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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彭金冶 编 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8  

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作者:

彭金冶 编  

页数:

320  

内容概要

  《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教材系列:经济法》共分14章,主要内容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企业法律制度、公司法、企业破产法律制度、合同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法、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票据法、证券法、会计法与税法、经济纠纷的解决等。为了方便教学,章首设置了“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关键术语”、“导入案例”,正文中穿插了“知识拓展”和“相关案例”等栏目,力求理论与实践技能相结合,教与学互动,各部分内容紧密融合,突出理论性、实践性、操作性和阅读性。  《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教材系列:经济法》可供普通高等院校经济和管理类专业使用,也可供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参考。

书籍目录

前言 第1章经济法基础理论 1.1法律基础知识 1.1.1 法的概念与特征 1.1.2法律的作用 1.1.3 法律的形式、体系部门和分类 1.1.4法律关系 1.2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1.2.1经济法的内涵 1.2.2经济法的特征 1.2.3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1.3经济法律关系 1.3.1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1.3.2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1.3.3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1.4经济法律责任 1.4.1 经济法律责任的构成 1.4.2 经济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回顾 复习题 拓展阅读 第2章企业法律制度 2.1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2.1.1 企业概述 2.1.2企业法 2.1.3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 2.2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2.2.1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2.2.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2.2.3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2.2.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2.3合伙企业法 2.3.1合伙企业法概述 2.3.2合伙企业的设立 2.3.3合伙企业的财产与事务执行 2.3.4入伙与退伙 2.3.5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回顾 复习题 拓展阅读 第3章公司法 3.1公司法概述 3.1.1 公司概述 3.1.2公司的设立 3.2有限责任公司 3.2.1 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3.2.2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 3.2.3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3.2.4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3.2.5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3.2.6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3.3股份有限公司 3.3.1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3.3.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3.3.3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3.3.4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发行和转让 3.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3.4.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3.4.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3.5公司债券与财务会计 3.5.1公司债券 3.5.2公司的财务会计 3.6‘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3.6.1 公司的合并和分立 3.6.2公司的增资和减资 3.6.3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回顾 复习题 拓展阅读 第4章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4.1破产法概述 4.1.1破产的含义与法律特征 4.1.2企业破产法 4.2破产的申请和受理 4.2.1破产案件的申请 4.2.2破产案件的受理 4.3管理人制度 4.3.1 管理人的职责 4.3.2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 4.4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与债权申报 4.4.I债务人财产 4.4.2破产费用 4.4.3破产财产的分配 4.4.4债权申报 4.4.5债权人会议 4.5和解、重整与破产清算 4.5.1 和解程序 4.5.2重整程序 4.5.3破产清算 回顾 复习题 拓展阅读 第5章合同法 5.i合同法概述 5.1.1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5.1.2合同法 5.2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5.2.1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5.2.2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5.2.3合同的效力 5.3合同的履行 5.3.1合同履行的原则 5.3.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5.4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5.4.1合同的变更 5.4.2合同的转让 5.4.3合同的终止 5.5违约责任 5.5.1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5.5.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5.5.3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 回顾 复习题 拓展阅读 第6章物权法 6.1物权和物权法 6.1.1物权概述 6.1.2物权法概述 6.2所有权 6.2.I所有权概述 6.2.2 几种主要的所有权制度 6.3用益物权 6.3.I 用益物权概述 6.3.2 几种主要的用益物权 6.4担保物权 6.4.1担保物权概述 6.4.2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 回顾 复习题 拓展阅读 第7章知识产权法 7.I知识产权概述 7.1.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7.1.2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7.2著作权 7.2.I 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 7.2.2 作品 7.2.3著作权的主体 7.2.4著作权的内容 7.2.5邻接权 7.2.6著作权侵权行为与民事责任承担 7.3专利权 7.3.1专利与专利权 7.3.2专利权的主体 7.3.3专利权的客体 7.3.4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7.3.5专利权的内容 7.3.6专利权的保护 7.4商标权 …… 第8章产品质量法 第9章竞争法律制度 第10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11章票据法 第12章证券法 第13章会计法与税法 第14章经济仲裁与经济诉讼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董事会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但是公司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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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教育"十二五"规划教材•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教材系列:经济法》可供普通高等院校经济和管理类专业使用,也可供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人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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