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马
2004-9
Foreign Languages Press
老舍
尤利叶·吉姆逊
无
本社专事外文图书的编辑出版,几十年来用英文翻译出版了大量的中国文学作品和文化典籍,上自先秦,下迄现当代,力求全面而准确地反映中国文学及中国文化的基本面貌和灿烂成就。这些英译图书均取自相关领域著名的、权威的作品,英译则出自国内外译界名家。每本图书的编选、翻译地程均极其审慎严肃,精雕细琢,中文作品及相应的英译版本均堪称经典。 我们总总值到,这些英译精品,不单有对外译介的意义,而且对国内英文学习者、爱好者及英译工作者,也是极有价值的读本。为此,作者对这此英译精品做了认真的遴选,编排成汉英对照的形式,陆续推出,以飨读者。
无
译者的英译水平没得说~其他的嘛,是可以忽略不记的~楼下那位评论太偏激了。请大家还是谨慎参考有些人的诽谤、中伤。。至少没他说那那么严重。^^
错字连篇垃圾给当当留言了回复的很不负责全套的官话没有解决问题!大家别买可能是盗版的书!
摘要:《二马》发表于1929年,是老舍先生的早期长篇小说作品,这部小说以一对父子的异国之旅为线索,展开了对中国国民性、新老派市民阶层的对比分析。作者把中英文化差异表现的淋漓尽致,读者可以通过此书窥探到当时中国社会的社会风俗以及中国的国际地位。其中主要代表人物——马则仁,马威,店员李子荣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本文试图通过对这三个主要人物的分析,来探究当时的市民阶层和国家行为之间的关系。
关键字:《二马》 老舍 市民阶层 艺术形象 主要人物分析
《二马》是老舍先生早期的文学作品,写于1929年,它和另外两部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共同奠定了老舍作为新文学开创者之一[ 观点来自百度百科“二马”词条]的地位。《二马》主要讲述了老北京的一个有些游手好闲的市民形象——马则仁,为了继承哥哥马唯仁的遗产——一间古玩铺子,带着儿子马威远赴重洋来到英国,寄宿在英国女人温都太太家的一系列故事。作者用细致幽默的写作手法描述了老马与温都太太的异国情缘,充分展现了英国的风土人情,客观的表达了中国在当时的国际地位。老舍先生在《二马》中创造出了很多鲜活的艺术形象,其中马则仁,马威,店员李子荣,是作品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三个人物,他们是中国典型的市民阶层的代表。电视剧《二马》与原著略有不同,增加了一些前奏,但包括演员选择等方面,总的来说还是忠于原著的。
上个世纪20年代末,现代文学的发展已经进入了“第二个十年”。与勇于尝试探索、追求个性表达的“第一个十年”相比,这个阶段的文学创作缺少了了五四以来那种思想方面的自由解放,转而追求实现文学作品的社会价值,浓重的政治倾向和革命色彩是这个时期文学作品的主流。老舍先生的作品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显然是个特例,无论是《老张的哲学》,还是《二马》,还有后期的《骆驼祥子》、《茶馆》,没有鲜明的政治立场,行文之间不见生硬的呼声和批判性思维,他着重于描写小人物的喜怒哀乐,善于从个体的兴衰沉浮中给世人一个窥探当时社会的窗口。老舍的作品带有浓厚的“京味”,这是他表现故乡情结的一个出口。北平的一切,是他创作的灵感来源。正因为这片土地,老舍笔下的主要人物都被赋予了独特的性格特点,北京文化是老舍作品的精魂。
《二马》中的马则仁,是一个典型的北京老派市民形象,在文章第二段的第二小节这样描写道“老马先生的年纪至多也不过去五十,可是老故意带出颓唐的样子”、“多迈一步,都似乎与理不合”、“他既不近视,又不远视,戴着大眼镜只是为别人看着年高有威”[ 本文直接引用部分摘抄于《二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11月北京第一版]。寥寥几笔,一个有些装腔作势的,却也不乏有点可爱的老马的形象跃然纸上。马则仁自小读过英文学校,认得几个英文,却装着一颗要做官的心,不愿屈就到学校当拿着藤鞭的教员,于是一直也没有个正式的职位,因为有几分家底,又有哥哥马唯仁的帮衬,一天到晚逗逗鸟,到集市上溜溜弯,带着儿子滚铁环,饿了来碗酸酸的豆汁儿,啃个焦圈,自得其乐。有一个妻子,有一个儿子,这样的家庭,实在是最普通不过的老北京的家庭了。马则仁天生带着一股子倔劲,好面子,通俗点的话就是“装大爷”。兜里明明没有几个钱,咬着牙也要让面子上先过得去。在英国的温都太太家住宿,每顿饭都要严格按照时间点供应,有一次马则仁起晚了,过了饭点,没有饭吃,温都太太试探性的去问他饿不饿,他躺在摇椅上,抽着一支烟,缓缓的喷云吐雾,佯装惬意的晃来晃去,答曰:“不饿”,其实馋虫早就大闹五脏庙了。
好面子是一个国民性问题,老舍先生在书中这样写道:“中国人的‘讲面子’和‘不要脸’手拉手走。马先生在北京的时候舍着脸给人家借一块钱,也得去上亲戚家喝盅喜酒,面子!张大帅从日本搬来救兵,也要和苟大帅打一回,面子!”中西差异在这或许可见一斑。刚远渡重洋的马家父子来到英国,碰到了前来接他们的老相识尹牧师,一起来到酒馆吃点东西,按中国人的心态,应该是尹牧师尽地主之谊,但是等酒足饭饱之后,尹牧师手一伸,说,一个先令。面子归根结底是一个国民心态在作祟,面子并不等同于尊严,它是人们行走于世界的武装,缺少了它,“马则仁们”或许会觉得像没穿衣服一样难受,如芒在背。为面子付出的代价,倒也不觉得苦;没面子的代价,或许真能哭出声来。
马则仁看不起做买卖的,“发财大道是作官;做买卖,拿着血汗挣钱,没出息!不高明!俗气!”他不屑于店铺里的你来我往,讨厌和金钱打交道,却对“掌柜的”这个称呼异常在意。他按照老北京的规矩,问店员叫“伙计”,他觉得人与人之间,掌柜的和伙计之间就是要有长幼尊卑。等级观念在马则仁的心里是根深蒂固,英国的风俗习惯与中国不同,受过教会学校教育的儿子马威很是看不惯父亲的一些落后的习气,经常劝说父亲,在电视剧《二马》中有这样一段,是马威讽刺父亲刚出国就对房东温都太太有好感,父亲恼了,摆出架子:“掌嘴”,马威犹豫了一会只得照办。在马则仁心里,儿子就是儿子,老子就是老子,必须要有个规矩。
马则仁是一个带有浓重的老派作风的人,“他们虽是城里人,但仍是‘乡土’中国的子民。身上负载着沉重的封建宗法思想的包袱,他们的人生态度与生活方式很‘旧派’,很保守,很闭塞的”。他崇尚权利,爱慕虚荣,爱装腔作势,观念陈腐,得过且过,这些都是以马则仁为原型的小市民阶层值得诟病的地方。但是我们不难发现他们身上也有一些可以称道的闪光点。
他们热心,恨不得把别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前提是自己喜欢的人,马则仁为了温都太太可以说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他不顾儿子的反感,到古玩铺子里偷偷地拿回一些小玩意,只为博得温都太太一笑。他们懂得生活,即使在窘迫的生活环境下,还要保全自己的态度和方式,在异国,种花,到状元楼吃中国菜,遛弯,讨好自己喜欢的人,一样不少;他们还很乐观,马则仁“拿起账本子看看吧!上个月赚了四十磅钱,上月赔了十五磅钱;把账本收起去;谁操这份心呢!有时候赚,有时候赔,买卖吗,哪能老赚钱?”这样的心态或许从另一个方面看也是一种自我排遣的方式。在中国人普遍受歧视的时代,一种得过且过的鸵鸟心态是一种普遍的处世方式,站在大环境的角度下去看这个现象,我们并不能一味的去批判他们的慵懒,只是说,那时的“马则仁”耳濡目染的有一种浸入骨子里的不羁,他们已经寻找到了麻痹自己神经、不问世事变迁、不追潮流、赶革命的“桃花源”。自顾自的陶醉于“小我”,儿女情长,一壶酒,一碗阳春面,手杖,眼镜,缓缓的走在异国的街道上,或许经常会听到嘲笑声,但是在马则仁的心里,这些或许就是他的全部了。
马威是一个与父亲有些不同的青年人,只能说有些不同,他的身上仍然有一部分无法摆脱的来自于父亲的“气质”。自小被父亲送入教会学校念书,英文甚好,也了解了一些西方文化,他能够看到中国人身上的劣根性,但是自小跟着父亲生活,“父命至上”也是他无法逾越的命令。即使父亲再愚昧,他也只能是叹息,并无改变之力。他有些懦弱,面对自己对于房东温都太太的女儿玛力的情感,他只能默默的放在心里,他不敢热烈的表达自己的爱情,“她,真是她!在街那边走呢!他心里跳的快了,腿好像在裤子里转圈。赶她!但是,跟她说些什么呢?请她吃饭?现在已经三点了,那能还没吃午饭!请喝茶,太早!万一她有要紧事呢,耽误了她岂不······万一她不理我呢······”;他顾忌许多东西,顾忌父亲的威严,顾忌朋友的情面,顾忌国别,顾忌中国人的地位,他在父亲与朋友李子荣之间周旋着,他看不惯父亲不尊崇买卖规则办事,但又无能为力,“马威这几天的心里像一锅滚开花的粥:爱情,孝道,交情,事业,读书,全交互冲突着!感情,自尊,自恨,自怜,全彼此矛盾着!父亲不好,到底是父亲!李子荣太直爽,可是一百成的好人”。
马威或许是一个“中庸”的保持者,既有那种渴望改变现状的激烈决心,但又囿于固有的看似重重不可突破的心理障碍。在爱情方面,马威与歌德的作品《少年维特之烦恼》有一些主人翁心理上的共通之处,但是具有“中国特色”。他是那个年代大多数青年的代表,有理想,但是社会却没有给他们充分的实践氛围,他们在前进的道路上踟蹰着,有着那个时代复杂的情愫。当代中国接近耻辱的历史,让这个多灾多难的民族在上世纪20年代以一种卑微的姿态微缩在世界之林。老舍在文中这样写道:“二十世纪的‘人’是与‘国家’相对待的:强国的人是‘人’,弱国的人的呢?狗!中国是个弱国,中国‘人’呢?是——!”国家的形象是和国民态度密不可分的,当时的中国多充斥着类似于老马的普通市民,他们安于己乐,“就怕,像老马,像老马的四万万同胞,既不完全消极,又懒得振起精神干事。这种好歹活着的态度是最贱,最没出息的态度,是人类的耻辱!”老舍先生带有强烈感情色彩的笔触以一种震慑心灵的力量呐喊出了那个时代的最强之音,他心痛于国人的不知所然,迷茫中断送了中国的前途。
相比之下,店员李子荣或许是老舍心目中最佳的新派市民形象了,“李子荣算把外国人弄糊涂了:你说他是日本人吧,他的脸真不能说是体面。(日本人都是体面的!)说他是中国人吧,他的黄脸却是洗的晶光;中国人可有舍得钱买胰子洗脸的?”他是官派留学生,却没有一般留学生身上那种不可一世的傲劲。在古玩铺子帮工,做事和和气气,并不因为自己是中国人就低声下气,永远不卑不亢,挺直了腰板正直的做买卖。面对老板马则仁的无礼和胡搅蛮缠,总是笑脸相迎,坚持自己的原则。当国内官费迟迟不能如期拨下的时候,他愿意用自己的力量去赚取学费和生活费。他热情,对待马威如同兄弟,他总在马威苦闷的时候给他力量,让他勇敢的面对自己的爱情;他重情义,在老掌柜马唯仁去世后依然坚守自己的岗位,任马唯仁百般刁难,依然想出各种法子让古玩铺子蒸蒸日上;他有胆量,在面对铺子即将被伦敦工人拆除的时候,聪明的想出一计,反败为胜。
李子荣的形象,以一种朗朗不可亵渎的风骨呈现于世。他入世,却没有那么世俗,内心永远有一股原则的力量支撑,他是完美的“救世主”,总解救马家父子于水火之中,正义,聪慧,果敢,在他的身上淋漓尽致的呈现。正如老舍期待的那样,如果中国国民多一些李子荣般的人物,那么中国落后的民族形象或许会得到强有力的扭转。
马则仁,马威,李子荣,这样三个性格处事截然不同的人物形象,以小见大,是中国市民阶层的典型代表。老舍用他经典的“京味”加以渲染,插科打诨,幽默诙谐,让人牢牢记住了这三个艺术形象。
“《小说月报》上正登着老舍的《二马》,杂志每月寄到了,我母亲坐在抽水马桶上看,一面笑,一面读出来,我靠在门框上笑。所以到现在我还是喜欢《二马》,虽然老舍后来的《离婚》《火车》全比《二马》好得多”,民国作家张爱玲在她的散文《私语》[ 选自《张爱玲典藏全集【散文卷一】1939-1947年作品》哈尔滨出版社2003年10月第一次印刷]中这样写到。《二马》作为老舍先生的早期作品,或许没有在艺术手法上以成熟取胜,但是它其中未被社会政治化侵蚀的语言和思想,带着老舍先生一颗渴望营造思想启蒙[ 观点来自于《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 温儒敏 吴福辉 著]的美好愿望,在那个时代是尤为珍贵,这也是《二马》成功的地方。
人设很像《猫城记》,通过父子两代人的故事来反映时代的变迁。国内军阀混战的时候,父子二人来到英国,继承大伯的一家古董店,并寄住在一个英国中产阶级的寡妇家里。老马的传统、泥古、想做官、求体面、看不上实干;与小马的明理、求新、想改变但又放不下父亲的矛盾心理形成对比,体现出新旧两种思想在时代变迁下的摩擦,细节丰富,值得玩味。此外,以英国寡妇和她的女儿为代表的英国中产阶级,对中国人有着根深蒂固的偏见,刚开始读到的时候,挺让人觉得不高兴的。而作者高明的地方在于,他的笔下没有绝对的坏人,他为每个人的思想和行为都铺垫了扎实的基础,让读者不会止于“啊,这个人真坏”,而是有土壤去进一步思考这个人物为什么会这样想,这样做。想起前一段时间看蒋勋评说的《红楼梦》,他说曹雪芹是用一种十分悲悯的胸怀来看待故事里所有的这些主要和次要人物,这是作者非常了不起的地方。
读完这个小说,除了佩服老舍先生对人物的心理活动的把握和细致入微的描写之外,最深的感触就是,当国家弱小的时候,摇旗呐喊和横冲直撞是不管用的,换不来外国人的尊敬。只有刻苦实干,把国力提上去,人民不用为了温饱发愁,可以有尊严地生活,才能迎来别人的尊敬。
不用把外国人的看得起或者看不起太当一回事。大家平平都是人,我把自己的事情做好了,生活过好了,自然别人就会认可,愿意来做朋友。若是明明自己很弱,还特别怕人说,一说就跳起来,这才是最心虚的表现。
这是老舍先生回国之前的最后一部作品。在我看来它又亲切又陌生。
说它亲切,因为它到底还是一部打着老舍先生商标的作品。老舍先生是位写人的大师,他写过不下100个人物,写一个成一个,那些细腻入微又恰到好处的细节、语言,好象是自然而然流出来的,全不费力似的,却那么入目入骨入心,一个个都不同,一个个都栩栩如生。对于人物人性,老舍先生作家的洞察力是居中国近代作家翘楚的。老舍先生的另一个商标是他京腔京韵的北京话语言,之前曾听过关纪新先生关于语音方面的讲座,说道老舍先生的东西要大声念出来才能体会之韵味,确实,老舍先生的京味文学读起来抑扬有错,非常有乐感的美妙。这部二马虽然写在英国,但因为了老舍先生,呈现出了一种京味儿和洋味儿交混的美妙。加上老舍先生招牌式的幽默,很有阅读的乐趣。
说它陌生,首先是对老舍先生可以写这样的作品有点诧异。老马先生自然是老舍先生的范畴,小马这个一天到晚想着洋姑娘的小子就有点远了,至于温都太太温都小姐还有那一杆洋人,就有点别扭了。老舍先生自己在一篇札记里也承认自己除了写老马先生以外,其他人都有些力不从心。毕竟老舍先生最熟悉的还是像老马这样的“旧”民,他们不好与不坏,可恨又可爱老舍先生是最了解认识最深的,所以写来非常立体深刻。可老舍笔下的洋人却都少了这些复杂性,好象一群能说话的立体布景,除了显示他们对中国人的厌恶就没有分别了,写了一打却像只写了一个人。这些单薄的人物和鲜活的国民写在一块,好象一出戏吗不匀的大戏,总是不能畅快。
再一个陌生在于这个故事的题材。可以说这个故事说了两件事:二马和温都太太小姐的爱情,华人在伦敦的境遇。这两个,尤其是第一个对于老舍先生来说有点出圈。我们熟悉喜欢的老舍是长于用一只幽默的笔写苦难的,时而迸发的直抒胸臆的怒和悲也是一样深沉有力直指人心,我就是喜欢老舍先生的一个真性情,他的文字都好象从他心里流出来的,四世同堂也好,月牙儿也好,茶馆也好,说的都是掏心肝子的话。可老舍先生写起爱情,就好象有点隔衾瘙痒,有点勉强,有点拘谨,总之是不太自在,甚至有点模仿的痕迹。所以作家还是要写他们真正熟悉的人和心里最想说得事儿。
老舍,原名舒庆春,字舍予,1899年生于北京一贫穷家庭。
19岁,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后任小学校长和中学教员。
25岁,赴英国任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汉语讲师。
31岁,回国任济南齐鲁大学、青岛山东大学教授。
47岁,应邀赴美国讲学,后旅美创作。
50岁,新中国成立后应召归国。
67岁,文革初期,遭迫害,自杀。
《二马》写于老舍29岁时,正值其访英期间。
一生主要作品:
长篇小说《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猫城记》、《离婚》、《牛天赐传》、《文博士》、《骆驼样子》、《火葬》、《四世同堂》,《鼓书艺人》、《正红旗下》(未完),中篇小说《月牙儿》,《我这一辈子》,短篇小说集《赶集》、《樱海集》,《蛤藻集》、《火车集》、《贫血集》,剧本《龙须沟》、《茶馆》……
崇敬之情,五体投地,可惜我生得太晚,不得亲慕他老人家天颜,憾事。
先看的电视剧,后读的小说,更喜欢小说,电视剧有些地方改的太悲了,难受。陈道明把老马演活了。
有道理。老舍对英国人的把握不深,不如写旧北京的中下层人般活灵活现。
好书评。我读的时候也感觉老舍先生把英国人的性格写的单薄了一些,同我对今天英国人的感觉差别不小。
另外,老舍先生后面写了篇小文,里头也讲到了他尝试描写爱情很吃力。
老舍30多才结婚,写这小说的时候20+,描写爱情自然吃力。
先看的是电影,那时候才是初中,但却很喜欢,到了大学把这本书看过了,80零后的我,不是很能力理解老舍先生笔下的其他人物,但惟独《二马》里的小马和老马,还有那个古董店的伙计,印象极为深刻,也很喜欢陈道明的演技,人物描写的很自然,里面的各种冲突也刻画的很形象,文字也很自然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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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非常赞同标题传达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