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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亚当

安德烈娅·森普尔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3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作者:

安德烈娅·森普尔  

页数:

303  

字数:

127000  

译者:

杨璨瑜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寻找亚当》是一本集时尚、都市、轻松与搞笑为一体的都市女性小说。费丝的男朋友亚当非常完美:他不迷足球,宁愿和她在家共度舒服的夜晚;他从不会喝醉酒,也不会出去和哥们儿鬼混;另外,他还是个俊俏的律师。只是,惟一的问题是——亚当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他是费丝捏造出来的。费丝骗她的妈妈,她在一家顶尖的公关公司上班,可实际上她只是一间百货公司的兼职化妆品专柜小姐;费丝杜撰了一份简历去公关公司应聘,结果被面试的经理指出她所服务的那位BOSS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死掉了……总之,费丝的生活逻辑是——谎言就像遮瑕膏一样,用来掩盖生活中不光彩的事情。为了取悦妈妈,费丝无时无刻都在撒谎,日子过得越来越乌龙。
  可现在,离家出走的妹妹突然从澳洲归来,不仅成为瑜伽大师,还带回来一个富有的未婚夫。为了如期出席妹妹的婚礼,费丝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去解决亚当不存在的问题,还有处理自己随口说出的一系列谎言……

作者简介

  英国女作家,生于1975年,现与同为小说家的丈夫马特?黑格(Matt
Haig)及一儿一女定居于约克,曾是世界顶级夜总会管理团队中的一员,写作之路由熟悉的公关领域开始,为《卫报》《独立报》等写过文章,现专职从事小说写作。
  “所有的文学作品中,一定都有某种程度的真实性,看起来才会吸引人。我喜欢挑战一般都市女性文学作品的刻板印象,并试着以相反的角度找出背后所隐藏的真相。”森普尔说,“我认为都市女性文学作品,能帮助女性同胞在扮演被赋予的不同角色时,更知道如何去面对遇到的困境。”

章节摘录

  我正因为迟到而狂奔。  没错。  我正拼命地狂奔,而且我已经迟到了。这是个我已经等了三年的面试──三年──而且早在五分钟前,我便应该已经抵达那里。我不懂我怎么会把自己搞得如此狼狈?  我当然准时离开我的公寓,嗯,这可是我第一次准时离家出门。  但接着我发现裤袜被钩破了,所以转身回家。  接着我发现自己看起来像个吸血鬼,所以补了一点粉。  接着我发现得换条新的卫生棉条,以防万一。  接着我发现我错过公交车了。  接着我发现得去领一点钱出来,才来得及搭出租车过去。  接着我发现那台该死的提款机无法完成我的交易,叫我回原发卡银行询问。  接着我发现因为买了脚上这双鞋,所以我的额度才会超支。  接着我发现自己必须走路过去。  接着我发现让我破产的鞋子,现在也正在让我的脚破皮。尤其以我现在奔跑的速度来看,有可能会打破世界陆上极速纪录,因为我绝不能让这次的机会像我耳边的风一样,瞬间消逝无踪。  就在那里。  当我马不停蹄疾速奔驰在人行道上时,我终于可以看到那栋大楼。  柯立兹公关公司的总部,伦敦外围最大的公关公司,就在那里,那栋高耸的六层大楼,正闪着我的一丝希望。  我决定放慢脚步改为快走,事实上,这不算是个决定,比较像是生理需求,因为我再也跑不动了。我的心脏快要从衬衫里蹦出来,而被压挤的脚现在比我刚开始跑时小了二号。  就在我已经可以仰望到里面的大厅时,我完全停了下来,然后扶着黑色栏杆慢慢地走上去。  好,深呼吸。  冷静下来,我闭上眼,想像自己正坐在沙滩上,浪花缓缓地卷过来,棕榈树轻柔地摇摆……  “给我些零钱好吗,好心的小姐?”我睁开眼看到一个瘦得皮包骨而且满脸病容的男孩站在前面,他应该不超过十六岁,手里拿着个塑料杯,里面装了半杯的铜板。  “呃,好。”我把手伸进皮包里胡乱摸索,想要找出一些零钱,虽然我已经迟到了,但日行一善还是做得到的,更何况他看起来真的很可怜。“给你。”  “谢谢。”他看着我丢在他杯子里那少得可怜的铜板向我道谢。  我看着那男孩离去时无精打采的背影,像他身上褪色的衣服一样黯淡,赶紧振作起精神告诉自己,不过是个面试罢了,不是什么攸关生死的大事。  抱持着这个想法,我鼓起勇气爬上通往那扇旋转门的石阶。透过旋转门的玻璃,我可以清楚看到大厅里的景象。一张高得令人望而生畏的桌子,后面坐着一个脸部彩妆完美无瑕的女人,正一脸严肃地讲着电话。  人潮拼命涌出这栋大楼,我猜是去吃午餐吧。我胆怯地躲在一边,几乎没有勇气走进旋转门的另一头。  就是现在了,我告诉自己。  现在就是让我将所有事情顺利解决的机会。  02  一走进大厅,我开始浑身发热,我是说,真的好热。在穿着高跟鞋和套装跑了两英里路后,我正好需要来个面试前的三温暖。桌子后面那个看起来完美无瑕的女人一定是个疯子,不然就是冷血动物,才会需要这样的温度把自己的血液加热。  我走到她的桌子前面,准备等她讲完电话后,跟她说明我的来意。在等待的同时,我偷偷打量她脸上的妆。薄雾般的粉底均匀地覆盖全脸,完美的腮红在颊骨上闪亮,眼睛底下没有任何眼袋或黑眼圈。我不禁开始担心,自己看起来一定很糟,虽然化妆一向是我最拿手的,但今天早上我完全搞砸了,我敢说我的粉一定上得太厚,再加上跑了两英里,我不敢想像自己现在的脸色。  那个完美女人终于讲完电话抬起头来,她很快地瞟了我一眼,眼神就像是法官在看犯人似的。也许是我想太多,但她看起来好像有点在嘲笑我的外表。有什么好笑的?是不是我肩膀上有一坨鸟大便或什么的?  “呃,我有个面试。”  “什么?”她问,表情由嘲笑转为困惑。  “我有个面试。”我重说一次,这次试着让自己看起来不要太过紧张。  “哪间公司?”  “哪间公司”是什么意思?难道这一整栋大楼不是他们的?“呃……柯立兹公关公司的山姆?强森先生。”  “你是说约翰?辛普森先生吗?”  该死,我真是个白痴。  “对,抱歉,我是费丝?薇莎。”嗯,还好自己的名字没讲错。  那个完美女人拿起电话按了个键,二秒钟后她说,“约翰,费丝?薇莎。”  我的天啊,我忍不住想,约翰?辛普森一定是个非常重要的大人物,竟然连听完整个句子的时间都没有。  “他两分钟后到。”那完美女人说完后,扬起她那修整过的眉毛,并对着自己得意地笑了一下。  好吧,我承认我的确有妄想症。  我坐在一盆和人一样高的盆栽旁,凑上去看才发现那棵植物是假的。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一些杂志,我忍住拿起最新一期《Gloss》杂志的冲动,故意拿起一本《公关人周刊》,假装自己很有兴趣。  该死,我的手拼命在发抖,掌心里全是汗。  拜托,费丝,集中精神。  我试着回想我在履历表上所填的一切,有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差不多真的,还有哪些完全是假的,但我现在根本无法思考。  我为什么是个很好的团队工作者?  我把自己的成绩说成是2:1  我过去有什么相关的工作经验?  没用,我的心跳现在已经从规律的鼓声加速成狂乱的拉丁节奏,我的腿失去知觉,我的舌头紧张地黏住上颚。  电梯叮地一声向两边滑开,一个高大且穿着极有品味的男士走出来盯着我看。  “费丝?”他的声音如此低沉,我想他的声带一定是位于生殖器那里。他向我伸出一只巨大的手,“约翰?辛普森。”  天啊,该怎么形容,他实在太帅了。  看他身上那套西装,一定是GUCCI之类的名牌,没打领带的紫色衬衫大方地在脖子敞开,深色的卷发,自信的笑容,以及一张看起来有点年纪的脸。我指的有点年纪不是像休?海夫纳(译注:Hugh Hefner为《花花公子》杂志创办人。)那么老,而是像乔治?库隆尼那样。  好吧,也许紫色衬衫没有为他加太多分。我是说,他显然是个勇于表达内心想法的人。但除此之外,他简直就像你会在所有小说里看到的那种男主角。  高,得分。  古铜色的皮肤,得分。  帅,得两分。  假如现在是十九世纪,我一定会立刻假装昏倒,为了伟大的英格兰假装昏倒。然后他会扶住我,把我放到他黑色的骏马(不管那黑色骏马长什么样子)上,带我去他的城堡,共度狂欢销魂的时光,并献上为我写的十四行情诗。最后我们双双服毒为爱殉情,也许跑去跳湖,或者开始革命,对抗不合理的社会体制……  该死,我又在胡思乱想。  今天早上我真不应该没吃早餐。  总之,现在不是十九世纪,而且我正在求职。  我试着让自己看起来很冷静。  “很高兴认识你。”我发着抖说。  他看着我,我突然记起一个重要原则:眼神接触。如果你想让面试的主考官对你印象深刻,就必须看着他的眼睛。  “我也是。”他朝着打开的电梯门点点头。  我迟疑了一下。  一个奇怪的女人站在电梯里盯着我看,她的脸是奇怪的亮橘色,而且满脸惊恐。  喔,该死。  那是面镜子。  那惊恐的亮橘色女人就是我。  天啊,我到底补了多少粉?  瓶子上明明说会让你闪着自然健康,容光焕发的褐色,现在却变成这样。但反过来说,有哪一种褐色会让你在四月的天气里看起来自然?尤其在冷冰冰的利兹?  更糟的是,它开始沿着耳朵旁边形成裂纹。全都要怪我妈老是说我看起来一脸贫血的样子。  难怪那个完美女人会偷笑。我走进电梯,开始试着回想履历表上的内容,但我突然有种感觉,应该说是种直觉,好像某些糟糕的事情即将发生。  03  电梯门关起来的时候,我心里的拉丁节奏又开始狂乱起来,就像巴西里约嘉年华会的第一天一样。我脑子里掌管面试的那条神经上面,现在又多了几条掌管英俊男人的神经。  假如我的脸不是亮橘色,也会变成亮红色。我又看了自己一眼,老实说,它现在已经变成这两种颜色的混合。  血般的橘色。  以及更多的裂纹。  没关系,我告诉自己,事情也许不像我想得那么糟。反正,我已经因为自己的模样而为自己赢得一点批判的眼神了。  英俊的─主考官─未来的─老板─他的名字─我已经─忘了的男人,正对着我微笑,一个迷人的微笑,彷佛想消除我的紧张,但却徒劳无功。  我比进来之前更紧张。  “今天天气真好。”我说,但话一说完就发现自己在说谎。今天天气一点都不好,在我出门开始奔跑之前都快冻僵了,“我是说,以四月的天气而言。”  他点点头,不是因为同意,而是试着想让我放松。喔,天啊,怎么会这么糟。眼前这个集性感与权威于一身的男人,让我觉得如此无力,就好像和柯林?法洛以及比尔?盖兹同时搭电梯一样。  “好了,”他突然打破沉默,“我们到了。”  “什么?”但当电梯门打开时,我立刻了解他是说我们已经到了公司所在的楼层。“喔,”我赶紧说,“好的。”  我跟着他走出电梯来到这一层楼,但在那一秒钟,我以为自己又在作梦,因为眼前的一切就是我的梦。我是说,每当我闭上眼,幻想自己完美的办公环境时,就跟眼前的景象一模一样。  开放式的空间,色彩鲜艳的座椅,时尚的玻璃隔间,每张桌子上都摆着iMAC苹果计算机,随处可闻的创意曲调,职员们穿着自己喜欢的服装,在自己的座位上聊天。每个人脸上散发出的那份自信,收入颇丰的神采,只有在事业成功的人脸上才看得到,把工作当成勉强糊口的人脸上是看不到的。  在那一瞬间,我被眼前的景象完全迷住,以至于几乎忘了紧张。  “好,这边请。”约翰(这是他的名字,对不对?)带着我穿过这片办公区,朝着他自己的办公室走去。  他随口问了几个职员一个我听不懂的问题,而那些职员回答的口气,更加证实了他一定是个主管。我觉得这个男人不仅让下属敬畏,同时也让下属真心地喜欢他。  当我走着时,我能感觉到自己正被默默地打量,每个人都在猜我是否也是在柯立兹公关这类公司上班的人。喔,上帝,我希望没有人认出我,我希望没有人……  喔喔,不妙。  在复印机前的那个女孩,那个瘦巴巴穿着Diesel的T恤,额头上一排厚浏海,有个尖尖的小鼻子和深红色嘴唇的女孩。她瞪着我看的样子比其它人都来得明显。我试着回看她,并给她一个礼貌的微笑,但没用,她仍一直瞪着我。  老实说,当我走进约翰的办公室,而他帮我关上门时,我几乎松了一口气。我说几乎,因为这毕竟是一场面试。  一场面试的硬仗。  “请坐。”他再次用那深到生殖器去的低沉噪音招呼我。  我乖乖坐了下来。  约翰?辛普森坐在我对面,也就是办公桌的另一头。真是一个权威又令人遐想的GUCCI男。  “费丝……薇莎。”他快速地看着我的履历表,若有所思地说。  “是的。”我自信地说,至少我的名字是真的。  他进一步地看着那张表,边看边微笑,但那微笑和刚才在电梯里的不同,现在是一种带点诡异的微笑,微笑的同时,还扬起了他右边的眉毛。  “我必须说,在一开始的时候,我对你的履历表印象非常深刻。不论是你的专业能力、工作经验、还是推荐人的评价,都显示你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  这些应该是好话。当你在面试时,一定希望主考官能对你说这些话,但为什么我还是这么紧张呢?  “嗯,”我说,不由自主挪了一下屁股,“谢谢。”  “是的,”他继续说,“至少就书面上来看,你的确非常适合这份工作。”  他把履历表背面朝下地放在桌上,往后靠着他的椅子,双手交叉枕在头后面,两肘大方地张开来,眼神开始变得很奇怪。  那眼神既尖锐又锋利,如果这不是面试的场合,那眼神也许会让人觉得性感;但这偏偏是场面试,所以那眼神实在令人提心吊胆。  04  我要很快地坦白一些事情。  首先是我的工作,我真正的工作,而不是正在面试的这个。我是个彩妆女孩,在布雷克百货公司里的化妆品专柜上班。这份兼职的工作,时薪勉强够我买得起三包花生米。  虽然它让我勉强租得起利兹北部最便宜的公寓,但它不过是份卑微的工作。  如此卑微,事实上,就我妈的标准而言,这样的工作根本不能称之为工作。  我妈一直以为我在一间很有名的公关公司上班,而且那间公司就像布莱克百货一样,位在利兹市中心。这份工作不但是全职,薪水如果换算成花生,能让整个猴子族群囤积一整年的存货。而且上司很赏识我,前途一片光明。所以她以为我过去三年一直都是个广告业务企划。老实说,我真的不是故意骗她的,当我还在念大学时,曾在利兹一间公关公司里实习,他们本来打算在我毕业后给我正式的职位,只不过,当他们发现我的成绩是第三级时,工作也就没了。麻烦的是,我从来没让我妈知道这件事──事实上,我甚至从没让她知道我的成绩是第三级。  所以,我每次打电话回去给她时,都必须编一些新的故事,比如说最近办公室又发生了什么事,或是我虚构出来的同事又告诉我哪些我虚构出来的八卦等等。  每一次,真话都变得更难启齿。我真的没有勇气告诉我妈,我其实只是个百货公司的化妆品专柜小姐,领着可怜的兼职薪水。  因为我妈一直希望我能出人头地,有份成功的事业,让她可以为我感到骄傲,就像我哥马克一直让她感到骄傲一样。因为我们就是她的全世界,她全部的牵挂,尤其在我爸过世,我妹又离家出走跑去澳洲之后。  所以在三年前,我想尽办法去做任何事或说任何话让她开心。拜托,我在骗谁?我现在还是会做一样的事情,即使她现在已经可以在坐下来的五分钟里,不再一想到我爸就哭。  所以如果她希望我有份好工作,好成绩,还是其它的事情,我就会如她所愿。何必让残酷的事实夺走她仅存的快乐呢?  如果我永远没有勇气讲出实话,就只好把谎言变成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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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找亚当》读起来太有趣了!首先,这绝对不是当下那些俗滥的少男少女言情小说。如果你足够细心,你会在其中发现一些发人内省的东西。女主角并没有对生活逆来顺受听之任之,整部小说就好像她在抛出自己的疑惑同你交谈,向你寻求解决之道。她普通得可以是我们当中的任何人,天天梦想着找到属于自己的白马王子。在作者笔下,女主角花费许久去了解更多、求索更多关于生存以外的事物。书中不时冒出略感阴沉的英式幽默会让你无奈地哑然一笑,喜欢英式幽默的读者不能错过。这本书帮助我们封存起那些负面的糟糕记忆,转而让我们相信,麻烦总会过去的。非常好的一部适合夏日阅读的轻小说,读时可以让你暂时远离烦恼,读罢,你会发现一个全新的积极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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