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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研究

陈宝峰 中国农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5-12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作者:

陈宝峰  

页数:

271  

内容概要

  2004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了对农民、农场职工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农业机械给予一定补贴的政策。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相继颁布实施。胡锦涛总书记又提出了:“在工业化初期,农业支持工业,是一个普遍的趋向;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也是一个普遍的趋向。我国现在总体上已达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的重要论断。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系列与农机化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之快、力度之大、实惠之多,都是前所未有的。这既给我们提供了强有力的工作手段和宽松的工作环境,又展示出农机化发展的美好前景。面对当前难得的农机化发展机遇,为了做好山西未来5~10年的农机化工作,特别是制定好农机化发展“十一五”规划,我们以《新时期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研究》为课题,特邀中国农业大学的有关专家和我们共同进行了深入研究。这项课题研究在对山西省农机化及农村经济发展现状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参照国内外农机化发展的经验教训及相关的研究成果,分析了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的现状、发展需求和发展条件。利用多种研究方法,综合确定了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目标,提出了发展的重点、区域布局、政策扶持、财政支持力度及具体策略措施等。同时还在农业机械化与国民经济的关系分析中,提出了一定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必须有相应的农机化水平和必要的农机装备来保障的观点,以及两个重点、四大体系、六项工程、八项措施的农机化发展策略。符合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的环境条件,对于今后全省农机化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山西是我国农耕文化的发祥地和黄河中游古老的农业区之一。全省15.6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中,70%是丘陵和山地。6558万亩。耕地中,76%是旱地。4955万亩旱地中,70%是中低产田。多年来,历届省委、省政府都以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中心,带领全省人民下大决心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把农业放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来抓。从特殊的省情出发,山西的农业更加迫切需要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新时期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研究》的出版发行,将研究成果展现给大家,必将对山西省的农机化发展产生积极的指导作用。希望山西的广大农机工作者充分利用这一成果,探索本地区农机化发展的新途径,并不断创新农机化发展理论,用以更好地指导农机化发展。

书籍目录

序第一章 新时期的基本特征与新的农机化发展观一、新时期的基本特征二、新的农机化发展观第二章 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现状分析一、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的特征分析二、山西省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第三章 农业机械化需求分析一、农业机械化与国民经济的关系二、农业机械化与农业经济关联度分析三、山西省农村经济发展目标与农业机械化需求预测第四章 农机化发展条件分析一、农机化发展的支撑条件二、影响农机化发展水平的主导因素分析三、农机化发展条件的展望第五章 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目标研究一、农机化发展目标确定的原则及具体指标的选择二、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的估算三、专家调查预测分析四、山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的具体确定第六章 山西省农机化发展重点与布局研究一、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的重点二、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类型区域划分三、山西省农业区域布局与农机化发展的区域策略四、山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方案第七章 政府对农业机械化的支持力度研究一、农业机械化的公共产品特性分析二、政府对农业机械化的适宜支持力度确定第八章 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策略研究一、国内外农机化发展经验总结二、山西省典型地区农机化发展案例分析三、具体发展策略的选择参考文献附表附表一:2002年山西省农机化基本情况统计表一附表二:分区县统计资料表附表三:农业机械化类型表附表四:专家意见调查说明附录附录一:山西省典型县农机化发展调查报告附录二:《新时期山西省农机化发展研究》课题人员名单后记

章节摘录

  “三农为本”中的“三农”指的是农民、农业和农村。农民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主体,承担农机化发展的直接经济成本,享受农机化发展的直接经济利益,他们的积极性和努力程度决定着农机化发展的状况。因此,制定任何有关农机化的发展规划和策略必须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他们的需求,必须有他们的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是农机化的服务对象,农业与农村发展的需求是农机化发展的直接动力,农业和农村发展需求的变化则决定着农机化发展的方向,因此,农机化的任何发展都必须考虑农业与农村发展的需求,牢固地树立农民在农机化发展中的主体地位,以满足农业和农村发展的需求、促进农业与农村的发展作为农机化发展的己任,这就是“三农为本”的内在含义。  “效益优先”中的效益,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称。效益优先包含着两重意思,一是农机化的发展必须是有效益的发展。在发展速度和效益两者之间,我们更着重于效益,在质量提高和数量增加这两者之间选择,我们更着重于质量提高。当然我们更希望既有速度又有效益,既有数量又有质量水平这样的发展,农机化所追求的正是这样的发展。二是农机化的发展必须有助于可持续发展。经济效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得以发展的推动力,好的经济效益可以使一个部门获得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经济效益好意味着高的投入产出比,意味着社会资源的节约,这有利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高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是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因此,我们说,把效益放在优先位置,就是强调发展的可持续性。要提请注意的是,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环境效益这两类效益不同:前者具有确定的受益对象,从市场经济角度看,谁受益谁承担成本,因此,对于农机化所表现出的经济效益,可由受益人支付成本,进行投资。但农机化发展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具有较强的公共性质,其费用必须由政府承担,这也是我们强调政府必须对农机化发展进行投入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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