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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研究

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3-3  

出版社:

科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庄浩刚(1957~),男,江苏常州人,现为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部长、研究员,获国务院特殊津贴。1982年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器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9年9月至今,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攻读法学博士学位。先后担任过中航工业直属的国有大型企业的厂长、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参与多款飞机的研制工作,组织中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相关课题研究,参与了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工作,系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飞机产业发展条例》起草工作小组主要成员。在《中国行政管理》、《管理学家》、《法制与社会》、《中国商界》、《中国外资》等重要刊物上发表《WTO规则与中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WTO规则视野下的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探讨》、《我国民用飞机及相关产品行政许可的法制环境探讨》、《试析司法实体性监督机制与仲裁制度的冲突》、《浅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演进过程》、《构建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相和谐的企业文化》等多篇相关学术论文。 李乾贵(1952~),男,四川乐山人,现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技与经济法制研究中心主任、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所长、法律系教授、法学博士生导师。担任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航空法》专家咨询组成员、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民用飞机产业发展条例》起草工作小组成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航空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航天学会会员、中国经济类院校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政策科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北京市航空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教育厅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江苏省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南京市人民政府咨询委员会法律委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东南大学兼职教授等职。出版《中国审计法学》、《中国仲裁法学》、《仲裁法学新论》、《依法行政问题研究》、《政府部门管理》等著作3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70多篇,主持“航空法立法研究”、“中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研究”、“江苏航空产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等国家级和省部级项目10多项,荣获国家和省部级奖10多项。

书籍目录

序言 第一篇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一章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必要性 1.1 基于民用飞机产业重要地位的战略需要 1.2 改善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落后现状的根本途径 1.3 我国新时期民用飞机产业发展决策的重要依据与保障 1.4 弥补我国现行有关立法规定不足的迫切需要 1.5 我国民用飞机产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 1.6 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多元化主体发展的客观需求 1.7 我国政府扶持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重要体现 1.8 民机产业发展立法是典型国家先进经验的有益借鉴 第二章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可行性 2.1 党和政府对大型客机项目高度重视 2.2 我国制定民用飞机产业发展条例的条件已经成熟 2.3 我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研究提供了理论基础 2.4 我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和民意 2.5 国外成熟的相关扶持政策与立法经验可供我国借鉴 第二篇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相关法律关系 第三章 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相关法律关系概述 3.1 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 3.2 我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要处理的法律关系 第四章 民机产业发展立法与我国民用航空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 4.1 民用飞机的发展战略 4.2 民用飞机的适航管理 4.3 民用飞机的租赁管理 4.4 民用飞机的维修管理 4.5 民用飞机的产业投资 4.6 民用飞机的科教政策 第五章 民机产业发展立法与WTO规则及我国加入的国际航空条约之间的关系 5.1 WTO的基本规则问题 5.2 有关飞机的贸易问题 5.3 有关飞机的服务贸易问题 5.4 有关飞机贸易的知识产权问题 第六章 民机产业发展立法与我国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 6.1 与竞争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 6.2 与财税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 6.3 与金融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 6.4 与科技法律之间的关系 6.5 与我国《产品质量法》之间的关系 第三篇 典型国家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实践及对我国的启示 第七章典型国家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实践 7.1 美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实践 7.2 欧盟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实践 7.3 加拿大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实践 7.4 巴西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实践 7.5 俄罗斯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实践 第八章典型国家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8.1 典型国家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共性内容 8.2 典型国家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的模式分析 8.3 典型国家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第四篇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基本设想 第九章 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的模式 9.1 美国的全面发展模式 9.2 日本的转包生产模式 9.3 欧洲的合作生产模式 9.4 巴西独立自主的专项发展模式 第十章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的现状与战略 10.1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的现状剖析 10.2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的战略设想 第十一章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特色和重点 11.1 重点发展大飞机产业 11.2 重视通用航空的发展 11.3 加强民机适航的研究 11.4 明确政府的管理职能 11.5 与WTO规则相协调 第十二章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基本框架及其内容 12.1 总则 12.2 产业发展 12.3科技支撑 12.4 市场建设 12.5 法律责任 第五篇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基本应对 第十三章 中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迫切需要与WTO规则相衔接 13.1 WTO规则对我国民机产业发展及其立法的意义 13.2 WTO规则体系下我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面临的主要问题 13.3 WTO规则体系下我国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应对建议 第十四章 确立中国民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14.1 我国民机及相关产品行政许可制度概述 14.2 我国民机及其相关产品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职权及程序 14.3 美国与发达国家民机及相关产品行政许可制度的经验借鉴 14.4 我国民用飞机及相关产品行政许可制度存在的问题 14.5 我国民机及相关产品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及对策 第十五章科学构建中国民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制环境 15.1 科学发展观与法制环境构建的相互关系 15.2 科学发展观对构建中国民机产业法制环境的必要性和意义 15.3 科学发展观对构建中国民机产业法制环境的理论与实践指导 15.4 科学构建中国民机产业法制环境的基本途径及对策 案例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2)《民用航空条例》。《民用航空条例》是加拿大交通部下设的民航处根据加拿大《航空法》的授权所制定的部门规章,2011年2月最新修订。条例主要由九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一般规定;第二部分,航空器识别、登记和航空器的租赁;第三部分,机场及机场管理机构;第四部分,人员培训及执照;第五部分,适航性;第六部分,飞行一般规则;第七部分,商业航空服务;第八部分,空中航行服务;第九部分,生效和废止。《民用航空条例》确立了适航标准,其中关于固定翼飞机的标准在很大程度上是为庞巴迪公司设计的。第五章具体规定了各类民用航空器在加拿大境内以及出口使用的适航标准,除庞巴迪公司外,《民用航空条例》中的适航标准对于进口到加拿大的各类民用飞机也同样强制性适用。 另外,除了加拿大联邦政府在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支持本国民用飞机发展的同时,也通过相关法规政策措施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进行支持。 7.3.4加拿大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的作用及影响 加拿大政府在民用飞机发展的过程中,主要是通过行政法规对本国民用飞机给予科研、资金上的支持,通过税收优惠、出口信贷、干预民用飞机销售等法律规定,确保民用飞机产业的迅速发展。2001年加拿大飞机生产的产值为l00亿加元,在金额为230亿加元的加拿大航空航天业总产值中占近50%,并且超过90%的产值是用于对外出口。①同时,加拿大民用飞机适航标准使得本国庞巴迪公司能够轻松达到标准要求,同时为其他国家的飞机进入加拿大市场设置了障碍,维护和巩固了庞巴迪公司在加拿大乃至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 7.4 巴西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的实践 7.4.1 巴西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的背景 巴西航空工业公司是全世界第四大民用飞机制造者,也是世界主要的支线客机制造商之一。1969年,巴西政府决定组建一家公司专门负责开发和生产国家所需要的各种军用和民用飞机。同年8月19日,成立巴西航空工业公司(Embracer),揭开了巴西航空工业发展新的一页。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巴西在民用飞机方面,其航空工业在发展中国家和南美地区首屈一指,是世界支线客机、通用航空飞机和初级教练机的主要生产国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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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立法研究》由庄浩刚、李乾贵编著。民用飞机产业作为一个战略性产业,是国家综合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高低的标志。民用飞机产业的发展需要法律支持。唯有对民用飞机产业发展进行立法和构建其法制环境,才能够确保民用飞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立法来保障和加强民用飞机产业的发展,已经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共识。我国民用飞机产业发展尚处于不成熟阶段,亟需法律上的支持。面对“入世”的机遇和挑战,中国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民机产业法规和规章还不符合WTO规则要求。对此,中国民机产业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与WTO规则和国际惯例相接轨。同时,要借鉴典型国家民机产业发展立法的有益经验,构建我国民机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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