爱。也感谢我的妻子蔡建芳女士在生活、学习上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可以说,没有她的帮助,我不可能顺利完成本书的写作。感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对本书出版提供的资金支持,以及科学出版社周向阳编辑在本书写作过程中给予的宽容和为本书提供的认真周到的编辑服务!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本书虽然交付出版了,但我仍心存遗憾。例如,由于语言的限制,本书借鉴的外文资料完全是英文文献,而缺少对非英文外文文献的参考和引证。又如,尽管2009年国外学者出版了许多论述代际正义问题的著作,但苦于在国内无法获得,自然也就无法将其纳人本书的整体结构之中。这种种遗憾,只能留待未来修改和完善时加以弥补了!

媒体关注与评论

依据代际正义的要求,今世后代同样享有生存发展和传承人类文明的公平机会吗?正义理论反思、背景原则阐释、权利进路分析与法律制度建构。  ——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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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际正义研究》由科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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