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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跑吧

(美)厄普代克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88  

出版社: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作者:

(美)厄普代克  

译者:

路忍  

Tag标签: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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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早上躺在床上没起来,听着外面潺潺的雨声,借着窗户外透进来的熹微光亮,在不断转换了多个痛苦的姿势后,我终于读完了《兔子,跑吧》的最后一百页。唉,我还是忍不住要感叹一下,兔子还是跑了。当读到最后兔子面对进退两难的处境时,再一次选择落荒而逃。我的心都要飘起来了。李海鹏说他每次读一遍这本书,都几乎只是为了读一下最后那句话:兔子哈利跑了起来,他的脚步变得越来越轻盈,他跑啊跑啊跑!“
   哈利先生是个无能又平庸的小男人,面型酷似兔子,同时他也拥有着兔子的特性,胆小,软弱,,轻浮,不负责任,自大,喜欢夸夸其谈,想入非非,遇事撒腿就跑。他过着平庸乏味的生活,不喜欢自己的父母,有着一个讨厌的妻子,一天,兔子本来要去接孩子,却神思渺远,希望自己能第二天坐在白色的沙滩上,突然间,他转变方向,逃向了那芳香满溢 的所在。就这样,他开始了自己一次又一次的逃跑。
  
   兔子哈利解决生活的方式让我们看起来是如此的可笑,面对着一团糟的生活,他无力扭转,却总是会在一瞬间被一个美妙的想法攫住,”嗨,就是这个“,他总这样说,然后就不负责任的跑掉啦!我们总是会提出一万个理由讨厌兔子,但是,对我来说,兔子哈利是那样的亲切,他就像我的一个朋友,夸夸其词,喜欢搞怪,开玩笑,从不想着去建立什么丰功伟绩。但是,梦想和激情,这个玩意我们都有,我们都强烈的有一种逃离丑陋生活的愿望。那是来自于远方诗意生活的想象。我们在某一瞬间都会神思渺远,进入宁静幽深的所在,然后跑啊跑啊跑!


  如果说《兔子快跑》展示了一个关于爱情的道理的话,它就是: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兔子先生厌恶自己的平庸空洞,于是他不断制造爱的泡沫。他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就像一个得了肺病的人在胃药和心脏病药之间换来换去一样。情人或妻子当然不可能拯救他,因为胃药是用来治胃病的,心脏病药是用来治心脏病的,而他得的是肺病。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对于解决自我的渺小感,爱情只是伪币。


  今年是兔年,我也来说说兔子,不过我这里要说的是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从《兔子跑吧》,《兔子回家》,《兔子富了》,《兔子安息》到《怀念兔子》,洋洋洒洒五大本,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看完的,但好歹算是看完了。这篇先来聊聊兔子的逃跑。
  
   兔子本名哈里,只因胆小不负责任,被作者冠以兔子的诨号,据说本来厄普代克是想写两种面对生活的态度,一种就像咱们鲁迅大哥说的,“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而另一种是逃避的,就像兔子哈里,只因与老婆吵架,就在一个晚上开车跑路(有车还真是方便),而后居然在不远的一条街上与一个妓女露斯同居了3个月。
  
   不过兔子也不是一味逃避,大概厄普代克后来也不想写什么猛士了,于是兔子身上也开始有了悔改之心,在神父的劝导下,尤其是在小女儿因为少人照顾而在浴缸溺死之时,他也试图回归,只不过,惨淡的人生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鼓起勇气面对,于是在《兔子跑吧》的最后,哈里又跑了。
  
   逃跑,或者跑,是我们经常看到的故事,《落跑新娘》中,大嘴罗伯茨因为对婚姻的恐惧而逃跑,但《阿甘正传》中,汤姆汉克斯深深打动我们的是他那种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要跑的精神,他跑出了美国,他跑向了全世界。所以跑本身不是一件坏事,关键在于你从哪里跑来,又向哪里跑去。兔子哈里和大嘴一样,从大家传统观念中的“幸福”生活中逃跑出来,奔向一种未知。未知的总叫人恐惧,就像你不知道2012地球是否会毁灭一样。既然他们跑向未知这种恐惧,我们就只能推测说他们之前的生活,比恐惧更甚。
  
   那么兔子为什么对生活如此恐惧呢?主要的原因在于兔子在高中校园里是一个篮球明星,而在结婚后,平淡的生活让他感觉自己的人生是在不断的走下坡路,酗酒的老婆,淘气的小孩,无希望的工作...他需要的是被人重视,展现自己的魅力,大干一场。生活没有给,所以只能逃跑。
  
   我初次读到哈里开车逃跑的时候确实吃了一惊,故事一开始哈里还在跟街上的小孩打篮球,而后他开上车,但他却不开回家,反倒开上了以数字编号的美国高速公路,一会向南,一会又向另外的方向。就好象是一个讲探险的故事,只不过探索的都是人类社区。(我一直以为,纪录片有一部分题材没有好好挖掘,就是当代人的社区生活,现在的纪录片,要么是讲荒无人烟的旷野,要么是讲遥远的过去历史,系统的关注当代的很少,也许是怕自己看不清?)哈里的逃跑漫无目的,随遇而安,包括后面与她人的同居,也不是深思熟虑的产物,所以即使露斯有点喜欢哈里,也无法得到正常稳定的生活,因为哈里根本就没有计划。谁敢说我们大家没有想过要逃跑?只不过我们想了想,逃不掉,所以要么鼓起勇气好好过,要么硬着头皮灰头土脸的混。
  
   有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很可怕,但是没有信仰的不只是中国人,哈里以及他周围的人也基本没有,去教堂在美国人的概念中恐怕也不都是去获得救赎。当道德和信仰都不能约束人的时候,是什么力量能让人回归正统,不做恶?厄普代克没有给我们答案,他也无意要给出答案。他的主要目的,是要描写他所处的时代。所以他才要每隔十年来写一部兔子系列中的小说,来反映嬉皮士的一代,反映石油危机导致的通货膨胀,反映信仰倒塌下人的无助。
  
   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厄普代克到死也没得到诺贝尔奖,虽然他得了几次普利策奖。罗曼罗兰通过写与命运抗争的克里斯多夫得了,加缪通过写不断推石头上山的西绪福斯得了,索尔贝娄通过写到非洲去发觉内心所要的雨王亨德森得了。虽然活着的意义是那么虚无,但我们至少要有所追求,而不能逃跑了事吧?
  
   所以假如厄普代克不写逃跑的兔子,而写真的猛士,也许会更成功。但也许你会问,成功又如何?
  
   那你就是在抬杠了,呵呵。
  


   哈利先生26岁,他有个两岁的儿子和怀孕六个月的妻子。他曾是全国篮球明星,但目前在超市里卖果皮刀。哈利开车狂奔在高速公路上。这是一个普通的郊外黄昏,他本来应该去爸妈家接儿子的,但是他突然希望明天早晨能够醒在一片白色沙滩上,于是他拐了一个弯,拐上了高速公路。哈利此刻很累,因为他在公路上迷路了,因为他开了很久还是在美国东北无穷无尽的小镇上。时间是1959年,哈利先生的外号叫兔子。
   《兔子快跑》是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的第一本。该书的封背上这样介绍它的内容:“26岁的哈利被困在二流的生活当中,一个酗酒的妻子,一个到处是脏碗盘的房子,一个幼儿和一份毫无意义的工作。意识到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他从自己宾州的家里逃跑了。”
   当然兔子没能跑远。一个不甘平庸的男人试图从二流的生活中私奔,但是作为一场私奔,他缺少一个女主角,一个地图,一个敌人,一个明确的目的地,一种悲壮感……总之他缺少传说中的私奔所需要的一切构件。于是,在公路上狂奔了一夜之后,他回到了小镇。
   他没有回到妻子詹尼丝身边。路上他认识了妓女露丝,他跑去跟她同居了。在跟她同居几个月后,他又跑回了刚刚生产的妻子身边。跟妻子共处几天之后,他忍无可忍,又企图跑回露丝身边。在新生女儿意外死去之后,他又跑回了妻子身边。在女儿的葬礼之后,他又跑回了露丝身边。
   总之整个小说中兔子先生一直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跑来跑去。如果说《兔子快跑》展示了一个关于爱情的道理的话,它就是: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兔子先生厌恶自己的平庸空洞,于是他不断制造爱的泡沫。他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就像一个得了肺病的人在胃药和心脏病药之间换来换去一样。情人或妻子当然不可能拯救他,因为胃药是用来治胃病的,心脏病药是用来治心脏病的,而他得的是肺病。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对于解决自我的渺小感,爱情只是伪币。
   这本书让我想起电影《好女孩》。女主角嘉斯丁和兔子一样,是个小镇上的售货员,她也和兔子一样风流,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但她的问题不是如何在道德和风流之间进行选择,甚至不是如何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进行选择,因为其实她并不爱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她的问题仅仅是如何用他人的爱来遮蔽自己的平庸。她的风流不是风流,是恐惧。也许任何人的风流都从来不是风流,是恐惧。在终于和年轻的男同事勾搭上之后,嘉斯丁叹息道:I’m finally a woman with a secret.
   我想之所以永远有这么多人在忙着得到爱失去爱抱怨爱唠叨爱,除了伟大的化学反应,还因为爱情是成本很小、“进入门槛”很低的戏剧。如果要以做成一个企业、创造一个艺术品、解决一个科学难题、拯救一个即将灭绝的物种……来证明自己,所需才华、意志、毅力、资源、运气太多,而要制造一场爱情或者说那种看上去像爱情的东西,只需两个人和一点荷尔蒙而已。
   于是爱情成了庸人的避难所,于是爱情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产品被大量地生产出来。说到底一个人要改变自己太难,改变别人更难,剩下的容易改变的只是自己和别人的关系。在一起,分手,和好,再分手,第三者,第四者……啊,枝繁叶茂的爱情,让一个可忽略可被替代可被抹去而不被察觉的存在,看上去几乎象是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没法喜欢上兔子先生。我不知道他这样在两个女人之间跑来跑去有什么可亲或者可爱的地方,甚至有什么值得被书写的地方。也许厄普代克先生看中的正是兔子先生的这种无力感。他在为26岁的兔子写完《兔子快跑》之后,还为36、46、56岁的兔子写下了《兔子回家》、《兔子发了》、《兔子安息》。据说很多人从兔子系列中看到了20世纪美国中产阶级的灵魂变迁史,但人在爱情中逃避自我的习性,似乎和20世纪、美国或中产阶级没什么必然关系。我看到的只是,自我是一个深渊,它如此庞大,爱情不可填补。
  


  The Rabbit was dead, the moment his gallant skin faded away and the moment the courage for pursuit of life was lost.
  
  兔子虽然有四部曲,但实际上我认为Harry早已在第一部《Rabbit, Run》中死亡,当他用一连串的“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表明他已经丧失勇气与能力去思考生活摆在他面前的一系列问题时,至少他的灵魂已经消逝。
  
  大概是因为作者大多数时候都是以兔子的心理视角叙述的缘故,所以在大段的时间里,我还是对兔子的遭遇抱有些许惋惜及同情。兔子曾经是小有名气的篮球选手,在篮球场上挥洒自如,曾经是风华正茂,而现在只是一个平庸的魔力削皮刀的促销员;他喜爱整洁,衣着讲究,却有一个把家里弄得乱糟糟的酗酒抽烟的妻子,一个被他无数次描述为“愚蠢的詹妮丝”妻子。这种强烈的反差促成了他对现状的不满,于是在一群男孩打篮球的场景触动了对往昔的追忆,也挑动了他那根想要逃离的神经。
  
  这种逃离的心情在开始时让人可以理解,然而可悲的是,由始至终那都只是一种逃避,它从未在真正意义上成为一种抗争,也就注定了兔子的悲剧色彩。鲁丝,这个贯穿了四部书的,兔子最为喜欢的情人,对他做了最为准确的描述:他从未抬头看看自己的漂亮皮囊以外的世界。实际上,Harry就是一直躲避在那张自以为是的皮囊之下,自私而懦弱。他每次都在想“如果詹妮丝。。。。。。他或许会留下来”,“如果鲁丝。。。。。。他或许会留下来”,可他从来未曾明白他要去向哪里,他要选择什么样的生活,只能用逃跑去宣泄他的幼稚的不满,用本能的性爱去证明体会他的存在感。于是当那副皮囊实际已不存在时,这种自私与懦弱便被赤裸裸地暴露出来。他的灵魂也在面对鲁丝的质问时,湮没在一连串的“我不知道”的恐惧中。
  
  实际上在他的女儿出生时,他已经可悲地预料到了这种结束——“他感受到了一条真谛:从他生活中离去的东西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无论怎么寻找也不会重现,无论飞得多高也难以企及。它就在这里,在小镇的底下,在这些气味之中,在这些声音里面,但已永远地留在了他身后。”
  
  于是,兔子,这个厄普代克笔下的那个时代的美国中产阶级的灵魂,被无力地湮没,在虚弱的挣扎之后。
  


  《兔子,跑吧》问世于1960年,是贯穿约翰•厄普代克整个创作生涯的《兔子四部曲》的第一部。故事发生的时间段清晰明了:1959年3月至6月。主要情节也并不复杂,是说绰号“兔子”的26岁年轻人哈利•安斯特朗,不满生活的平淡与事业的平庸而离家出走,与妓女露丝同居近三个月,最后因女儿的夭折又回到妻子身边。
  可以说,这样的情节并不惊心动魄,这样的故事发生在生活在俗世中的普通人身上也是完全有可能的。同样的,小说显然致力于营造一种真实的,贴近生活的气氛:
  这一点,首先体现在小说对兔子的身世问题的处理上,兔子的妻子儿女、乃至父母、岳父母、朋友、情人,姓甚名谁,年龄、职业性格等等,小说中都有比较明确的交代。这些人物与兔子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织成了一张网,兔子跑来跑去,还是不能从这张网当中摆脱出去。
  其次,在小说中,有多处细节暗示故事发生的年代背景。比如小说插叙兔子开的这辆汽车产自1955年,然后是斯普林格老头在1957年以一千美元的嫁给卖给他的;又比如兔子的第一次逃亡的那个夜晚,他遇到了阿门人的马车队伍,“阿门”是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美国非常盛行的基督教保守教派。然后他汽车里的广播播放的新闻是“艾森豪威尔总统与哈罗德•麦克米伦首相在葛底斯堡展开一系列会谈”等等。还比如,小说中多次提到20世纪50年代在文化、艺术、娱乐领域的名人等。
  再次,兔子截止1959年的人生际遇,小说也有明确的交代:兔子在高中时代曾是享誉全县的篮球明星,可惜高中毕业后正值朝鲜战争爆发,他只得应征入伍,驻守德克萨斯州,这段经历让他和心爱的女友安分手;从此,兔子的生活便陷入了一种失落的状态,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篮球运动员生涯无望,沦落到在超市当厨具推销员;找不到喜欢的恋人——不得不与有三个月身孕的詹尼丝奉子成婚;生活成了一滩死水。
  为什么要做这样的处理呢?在宽宏的历史背景之下,这部小说中却没有传奇色彩浓郁的离奇故事,反而是一个平凡小人物的生活琐碎呈现在读者面前。有人称包括《兔子,跑吧》在内的整个《兔子四部曲》是一出“美国断代史”,英国《泰晤士报》曾称“该系列小说全面展示了厄普代克作为观察者和描述者的卓越天赋。它们达到的是一种成为美国社会史和情感史的高度。”
  可见,我们可以理解作为小说的《兔子,跑吧》,之所以致力于营造的真实的,贴近生活的气氛,是出于一种接近历史的考量。但是,这部小说里,并不是要写历史上发生过的大事件,相反,主要线索是普通人“兔子”哈利不断逃离俗世生活藩篱,通篇均是以他的个人经验为主。这样做又是为了什么?或者说,这样做,可以达到一种什么效果呢?
  
  首先要分析的是“兔子”哈利的性格,以及这样的性格的缘由。
  厄普代克在接受《纽约客》的采访的时候,曾经表示:“在1959年的美国社会,我身边这种人(指兔子)多的是。”可见《兔子,跑吧》并非一个特殊案例,类似兔子的这种生存状态,在当时是普遍存在的。然后,对兔子的性格,作者又是这样概括的:“这种人靠不住,不会做承诺,在社会中不会全力以赴。”
  可是,为什么靠不住?为什么不会做承诺,在社会中为何不肯全力以赴?
  兔子人生转折点始于朝鲜战争的爆发,在那之前,他是个普通的高中学生,个子高,体力好,酷爱篮球运动,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全县已是小有名气。可惜他并未成为一个篮球明星,朝鲜战争爆发了,他应征入伍,却远离前线,就驻守在本土的德克萨斯州,这个地方物质丰富,精神生活却贫乏无味,大好的青春就这样白白浪费。这一入伍,不仅使得他事业上的愿景落了空,爱情上的梦想同样遭到了破坏——就在服役期间,前女友安与他人订婚的消息传来。这之后,他彻底失去了拥有光辉人生际遇的可能性。
  朝鲜战争是大的历史事件,大历史影响小人物,使人物的性格改变,从而使人生际遇也一并变得一蹶不振。这样的事迹,在两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西方文学中,有很多文本都有详细的叙述。20世纪20年代,先驱之作,诸如乔伊斯1922年的《尤利西斯》,海明威1926年的《太阳照常升起》以及D. H. 劳伦斯1928年的《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之类。这些作品反映两次世界大战给西方人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最主要是体现在信仰的失落这一点上。同样,兔子很明显也是这样一个失去信仰的人。
  
   当然,兔子也做出了自己的努力来挽救信仰失落这样一种状态,否则,他不会在本该开车去接孩子回家的路上,忽然萌生出一种离家出走的渴望。但是这次出走并不成功,不仅是因为事出突然,更重要的是,他处于一种迷惘的状态:没有目的地,没有对新生活的明确憧憬,兜兜转转一整夜,一度离开了县界,天亮时分还是回到了本地。
  同时,兔子将拯救的希望寄托在了宗教上,小说中三处哈利朝圣的描写:
  第一处是她与情人露丝攀登加基(Judge 判断、审判之意)山,希望获得精神上的启迪,但是没有,只好继续沉湎于与露丝的肉体之欢;第二次是去教堂听埃里克斯布道,依然还是未能摆脱肉欲的诱惑,并且间接导致了女儿的夭折;第三次是兔子在女儿的葬礼上,又感受到精神力量的召唤,可惜遭到误解,只好独自再上加基山寻求安慰,又抵挡不住孤独,心怀恐惧的下山,回到了露丝家中。
   就这样,哈利的离家出走也好,朝圣也罢,均以失败告终。
   哈利•安斯特朗的绰号之所以是“兔子”,也就体现在这个地方。正如厄普代克自己所说,“兔子”的特征是“东躲西藏”、“性欲旺盛”、“紧张”、“喜欢草地和蔬菜”。总之,“兔子”意味着善良、柔弱、多疑、胆小。
  
  小说的主人公不再是顶天立地的英雄,相反,转而关注平凡人、普通人,直面他们的脆弱,这并不是《兔子,跑吧》的首创。前文提到过,早在20世纪20年代,西方文学就涌现了一批关注因历史的转折,人生际遇而变得平庸,精神信仰失落的普通人的小说。有意思的的一点是:这些小说探索这些人脆弱的内心世界,并由此关照外部巨变中的大环境的过程,往往是通过大量性描写来实现的。
  早期的《尤利西斯》、《太阳照常升起》、《查太莱夫人的情人》是如此,关注的对象,或是精神萎靡的中年男性小市民,或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线归来的残兵败将,共同的特点是处于生理上不举这样的尴尬状态。性的无能,导致性格的畸变——《尤利西斯》中的斯蒂芬,撞上妻子在家与情人相会,竟不敢破门而入,反而躲在门外偷窥。《太阳照常升起》中的巴恩斯,失去性能力后眼睁睁看着心爱的人和别人相好,只得日日借酒消愁。《查太莱夫人的情人》中的克利福男爵,性的无能,激发了他从事业上重塑男性气质的欲望,逐渐从一个心地善良的青年变成了一个冷酷无情的企业家。
  可以说,在这些小说中,主要男性角色的不举,很明显是具有隐喻的性质的——男性形象的萎靡不正,暗示着西方文明的衰落,青春不再,雄风不再。但是发展到厄普代克的《兔子,跑吧》,男性形象萎靡不振这一条是继承下来了,但情况又较之上述的几部小说有所不同。
  兔子哈利无论是在《兔子,跑吧》一书中,还是在《兔子四部曲》其他的几部小说中,他的生活都有一道特殊的内容,那就是和不同的女人偷情,在《兔子,跑吧》中,是和妓女露丝,在接下来几部小说中,他的风流史名单还囊括了流浪女、女邻居、甚至自己的儿媳妇等人。乍看之下,兔子哈利似乎是个风月老手,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
  在和露丝上床的第一个夜晚,看似是兔子主动,实际上只不过是一种类似于漫无目的的离家出走的一时冲动。在二人渐入佳境之时,“露丝在他的黑暗中激情澎湃,尽管她急迫地将身子弯向他,他却双眼紧闭”。“他睁开眼睛寻找她,发现她满脸柔情,正平静地向下凝视着他,爱抚着他。”于是,“他重新闭上眼睛享受她呈现的佳肴。”可见,在两性关系中,兔子虽然没有任何生理上的缺陷,但他并不处于进攻的那一方,他明显是被动的。性关系中,男性是否主动的到底有多重要?诸如兔子这样的生理上没有问题,却在性爱中更享受对方的给予的男人,是否其实和海明威和劳伦斯笔下那些阳痿者是同病相怜的兄弟呢?
  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60年代初,就在《兔子,跑吧》出版的第二年,也就是1961年,另一部因数量多、尺度宽的性描写而闻名的小说《北回归线》在美国出版。这本书与《兔子,跑吧》形成了有趣的对照,而这个对照,对于我们深入认识兔子从身体到灵魂的萎靡不振的状态,是有所帮助的。
  《北回归线》取材自作者亨利•米勒本人20世纪40年代在巴黎流连花街柳巷的迷乱生活,整部书从头到尾几乎处于一种梦呓的状态。在这本书的序言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值得:“在这个因内省而濒临瘫痪,因享用精美的思想之盛宴而便秘的世界上,这一番对客观实在的野蛮暴露像一股赋予人勃勃生机的热血汹涌开来。”所谓的“因内省而濒临瘫痪,因享用精美的思想之盛宴的而便秘的世界”,同样也是《兔子,跑吧》中兔子生活的世界的写照,兔子的一再出走,三次朝圣,都是出于精神上的危机——本来已经成家立业、有车有房、生儿育女,生活虽平淡但到底稳妥;而兔子久久无法忘怀的,又似乎不是遥不可及的篮球明星梦,也不大可能是早已嫁做人妇的前女友。到底是什么?兔子自己也没有答案,或许是一种精神上的无所依傍状态更为准确,自省得越多越深,这种失落感越强。
  无论是《兔子,跑吧》,还是《北回归线》,对这种精神危机的解救,都采用了性爱的方式。但无疑,厄普代克比亨利•米勒更加悲观,前者笔下的兔子身处的不是异国的浪漫之都,而是波澜不惊的美国小镇。他也不是诗人或者作家,仅仅是一个在超市里推销厨用道具的小职员。身处妻子儿女、亲戚朋友这个关系网,他要面对的人与事比巴黎的浪荡子们多得多,也复杂得多。与其说通过与女人的性爱重塑信心,不如说在这个过程中尝试着对懦弱无能状态的暂时忘却。在片刻欢愉之后,羞怯地逃开。
  可以说,兔子随时都在逃,从逃避日常生活,到逃避偷欢带来的快感,以及紧随其后的羞耻。
  
  哈利•安斯特朗的这种兔子一般的性格,是否有与生俱来的成分,我们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正是小说中强调的诸种历史事件,才最大程度地造就了他。他的性格来自于他的人生际遇。他的奔跑与逃离,最初是一种尝试,久而久之,却成了惯性。
  
  
  
  


  故事时间:1959年3月至6月
  
  故事地点:美国小镇。
  
  故事主人公:一个名为兔子的平庸而自以为是的人。
  
  可怕的不是平庸,也许他甚至真的比旁人聪明和敏感那么一点点,他甚至拥有过一段值得骄傲的篮球运动员经历。
  
  可怕的是自以为是。自以为是地忽略他人,把欲念当成多情,把逃离当成勇气,把借口当成理由。
  
  平庸且自以为是,就变成了粗俗。
  
  给个官方评价——
  
  “约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1932.3.18-2009.1.27),集小说家、诗人、剧作家、散文家和评论家于一身的美国当代文学大师,作品两获普利策奖、两获国家图书奖以及欧·亨利奖、国家书评协会奖等众多奖项多达十数次。“性爱、宗教和艺术”是厄普代克毕生追求的创作标的,“美国人、基督徒、小城镇和中产阶级”则是厄普代克独擅胜场的创作主题,他由此成为当之无愧的美国当代中产阶级的灵魂画师。他最著名的代表作“兔子四部曲”,历时三十年创作完成,全套书紧密贯通,似一气呵成,每一部又可单独成篇,共塑造了约一百五十个大小不等的鲜活人物,因此成为全面展示美国中产阶级生活图景、深刻探索美国中产阶级灵魂现状和救赎的史诗性巨著。”


  哈利的绰号是“兔子”,这充分的象征了哈利的人格。兔子,敏捷聪慧却天性懦弱,尽管哈利的身高近两米,但这掩盖不住他“兔子”的特性。书中的主题是“跑”。跑,代表着一种状态,作者在本书中赋予哈利的这一状态是一种近于逃避的方式。他总是在躲避着身边的近于自己的东西,他似乎有着自己的追求,到头来发现那些他想要得到的东西只是一片虚无的梦影,因为,他自己本身也不明白自己到底在追求着什么。他的这种方式,不同于凯鲁亚克作品中主人公的行为,《在路上》中的人们所采取的行为是走出去,而不是逃避,他们在向着彼岸寻求着一种信仰。哈利的出走完全是因其自身内部的自卑心理。他的这一心理时时刻刻围绕着他的周围,他的每一种行为的背后都透漏着这一心理。
  阿德勒曾给自卑情结下过一个定义:“所谓自卑情结,是指一个人在面对问题时无所适从的表现。”哈利在一开始就体现了这一点,妻子詹妮丝让他去接孩子,而哈利面对这样一个极其简单的行为时,体现出了很高程度的迟缓性,面对卧室内的西装、玩具、地毯等事物,他感觉就像是一张不断收紧的网,罩在他背上。这一主观体验,并没有让他立即产生出走的想法,而是继续着自己迟缓的动作。在与妻子的短暂对话中,作者向我们展示的是一对不合理搭配的夫妻。妻子的絮叨,哈利的迟缓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哈利在面对取车与接孩子的顺序上陷入了短暂的思考,这一思考显然是作者有意安排的。其目的是向我们展示哈利面对父母辈时的态度。他不愿接受岳母的唠叨,却也不喜欢亲生母亲对詹妮丝的埋怨。这一点反映出了哈利在任何一个环境下都无法适应的特点。
  任何一种无所适从都是对周围环境的一种逃避的心境。哈利的自卑心理可以说是根深蒂固的。这要从他的婚前记忆说起。记忆代表着一种个人的判断,个体心理学认为在所有的心灵现象中,最能显露其中秘密的是一个人的记忆。记忆是可随身携带、而能使人想起自己本身的各种限度和环境的意义的东西。
  关于哈利婚前所经历的事情,作者在书中的各处都有只言片语,而这些记忆的碎片体现正是的哈利自卑心理的历程。哈利,曾是校篮球队的主力队员,拿到过两次最佳的称号,这一点正是哈利引以为豪的事情。本书一开始,他便展示了不凡的球技。一个成年人和一伙小孩子在巷间打篮球,他成功的证明了自己的水平,内心里嘲弄着和他打球的孩子们,而自身的价值在片刻间得到了体现。这一自我价值的肯定为后来哈利驾车出走起到了心理上的支持作用,但这一优越感的体现正是证明其自卑心理最好的证据。因为他试图用这样一种优越感的表现来补偿在社会中自卑感所造成的紧张。篮球的成就,是哈利早期记忆中比较重要的一点,在头脑中他渴望那一刻的重现,所以在他游荡一夜后,他第一个落脚点是曾经球队教练托瑟罗的家。他认为只有教练在这一刻才不会背叛他,因为往昔的成就是他们的连接点。作者对于托瑟罗的塑造,也很值得探讨的,他终于教练事业。但退休后有些混乱的生活,让他在内心深处对哈利始终抱着美好的印象。哈利在托瑟罗的引导下会见了鲁丝,由于在心理层面,托瑟罗是哈利的追随者,所以哈利愿意和鲁丝交往。在介绍双方认识的同时,必然会提及当年哈利的小小辉煌,而这一点对于哈利的自卑心理却起到了莫大的补偿,如同在他鼓起勇气逃走家庭的时候,注入了一颗兴奋剂。在他们交流中,哈利总是强调自己个人对于球队的重要性远高于教练的作用。当他们遇到哈里森这个旧时哈利队友的时候,哈利极尽展示自己当年的成就。面对哈里森的反驳,哈利给予严厉的回击和讽刺。书中,后来交代哈里森也是非常出色的球员,由此看出哈利已经将他旧时的记忆进行了部分的染色,因为这是哈利唯一值得骄傲的地方。在“兔子”系列后几部书中,哈利为了证明自己错乱记忆的正确性而使得哈里森的妻子成为了自己的情人。阿德勒对于情绪有一段叙述,这一段话用在哈利身上非常合适:“懦夫永远是懦夫,尽管他在和比他柔弱的人相处时,可能显得傲慢自大,而在别人的护翼下时,表现的勇猛万分。”
  战争对于哈利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因为战争促成了哈利的转变,自卑心理由内部的隐化转向了外部的明显展现。战争让哈利失去了深爱的女友,战后的哈利变得连自己的母亲都难以接受。战后不久,他在没做好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不幸的婚姻激发了哈利的自卑心理的外向转化。詹妮丝的家庭收入是非常好的,父亲拥有一家工厂,哈利正是其父工厂下的员工。这不难想象的出哈利寄人篱下的处境。
  “决定一个人的并不是他的环境,而是他对环境的估计”(阿德勒)。哈利面对,岳父的权势,岳母的指摘,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形式。这一错误的估计正是其自卑心理在作祟。他更多的关注外部对于自己的评价,希望自己能找到证明本身的东西。在他漂泊了三个月后,因为妻子难产而回到了家中,短暂的停留使他感受到的是身边无限的正在扩大的指责。他认为他们都错误的看待了自己,所以他准备再一次出走。这一举动在他看来可以博得邻居的同情,将众人的目光转到妻子的身上。而岳母,则会重新的陷入思考,对象自然也转向了自己的女儿詹妮丝。
  但无疑,哈利是失败的。他想再次回到鲁丝身边,却在得知鲁丝怀孕的消息后,不知所措。因为,他与鲁丝的相处带有着强烈的主观随意性,没有明确的目的。二人短暂的相处在哈利看来只是为了一种逃避,一种自卑心理得以释放的方式而已。最后,鲁丝在言语上抛弃了他,而他刚出世的小女儿也不幸被慌了神智的詹妮丝溺死。在这一刻,爱情之梦和亲子之情都得到了完美的破碎,他成了彻底的失败者。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正是哈利本人,因为一切失败者,都是因为其自身缺乏从属感和社会兴趣造成的。
  他的自卑心理却并没有因为这样的失败而告终,他虚伪的安抚自己的妻子,却为了激励自己能在在众人面前说出妻子溺死了女儿的勇气。
  本书的结尾,以哈利独自的奔跑告终。又是一次无目的的奔跑,又是一次为自卑心理寻求优越感的满足的行为方式。这一次显然没有了当初第一次的坚定,他终将会回到原来的地方,因为他本性懦弱,他在自己错误估计的环境之下,害怕与其他人合作。
  个体心理学发现,生活中的每一个问题几乎都可以归纳在职业、社会和性这三个问题之上。哈利,在他职业上得不到自身价值的体现,他错误的估计着社会的眼光,与妻子永远不和着节拍,这三者构成了哈利自卑人格的方方面面。
  


  rt
  
  但是书买回来,不看完,有点对不起自己。。。。
  
  实在没有宣传的那么好看,不明白为什么会热销。。。
  
  才看到70页阿,,,就想把书扔马桶去了。。。
  
  顺便说,这书排版不好,字体不同,大小不同,有点怪~
  
  还好没买接下来那连着的3本,不然我就要吐了。。。
  
  


  我要写的是哈利和那个女的第一次做的那一段,我得想起那个女的名字来,虽然这真的不是那么的重要,但这不是我要说的重点。就好像每次公司年会的时候,站在台上西装革履的老板说的每句话,全都他妈的不是重点,台下所有的人都只是等着他嘴里吐出来的抽奖奖金的金额和哪个狗屎运好的家伙踩到了那泡狗屎。我翻开书,书页哗啦啦的在我的指尖划过,坐我后面的一个老外操着浓重的英伦口音在和一个中国女孩调情,这调情掩盖在一种需要努力掩饰才不至于过分暴露的殷勤之中,听起来这女孩似乎是需要这老外帮她纠正一份文档中的英语错误,如果她有脑子好好想想的话,就应该问问自己,如果一个老外让她来帮忙纠正一份中文中的文法错误的时候,她能否胜任,事实告诉我,老外也有不靠谱,老外也有二百五。我看看自己手中的书,因为放在我的书包里面太久,又未得到爱护,已经有点卷边,使得封面上作者的脸有点扭曲,甚至显得有点点猥琐,抿着的嘴角要掩饰的中产阶级的优越感在这种扭曲里面被放大了,好像扭曲的不仅仅是书封面还是有附带在封面上面几寸之内的空间。 拍这照片的时候他有多大年纪?看起来30岁的样子,一副踌躇满志的样子,兴许哈利有他作为原型的部分,都说一部成功的作品都有自传的成分哩。------那个女的叫鲁丝,就这么简单。我被作者传染了,啰里啰嗦的说了这堆废话,哈利想上鲁丝,从进房门到结束,作者从82页写到90页,这就好像哈利要延长时间,然后一边做一边哼着《辛普森一家》的片尾曲。狗狗能认识回家的路,是因为狗狗会在它经过的树下尿尿,如果它要走很长的路,那它就便便,因为便便可以留得更久,这样它回来的时候就会循着味道找到路。当秋天来临,树叶纷纷的落下,盖住了远行狗狗的便便,于是它需要在纷纷扰扰的落叶堆里扒来扒去才能找到这个重要的路标,就好像,你在读这本书的时候,需要足够的耐心在啰里八嗦里面找到那泡推动小说情节进展的狗屎。


  婚姻家庭以及由此引出的婚外恋,身体欲望,一直是厄普代克小说的主要母题。他历经40年塑造的主要人物形象“兔子”哈利·安斯特朗,在对家庭的一次次出走与回归中,完成了一支性与宗教交织的华丽而忧郁的交响曲。自1959年发表了第一部《兔子,跑了》之后,此后每隔10年,厄普代克分别出版了《兔子归来》、《兔子富了》和《兔子歇了》。一本比一本厚,也因为阅历的增加,被评论界认为一本比一本写得好。尽管他超群的记忆也使得这套书成为当时各种社会现象和价值的记录,但其中最重要的,可能还是如英国作家戴维·洛奇在厄普代克于1月底去世后,在怀念他的文字中谈到,“尽管与索尔·贝娄、诺曼·梅勒和菲利普·罗斯处于同样的高度,但厄普代克与他们不同的是,他的美国新教精英阶层(WASP)的背景,其特别的贡献在于,展示出市郊的美国白人中产阶级是如何被性解放运动所影响。”厄普代克是犹太人,但他的社会地位和教育背景赋予了他WASP的价值观,而 “兔子”则是血统论上的WASP。“兔子四部曲”和发表于1968年的小说《夫妇们》,就是对洛奇这句评论最好的注解。
  
  
  1959年的时代特征是肯尼迪时代的到来,他的个人形象和号召力给1960年代初的美国注入了一种浪漫的激情。厄普代克曾经说,“肯尼迪给我们每个人带来了一种已经远去的浪漫的感觉。1965年前发生的所有事情在我看来都是非常纯真的。”社会价值取向方面,则渐渐体现出丹尼尔·贝尔所指出的当代美国的文化矛盾:“一方面是经济运行本身需要的传统的新教工作伦理和清教节制精神,另一方面,是一味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体制本身导致的消费主义盛行,结果就是在文化层面上形成以‘自我实现’和‘自我表达’为中心的极端个人主义,在生活方式上,则是享乐主义的出现和流行。”厄普代克笔下的主人公前提都是生活在婚姻制度中且又充满生命本能的冲动,在享受家庭温馨的同时,个人要求与社会要求之间必然会产生对峙和冲突。在这一切背后是社会道德观念的转变,享乐主义的蔓延和对生活的控制,而厄普代克透给读者的信息是,纯粹的享乐主义终究还是个乌托邦。
  
  
  并不像他之前的“垮掉派”作家笔下的人物,制度的藩篱从来不会对他们的浪迹天涯造成太多的困扰。厄普代克一直试图重新找回美国的传统价值,尽管是以那么不传统的方式在作品中展现——兔子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和丈夫,家庭生活的平庸与琐碎和追求刺激性生活的冲动,促使他一次次离家出走。当时刚流行起来的追求“个人自由”的思潮,给了兔子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马尔库塞说的享乐主义功能,要求人的身体和感观同时得到满足。人应该享受其存在,同时并不会亵渎其本质,也不会因此有罪恶感和羞耻感。“但如果兔子在这种生活中得到肉体和精神双重的满足,那显然有悖厄普代克的原意。”厄普代克的研究者、译者罗长斌在接受办刊采访时说,“于是某种程度上,兔子被创造得很不幸:他一次次的出走,总是由一场场并非由他直接导致的悲剧而收场。”在第一次出走后,他新生的女儿由于疲惫不堪的妻子的疏忽,在洗澡时溺死了。在《兔子归来》后的另一次出走,他的情人吉尔在火灾中丧生。在女儿的葬礼上,兔子说,“不是我杀了她。”引来所有亲戚的怒目而视。而兔子是个“嘴上硬”,却并非是个不会自省的人。在冷漠地看着吉尔的尸体运走后,厄普代克写道,“(再一次)他明白他就是罪犯,却从未落网。恶心就像油烟透过他的身体往下沉。”
  
  
  “我们的问题是我们生活在旧道德的黄昏期,有足够的东西折磨我们,但是又没有足够的东西约束我们。”《夫妇们》中主人公的一句话大概可以解释“兔子”们所处的尴尬境地。在性解放的60年代,这些主人公们就在身体的欲望和旧有的道德观中挣扎。“然而,这里面存在着几个悖论,”《厄普代克与美国当代社会》的作者金衡山在接受本刊采访时说,“厄普代克笔下的人物,无论是兔子哈利,还是《红字》和《夫妇们》中的主要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点:一方面他们都是有信仰者,无论如何无法放弃对上帝的信仰。兔子一次次出走,促使他做出这一选择的还因为他内心的憧憬,因为他相信上帝,始终认为在生活的表象背后应该有一种意义存在。尽管表面上他并不尊重宗教的形式主义——如牧师和教堂。另一方面,他们都是自我中心主义者,对个人自由的追求必定会产生与社会规范和道德准则的冲突或背离,而且在很多情况下,自我甚至超越了信仰。厄普代克曾经提到过‘正当的自私’。一般传统的教义都是教人“像爱自己一样爱你的邻居”,到兔子那里变成了“上帝不在场时,爱你自己”,成了自我中心的极端凸现。他们想象宗教,打着上帝的名义证明自己行为正确。兔子在女儿的葬礼上仿佛看到一点光,他把女儿的死亡看做是上帝的旨意,而不是谁的过错,宗教是他们卸载精神负担的贮藏室。而在每一次逃跑之后,行动自由还是导致了一个副产品——精神的枷锁。是因为传统的宗教观对他们还是有根深蒂固的影响,无论是对妻子的谦疚之情,还是在女儿和吉尔死去后,他无法解脱的精神上的压力。”
  
  
  尽管一次又一次遭遇挫折和失败,兔子对个人自由的幻想依旧存在。然而厄普代克在1992年的一篇文章中,回顾了他以往作品中对个人自由的表述时说:从表面上看,兔子的问题是陷入了与社会道德冲突的困境中,另一个问题是,他苦苦追寻的自由,其实是个幻象。某种程度上,它是社会制度的附属品,建立在中场阶级的家庭理想之上,而这个理想本身是个幻想,反映的是个人行为和公共宣传的道德之间的矛盾。“我认为美国现在就像是一个不被爱的孩子,窒息在了糖果中,就像是一个中年妇女,丈夫每次出差回来都要带回来一些糖果。因为他一直对他不忠诚,他们刚结婚的时候,他从来不用给他买礼物。”厄普代克写道。兔子一次次逃避现实,陷入不能自拔的自我矛盾中,却不知道他的幻想就在现实中。
  
  
  到了第四部《兔子,歇了》,兔子对性到了痴狂的程度,和性相关的意念在他脑海里不断地翻腾,也许是兔子进入老年的标志。寻找“浪漫的感觉”的说法不复存在,都是很直接的性意象的回忆或者对年轻女性的觊觎。或者是老年的兔子看透世道——男女之事不过剩下这些罢了。这也是厄普代克局限的地方。而书中描写唯一一次性行为,确是惊世骇俗地和他自己的儿媳,兔子却说“反正我们又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再一次,他还是被来自内里的精神枷锁舒服住了,想逃避却再也跑不动,倒在年轻时给他带来光荣的篮球场上。“厄普代克让读者看到的是对个人自由的过分强调,在中产阶级家庭生活的彻底失败,想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个人意愿和自由,但结果是个人陷入不能自拔的困境。想要逃避,其实无处可逃,还要面对由此带来的道德困惑,不能不说是对弥漫着自由憧憬的肯尼迪时代的反讽。这种选择的困境深刻反应了当代美国中产阶级的生存状态。”金衡山说。
  
  
  莫里斯·迪克斯坦在《伊甸园之门》中说,“和某些六十年代的小说家一样,厄普代克以最差的作品取得了最大的成功。”说得就是被戴维·洛奇高度赞誉的《夫妇们》。在这本书中厄普代克写到一个小镇的10对夫妇,他们之间的性关系错综复杂,小说中有大量华丽而细腻的性描写,厄普代克这方面娴熟的文学技巧为有的评论者赞赏,说他填补了美国文学的空白,也体现着时代“自由表达”的特色。也为有的评论者诟病,一些评论说,性描写如此之多,不如把题目《夫妇》(Couples)直接改成《通奸》(Coupling)。研究者葛雷纳评价说《夫妇》讲述的是一个美国中产阶级建立“色情乌托邦”(erotic Utopia)的故事。厄普代克自己解释说,“这本书写的其实并不是关于性,而是关于性正在成为宗教的问题。”就像小说中,一位人物说的,“我们互相之间成了教堂。”厄普代克在小说出版后,接受的一次访谈中提到了《夫妇》与时代的关系,“现代社会已经使得工作越来越变得不重要了,他们不再相信工作作为一种职业的重要性,而是转向各种程度的‘交友’,他们最关心的是床上和桌子边上的生活。”
  
  
  戈尔·维达尔讽刺厄普代克是美国的“好儿童”,兔子的个人生活,可以成为六十年代美国社会传统价值的一个比喻。兔子的经历表明了还是表明了作者维护传统价值的种种努力。厄普代克在作品中不动声色地追问着金斯堡的诗句:“亚美利加,你何时才变得像天使那般模样?”“兔子的思维模式早已被制度化,尽管他企图反抗这个制度的社会。但他并没有真的成为一匹脱缰的野马,永远扬长而去,从始至终是被制度给框住的,他的宗教观本能抑制住了他从享乐主义的生活方式中得到全权的快乐。厄普代克的宗教观限制了他笔下主人公的行动,他毕竟和自己的结发妻子终老一生,缰绳仍然在上帝手里。”金衡山说。
  
  
  厄普代克去世后,一些媒体发表的评论说,他走太早了,没等到诺贝尔奖。但如果观察诺贝尔文学奖的价值取向,应该能看出,厄普代克是要被摒弃在门外的。厄普代克的价值观上有很大的局限性,他在政治上是个保守派,支持越南战争。在《兔子富了》中,针对查利说越战是美国在国际社会上玩的“权力把戏”,兔子说:“美国的行为不能简单地用‘权力’和‘不权力’来说明。美国的行为就像上帝的脸,美国在哪里,哪里就有自由,哪里没有美国,疯狂就会带着铁链统治一切。”“在坚持战斗的轰炸机下面,天堂是可能的。”如果说这仅仅是小说创作,在1989年的自传中他振振有词地说,自己的想法是出于爱国的行为。再一个是他大量的谈不上必要的性描写,就像兔子最喜欢吃的“越吃越有味儿”牌土豆片,好的小说创造读者,而差的小说引诱读者。
  


  本来对这本书我没有什么可说,因为这是one book in my life,一本在某个时候观照了我自己生活的书。而我评论的准则是不评价人生,何况还是自己的。
  
  不过看了友邻推荐的一篇评,针对性地写几句。单纯说说评论本身,和兔子、四部曲以及厄普代克无大相关。
  
  看书如看戏,评判书里的人物,就像看完霸王别姬,问身边人为啥他不投降然后反水出来?然后说自己不喜欢他。
  
  诚然,他也确实可以那么做。只是问这个问题,浪费了演员那一番唱念做打,和观者的两个小时。
  
  爱情并不比任何其他事物更让我们沉溺,只是这件事涉及的因素看起来更少,被塑造成了某种“一个人的事”而已。然而人何以塑造出这样一种观念,才是值得思考和宣告的事情。
  
  霸王说,天亡我也,非战之罪。诚哉斯言。所谓天,霸王绝非单指时运,推诿己责。他自垓下困守多日,其实已是明白,大势非他所属。遂何必多战,何必再战?
  
  厄普代克并不是anti-romance主义者,他无意在揭露爱情之真相和意志之羸弱的问题上盘桓。他也知道非战之罪,罪在天下。他想知道,我们(姑且把60年代的美国人看作普天下之同胞)何以成为我们自己?
  
  他不知道答案。他肯定不认为人性的某种特质就是最终的理由和解决。他只是给出自己的描述。他看到了各种失败和悲伤之后,仍然相信人可以有希望在前面,所以他才写下去,但是直到把人写完了,还是没有找到。
  
  其实这完全取决于你观读的角度。如果你悲观,你当然会认为这是一个黑暗而宿命的故事。可如果你乐观,你总能在兔子的一生里找到很多抱有希望的机会。
  
  再反过来想想,其实作者只是想说,你们瞧,只有文学典型人物才会一辈子都放过掌握自己命运的机会。而你们,并不是文学典型人物。
  
  所以说回来了,别入戏,不然就会犯枪打杨白劳的错误。


  
   哈利先生26岁,他有个两岁的儿子和怀孕六个月的妻子。他曾是全国篮球明星,但目前在超市里卖果皮刀。哈利开车狂奔在高速公路上。这是一个普通的郊外黄昏,他本来应该去爸妈家接儿子的,但是他突然希望明天早晨能够醒在一片白色沙滩上,于是他拐了一个弯,拐上了高速公路。哈利此刻很累,因为他在公路上迷路了,因为他开了很久还是在美国东北无穷无尽的小镇上。时间是1959年,哈利先生的外号叫兔子。
  
   《兔子快跑》是厄普代克的兔子系列小说的第一本。该书的封背上这样介绍它的内容:“26岁的哈利被困在二流的生活当中,一个酗酒的妻子,一个到处是脏碗盘的房子,一个幼儿和一份毫无意义的工作。意识到自己无力改变这一切,他从自己宾州的家里逃跑了。”
  
   当然兔子没能跑远。一个不甘平庸的男人试图从二流的生活中私奔,但是作为一场私奔,他缺少一个女主角,一个地图,一个敌人,一个明确的目的地,一种悲壮感……总之他缺少传说中的私奔所需要的一切构件。于是,在公路上狂奔了一夜之后,他回到了小镇。
  
   他没有回到妻子詹尼丝身边。路上他认识了妓女露丝,他跑去跟她同居了。在跟她同居几个月后,他又跑回了刚刚生产的妻子身边。跟妻子共处几天之后,他忍无可忍,又企图跑回露丝身边。在新生女儿意外死去之后,他又跑回了妻子身边。在女儿的葬礼之后,他又跑回了露丝身边。
  
   总之整个小说中兔子先生一直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跑来跑去。如果说《兔子快跑》展示了一个关于爱情的道理的话,它就是: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兔子先生厌恶自己的平庸空洞,于是他不断制造爱的泡沫。他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就像一个得了肺病的人在胃药和心脏病药之间换来换去一样。情人或妻子当然不可能拯救他,因为胃药是用来治胃病的,心脏病药是用来治心脏病的,而他得的是肺病。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对于解决自我的渺小感,爱情只是伪币。
  
   这本书让我想起电影《好女孩》。女主角嘉斯丁和兔子一样,是个小镇上的售货员,她也和兔子一样风流,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但她的问题不是如何在道德和风流之间进行选择,甚至不是如何在丈夫和情人之间进行选择,因为其实她并不爱两个人中的任何一个。她的问题仅仅是如何用他人的爱来遮蔽自己的平庸。她的风流不是风流,是恐惧。也许任何人的风流都从来不是风流,是恐惧。在终于和年轻的男同事勾搭上之后,嘉斯丁叹息道:I’m finally a woman with a secret.
  
   我想之所以永远有这么多人在忙着得到爱失去爱抱怨爱唠叨爱,除了伟大的化学反应,还因为爱情是成本很小、“进入门槛”很低的戏剧。如果要以做成一个企业、创造一个艺术品、解决一个科学难题、拯救一个即将灭绝的物种……来证明自己,所需才华、意志、毅力、资源、运气太多,而要制造一场爱情或者说那种看上去像爱情的东西,只需两个人和一点荷尔蒙而已。于是爱情成了庸人的避难所,于是爱情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产品被大量地生产出来。说到底一个人要改变自己太难,改变别人更难,剩下的容易改变的只是自己和别人的关系。在一起,分手,和好,再分手,第三者,第四者……啊,枝繁叶茂的爱情,让一个可忽略可被替代可被抹去而不被察觉的存在,看上去几乎象是生活。
  
   这也是为什么我始终没法喜欢上兔子先生。我不知道他这样在两个女人之间跑来跑去有什么可亲或者可爱的地方,甚至有什么值得被书写的地方。也许厄普代克先生看中的正是兔子先生的这种无力感。他在为26岁的兔子写完《兔子快跑》之后,还为36、46、56岁的兔子写下了《兔子回家》、《兔子发了》、《兔子安息》。据说很多人从兔子系列中看到了20世纪美国中产阶级的灵魂变迁史,但人在爱情中逃避自我的习性,似乎和20世纪、美国或中产阶级没什么必然关系。我看到的只是,自我是一个深渊,它如此庞大,爱情不可填补。
  
  


  不得不承认的是,作者的语言很丰富。他的一些句子或者独白相当复杂,翻译地也有些力不从心,读来常常令人觉得拗口、晦涩难懂,甚至不明白其中的意思。当然,相比较第二部《兔子归来》,这本已经算是好读的了。写得确实不错。


  开头不错,我翻了几页,觉得这正是我喜欢的那类书...灰灰的硬壳书感觉也不错...但新鲜感并没有持续,越往后翻越难以进入..可能是美国的感觉太浓郁了吧?那种自由的随心所欲,那种漂泊不定的安全感...不太理解,不太明白....可能美国人看了更有感觉!


  
  一个漂亮但无脑的男人
  
  关于约翰-厄普代克的“兔子四部曲”
  
  
  
  
  赵松
  
  
  
  要是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会的那些老头子们会偶尔不那么一本正经一下,没准儿约翰-厄普代克就能在他的获奖记录上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了。当然这种假设目前看来还不大可能,或许在他们眼中,这个厄普代克固然也算得上是个艺术大师,但是他显然太过迷恋对性爱的描写了,而且缺乏某种深刻的宗教精神,或者还缺点深层次的人类关怀之类的东西……不过,现在他才七十六岁,身体还挺硬实,说不定哪天他们忽然改变了主意,他也就位列仙班了。
  
  早在十几年前,厄普代克就发现自己已在老一代作家的行列了,自己的书在书店里已不能摆到醒目位置。不过他仍旧在写作方面保持着旺盛的精力,他出的书已足够将他妥贴而又体面地埋在下面了……只是他还不想就这么躺在里面,还在时不时地为一些著名杂志写些专栏,不过那些不温不火的文字除了向人们展示一个老作家功力尚存这样一个事实以外,实际上已不大可能给他的名声上再添加更多的东西了。评论家们或者媒体每当提到他的时候,总归还是要把焦点对准那套“兔子四部曲”上,尽管大多数评论归纳起来总是脱不开那些陈词滥调,不过这套历时三十年完成的四部曲从各方面成就来看确实是他的整个艺术创作的颠峰。
  
  绰号叫“兔子”的哈利-安斯特朗始终都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一生中很少远离家乡,也没有做出过什么象样的事业。用他自己的气话讲就是:“作为一个人我还不及格。作为一个丈夫我只能得零分。”当然,他也有过辉煌的时刻,在中学时代,他创造了本县中学篮球比赛的得分纪录,成了本地篮球明星。不过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过什么出彩的事了。即便在他后来继承了岳父的车行,挤入中产阶级行列的时候,也只不过个很平常的生意人。他一辈子都在坠落,从未停下过。从中学时那个短暂的“篮球明星”高峰结束时开始,他就迷失了方向。他下意识而又盲目地在这个深不可测的下滑道里寻找着出口,以求能够重新回到真正意义上的生活里,回到那种他青春期时曾碰到过的自信得意的“投篮命中”状态。可是他做不到。对于生活,他从没有过清醒透彻的思考,他缺乏耐心,充满了疑虑,没有足够的勇气和魄力,更多的时候只会随波逐流。失落感就像有毒气体弥漫在他的周围,不管他怎么变换环境和姿态――逃离、归来、还是富了,这种气体就像死亡的阴影一直跟着他,直到最后他折腾不动了、彻底“歇了”为止。
  
  这个“兔子”,跟以往我们粗浅印象中的那种美国人――自负、乐天、大大咧咧、充满了优越感――完全是两码事儿,尽管他的一生刚好经历了美国最为富强的阶段。实际上,他缺乏自信、优柔寡断、脆弱敏感、固执自私……所有这些特点与他那漂亮高大的外在形象形成了巨大的反差。他老婆詹妮斯称他是个“漂亮但无脑的人”,这话倒真的是一语中的。很多事情都被他搞得不清不楚,搞不定了就一逃了之。从《兔子,跑吧》的开篇起,他就逃跑了,到最后《兔子歇了》结尾的时候,他又一次逃跑了,一直跑到了死神的怀里。有评论家作过统计,四部曲里涉及到“兔子”以及与“兔子”相关的人的逃离事件有18次之多。但在“兔子”心里,逃离就是成长的另一种形式,而“成长就意味着背叛。没有别的途径可走。不离开一个地方就不会到达另一个地方。”“兔子”以他的并不成功的“成长”方式影响了周围很多人的命运。从酗酒哀怨到纵情享受性爱的詹妮斯,到跟他同居了三个多月的妓女鲁丝,从在恐惧中长大把自己生活搞得一塌糊涂的儿子纳尔逊,到追求自由流浪的生活然后在兔子家中被烧死的吉尔,包括暗恋他多年的佩吉,还有跟他乱伦的儿媳普鲁,甚至可能还包括詹妮斯酒醉失手淹死的那个小女儿等等……。
  
  他就像是一个灰暗的涡漩,将与之相关的那些人卷入到不安定的充满了矛盾与碰撞的尴尬困境里。看他看得最透的,还是那个做过妓女也做过他的情人的鲁丝。在他怀着旧情结找到她,试图确认一下他们是否有一个女儿的时候,她毫不客气地揭穿了他那虚弱无力的内心世界的荒谬本质,同时也轻易地打碎了他的那点幻想和寄托。“兔子”的底线是“人总得活着吧”,可事实上他走到哪里就会把死亡的阴影带到哪里。在这个意义上,心脏病倒可以被视为一种象征,它像幽灵一样贯穿了“兔子四部曲”,除了“兔子”本人,他老婆詹妮斯的情人查利得的是心脏病,他的小情人吉尔的父亲死于心脏病,他的岳父斯普林德老头同样也都是死于心脏病。
  
  在逃离与死亡之外,构建起“兔子”世界的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就是性爱。那些性爱场景描给厄普代克招来了批评,其实,恰恰在性爱这个层面上厄普代克展现出非同寻常的大师级的创造力。人物的迷惘压抑、脆弱无助、幼稚的寄托与贪婪等等气息,都在这些形式多变的性爱场景中得到了更为充分而又巧妙的深层释放,它们是小说整体结构中最为敏感而又复杂的地带,也正是它们的精彩而又自然的存在使得小说本身在结构上更富有层次感和深层的力量。不管怎么说,这个“漂亮但是无脑”的男人尽管终生一事无成,但他所体验的生活又确实相当独特的。当读者跟他经历了种种遭遇直到他心脏病发作在临终时刻吐出“够了”的时候,估计也会下意识地有种终于松了口气的感觉,同时也会感慨多多。
  
  作为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厄普代克了不起的地方不仅仅是虚构了一个悲剧色彩时隐时现的小人物的漫长曲折的人生,更重要的是他让“兔子”存在了。在这四部小说里他不断变化着结构方式,同时又始终保持着整体的饱满有力的状态,他让“兔子”比所有那些试图将自己的生活命运与之相关联的现实中人活得都要长久。就像地球之于太阳系和整个宇宙一样,他的轨道永远不会跟任何人交叉、重复。作为一个不可复制的独特个体,“兔子”代表他自己,属于他自己。此外,“兔子”之所以能在读者中引发巨大的反响,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厄普代克通过“兔子”的命运揭示了常常容易被人忽视的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的幻想和困境,尤其是那种“狗咬狗”的生活现实对“我们拥有别人一定会拨动的琴弦”这样的念头的无情淹没。
  
  
   2008年3月9日星期日
  
  
  (发于2008年4月12日《第一财经日报》)
  
  


  很早就想买这本书,上班的间隙,特意跑到书店,把这本厚宣宣的书买了回去,两天看完了,后悔买了。
  整个就是一个唧唧歪歪不负责任胆小自私的小男人的生活白描,描的还像白开水一样索然无味。


   淡淡、温情略带嘲讽、含蓄中富于美的文字,在书写着一个平凡人的精神和周围的现实世界,可爱、善良、胆小的兔子对现状充满了不满:平庸的工作,一团糟的家,懒和愚蠢从小在富裕家庭被惯坏了的妻子某种程度上她挺可怜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气之处,他选择了逃离,他最擅长的一种方式,run,面对困境,他总是选择逃离,这是非暴力抵抗运动的方式,至少逃离能得到片刻的安宁。即便每次都失败并且伴随着悲剧的发生,面对悲剧,他又显得那么无力,就像现实中的凡人面对残酷的事实,并非每个人都有颗坚强的心来承受,虽然每个人都很善良且富于幻想。
   看小说,进入小说的世界,你也像只奔跑的兔子,在寻找些连自己也说不清楚的东西,是逃避还是寻找一种寄托,小说是现实的一面镜子,你会看到许许多多熟悉的影子,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英雄或名人传记小说般那样历经磨难最后功成名就,出于对英雄的崇拜,小时候会喜欢阅读名人传记和英雄传奇因为那个时候的美好幻想太多,但那些中国式的名人传记总是那么千篇一律,少年早熟和类似司马光砸缸的小故事,渐渐地才发现那些故事并非十分可靠,至少十分地片面,仔细一想你会发现司马光小时候砸缸是那么有创造性,敢于打破传统和固有思维,为何最终会成为王安石变法最有名的反对者和顽固的保守派,完全无法使人明白造成如此巨大反差的原因。 最终朴素和普通人的生活令人感动,因为它真实、可信,它也离我们的世界很近,除了带给读者以心灵的触动和震撼,还会指引迷失在黑暗森林里的我们。
   逃离有很多种方式,看书时总想到一个人,有时很近有时又很远,他蓬头垢面,胡须懒散地搭在那张看上去略微浮肿因多年不见阳光又显得苍白的脸上,他总是懒懒地赖在床上睡到肚子饿,进食对他仅仅是完成同每天都要开门和关门的一样的一道工序,迷茫的眼神看着电视的画面,不知道那时他的大脑是否还在转动,至少从他的眼神中你读不到任何信息,就是那么坐着,他也不说话,似乎进入超脱的境界,向外界的人们表达他的心已经死了,世间尘世他也看够看破了,按照他伤透了心的母亲的话,如今她就如同养宠物一样养着三十多岁的儿子,所幸他不吵也不折腾别人。导致他的这种抵抗直接的原因来自于外部环境,每日承受着那位自私得只剩下他自己的父亲的恶毒嘲讽,那个人从来就是那样,一出生他就没有进过父亲的责任,以至于他至今还是黑户口,据说是一场疾病导致了的后面一系列悲剧的发生,悲剧每个人都负有责任,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过失,甚至他没有丝毫过失,但他承受了大部分的过失,只因为原本对未来有些幻想的他被残酷的现实彻底击溃了,他没能改变环境,也没法适应环境,只能将自己封闭起来躲在一角,逃避现实。最近有了好消息,他终于走出房门,走向现实了,开始工作了,愿他一路走好。他的故事——兔子睡了,兔子工作了。
   篮球场上能获得与众不同的感受,在场上你是明星,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善良的兔子成年后再也寻找不到那种感受了,他逃跑是为了追寻那种自我存在的感受,有的人一辈子都像是个孩子,有的人一出生就很老成了,兔子总是依赖在别人,企图从别人那里得到精神支持或精神寄托,他迷茫,因为他不知道前行的方向,他困惑,他没有足够的勇气和毅力单独面对将要发生的一切,他是那么普通,普通得和我们一样,总是在跑,逃避不满的现实,却并不知道该奔向何方。
   跑吧,兔子。


  兔子,再跑吧!
  
  廖偉棠
  
  過去的一年間,有三個我喜愛的外國作家先后辭世,首先是一年前法國新小說鼻祖阿倫.羅伯-格里耶離去,我曾想為文回憶十年前和他在香港共度的一天,最后僅以一散文詩私下悼念;年底英國戲劇家品特離去,其激進的政治取向、對政治與文藝關係的思考曾對我啟迪良多,也使他成為近年最硬骨頭和臭脾氣的諾貝爾獲獎人,然而諷刺的是,飯島愛和他同日死,坊間涌現過千篇哀悼愛姐的文章,我又怎好掃興紀念一個倔老頭?最后是上個星期的約翰.厄普代克,第三個倔老頭,我很想為他寫點東西,尤其在如今美國夢正甚之時,懷念他,有潑冷水的意義。
  恰恰在十年前,1999年的2月我寫過和約翰.厄普代克的同題組詩《兔子四部曲》,其中第四部<兔子安息>有句:
  “你們已經豎起了叉子,你們已經亮出了牙齒。
  願兔子的在天之靈不要安息,追擊、染紅
  你們蒼白的肚皮!我們的歌已經唱完,
  只能再搖搖我們的鐐鍊,敲敲囚房的墻壁。
  此外僅餘靜默而已。”
  這是一只憤世嫉俗的兔子,自以為自己是哈姆萊特王子。約翰.厄普代克曾經宣稱大慨每十年就要推出一部大作,1960年他出版了成名作《兔子跑吧》,1971年出版《兔子歸來》,1981年是《兔子富了》,1990年推出終章《兔子安息》,2000年他顛覆莎士比亞的《哈姆萊特》寫了部以王后為主角的《葛特露和克勞狄斯》,2009年,他因肺癌在自己家貝弗莉莊園附近的臨終關懷所去世,以死亡完成他自己這部龐大的作品。
  的確龐大,從1958年發表第一部作品,半個世紀來,厄普代克寫作了50多部作品,包括30多部長篇小說,10多部中短篇小說集,4部兒童小說,4部文學評論集和5部詩集,外加一本劇本和一部回憶錄。如此勤奮,當代作家少見,與他龐大的寫作架構對稱的,他的寫作題材卻相當單純,矛頭主要指向美國中產階級生活及其也許存在的精神。這種精神勉強名之,簡稱“美國夢”,維基百科說:“美國夢(American Dream)源於英國對美國的殖民時期,發展於19世紀,是一種相信只要在美國經過努力不懈的奮斗便能獲致更好生活的理想,亦即人們必須透過自己的工作勤奮、勇氣、創意、和決心邁向繁榮,而非依賴於特定的社會階級和他人的援助……”而厄普代克,一輩子都在反諷這種美國夢。
  兔子四部曲就是他無情的解剖刀,甚至刺向自身。根據厄普代克1989年自傳透露,原來他6歲時曾因患麻疹而留下了終身的皮膚病,這是日后決定他選擇寫作為事業的一個痛苦的原因,寫作只需要通過文字就能和讀者進行最親密的接觸,還能傾吐那無法擺脫的生理痛苦。“兔子”是厄普代克小說主人公哈里的外號,象征了哈里喜歡逃跑的天性,但也象征了他的脆弱和善良。而放在那個巨大的美國夢前面,兔子象征的卻是一代人的幻滅,包括厄普代克本人。
  兔子的前兩部和后兩部截然不同,因為前面的兔子屬于那個神話般的60年代,雖然哈里只是一個平凡的小人物,也無可避免那個時代精神的沾染。60年代美國,對個人價值的強調有了更張揚的意味,也更為進取和富有激情,此時的“美國夢”不止是一個現實的事業,更是一個良心的拷問。《兔子跑吧》中哈里的逃跑只是對精神貧乏的世界的一種虛無的反抗,《兔子歸來》中哈里卻因為接觸嬉皮姑娘吉爾和黑人逃兵,而重新認識了新的價值觀:在實現個人自由的同時也為他人謀取自由、并且在精神上開拓“自由”的更多定義。這時兔子的逃跑曾經暫時有了積極意義:在固有的規則之外尋找逃逸甚至反抗的方法。但是現實過于卑鄙了,精神的烏托邦迅速被毀滅,致命的打擊更是諷刺的:兔子戲劇性地繼承了他的資本家岳父的遺產,兔子富了。富了的世界就是可憐的世界,他已經無法逃離的世界,他只能在那個世界最后的扼殺中安息。
  這兩天,我重讀了《兔子安息》,是的,厄普代克用的是Rest,不是Died,善良的譯者翻譯為“安息”,但如果按照此書的虛無調調,也許翻譯為《兔子歇菜了》更加切題。在小說中始終伴隨兔子哈里的是1988年泛美103客機在蘇格蘭上空遇恐襲之噩夢,兔子在佛羅里達海濱之安逸中不時想起那些在徹寒高空中被拋向虛無的乘客;另外就是1989年世界之亂局,與之相比的就是兔子及其所屬的美國中產世界的靜靜腐爛。《兔子安息》是一部絕望的大挽歌,一個像艾略特《空心人》一樣活着的哈里死了,“沒有一聲轟隆,只有一聲嘆息”,哈里在現實世界的所有抗爭與不甘,最后僅剩余掙扎的性的不甘,此等不甘注定要換來更大的絕望,這是飯島愛都知道的事實。當整個世界都叫兔子歇歇吧,兔子只好歇了。
  厄普代克傾其一生講述這個貌似成功实际幻滅的美國夢,在平庸現實的講述中却鋒芒時露,甚至充滿一種辛辣的詩意,讓人不禁懷疑他是其同代人“垮掉一代”穿插在中產世界的臥底,他這種來自內部的質疑可能比凱魯亞克們快樂地講述叛逆生活的方式更加有力,畢竟厄普代克之絕望令人惶然失措,不能像凱魯亞克那樣被整容成為另類流行讀物。
  兔子四部曲每部結尾都是一個詞:“跑吧”、“行嗎”、“也是他的”和“夠了”。對于厄普代克的一生,我卻不想說一聲“夠了”,而是還想說一聲“再跑吧!”勇敢的厄普代克。盡管“這個世界的漫長,已經不是一隻兔子小小的腳掌/可以測量”。
  


   安魂曲
   约翰厄普代克
   南森 译
   几天前,我想过:
   如果我死了,谁也不会说,
   【可惜啊!这么年轻,前程远大!——未可限量!】
  
   我姗姗来迟的死亡遇到的,不过是一些人耸耸肩,哭不出来;
   我料想大家的反映会是,
   【我还以为他已经死了一阵子了。】
  
  
   生命不过是破旧的诡计,
   而死亡是阴暗,广阔,真实。
   它的震击不在别处,
   只在它降临之地。
  
  
  
  
  
  
  
  
  
  
   谨让我们用作家自己对于死亡的感知怀念这位文字大师的死亡。
   生命不过是破旧的诡计,而死亡是阴暗,广阔,真实。它的震击不在别处,只在它降临之地。


  As he goes down the stairs worries come as quick as the click of his footsteps
  
  是为了表示对Updike的敬意才拾起来的书。追忆他的人都说他抓住了中产阶级生活的核心,二十世纪中期几乎颠覆美国的虚无主义。有没有呢?我抱着极大的期待,希望看到布尔乔亚们一致的算计和不明就里,不过首先看到的还是这个人物和那个人物而已。
  
  (读到一半才发觉,书平铺直叙不分章节,但作者常常时不时地就从Rabbit的脑子里跳出来,钻到旁人的脑子里去,窃取了当然也提醒了猜想的空间。这一回,我终于从中立的第三人称叙述里,看似合理的自我开脱里,看出来每个人无可奈何的无可避免到的缺陷,所以看得我一个人也不喜欢)
  
  不算太喜欢Rabbit却老实地跟踪了他半年多的生活~虽然完全不期望他实践牧师的论断:born a family man,可是清清楚楚看见这个人他口口声声“It feels right”但有意无意之间造成了乱成一团的生活~不知道是他的直觉太动物的关系还是他完全就少了理性~不知道是不是在隐隐抨击信奉自然与自由,把“follow your heart”视为终极理由和常备借口的人~反正不思考真的是有点讨打,哪怕这人是好人。
  
  对牧师的描写中已经泄漏了很多很多作者对人生对宗教的观感了。大公会的分歧在哪里我不知道,但确实希望牧师能察觉到,他对于其他真正孤独无助的灵魂还是很有力量的。但让宗教人士都陷入怀疑和虚无,这社会是够邪恶的。
  
  女主角们都有点可以意料的歇斯底里,理由充足过程熟悉。可怜之处还是缺乏沟通疏于理解吧,这也是她们的可恨之处吗?怎么看怎么觉得还是一众糟糕透顶的异性威逼利诱的恶果呢?
  
  有朝一日晋升中产了体会也许会打不相同~但起码现在,我觉得这样的情节不是第三等级的典型~不是在哪里,坏事情都像下楼梯一样,就这么循序渐进毫不犹疑地来了吗?


你看过他的红字三部曲吗?


啊哈,好久不见,没看过哟。这是一份敷衍的期末作业,惭愧死了


这也算敷衍,让我们这些无时无刻不在敷衍的人怎么活……
我觉得,厄普代克的风格,还和物质有关系。和《兔子,跑吧》基本上是同一时期的短篇《费城朋友》,讲述的是一个与金钱有关的很简单的故事。通篇洋溢着的一种失落感与孤独感,和《兔子,跑吧》多有相似之处。对于物质的困惑也造成了目标的迷失。我读《兔子》系列的时候,常常能感到兔子被绑在电视机上,绑在汽车上,绑在沙发上,反正他哪都走不远,还是要回来的,还是会死在这儿的。


零孙,我知道你是厄普代克的粉哈。呵呵。老实说我不是太喜欢他的风格。所以都是在试图着理解他的一鳞半爪,这个是我的小论文的草稿,还要加注什么的。呵呵


枪打杨白劳?
你这个阶级敌人


艹。。。。犯了如此大错误。。。。
更正:枪打黄世仁。。。。


8/8推荐 却无一人说话
呵呵 不言不语也是好风景么?
兔子先生的心理写得可真好


好了,一定要来助兴的~~~虽然还没看,马克之~~~


我为什么想起这句:有理想的人能够继续坚持下去,靠的不一定是坚强,而是想得透澈。


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对于解决自我的渺小感,爱情只是伪币。
O(∩_∩)O


即使只是伪币...
你还想要什么??


爱情,只是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的因素之一,我想,遮蔽人虚空,解决自我渺小感的应该还有其他因素吧,这些因素也许就有真币呢,比如说友情啊,艺术追求什么的。万一不小心爱情这样的伪币可不可以和其他真币一起流通呢?
我想到了《 革命之路》


新周刊的专栏 但愿就是楼主


对人生存状态的客观描写,就是文学吧,无论高贵或是平凡。


读完评论,觉得自己看这本书都白看了……醉钢琴果然是醉钢琴。


亲爱的钢琴姐姐,你的悟性真的让我五体投地。
从你的行文里看的出你最近恶补了很多经济学。。。
你是个天生的诗人,呵呵


我认为如果有要补充的话,文中的“爱情”和通常人们所说的“爱情”一样,其实是恋情。恋情和爱情的区别,参见自恋和自爱的区别。自恋者十之八九,自爱者一二。
爱情不止需两个人和一点荷尔蒙而已,同样需要才华、意志、毅力、资源、运气等。。。
这正是幸福之路艰辛的原因,也正是大多数人用恋情当作避难所的原因。


早上起来来看完了
与其叹息 不如自修


有的时候爱情是可以带来正面的力量的吧


好文!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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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对于解决自我的渺小感,爱情只是伪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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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恋爱和爱情还是应该做个区分。。。虽然这看上去有点吹毛求疵。


LS很牛~我滚了半天鼠标滚轮~。。。想去看下这个书~兔子~


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


大家的评论都很经典,佩服啊


她的问题仅仅是如何用他人的爱来遮蔽自己的平庸。——顶


一直是醉琴的扇子,但是这一篇...
未免太刻薄.
其实世界上有多少人是才华横溢的? 99.99%都是平庸的人吧.
平庸的人就不配有爱情了么?


智慧就是刻薄处见大情怀,呵呵


我觉得那些不叫爱情,顶多叫滥情


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顶


我想之所以永远有这么多人在忙着得到爱失去爱抱怨爱唠叨爱,除了伟大的化学反应,还因为爱情是成本很小、“进入门槛”很低的戏剧。如果要以做成一个企业、创造一个艺术品、解决一个科学难题、拯救一个即将灭绝的物种……来证明自己,所需才华、意志、毅力、资源、运气太多,而要制造一场爱情或者说那种看上去像爱情的东西,只需两个人和一点荷尔蒙而已。于是爱情成了庸人的避难所,于是爱情作为一种劳动密集型产品被大量地生产出来。
————————————————————————
不是庸人要去只得去谈恋爱(以逃避什么)
而是庸人也得谈恋爱


区别在于有才华的人除了谈恋爱还“做成一个企业、创造一个艺术品、解决一个科学难题、拯救一个即将灭绝的物种……”


“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 =口=


他曾是全国篮球明星
====================
我前段时间看了开头几章,兔子不是全国篮球明星吧,
他只在初,高中里算的上篮球高手而已。


2流是书里有的吗


什么才能填补呢?


姐姐吃胖了哦


2009-08-04 02:06:08 蓝圈圈  亲爱的钢琴姐姐,你的悟性真的让我五体投地。
  从你的行文里看的出你最近恶补了很多经济学。。。
  你是个天生的诗人,呵呵
————————
哈哈 你查查刘瑜姐姐的资料再说


而要制造一场爱情或者说那种看上去像爱情的东西,只需两个人和一点荷尔蒙而已。------老处女般的刻薄 !


LS的...你这么说何尝不kb......


很正确,很多人为了逃避就去寻找爱,不过是个借口.


不能同意关于爱情的说法,每个人都与众不同。每个人都有资格经历与众不同的爱情。


爱情是一个童话般的借口。


有理想的人能够继续坚持下去,靠的不一定是坚强,而是想得透澈。
+n


兔子先生厌恶自己的平庸空洞,于是他不断制造爱的泡沫。他在妻子和情人之间蹦来蹦去,就像一个得了肺病的人在胃药和心脏病药之间换来换去一样。情人或妻子当然不可能拯救他,因为胃药是用来治胃病的,心脏病药是用来治心脏病的,而他得的是肺病。爱情的伟大之处在于它可以遮蔽一个人存在的虚空,爱情的渺小之处在于它只能遮蔽这个虚空而已。对于解决自我的渺小感,爱情只是伪币。
见解很深刻!学习!


深刻
有理想的人能够继续坚持下去,靠的不一定是坚强,而是想得透澈。
  
  +n


那么,其实这种爱情并不是真正的爱情,而是伪爱情,一个幌子而已。只是为了逃避自己的渺小感。或者还有孤独感。


看了文章和大多评论,只有再次感叹云泥之别。


爱情真是那么容易得到吗?这种可遇而不可求的美好情感,在婚外恋、一夜情、嫖娼、性滥交和不尊重婚姻的时代,已经常常沦为其他欲望的替代表达。然而,走入婚姻的爱情,需要放弃自我中心甚至舍己去经营和发展。而这个做起来实在太难,靠着个人的力量简直比登天还难……所以,我们已经把爱情搞得一团糟。自卑也好,以寻求别人的喜爱来遮掩自卑或证明自己的价值也好,都说明我们早已失去了有意义的价值观和人生目标。
在奔跑与停留之间,兔子先生该在混乱中理出生活的头绪。普通人的平凡日子也可以过得有滋味。幸福,是一种选择。


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
我也不该刻意的勉强的去抓紧那不是爱情的爱情,我也要找到我的使命,
找到可以让我付出勇气毅力才华汗水的事情!


强评。


恩恩恩!拜读了你的评论总算晓得自己为什么不喜欢这系列的书了,咔咔


我喜欢这四部曲,很细节地写了一个小人物的大半生。平凡杂乱的生活里头也是思考的源头。


爱情是个伪命题,只是个猜想,人假装了解别人,假装爱别人来证明人类不自私,是贴近神的种族,两个质子到了一定程度,斥力就会大于引力,人类同理。


这不是刘瑜写的评论吗?


让我清晰了 兔子 吸引我的地方。


自我是一个深渊,它如此庞大,爱情不可填补


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头像 原以为是有人冒充 没想到正是偶像。能有如此驾驭文字能力的 醉钢琴是也


标题真乐。


这篇有点儿矫枉过正了吧?刘老师。
爱情虽不能填补生活的全部,但若发自真心,总是美好的。


还以为是有人把原文直接贴上去了 气愤了好一阵


春天的马拉松革命之路


2009-08-04 15:44:56 安衍
  智慧就是刻薄处见大情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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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得太对了,《送你一颗子弹》里的文章就给我这感觉,虽明知自己有时也无力地往这些方面去发展,但能够被人毫不掩饰清楚明白地说,去讽刺,感觉太好了。


从第一句,我就怀疑楼主是否看过书~


一个人是多么容易把对自己的鄙视误解为对爱情的需要。


把情节简单化了,或者只是抓住需要的情节来阐述自己的观点。
厄普代克的确抓住了兔子的无力感,但肯定不只这点。其他的比如有:宗教在美国人生活的作用或者说无力甚至虚伪(好几十页在描写牧师)、两性关系的不稳定。
当然作者是着重兔子的心理描写,兔子是高中的篮球明星,这段经历给他影响很大。甚至跑这个动作也是从这段经历延伸出来的。
兔子值得书写是否并不取决于他在两个女人之间跑来跑去是否有意义。刘瑜只注意到了兔子的行动,而兔子的心理才是这本小说的精华。
(不谈观点正确与否,只谈这本小说的价值)


这本书真的让人有种味同嚼蜡的感觉,大量琐事的描写,事无巨细的细节描写,还有自始至终的无目的无方向感,看的英文原著真的好吃力。


自我是一个深渊,它如此庞大,爱情不可填补。 ——就因为这句话,喜欢这个评论。


刘瑜——《兔子跑什么跑》


不负责任胆小自私的小男人的生活白描。
总结的比较到位


呵呵 狂同意


谢谢扫雷


正想看呢。。LZ这么一评,已经有些失望了。但还是打算要看一看


碎碎念


約翰.厄普代克... 看了那期《南方周末》,不禁对《兔子四部曲》心存敬意.


我看到百分之三十处,觉得您说的很有道理,我希望自己可以坚持看完,但是真的是是在太没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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