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规实务
2008-8
人民交通出版社
夏芳,齐红军 主编
26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通运输与土建类行业参与国际工程建设市场竞争的需要,工程建设逐渐进入法制化轨道。作为交通运输与土建类专业的学生,不仅需要掌握自然科学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而且需要掌握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因此,《建设法规》成为交通运输与土建类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学生通过学习、掌握并遵守建设法规,是今后从事建设工程领域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 本教材具有以下特色: 1.内容选取以必需、够用为原则 针对培养对象适应未来职业发展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结构等要求,以讲清概念和政策、强化应用为重点,不拘泥于理论的系统性、完整性。本书侧重介绍我国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实践中应用较多的法律法规。 2.内容布局贴近实际工程的工作过程 基本按照工程建设活动的工作过程安排内容,使读者在学习过程中能较清楚地了解从工程建设项目的报建、招投标、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各阶段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基于工作过程的内容布局,既遵循工程建设活动的一般规律,又便于读者理解和学习。 3.思路与执业资格考试相衔接我国现行很多执业资格考试中,都含有“建设法规”这一科目。考虑到交通运输与土建类专业应用型人才今后的发展方向,以及为满足目前高职院校学生培养目标的双证书要求,本教材内容的编写结合了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大纲的要求。因此,本书也可作为有关执业资格考试的复习参考书籍。
本书根据最新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基于交通土建工程的工作过程,按照高职交通运输与土建类专业应用型人才培养计划和课程设置要求,针对培养对象适应职业发展应具备的知识和能力要求进行编写。其主要内容共分三篇,分别为:工程建设准备阶段法规、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法规、工程建设验收及保修阶段法规。 本书可作为高等职业教育交通运输类、土建类、工程管理类及相关专业的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也可作为相关人员的岗位培训教材。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建设法规概述 第二节 建设法规立法和体系 第三节 建设法规的实施 第四节 工程项目建设程序 本章小结 单元练习第一篇 工程建设准备阶段法规 第二章 工程报建与相关法规 第一节 工程报建概述 第二节 工程报建与城市规划法规 第三节 工程报建与建设用地法规 第四节 工程报建与城市房屋拆迁 本章小结 单元练习 第三章 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法规 第一节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的规定 第二节 建设工程招标的规定 第三节 建设工程投标的规定 第四节 开标、评标、中标的主要规定 本章小结 单元练习第二篇 工程建设实施阶段法规 第四章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与工程建设标准 第一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与效力 第二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与担保 第三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违约责任 第四节 建设工程合同的索赔 第五节 工程建设标准 本章小结 单元练习 第五章 工程勘察设计法规 第一节 工程勘察设计法概述 第二节 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格管理 第三节 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经营管理 本章小结 单元练习 第六章 工程建设施工准备及相关法规 第一节 建设工程许可制度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规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规定 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规定 第五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规定 第六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主要规定 本章小结 单元练习 第七章 工程建设施工法规 第一节 工程建设管理法规概述 第二节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要规定 第三节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节 工程建设监理 本章小结 单元练习 第八章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的程序 第二节 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 第三节 工程建设中常见纠纷的成因与防范措施 本章小结 单元练习第三篇 工程建设验收及保修阶段法规 第九章 工程验收及保修法规 第一节 工程质量验收法规 第二节 工程竣工验收法规 第三节 工程质量保修法规 本章小结 单元练习附录一 本书引用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附录二 部分单元练习参考答案参考文献
五、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责任事故处理 (一)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安全生产的监督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 (1)工会民主监督,是指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 (2)社会舆论监督,是指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具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3)公众举报监督,是指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4)社会报告监督,是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若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2.安全监督检查人员职权,主要有以下三项 (1)现场调查取证权,是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调查,单位不得拒绝,有权向被检查单位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了解情况; (2)现场处理权,只对安全生产违法作业有当场纠正权;对现场出的隐患,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的职权;责令紧急避险权和依法行政处罚权; (3)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权,其实施对象是:安全设施、设备、器材、仪表等;其实施的依据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其实施的条件是:必须按程序办事、要有足够证据、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通知被查单位的负责人到场、登记记录等,并且必须在十五日内做出决定。 3.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义务,主要有以下五项 (1)禁止以审查、验收为名收取费用; (2)禁止要求被审查、验收的单位购买制定的产品; (3)必须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4)监督检查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5)对于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应当为其保密。
交通运输与土建类专业学习者需要熟练掌握建设法规基本知识,以培养其具有分析和解决实际工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保证工程建设从项目选定到竣工投产遵守严格的程序,按科学规律、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同时,掌握相关建设法规知识也是交通运输与土建类专业学生今后从事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工作应当具备的执业技术能力之一,也可使学习者较为顺利地通过相关执业资格考试。《高职交通运输与土建类专业规划教材:建设法规实务》正是基于此而编写的,书中侧重介绍我国建设工程法律领域实践中应用较多的法律法规,基本按照工程建设活动的工作过程来安排内容,并且用案例对重要知识点加以针对性地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