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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工程融资与外汇

刘舒年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7-8  

出版社: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作者:

刘舒年  

页数:

220  

前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与劳务合作有了很大的发展,取得可喜的成绩。为进一步开拓国际工程与劳务合作市场,必须加强对这方面人材的培养,建立一支实力雄厚,功底扎实的从事国际工程技术与管理的干部队伍。这支队伍除具备最新的技术知识外,更应具备管理方面的知识,国际融资与外汇是国际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掌握的知识之一。众所周知,大型工程项目,项目单位本身的股本投资不过占10%-30%,工程项目所需资金的70%-90%都从外部筹集。作为国际工程承包商,除有少量自有资金外,大部资金也需从外部筹集。如果不掌握各种融资渠道(如官方渠道、半官方渠道、民间渠道和国际金融组织渠道等)的贷款条件、特点等,结合工程结构的不同,工程建设过程资金流程的特点,从各种渠道中筛选出一种条件最为优惠,成本最为低廉的融资形式,而盲目的从某一商业银行取得贷款,其成本可能高昂,条件可能苛刻,影响了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此外,投资或承包国际工程项目,必然发生外汇的收收付付,如果对外汇收付管理不善,则会遭受汇率波动风险的损失,使预期的经济效益不能实现,甚至化为乌有。因此,国际工程从业人员,必须掌握国际融资与外汇的基本知识、基本业务与基本技能。为此,我们编写了这本《国际工程融资与外汇》。  本书编写原则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三基”:基本理论、基本业务和基本技能,注意内容的实用性与操作性,力求吸收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  本书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中国水利电力对外总公司原副总经理王世文同志、总经理王硕豪同志,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培训中心主任王燕民同志大力帮助,在此对他们表示衷心感谢。

内容概要

本书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从总体上论述了国际工程融资与外汇之间的相互关系作用,第二部分主要论述国际工程融资的主要渠道与形式,每种贷款形式的特点、具体贷款条件与做法;第三部分主要论述外汇与外汇风险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

作者简介

  刘舒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原国际金融系主任,国际金融学会北京分会副会长,第二批享受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待遇。曾在美国加州大学、香港城市理工大学讲学,1988-1989年在美国纽约贸易中心从事外汇买卖,有较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知识。现任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外汇法》起草小组顾问。  出版著作有《国际金融》、《国际信贷》、《国际融资与外汇》、《国际结算与对外贸易融资》、《西方国家与我国的出口信贷体系》等,其中《国际金融》为我国有书号后第一本论述国际金融的著作,目前三次修订再版,发行量达百万册,在国内有较大影响。  章昌裕,1954年4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经济学系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国际贸易学会理论研究委员会学术评审委员,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NGO专家库专家。  章昌裕老师1982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系,1992至1993年赴美国西东大学商学院访问学习一年,1993年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在教学工作中,主要从事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等课程本科教学,经济思想史博士生课程教学,指导国际直接投资专业方向硕士研究生,获得过北京市优秀教师称号和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在科研方面,主要从事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国际经济合作等专题研究。已出版《艰难的起飞: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实证分析》、《国际发展援助》、《国际工程融资》、《西方经济学原理》、《西方经济学习题集》、《国际融资学教程》、《国际经济合作实务》、《国际投资学》、《国际投资实务》等多本学术专著,参加过联合国劳工组织“中国劳动力市场调研”、外经贸部“外经体制改革”、国家安全部“利用外资与国家经济安全”、山东省政府“山东省跨国经营试点企业”、春兰集团“发展战略”、安徽金马集团“上市报告”、国家民政部“跨国公司与公益事业”、上海国际贸易研究所与中国国际贸易学会“两角一湾发展战略”等国家与地方重要科研课题研究,在一些课题中曾任课题分部负责人和执笔人。

书籍目录

一、国际工程融资与外汇概论二、国际金融市场及其计息方法三、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四、出口信贷五、抵押信贷六、抵押贷款七、政府贷款八、项目贷款与BOT九、国际租赁十、国际债券与欧洲票据融资十一、外汇与汇率制度十二、外汇业务和外币使用十三、外汇风险管理

章节摘录

  (四)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请求及提供的规格,与第三方(供货商)订立一项供货合同,根据此合同,出租人按照承租人在与其利益有关的范围内所同意的条款取得工厂、资本货物或其他设备;并且,出租人与承租人(用户)订立一项租赁合同,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授予承租人使用设备的权利。融资租赁的主要形式有:直接融资租赁、转租赁、售后回租租赁、杠杆租赁等。  融资租赁对承租人有着特别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为:  1.为承租企业提供了一条有效的融资渠道  在激烈的商品竞争下,对于选定好的项目,早投产就可以早占领市场,企业就可早得益。单靠在国际金融市场上采用借款或发行债券等方式筹资,需要企业付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许多中、小企业还会遇到种种限制而无法达到预期目的。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则可有效地帮助企业克服上述障碍。租赁公司以为企业提供设备融资为主要目的,只要拟租赁的设备能产生效益,租赁公司就有受理的可能,将筹资的任务交给具有金融机构职能的租赁公司去进行,既为企业节省了时间与精力,又使筹资成为可能。  2.可以提高承租人外汇资金的使用效率  承租人无须自筹大量资金,有时甚至可以不先使用外汇,即可从国外引进所需先进技术设备。因为,在多数情况下,经营国际租赁业务的出租人可为承租人提供100%的融资便利,即使有些出租人需要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其比例也很低,绝不会超过10%。这样就可使承租人少花钱,甚至不花钱,也能达到引进设备的目的,提高了承租人的资金使用效率。  3.租赁公司提供全方位服务,加快了承租人获得资金的速度  企业向国外购买设备,至少包括两个环节:筹资与购买。除上述融资问题外,国际商务谈判也需要相应的人才并付出精力,许多中小企业往往不具备这一条件。利用融资租赁方式,融资与购买均由具有这方面经验的租赁公司承担,减少了企业的投资环节,节省了人力物力,且企业的技术人员参与设备技术性能的谈判,确保企业选择自己中意的设备。  建筑业没有永久居住地和建筑设备使用流动性大的特点决定了承包商对设备使用的特殊要求,所以,建筑商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融通资金就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建筑施工中使用的一些大型设备,承包商完全可以采用租赁的方式来解决资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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