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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写作教程

李清民,刘雁冰 编 山东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7  

出版社:

山东人民出版社  

作者:

李清民,刘雁冰 编  

页数:

359  

内容概要

  随着现代社会生产与生活的日益复杂,各种活动中人们的联系日益深刻与紧密,应用文的使用也越来越广泛,其意义越来越为现代人所认识与推重。应用文的写作也在此过程中逐渐形成一个独立自足的体系,从而区别于一般的文学写作。为了使更多的当代大学生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增加一个竞争的筹码,同时也是为了让社会各行业、各阶层的人们了解和掌握应用文的基本写作规范与技能,从而让应用文成为生活的润滑剂与工作的推动力,我们在长期的应用文教学实践的基础上,经过不断地摸索总结与提炼升华,精心编写了这本教材。

书籍目录

上编 应用写作基础理论第一章 应用写作本体论第一节 应用写作的内涵和特征第二节 应用写作的功能和历史发展第二章 应用写作主体论第一节 应用写作主体的地位和作用第二节 应用写作主体素养的提高第三章 应用写作客体论第一节 应用写作客体的特征第二节 应用写作材料的选取第三节 应用写作主题的提炼第四章 应用写作语言中介论第一节 应用文的语言特征第二节 应用写作的结构和表达方式第三节 应用语言的修辞第五章 应用写作接受论第一节 应用写作接受理论的建构第二节 应用文读者构成及其需求第六章 应用写作创作论第一节 应用文创作中的常见问题分析第二节 应用文创作“四因说”下编 分体应用文写作第七章 行政公文文体第一节 行政公文文体知识概述第二节 下行文第三节 平行文第四节 上行文第八章 办公常用管理类文体第一节 计划类文体第二节 总结类文体第三节 报告类文体第四节 规约类文体第九章 办公常用事务类文体第一节 会议文书第二节 启事第三节 记述类文体第十章 财经文体第一节 财经文体知识概述第二节 市场调查报告第三节 可行性分析报告第四节 招标书与投标书第五节 广告文案策划第六节 合同第十一章 司法文体第一节 起诉状、上诉状第二节 答辩状、申诉状第十二章 传播文体第一节 传播文体概述第二节 消息第三节 通讯第四节 短评第十三章 礼仪文体第一节 书信类第二节 致辞类第十四章 大学生常用文体第一节 学术论文第二节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第三节 毕业论文第四节 申请书 自荐信求职信辞呈第五节 申论附录 应用写作格式规范一、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二、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五、文稿中名称、时间、数字用法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校对符号及其用法后记

章节摘录

  第二章 应用写作主体论  学习目标:  1.理解应用写作主体的地位和作用。  2.掌握写作主体提高素养的方法和途径。  第一节 应用写作主体的地位和作用  一、应用写作的主体是特定的主体  我们在前一章中提到,美国文艺理论家艾布拉姆斯提出文学四要素说,即世界、作者、作品和读者。从作者角度来说,应用写作的作者与一般文章或文学作品的作者含义并不相同。  对于一般文章或文学作品的作者来说,他们在创作中依据个人视角,对宇宙、社会、人生进行思想,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只要是有人看的,有媒介愿意帮助出版或发表的,都可以构成作品,他们对作品的独创性拥有法律保护的权力。这个身份,对作品从构思到形成,不会改变,只要作品存在,作者就存在,而且作者可以对其进行不断地修改、修订。对于作品而言,作者的存在是绝对的,对作品的驾驭是自由的,可以署名的。  而应用写作的主体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他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单位,一个国家机关,一个党组织,一个法人团体,或非法人团体等等。这些作者根据其写作文体类型的不同,可以分为自然作者、法定作者、代笔作者三种类型。还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应用写作文体的复杂性,其作者的任何分类都不是绝对的。  (一)自然作者  即撰写者是自然状态的作者,其形成由文体本身自然确定。自然作者可以从写作意图的确立到文章的形成都拥有独立的身份,但是其写作动机必须是相对于社会实践中某种特定情况进行的。如写一封书信,写一篇论文,拟订一份合同,其作者都是可以署名的,但是作者的权力是相对的,对作品的驾驭也是由他人存在因素的规定性所限定的。比如,合同中的条款,是合同的签订双方达成的共同约定,如果未经另一方完全同意,任何人不能将不公平条款强制性写入合同,否则,这条款内容就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作者是非法的。  (二)法定作者  主要是指行政公文和专用文书中的一些文体作者。法定作者必须是以法定的名义发出并能行使相应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机关和法人代表。署名者是法定作者,但撰写者不一定是作者。如一则公文,其法定作者是发出公文的行政机关,但这个行政机关本身不能写作公文,必须由具体的人来进行写作,无论谁来撰写,法定作者都是这个单位或机关。  (三)代笔作者  是指以撰稿人身份参加应用写作活动的具体人。从事这类工作的人,我们一般称其为文书。这类作者大部分其身份是相对固定的,是其接受委托或职责所在,按照机关团体领导层的写作意图进行写作,从写作意图到成文过程,都不能掺杂个人观点或意图,文章的好坏标准就是文章形成以后,能在多少程度上符合了发文者的写作意图。如果不能符合,必须进行修改,这个修改过程也往往是多人参与,依据职责进行的。相对一般作者,代笔作者或执笔作者对文章不能署名。  二、应用写作主体的作用  就写作过程来看,作为写作主体的作者显然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发挥着根本的作用。没有了作者,也就没有文章的存在。作为精神生产活动的写作行为,其中必然要凝聚着作者主体的脑力和精力,融人他的智慧、心灵甚至情感。所以,在整个应用写作的过程中,写作主体始终承担独一无二的积极作用,而其知识结构、品质修养和表达能力等个人因素就会直接影响作品的形成和构成。  从应用写作的一般规律和具体环节来看,写作主体的这种积极作用分别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写作客体的主体化  应用写作的客体即是广阔的生活和多元的社会实践,更具体地说,就是写作所使用的材料。材料是应用写作的第一要素,因为和其他任何创造活动一样,作为一种精神创造活动的应用写作也必须得有材料,而且是某些特定的材料。没有材料,应用写作就等于无米之炊。在广阔的现代生活和多元的现代社会里,材料可以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但是对于具体的应用写作过程来说,并不是所有的材料都有用,或者都可以用。这些材料要想真正为写作过程所用,就需要主体对它进行主体化。因为,一切社会事件、现象等,在进入作家头脑之前,只是外在的、客观的东西。只有当它们被作家烙印在头脑中,并转化为心灵深处的记忆时,才成为具有主体性的东西,才成为可以使用的写作材料,才会对写作起作用。  在应用写作的实践中常会有这样的现象:一个相似或相同的课题,由于不同的写作主体在选择材料上的截然不同,导致成文后的质量也迥然相异;或者即便是课题相同,材料也大致相同,但由于写作主体在主题提炼上的层次不同,也导致文章境界和水准相距甚远,这其实就说明了应用写作主体在处理写作客体时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例如,2008年“两会”期间,党和国家领导人、各部门负责人以及报告起草组工作人员分赴各个代表团、政协各界别,认真听取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和建议。起草组对代表、委员们审议和讨论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分类整理,逐条仔细研究,国务院对政府工作报告又进行了反复推敲和认真修改,共修改32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12处。大会闭幕前夕,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建议被吸收进政府工作报告的定稿之中。比如,在2008年工作部署中,农业方面增加了“搞好灌区改造”的内容;在自主创新方面增加了“推进产学研结合,培育创新型企业”;在财政方面增加了“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在医疗卫生方面增加了“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最后,近3000名人大代表,郑重地按下表决器。大会高票批准了温家宝总理代表国务院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这个事例充分说明,作为应用写作的主体,必须对写作客体全面准确把握,把写作对象科学完整真实地表现出来,使写作对象转化为主体的表达,做到写作对象和写作主体的统一。  (二)写作载体的具体化  写作的主题确定以后,不能仅仅停留于作者的思想中,而是要外化或物化为一定的物质形式,即表现为具体的文体。而这个工作和过程必须由写作主体来完成。  文学写作的主体可以只对某一种问题的写作有专门的研究,可以“独擅一体”,但是应用写作的主体却必须对自己的社会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统筹安排,主体不能满足于个别文体的擅长,而是必须具备从事各种文体写作的能力。主体在这个过程中根据自己的写作目的,积极主动地运用最适合于自己思想内容的文体,使内在主旨和外部体式达到完美统一。这就要求主体必须熟练地掌握各种应用文体的特点与写作要领,并不断增强对各种常用文体的感性认识。  在具体的应用写作过程中,在明确了写作的主旨和目的以后,选择什么文体、什么时间、什么对象、什么条件、什么效应等,都要由写作主体来决定,主体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而应用文一旦形成,从文体到内容都很难进行全面修改。一篇被改得面目全非的应用文,其结果很难成为好文章。大的修改可能比重新起草还要麻烦。因此,写作主体是写作载体选择的主观因素,在写作过程中发挥着主要作用。  (三)写作受体的对象化  应用写作是一种最讲究实用性的写作活动,实用性就是它的目的所在,而目的必然要面对读者,就像商品要面对顾客一样。应用写作主体的作用就表现在这种对写作受体的研究和影响上。在应用写作的过程中,写作主体必须主动充分地了解和研究读者的知识结构、阅读心理、理解和接受能力等各个方面的特征,使那个本来模糊的读者成为确定的,也就是使之对象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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