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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谎的女人

[法] 苏菲·玛索 北京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2-5  

出版社:

北京出版社  

作者:

[法] 苏菲·玛索  

页数:

1671  

字数:

84000  

译者:

司徒逸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写作对于一位天生丽质的女子有什么意义吗?苏菲·玛索以她的小说处女作《说谎的女人》提供了一个答案。苏菲·玛索,这位法国男子的梦中情人,无数中国影迷追捧的偶像级国际巨星,通过这本风格独特的小说证明:她不公风华绝代,艳质倾城,下笔为文也能顾盼生辉,摇曳多姿。一个美丽的女人也能有一枝漂亮的笔!
苏菲此书,以演艺女人第一人称手法创作,写出了她的生活与感受。书中的女人,与封面女郎苏菲是完全不同的另一年轻女人,同时,喜读书喜独睡喜带狗散步等习性,又与苏菲生活的某此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书中追忆童年生活、少女时代、与男孩交游、与情人做爱、演戏拍电影、应约去好莱坞,最后在剧场当领座,虚虚实实,半真半假。所以苏菲一面说:“这不是一本关于我自己的书。”一面又承认:“这本书,是迄今为止最个人化的东西。”
苏美人这一本书,历时四年,断断续续写了三次。意到笔随,既非身体写作,爆卖绯闻,也不借机炫耀自己,故作惊人之语,倒是写得简约平实,朴素真切。评论家或称其为散文笔法写小说,或称其为意识流小说,并认为颇有后现代意味。
苏菲早在影片《警察》里,就演了一个“说谎的女人”,这次披肝沥胆,自己动手来写“说谎的女人”。书一开头就坦承:“我不说实话,因为我喜欢搞得神秘兮兮的。”有位评论家赞美小说文笔之佳,说写得简直像下届龚古尔奖得主。夸赞之言,或许有些过头。对于本书中译本来说,由法语界鼎鼎大名的司徒逸先生承译则绝对是对苏菲文笔的一种褒奖。

书籍目录

说谎的女人 苏菲·玛索多少有点像自传——《巴黎竞赛镜报》专访谎话之间,也见真相——《安娜·卡列尼娜》拍掇现场对苏菲·玛索的独家采访译后记附录苏菲·玛索——梦想中的女人苏菲·玛索档案苏菲·玛索作品年表苏菲·玛索电影浏览

章节摘录

  这一切有什么用?除非自欺欺人!为什么要这样自己对自己说假话?无非是免得去想自己是  个怪物,什么坏事都做得出来,随时可干吃里爬外的事儿。因为一个人讨厌自己,既然讨厌自己,就自暴自弃,就可以使坏作恶。我就作过恶。不是有益世道人心的道德,而是针对某个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那人是个勇敢分子,独来独往,屹然挺立,与各种形式的权力作斗争,不怕霸主动雷霆之怒,要惩罚他的胆大妄为。  我曾想去摸摸蝴蝶的翅膀,差点儿把翅膀折断。其实只想知道粉蝶的娇弱。指尖上还感到翅上细毛的抖动,毛上的渗液还沾在我捉昆虫的湿手指上。我屏息静气,让这奇迹过去,让指尖感到的生命之波传人翅膀受伤的肌理,而那蝴蝶的生命已人于麻痹衰竭状态。  一张长桌,长得像耶稣及其门徒所用的那种,上面堆着物品,瓶罐,书籍。有的书已看了开头,反扣在桌上。有的还没打开,叠成老厚一摞,耀目照眼。我喜欢在早晨看书,但很少正襟危坐,一页页翻着看。早晨似乎宜于做别的事,而不是读书。尤其是一天的这一刻,人该按程序起身,出门上班。  我家的人,历来就是这样生活。读书,思考,他们觉得是浪费时间。他们一起身就大声喧哗,以宣告时间已上班,永远重复同样的动作:凡一份人家要关注的事,做过了又重来,一辈子干同样的家务,而且一本正经,好像别无选择。坐着空打发日子的是懒汉,他们抱着做得更好更有用的信念,走进走出,忙得满头大汗,把碗碟洗得一尘不染,放得整整齐齐。没有家务没有采购,他们会闲得发慌。做大量的事,消磨去大量的时间,免得停下来不知所措。他们说话,是免得冷场;冷场,就不自在,像烈酒流过喉咙,烧灼胸口。他们总抱怨说,要做的事太多,事实上是抱怨自己成了逃避无聊的奴隶。他们责怪生活平淡无奇,不让有个人选择的余地,成了折磨他们的。超强力量的牺牲晶,屈从于重复复重复的死套套。  今天早晨,我就借助于做家务,出一身汗,把套房打扫干净。之所以选这一项,因为确信有够多的事要做。一上午就这样打发过去。从容易的着手,把房间旮旯都打扫到,像从小教我的那样,称得上能干的家庭主妇。我的劳作值得夸奖,而把可以等等的事放到明天去做不迟——如摊得到处都是的书,这不碍事,不像又多又脏的碗碟,因为要用,不能一直脏着。等全干完了,自己也梳洗一番,一身好闻的气味。中午已到。  终于可以坐下来享两小时的清福,坐在自己干净的套房里,自己也一样干净。打开书来,争分夺秒、与时间赛跑的角逐,在我阅读时消失了。正是靠了书本,对世事看得更分明,而不是靠干家务。不可解的,变得可亲起来。借询问的形式,回答就在询问之中,天主得以显形。礼拜天下午慢慢流逝,太阳已无赫赫之光,犹如少妇的脸色,虽说还年轻,却已无处女的娇美。日华崦暧,照在皮肤上留下淡淡的影子。不知不觉中,白日失去了光彩,黯然消隐。我想起朱丽叶……  来吧,黑夜!来吧,罗密欧!  来吧,你黑夜中的白昼!  因为你将要睡在黑夜的翅膀上,  比乌鸦背上的新雪还要洁白!  来吧,褐色的黑夜!  来吧,柔和的黑夜!  把我的罗密欧给我!  等他死,再把他带去,  化身无数星星,  把天宇装饰得分外明丽,  让全世界都迷恋起黑夜,  不再崇拜那炫目的太阳!  来吧,黑夜!来吧,罗密欧!  来吧,你黑夜中的白昼!  我特地去画廊,想再次看看《大火之夜的幽灵狂舞》。但走廊又窄又高,要伸长脖子才能看到。不过,画不如上次那么好看,还特地跑了来,真大失所望!但了然于本已了然的事:该出行了!  我新的公寓房子,在一条时髦而又昂贵的街上。铜版纸做的漂亮小盒子,白色,方形——有点呆相!  我们——套房和我——纯粹是一种实用关系。  套房无特别之处,凝固在四壁之内。只有到了夜晚,空间显得柔和,但我不喜欢黑夜。我便睡觉。  我们惯常每周相聚三个早晨。他来时,一身便装,带着朝气。我刚醒来,蜷曲在床上,两腿很沉,体内缺氧。我很快感到他有点局促不安,急着想逃离,到外面蓝天下去自由呼吸。我会很高兴跟他走——走到天涯海角。他的手,又暖又软,接触到这慵懒的肉体,是给生命的第一个信号。从他手里,我找回自己的童心。想象着太阳,水,想象自己变成个大气球。视野随之扩大,身子变得轻飘飘的。他没变,没放开我的手。他总感到点什么,感到点可害怕的什么。    这同一手指,记得第一次摸到一个孩子的手,食指滑进软绵绵的手心。这样的触觉真可惊讶。这只手里,沟通着另一天地的信息,就像先人著作中一个古老的信号;在古老而荒漠的土地深处,说不定还有活着的陌生人呢。这只手,把我跟我的世界我的身世连接了起来,似乎说,原是相识。一下子,种种往事兜上心来,其中蕴含一个喻义,那就是:我活在世上并非一无用处。    机场没人,家里也没人。冰箱里空空如也,我甚至不敢去想明天早晨,孤家寡人——床的另一半,直僵僵的像个死尸。鞋子放进柜里,脚上、套上便鞋,这有什么意思?宁可在家里也不去外面,宁可在外面也不在家里,这又有什么意思?打扮一下出去,好像完满自足又还不满足,好像另一半的我要溜之乎也。  我既不能武也不能文。我不愿别人碰我。我怕当女人,因为我就是一个女人,确然如此。  我愿当雍容华贵的皇后,我埋怨自己为什么不是苦孩子柯赛特,我愿自己大智大慧,可惜做不到或者还差着一点点。我要抽烟,又要气味好闻,总之,我愿做个俗人而不让人觉得俗。我心里想,我一定会是个好修女——必定无疑……攻击我卖弄女性风韵?能做好修女就是最有力的驳斥!什么女性风韵,我可以置之脑后,可以抑制以尽而毫不惋惜。  但,我是这么回事?活动活动,到哪里去呢?去电影院?时间已浪费得够多的了!去美术馆?  说来心安理得,有一点是这样,也因为是我的嗜趣所在,看看,倒能寻回一点自我。走出自我,想想光影、线条、色彩,对我大有益处。怪才塞利纳专发牢骚,淑女吴尔芙爱说胡话,卡尔松是假小子,普鲁斯特是同性恋。为什么不呢?  我已经感到好受多了,我有我的小家,家里有木材的天然气息和荷花清香。  为什么他不在这儿,在我们家?他就是所有一切。这种温暖,这种内心,比我的内心要强,我的内心有污泥浊水。是他教我认识男人的世界。有的人兴趣在读报,有的人兴趣在收藏,杂志上的文章,爱尔兰的旧香烟罐,圣洛朗牌的紧身牛仔裤,家书,什么地方捡来的一块石头,放在书柜同一格上,可以二十年不动窝。在那个世界里,什么都不会消减,而只会增殖,即使是一朵干花。这种种,我喜欢,也能理解。或许我有点男子气概,所以对别的女人我愿很殷勤,当面说她们漂亮,甚至献上鲜花表示好意。以这样行事,我喜欢女人。而她们却猜疑,持保留态度。那只好听便。  总之,与另一个我然而还是孤独的我一起回家,这样不错。不过,我更愿意见见世面,在我所能到的小天地里巡游。那里可有变化?  他当我的经纪人,是最近两年的事。他也搜集照片。还有呢?不知道,对他也不太了解。我知道他喜欢男孩子。他这是怎么回事,是雌还是雄?

媒体关注与评论

  译后记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五日星期三,匆匆上班的巴黎人,走过书店门口,看到最新出版物里,陈列着一本小三十二开薄薄的新书。朴素的封面上只两行字,上写Sophie Marceau—苏菲·玛索;下书:Menteuse—说谎的女人。明星出书,而且是当红国际巨星!既无发布会,也无签名式,这样低调处理,倒更具戏剧性!事后有记者赶到圣彼得堡去采访,作为作者的苏菲·玛索这时正带着十个月的儿子万桑,在俄国拍《安娜·卡列尼娜》,关注的是怎样演活托翁笔下这位充满激情的十九世纪贵妇,尤其嘉宝(一九三四)和费雯丽(一九四八)演的同一角色早已蜚声影坛。当记者问及对出书何故如此超脱,苏菲答称:一则,身在俄国,分身乏术,无暇去巴黎推介;再则,书自有自己命运,就让书靠本身力量去争取读者吧。  明星出书,报刊上评论纷纷,褒扬中不无揶揄,终究还是产生一定的轰动效应。作者自称此书历时四年,断断续续写了三次,这次赶来拍片前才杀青史卷,以致拍片当中,想起不妥处,还不时发电传改动文稿,圈中人称苏菲乃“极端完美主义者”!知情人则说,以苏菲地位,已不再需要名不再需要利了,何苦辛辛苦苦炮制一本书出来。苏菲的解释是:“我们做演员的,总有一种心病,以为我们只会围着一个个台本,表演表演。其实,我们很想自己也来创作。”  苏菲是把她的第一本书当文学作品来写的,而且书款也是正规文学书格式,通篇文字,不附一张照片,当然也毋需附照片,苏菲的倩影在法国本来已无人不知。应该说,苏美人这本书,既非身体写作,爆卖绯闻,也不借机炫耀自己,故作惊人之语,倒是写得简约平实,朴素真切。苏菲自己定位为Récit—记事;有评论家称,这是一本用散文笔调写的小说,又因与传统的历时写法不同,故有称意识流小说的。作为小说,没情节,没人物,叙述中时而蹦出不可解的字句,颇有后现代意味。(遇这类情况,译者多方请教中外行家,并参照英译,尽量弄懂译通,不过还是有莫名其妙的滞“后”之处。)全书十四章加一尾声,每章又分若干段落,倒像一组组镜头组接起来的电影剧本。那也不为无因,看惯了看多了电影文学剧本,及至自己动笔,便不知不觉写成了分镜头文学剧本。至于挪榆,是称道行文简洁,用词恰当,想不到美丽的明星,居然还有一枝漂亮的笔!有位评论家赞关文笔之佳,说写得简直像下后龚古尔奖得主!但不免令人起疑,真是苏菲自己写的吗?不然的话,那么捉刀者是谁?可是,面对一个“说谎的女人”,又怎么弄得清呢?!  一九八O午,十四岁的苏菲初演《初吻》,以充满幻想、清纯亮丽的形象,一时奉为青春偶像,风靡全国,法兰西又爆出一颗新星。一炮走红,片约不断。八十年代以少女形象光照银屏,九十年代成为成熟女性的象征。尤其《芳芳》(一九九二)一片,让全世界记住了她的名字。苏菲的表演细腻生动,富有感染力,主演过《警察》、《勇敢的心》、《心火》、《云上的日子》、《路易十四的情妇》、《忠贞》等片,几乎每一部都堪称佳作。电影评论家陈咏称:“生活中的苏菲·玛索虽然已经为人妻为人母,却保持着少女般的矜待与羞涩,有着不同于好莱坞红男绿女的法国情调。尽管如此,银幕上的苏菲·玛索却常常扮演惊世骇俗、展示现代女性情欲与理性冲突的角色。这些角色大都缠绵而暴露,但是苏菲·玛索在举手投足之间竟是那样纯美与自然,令人感到她身体里的那分仿佛来自云端的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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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以为这是写的关于这个最美丽女人的日常小生活,或者像今天一些大陆小明星还刚开始红就用文字来让自己显得有点文化调调,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是本真正的小说,一本文字优美的小说。里边连作者本人的一张照片都没有。这就是苏菲马索,在银幕上,她可以尽显风华,但是在书本中,她让你看到的是她对文字的尊重和单纯。那些急于越出文字本身,又底蕴不足的小明星,你们看看吧,什么叫大牌,美女的思想也可以这样深邃。只可惜,大陆这个版本的印刷和装帧太对不起人了。


喜欢苏菲玛索,有内容的女人,更喜欢她的文风,找了很久的书,很开心


这本书给我的感觉跟想象中的索菲的气质很相似。内心复杂,很独立,很有思想,还有点神经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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