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铅、锌、银、镍、钼矿地质勘查规范
2007-2
地质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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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配合GB/T 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实施,对原《铜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1981年版、《铅、锌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1983年版、《镍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1983年版、《钼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1983年版、《银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1991年版等规范中不符合GB/T 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和GB/T 13908—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等国家标准的部分内容,统一进行归并修订,使之既符合我国国情,又能与国际惯例接轨。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冶金工业部编制1981~1983年颁发的:《铜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铅、锌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镍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钼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和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1991年1月发布的《银矿地质勘探规范》(试行)。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其他附录(附录B一附录H)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质矿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地质勘查总局、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 本标准起草人:潘龙驹、杨建功、甘先平、卫红星、杨兵、陈梦熊。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勘查的目的任务 3.1 预查 3.2 普查 3.3 详查 3.4 勘探 3.5 勘查工作顺序4 勘查研究程度 4.1 地质研究程度 4.2 矿石质量研究 4.3 矿石选(冶)和加工技术条件研究 4.4 矿床开采技术条件研究 4.5 综合勘查、综合评价-5 勘查控制程度 5.1 勘查类型的确定 5.2 勘查工程间距的确定 5.3 矿床控制程度的确定6 勘查工作质量要求 6.1 测量工作 6.2 地质调查 6.3 物探、化探工作 6.4 探矿工程 6.5 化学分析样品的采取、加工和测试 6.6 矿石选(冶)试验样品的采集与试验 6.7 岩石、矿石物理技术性能测试样品的采集与试验 6.8 原始编录、综合整理和报告编写7 可行性评价 7.1 概略研究 7.2 预可行性研究 7.3 可行性研究8 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8.1 分类依据 8.2 分类及类型9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 9.1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工业指标 9.2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原则 9.3 确定资源/储量估算参数的要求 9.4 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结果表附录A (规范性附录)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附录B (资料性附录)铜、铅、锌、银、镍、钼矿主要矿物附录C (资料性附录)铜、铅、锌、银、镍、钼矿床主要工业类型附录D (资料性附录)铜、铅、锌、银、镍、钼矿床勘查类型条件及工程间距参考附录E (资料性附录)矿床勘查类型实例一览附录F (资料性附录)矿体圈定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方法 F.1 矿体的圈定和连接 F.2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方法附录G (资料性附录)矿床工业指标制订的一般原则及参考指标 G.1 矿床工业指标制订的一般原则 G.2 一般工业指标附录H (资料性附录)铜、铅、锌、银、镍、钼精矿质量标准 H.1 铜精矿质量标准 H.2 铅精矿质量标准 H.3 锌精矿质量标准 H.4 银精矿质量标准 H.5 镍精矿质量标准H.6 钼精矿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