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幼儿发展评价研究

刘俐敏 人民教育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4-10  

出版社:

人民教育出版社  

作者:

刘俐敏  

页数:

236  

Tag标签:

无  

前言

  《中国特级教师文库》即将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编辑出版这套《文库》目的有二:一是支持一批特级教师总结自己多年教育教学实践,促进特级教师在思考、总结、提炼、升华实践经验的过程中登临新新的境界。所以,《文库》的出版列入了教育部‘‘跨世纪园丁工程”的“特级教师计划”。二是推广特级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教育科研的成果与经验,将特级教师在一所学校、一个地区的带动、示范作用扩大到更广的范围。后者是主要的目的。  改革开放二十余年来,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教育事业的发展有赖于建设的加强。课程教材建设、校舍校园建设、图书资料建设、仪器装备建设、后勤服务建设、教育信息化建设等等,这些建设都是教育事业发展重要的不可缺少的支撑;但是,对于教育事业发展来说,最重要的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决定教育质量的最关键的因素是教师的素质;决定教育水平的最关键的因素是教师队伍的水平。今天,我们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我们建设高质量、高水平的基础教育;我们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构建现代化的国民教育体系,最重要的工作依然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们必须努力建设一支数量适当、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我们只有把这项工作看得很重很重、抓得很紧很紧、做得很实很实,我们发展教育事业的宏伟蓝图才能够高质量、高效益地成为现实。

内容概要

  《幼儿发展评价研究》分为理论篇和实践篇。理论篇对幼儿发展评价的内涵、现实意义、类型、指标体系以及获取幼儿发展信息的基本手段和对幼儿发展信息的记录、整理、运用等作了论述。实践篇将幼儿生理发展、情感发展、能力发展和社会性发展的四大板块,置于幼儿园教育的实际情境,比较详细地介绍了关于幼儿发展评价的实践思路。理论探究与实际操作紧密结合,并切实吻合于时代对幼儿发展评价的新要求,是《幼儿发展评价研究》最大的特点和优势。

作者简介

  刘俐敏,1957年生,福建省福州幼儿师范学校高级讲师,福建省省直幼教研究会常务理事。2002年被评为特级教师。从事幼师教学工作二十余年,承担多门课程教学,形成“认真严谨、擅长启发、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风格。撰写论文三十多篇,并多次获奖;著有《幼儿个体发展评价入门指导》等。曾获曾宪梓教育基金会授予的“优秀教师奖”、中国心理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授予的“优秀教学成果奖”。

书籍目录

理论篇第一章 幼儿发展评价的内涵一、什么是评价二、什么是幼儿发展评价三、幼儿发展评价与教育科研的区别与联系第二章 幼儿发展评价的现实意义一、幼儿发展评价对幼儿教育系统工程的意义二、幼儿发展评价对切实保障幼儿受教育权利的意义三、幼儿发展评价对当前幼教改革的意义第三章 幼儿发展评价的类型一、根据评价实施的时间来区分类型二、根据评价的基准来区分类型三、根据评价的内容来区分类型四、根据评价的方法来区分类型第四章 幼儿发展评价的指标体系一、幼儿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含义二、建构幼儿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意义三、建构幼儿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思路第五章 获取幼儿发展信息的基本手段一、运用观察法获取幼儿发展信息二、运用调查法获取幼儿发展信息三、运用测验法获取幼儿发展信息四、方法运用应遵循的原则第六章 幼儿发展信息的记录、整理和运用一、记录幼儿发展信息的简易方法二、整理幼儿发展信息的简易方法三、幼儿发展信息的运用实践篇第七章 幼儿生理发展评价一、幼儿生理发展的评价范畴二、评价幼儿生理发展的意义三、关于幼儿生长发育状况的评价四、关于幼儿体质状况的评价五、关于幼儿动作状况的评价六、关于幼儿自护力的评价第八章 幼儿情感发展评价一、幼儿情感发展的评价范畴二、评价幼儿情感发展的意义三、关于幼儿活动积极性的评价四、关于幼儿兴趣水平的评价五、关于幼儿表达与控制情感、情绪的能力评价六、关于幼儿情感稳定性的评价七、关于幼儿同情心的评价八、关于幼儿责任感的评价九、关于幼儿理智感的评价十、关于幼儿美感的评价第九章 幼儿能力发展评价一、幼儿能力发展的评价范畴二、评价幼儿能力发展的意义三、关于幼儿观察力的评价四、关于幼儿注意力的评价五、关于幼儿记忆力的评价六、关于幼儿想象力的评价七、关于幼儿思维水平的评价八、关于幼儿言语能力的评价第十章 幼儿社会性发展评价一、幼儿社会性发展的评价范畴二、评价幼儿社会性发展的意义三、关于幼儿自我认识水平的评价四、关于幼儿自尊心水平的评价五、关于幼儿自信心水平的评价六、关于幼儿人际交往态度的评价七、关于幼儿人际交往技能的评价八、关于幼儿同伴关系的评价九、关于幼儿自制力水平的评价十、关于幼儿评价水平的评价十一、关于幼儿性格的评价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二、幼儿发展评价对切实保障幼儿受教育权利的意义  我国1982年颁布的《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可见,公民受教育是一种基本的法定权利。尽管幼儿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但在、《教育法》中被列于学制的第一环节,说明幼儿教育对社会和个人发展的作用已被充分认识到:因此,若站在法律的高度来认识,作为小公民的幼儿都应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如何使幼儿的受教育权利得到保障呢?思考这个问题的前提应是对受教育权的内涵和实质有确切的理解。关于如何理解“受教育权”的含义这一问题,在教育法上也有一个发展过程。从世界的发展潮流看,人们的思想观念已把受教育权理解为受教育者应享有学习和获得发展的权利。在此观念的指导下,学者们对受教育权利的保障提出了各种见解。日本学者伊藤秀夫和久下荣志郎研究认为:在教育和管理过程中,要真正把学生作为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尊重他们的意见要求,广泛开展多种活动,开设选修课以发现和培养他们的兴趣、才能、专长。在苏联、罗马尼亚和匈牙利等国的教育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学生的权利,包括:使用学校的教学设备;在可选择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课程,参加学校各种社团和活动;就教育教学工作发表意见,提出建议,获得涉及本人问题的说明;等等。从这些代表性的见解中我们可以悟出一:保障受教育者受教育的权利包含两部分内涵,一方面是保障每个儿童能有机会进学校接受教育,一方面是保障每个儿童在学校中能有机会主动地学习、发展。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广告

下载页面


幼儿发展评价研究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