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征候群
2008-12
上海人民出版社
[美]迈克尔·约翰斯顿
284
273000
袁建华
无
以前,很少有决策者或学者十分关注腐败问题。长期以来,不管何种理由——缺乏系统的证据,还是希望避免出现幼稚的、制度性的既得利益,或实在不愿意冒险涉足一个充满各式各样故事和人物的领地,而且似乎毫无理论上的兴趣——直至20世纪80年代末,腐败问题才逐渐回升到议事日程上。在接下来的数年里,这个问题则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热点话题”,吸引了各国政府、国际援助和贷款机构、企业以及众多学科中越来越多的学者的注意。至今,我们对腐败、它与发展的关系、还有改革的复杂性已十分了解,并且我们拥有一套过去一代人无法想象的知识、数据和经验。然而,就完成的研究工作情况而言,我们似乎已达到一种平稳状态。正如我在此书前几章所言,关于腐败的主流看法是不全面的,把贿赂——通常涉及国际援助和贸易,往往与高层有关——一般视为腐败的同义词。大量的实际工作集中在腐败指数单方面的统计分析或案例研究,虽然十分翔实,但未纳入比较框架。
在许多社会里,腐败对民主和经济发展是一种威胁。它的产生既取决于人们追求、使用和交换财富与权力的方式,也取决于支撑和制约这些过程的国家、政治和社会制度是强大还是薄弱。迈克尔·约翰斯顿认为这些因素的差异性导致了四组主要腐败征候群的产生:权势市场、精英卡特尔、寡头与帮派,以及官僚权贵。约翰斯顿利用统计方法确定每组的社会,并利用案例研究揭示预料中的征候群确实发生了。作为研究对象的国家包括美国、日本和德国(权势市场);意大利、韩国和博茨瓦纳(精英卡特尔);俄罗斯、菲律宾和墨西哥(寡头与帮派);中国、肯尼亚和印度尼西亚(官僚权贵)。最后一章探讨改革,强调应当如何运用人们所熟悉的措施,或者如何不使用这些措施以免造成伤害,其目的是突出“深度民主化”价值。
迈克尔·约翰斯顿是科尔盖特大学的政治学查尔斯·A.达纳(Charles A.)讲席教授和社会学系主任。
腐败:人类社会的顽痼——一个外国学者的思考前言第一章 财富、权力与腐败第二章 国际环境:权力、共识与政策第三章 参与、制度与腐败征候群第四章 权势市场:权势寻租,决策出售第五章 精英卡特尔:如何收买朋友,如何统治人民第六章 寡头与帮派:我们是一家人——而你们则不是第七章 官僚权贵:伸手和排挤他人第八章 从分析至改革附录A:各组国家以及至统计数据中心的距离附录B:国家组群的统计指标参考文献译后记
关于美国政治中金钱的作用问题可追溯到共和国之前。杰出人物诸如乔治·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通过广泛分发食物和烈酒来竞选殖民地时期的弗吉尼亚下议院议员(Thayer,1973;Troy,1997),有些人认为这是贿选。合众国银行资助亨利·克莱(Henry Clay)1832年的总统竞选,这给了安德鲁·杰克逊一个可充分利用的话题,帮助他在竞选中取胜,再次当选总统(United States,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1995:1)。于1867年颁布的有关政治资金的第一份联邦法律保护海军造船厂的工人拒交政治捐款(United States,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1995:5)。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的政治机器向当地企业勒索资金,然后进行贿选,向非固定选区的投票者支付贿金要求他们多次投票。在1896年,总统选举资金筹措者马克·汉纳(Mark Hanna)和其朋友为威廉·麦金利(William McKinley)筹集了前所未闻的350万美元(约2005年的7 750万美元)(United States,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1995:1;In—flation Calculator,2005)。这导致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提出第一份关于联邦竞选公共集资的重大提案。1907年《蒂尔曼法》(Tillman Act)禁止公司企业和国家银行捐款;于1910年,根据法律,众议院竞选被要求公开财政信息,这一要求于1911年扩大至参议院(UnitedStates,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1995:1)。在哈定丑闻案发生后,国会颁布了1925年《联邦反腐败实施法》(Fedral Corrupt Practices Act),对众参两院竞选的经费支出作了严格规定。但是规定的经费数额太低,人们不太可能遵守这些规定。再说,这些规定仅适用于在两个以上的州运作的竞选委员会,但对一位候选人可以拥有多少个竞选委员会没有做出任何限制。关于公开经费信息的规定太宽松,候选人完全可以通过声称他们对自己的竞选支出一无所知来规避这些规定。这项法律根本不适用于初选——这是一个重大缺陷,因为执政党的提名等同于正式竞选(Johnston,1982:ch.6)。尽管存在缺陷,或许正因为这些缺陷——在该规定下,没有一位候选人受到起诉,政治运作高手林登·约翰逊(Lyndon Johnson)把这项法律称为“漏洞百出的法律”(Lukas,1976:186)——这部1925年通过的法案生效了将近半个世纪。游戏规则美国目前的联邦竞选资金筹集体制始于1966年,当时国会立法规定通过向各个政党支付钱款来为总统大选提供公共资金。一年后,该项法律被废除了,但是根据1971年《岁入法》(Revenue Act),恢复其中关于以联邦税收形式扣款(a check.off box)、引导个人拨出一部分税收去资助竞选的规定。同年,国会颁布了《联邦选举法》(Federal Election Campaign Act,FECA)。该法案规定所有联邦竞选运动,不管是初选还是大选都必须公布捐款和开支的详细情况,对候选人的个人资金的支出作了限制,并且废除了1925年法律。20世纪70年代初的水门丑闻于1974引发了又一轮立法高潮;最高法院对巴克利诉瓦莱奥案(Buckley·v.Valeo)的判决(424 LJSA 1 1976)导致了很多改变,其中包括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废除了对竞选支出的限制。法院的裁决以及70年代末和80年代的立法为“软钱”(“soft money”)。铺平道路——无限制的捐款可以用于政党的组织建设和动员选民投票——并且改变了联邦选举委员会发布各项规定的程序(United States,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1995:ch 1)。然而,直至2002年《两党竞选改革法》(Bipal‘tisan Campaign Reform Act,BCRA)颁布后,才对捐款法规作了重大修改,以下将对此进行讨论。竞选捐款限制和竞选支出信息公开构成了该体制的核心。在提名前的阶段,总统候选人只能动用那些以有限的配合捐款(matching funds)“形式的针对个人捐款的公共资金,并且禁止向大党的提名人提供资助(各个政党也可以拿到有限的公共捐款并用来支付其提名大会的部分费用)。这些可接受的公共资金必须遵守开支限制规定,但是候选人可能拒绝公共资助,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提高费用,想花多少就花多少,不受限制,这是一种正在变得越来越普遍的选择。不向众议院和参议院的竞选提供任何公共资金,因此无限制可言,——这种局面,正如我们将见到的,对现任者有利。1974年的修正案催生了政治行动委员会(Political Action Com—mittees),鼓励公民自愿集资,但是捐款却主要被组织的利益集团所挪用,这种现象不足为奇。2002年的法律限定每次竞选的个人捐款最高为2 000美元,恢复到大约原来1974.年最高1 000美元捐款的一半购买力,在一次两年选举循环(election cycle)中捐款最多为95 000美元。政治行动委员会捐款限制在每次竞选5 000美元,但是并不全然做到。捐款和支出数据必须定期汇报,并且人们容易得到相关信息(LJnited States,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2004a,2004b),虽然正如我们将会看到的,公开竞选资金信息也会对挑战者造成不利。法律是如何发挥有效作用的?就该体制本身条件来看,它发挥了很好的作用:捐款限制和支出公开得到广泛认可和遵守,尽管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采用“软钱”方式,不断地规避这些规定。联邦选举委员会有效地执行这些法律,尽管国会时常抨击其预算,但该委员会的政治独立性从未受到过严重置疑。竞选支出大大提高:整个国会竞选开支以不变的每人2 000美元计算,从1981—1982年的6.479亿美元增加至2000年的10.06亿美元,最近选举循环的所有竞选支出的信息都可以得到(Fedlal。Election Commission,2001a;Inflation Calculator,2005)。但是这种趋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众议院选举支出在总统竞选年里往往会大幅度增长,在非大选年的竞选里稍有下降。参议院选举支出保持相对平稳:假如两场费用极其高昂的纽约州和新泽西州参议员空缺位置的竞争不计入在2000年的总数中,竞选成功的候选人花费的资金,经过通货膨胀调整后等同于1986年的花费(Ornstein,Mann,and Malbin,2002)。
终于完成了此书的翻译工作。在接受这项任务之初,本人心存顾虑。因为这是一本内容比较敏感、探讨腐败问题的专著。但是当我阅读该书后发现这是一本值得一读的有关腐败研究的力作,就欣然译之。作者通过对全球腐败问题的长期研究提出了四种腐败征候群,并采用类比的方法分析腐败的根源和表现形式,并结合历史、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比较,阐述其独特的见解。但应当指出,作者对中国腐败问题的论述有些偏颇,与客观现实有一定的差距,希望读者能正确对待。在翻译此书的过程中,我不得不花大量时间查阅相关资料,了解书中所提及的各国的历史、社会、政治和经济的知识背景,力求准确理解原著作者的意思。此外,我还常常查阅多种外文词典,翻译德、法、西、俄、日等外来词。同时还向专业同仁们请教。上海人民出版社潘丹榕和张笑天两位编辑为我能顺利完成该译作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并仔细审阅了译稿,提出了很有见地的修改意见。在此向他们表示由衷的谢意。同时我还要感谢我的妻子和儿子。他们为了让我安心做事,承担了大量家务,并为我创造了安静和舒适的工作环境。由于本人水平有限,拙译可能存在不少错误。恳望读者指正。
迈克尔·约翰斯顿的这本书是对腐败研究的一个重大贡献,本书超越了对于腐败问题经济模型的关注,旨在将当前的研究和思考更多地推向政治现实。他用来分析其四重分类法的案例生动有趣,且抓住了各个国家的本质情况。累积的这些案例,为他引人深思且富有洞见的改革议程提供了说服力、——苏珊·罗丝·阿克曼耶鲁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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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先生的这部新作,让我们看到了民主国家也存在着独特的腐败现象.不仅有其深层次的学理原因,更与治理机制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作者提出的四组严重腐败征候群;以从新的角度看待腐败,详细地从政治和经济自由化,国家的强与弱,政治和社会制度,什么样的改革才适应迥然不同的腐败问题.做到了合理的阐述.由于国情的差异,文章中引用了很多美国议员的名字及身份,不是很容易与文章融合在一起,读起来有些费尽心机,也没有完整掌握.这是我作为读者属浅薄所致回过头来看,这本书是针对全球的通病涉及的腐败现象,比较系统的审视,是"良药"的处方权,至于怎样对症下药,还要看本地高明医生的细致处理了.如果完全理解了本书的内涵,非得再细读不可.我的印象是;此书真的不错,花费也不冤枉.
腐败,社会机体的毒瘤。跟我们伟大的漫长的历史、文化、习俗有莫大的深厚渊源。当代中国社会,治理腐败,更具有现实意义和挑战性!《腐败症候群》此书提供了一种理论视角,值得我们思考、辩论、借鉴和探索!
当当网的书本质量没有问题。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在国内有诸多禁忌,学者们摸着石头过河还要经常绕道是不大可能阐释清楚问题的。约翰斯顿的作品提供了一个较好的研究方法和理论结果,可以的话尽量读原著。国内书籍翻译经常移花接木,有误导之嫌。人们会自己作出判断,不要蒙着我们的眼睛,毕竟我们爱着这个国家。
比较偏向理论,没有中国内容,但是非常值得阅读。
尤其是分析中国那段 真是入木三分
不过可能是个人思维能力还很弱,很多地方的还不太理解。
看杂志推荐的,随意买了,还不错的书,值得一看。
书应该还可以就是在封面有些许破损,而且那个送货的快递员还不情愿送到我填的地址,让我到车站去拿,在我的强烈要求下才送到的。
专业,但缺乏深入浅出的文笔
诺大的错别字做标题,不买对不住自己“腐败征候群”原来腐败只征服诸侯这一群人,貌似这样一说又有点道理了。
书好像被挤过,有点儿皱了 不过物流很快
这本书是对各种社会形态下的腐败的想象进行了介绍,并且有一些统计数据,我还没看懂这些数据是如何来看的,还在慢慢研究。看过本书你可以对腐败这种社会抽象有一个深入的了解,知道其产生根源何在,在日常生活中处理这种问题的时候可以提供你一个思路。就如同警察、律师要了解犯罪一样,如果你不了解如何去犯罪,怎么去调查犯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