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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学的源流与发展

傅小凡,卓克华 著 福建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7-10  

出版社:

福建人民出版社  

作者:

傅小凡,卓克华 著  

页数:

349  

Tag标签:

无  

前言

  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闽南文化丛书》终于与读者见面了。我们之所纵组织撰写这套丛书,主要基于以下的三点学术思考。  一、闽南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中华文化中的一个极具鲜明特色的地域文化。闽一南文化的形成及其发展,是经过了漫长的历史演变与文化磨合,以及东南沿海地带独特的地理环境等多种因素逐渐造就的。中华文化的核心价值培育了闽南文化,而深具地域特色的闽南文化又使得中华文化的整体性显得更加丰富多彩。当今,区域文化研究已经成为世界性的一个学术热点,从中华文化整体性的角度来考察区域文化,闽南文化的研究理应引起学术界的高度重视。  二、闽南文化是一种二元结构的文化结合体。这种二元文化结合体既向往追寻中华的核心主流文化,又在某种程度上顽固地保持边陲文化的变异体态;既依归中华民族大一统政治文化体制并积极为之作出贡献,又不时地超越传统与现实的规范与约束;既有步人之后的自卑心理,又有强烈的自我表现和自我欣赏的意识;既力图在边陲区域传承和固守中华文化早期的核心价值观。

内容概要

理学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种特殊历史形态,虽然它的内容远远超出哲学,但是限于篇幅,我们只能以哲学为主要论述对象。讨论哲学问题有不同的角度,本书主要以哲学范畴为基本内容,以哲学范畴的变化与发展为逻辑线索,从而形成本书的逻辑框架。哲学范畴也有很多,我们将从哲学最根本的问题出发,这些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主要包括:世界的本质,或者客观本体论问题;人性、人道与社会规律,或者主体本体论问题;以及认识论,也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我们从这三个角度切入,对十一位有一定影响力的闽南理学家的哲学思想进行梳理和诠释,由此,构成了本书的基本内容。每一位思想家的哲学思想,都按照本体论、主体论和认识论等三个方面的哲学范畴加以分节论述。通过他们对这些基本范畴的不同解释,更清楚地看到这些不同时代的闽南理学家,在朱子理学的基础上,做了哪些创造性的发挥。笔者试图对这些变化的历史、个人以及环境因素做出具体分析,以期揭示中国哲学思想发展进程中的特点乃至规律性,为今后建立具有世界水平的中国现代哲学提供有意义的参考与借鉴。

书籍目录

序第一章 陈淳:闽学南传第一人 第一节 否定独立精神性本体 一、统说太极之本体 二、天下是至大底物 三、万般道理从此出 第二节 心性情一于理与命 一、人生来具有是理 二、心者一身之主宰 三、情之中节 便是善 第三节 人事尽处是谓天理  一、根原皆是从天来  二、无人何以见天命  三、知之明则行愈达第二章 真德秀:私淑朱子兴理学 第一节 努力贯通形上形下  一、道之全体焕然益明  二、为邦者乃成物之极  三、形上形下未尝相离 第二节 专用力于人道所宜  一、人道大端与社会公道  二、天理人欲之间的两难  三、体会天心与体察民情 第三节 学施于事后为有用  一、超越物欲可致命遂志  二、随事随物能穷尽其理  三、体用不二而知行一致第三章 陈真晟:安贫乐道讲心学 第一节 道之所在天从之 一、广大而精深之本 二、尽革其末流之弊 三、兴教育以天从道 第二节 心学正教明天下 一、天性之原与德性之美 二、圣学真传与传心之要 三、心学之意与心教之法 第三节 诚敬以致知力行 一、致知穷理以立其本 二、深求切问可择而行 三、人君躬行以立正教第四章 周瑛:理学名臣真性情第五章 蔡清:究通性命解幽微第六章 陈琛:无愧师门有真乐第七章 张岳:辩难心学理更明第八章 林希元:义理非一人能尽第九章 李光地:理学复兴的中坚第十章 蓝鼎元:关注于世道人心第十一章 蔡世远:向传统儒家回归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陈淳:闽学南传第一人  陈淳(1153~1217),字安卿,漳州龙溪(今漳州市芗城区)人,是朱熹任漳州知府时的亲传弟子,无论从籍贯还是师从,都可以当之无愧地被称为闽学南传第一人和闽南理学的开创者。从朱子学以至于整个儒学发展的进程看,陈淳学说最重要的特点是对儒家学说的范畴第一次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解释,这是儒家哲学发展史上的一件具有开创性的工作。用他自己的话说:“性命而下等字,当随本字各逐件看,要亲切,又却合做一虑看,要得玲珑透彻,不相乱,方是见得明。”而且,陈淳特别强调解析范畴时要从具体的语境出发,如其所云:“大凡字义,须是随本文看得透方可。”陈淳的思想并未恪守师说不变,而显然意识到朱子理学的客观精神性本体与物质现实相分离的问题,所以陈淳的本体论表现出对独立的精神性本体的否定。  第一节 否定独立精神性本体  在陈淳对理学范畴进行的解析中,涉及客观本体的范畴与朱子理学基本一致。陈淳在其《北溪字义》中主要关注的是精神性本体,比如“道”、“太极”和“天理”。陈淳在讨论“道”、“理”和“太极”等精神性范畴的时候,有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就是否定抽象、独立的精神性本体的存在,强调它与物质性存在尤其是社会生活的一体性。不过他所关注的物质性存在,不是自然界的规律,而是社会伦理与人间事物。他将“道”理解为“当行之理”,将“理”理解为“当然之则”,将“太极”理解为“理之极致”。陈淳用“一元之气”表达对物质世界演化的动力的理解,用“至大底物”表达对物质范畴的把握。其“器”概念包括有形与无形的容器、人的能力及物质范畴的意思。他的“物字皆可以包言”则表明“物”字是其哲学的物质范畴。陈淳对物与事的区别,更表现出他精细的辨析能力。朱子理学的确存在着概念虚化和本体与存在二分的倾向,陈淳显然意识到这种倾向的弊端。他努力将抽象的本体向现实生活中还原,强调人事之理便是道,道应该在人的身心与事业中去求。陈淳追求本体与存在统一的努力,集中地体现在他对“中和”的解释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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