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000-12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编
627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共35分册,自1996年出版以来,方便了广大工程建设专业读者的使用,并以其“分类科学、内容全面、准确”的特点受到了社会好评。这些标准、规范、规程是广大工程建设者必须遵循的准则和规定,对提高工程建设科学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节约建筑材料和能源,促进技术进步等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随着我国基本建设的蓬勃发展和工程技术的不断进步,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委组织全国各方面的专家陆续制订、修订并颁发了一批新标准、新规范、新规程。为了及时反映近几年国家新制定标准、修订标准和标准局部修订的情况,有必要对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分类汇编中内容变动较大者进行修订。
1.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78—85)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基础第三章 砖烟囱筒壁第四章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模板第三节 钢筋第四节 混凝土第五节 质量标准第五章 内衬和隔热层第六章 烟囱附件第七章 冬季施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基础第三节 砖烟囱筒壁第四节 钢筋混凝土烟囱筒壁第五节 内衬第八章 工程验收第九章 施工安全附录一 烟囱烘干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2.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l34—90)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坑道、地道掘进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施工测量第三节 工程掘进第四节 工程验收第三章 不良地质地段埯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超前锚杆支护第三节 小导管注浆支护第四节 管棚支护第四章 混凝土衬砌第一节 模板的加工及安装第二节 混凝土浇筑第三节 工程验收第五章 顶管施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施工准备第三节 顶管顶进第四节 顶进测量与纠偏第五节 工程验收第六章 盾构施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施工准备第三节 盾构掘进第四节 管片拼装及防水处理第五节 压浆施工第六节 工程验收第七章 地下连续墙施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墙体施工第三节 逆作法施工第四节 工程验收第八章 旋喷桩施工第九章 土层锚杆施工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钻孔第三节 锚杆第四节 注浆第五节 张拉锚固第六节 工程验收第十章 树根桩法施工第一节 钻孔第二节 钢筋笼第三节 注浆第四节 树根桩与基础连接第五节 工程验收第十一章 孔口防护设施的制作及安装第一节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门扇和门框墙的制作第二节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安装第三节 防护设施的包装、运输和堆放第四节 工程验收第十二章 管道与附件安装第一节 密闭穿墙短管的制作及安装第二节 通风管道和附件的制作及安装第三节 给水排水管道、供油管道和附件的安装第四节 电缆、电线穿管的安装第五节 排烟管(道)与附件的安装第十三章 设备安装第一节 设备基础第二节 通风设备安装第三节 给水排水设备安装第四节 电气设备安装第十四章 设备安装工程的防腐、消音、防火第十五章 设备安装工程的验收附录一 词解释附录二 本规范用词说明附加说明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一83)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施工准备第三章 土方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第三节 挖方第四节 填方第五节 基坑(槽)和管沟第六节 雨期施工第七节 冬期施工第八节 边坡加固第四章 爆破工程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起爆方法第三节 一般爆破第四节 其他爆破第五章 工程验收附录一 土的分类附录二 土的野外鉴别法附录三 土的名词对照表附录四 临时排水沟内水的允许流速表附录五 击实试验附录六 粘性土或排水不良的砂土的最大干容重计算公式附录七 几种主要起爆材料的技术性能附录八 常用炸药的组成、性能和爆炸参数值4.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井点降低地下水位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轻型井点第三节 喷射井点第四节 电渗井点第五节 管井井点第六节 深井井点第三章 地基第一节 灰土地基第二节 砂和砂石地基第三节 碎砖三合土地基第四节 重锤夯实地基第五节 强夯地基第六节 预压地基第七节 砂桩第八节 土和灰土挤密桩第九节 振冲地基第十节 旋喷地基第十一节 硅化地基第四章 桩基础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第三节 板桩第四节 钢管桩第五节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第六节 木桩第七节 工程验收第五章 地下连续墙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墙体施工第三节 工程验收第六章 沉井和沉箱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节 沉井第三节 沉箱第四节 工程验收附录一 轻便触探“检定锤击数”试验方法附录二 硫磺胶泥的配合比和主要物理力学性能指标附录三建筑物和构筑物沉降观测要点附录四 选择锤重参考表附录五 施工记录表附录六 规范用词说明5.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木结构工程施工验收规范9.层面工程技术规范10.地下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2.建筑防腐蚀工程及验收规范13.矿山井巷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4.钢筋焊接及验收规范15.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16.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7.建筑钢结构构焊接规程18.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19.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20.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21.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程22.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23.带肋钢筋套筒挤压连接技术规程24.钢筋锥螺纹接头技术规程25.建筑瓷板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4.7 焊接和焊接检验 4.7.1 施工单位对其首次采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焊接工艺评定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和《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的规定进行. 4.7.2 焊工应经过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焊接工作。合格证应注明施焊条件、有效期限。焊工停焊时间超过6个月,应重新考核。 4.7.3 焊接时,不得使用药皮脱落或焊芯生锈的焊条和受潮结块的焊剂及已熔烧过的渣壳。 4.7.4 焊丝、焊钉在使用前应清除油污、铁锈。 4.7.5 焊条、焊剂和栓钉用焊接瓷环,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烘焙时间和温度进行烘焙。保护气体的纯度应符合焊接工艺评定的要求。低氢型焊条经烘焙后应放入保温筒内,随用随取。 4.7.6 施焊前,焊工应复查焊件接头质量和焊区的处理情况。当不符合要求时,应经修整合格后方可施焊。 4.7.7 对接接头、T形接头、角接接头、十字接头等对接焊缝及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应在焊缝的两端设置引弧和引出板,其材质和坡口形式应与焊件相同。引弧和引出的焊缝长度:埋弧焊应大于50mm;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应大于20mm。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引弧和引出板,并修磨平整,不得用锤击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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