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P生活诉论丛书·保险类
2004-5-1
江苏人民出版社
李后龙
《HELP生活诉讼丛书:保险类》内容简介: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对“原告”和“被告”、“反诉原告”和“反诉被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的称谓使用是有着严格的程序性法律规定的。但《HELP生活诉讼丛书:保险类》宗旨在于技法指导,而不在于程序指导;且严格按规定使用上述称谓后会使初涉法律的读者徒增烦恼。所以《HELP生活诉讼丛书:保险类》在处理上述称谓的使用时,尽量单一使用“原告”和“被告”。若读者具体参与诉讼,可在法官指导下使用相应称谓,不会影响诉讼的合理进行。特此说明。
第一部分 你真的知道如何解决保险法律纠纷吗一 什么是保险法律纠纷/003二 如何认识保险法律纠纷/005三 保险事故发生后如何向保险人索赔/008采取必要的保护和施救措施/008保护、保全好现场和物证/009注意收集、保存第三人和证人的信息/'009履行通知义务/009如何向保险人申请赔付/010四 如何确定保险纠纷的解决方式/012五 如何通过协商解决保险法律纠纷/013六 如何通过调解解决保险法律纠纷/013七 如何通过仲裁解决保险法律纠纷/014关于仲裁机构/014关于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014如何提起仲裁/015关于仲裁的程序/016如何认识仲裁裁决的效力/017八 如何通过诉讼解决保险法律纠纷/018如何提起诉讼/018如何把握诉讼时效及诉讼程序中有关时间的规定/019如何确定管辖法院/020关于保险纠纷的举证责任/'021如何提供和使用证据/'023关于诉讼程序/023九 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比较/024十 如何聘请律师/025聘请律师的必要性/025如何寻找擅长处理保险纠纷的律师/026如何对律师授权/028如何办理聘请手续/029第二部 分千变万化的保险诉讼实例,必有一例适合你一 人身保险合同纠纷/033投保人未告知既往病史的保险索赔纠纷/033保险公司因被保险人带病投保拒赔纠纷/038因投保人误报年龄致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纠纷/043保姆“盖章”的保险合同被拒赔纠纷/047被保险人在补缴保险费后180天内身故索赔纠纷/053违规承保的保险理赔纠纷/059保险公司擅自解除调离职工保险合同致索赔纠纷/062投保人解除保险合同致退费纠纷/067退保前发生意外伤残保险理赔纠纷/072保险公司涂改投保单拒赔纠纷/077不同时具备保险合同所注三项医学指标心肌梗保险索赔纠纷/082被保险人触电溺水死亡保险金索赔纠纷/086机动车驾乘人员更换后意外伤害险理赔纠纷/092因第三人已赔偿而拒付保险金纠纷/096被保险人失踪后被发现死亡的保险理赔纠纷/099猎枪击伤意外伤害保险纠纷/104被保险人与受益人同时死亡后的保险金继承纠纷/108团体人身保险受益权归属纠纷/112被保险人离婚后身故致前妻、妻子同时申请理赔纠纷/118单位占有职工意外伤害保险金致保险金权属纠纷/122夫妻离婚时保险单分割纠纷/127二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132因保险公司代理人为投保人代写投保单致理赔纠纷/132投保后缴费前出险赔偿纠纷/138家庭财产重复保险纠纷/143财产保险事故中保险金额与实际损失不一致致赔付金额纠纷/149境外购买货物起运前被盗理赔纠纷/154三 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纠纷/159超载船舶翻沉索赔纠纷/159“非营业”性质的出租车营运出险索赔纠纷/164临时号牌机动车理赔纠纷/169保险车辆车上货物掉落致人死亡赔偿纠纷/175保险人向引发保险事故的第三人追偿纠纷/180保险车辆压飞石块致第三者损伤索赔纠纷/184毁损保险车辆未办理保险变更致拒赔纠纷/188大车小标保险理赔纠纷/193自愿减少理赔金额后又反悔的保险理赔纠纷/197自燃车辆的保险金理赔纠纷/200驾驶证无效后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206伪造、涂改有关证明骗取保险金纠纷/211未办理过户车辆保险纠纷/216保险人未履行说明义务保险纠纷/220约定分期缴付保险费的车辆保险纠纷/224机动车保险合同期外出险索赔纠纷/228保险车辆未经批改变更使用用途致保险金索赔纠纷/233被保险人履行防损止损义务纠纷/239保险代理人未将保险费、投保单送交保险公司致保险纠纷/244保险代理人伪造保险单致理赔纠纷/249保险合同解除后的保险费纠纷/253保险人因错收保险费拒绝全额赔偿纠纷/257四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261设定抵押的保证保险合同纠纷/261分期还款消费贷款履约保证保险合同纠纷/265借款人未如实告知借款用途保证保险纠纷/270雇员忠诚保证保险索赔纠纷/275抵押住房贷款保险合同保险责任期限与贷款期限不一致而致返还保险费纠纷/280
1.投保人必须申报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保险法律关系中,被保险人的年龄,指的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已经生存的实足年数,即通常所说的周岁,而不是一般情况下的虚岁。例如某人1988年10月12日出生,在2002年10月10日投保时,其投保年龄应为13岁,而在2002年10月12日投保时,其投保年龄就为14岁,虽然仅相差几天,但所需缴纳的保险费用是有差别的。为什么人身保险合同特别关注被保险人年龄呢?因为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正常情况下,被保险人年龄越大,发生意外死亡和疾病身故的可能性越大。故被保险人的年龄是保险公司决定保险费率的重要基础,也是在承保时测量危险程度、决定是否承保的依据。而有的保险合同中规定了最低及最高承保年龄,也是因为超出该年龄段已不在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率的一般死亡率范围之内。故被保险人的年龄是签订保险合同时需要告知的重要情况之一,投保人必须申报真实年龄。2.保险公司因投保人申报被保险人年龄不实而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
出版说明当遇到保险法律纠纷时,大多数人都会被专业的保险法律术语弄得头昏脑涨,总有一种身陷迷局、身不由己的被动感。针对这种现象,本书首先以简洁明确而又生动具体的语言详细描述了生活中常见的保险纠纷,点出了保险法律纠纷中可以适用的法律及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继而说明了纠纷的解决途径及其中应注意的问题,比如如何进行诉讼、如何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律规定、如何判断纠纷的性质及自己的胜算、如何理解一些对己方不利的法律规定等,以帮助你全面了解法律制度,祛除对诉讼的恐惧感和神秘感,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参与,从而使你能够未雨绸缪,科学谋划自己所涉保险纠纷的法律解决方案。即使当你把官司交给他人打理时,本部分也可以帮助你正确地指导、监督纠纷的解决。 如果上面的内容对你来说过于抽象,使人难以切身体会诉讼滋味,那么,本书第二个部分精心选择的50余个保险诉讼实例,则可以使你对于保险诉讼过程产生一个具体的感性认识。此部分所选的每一个诉讼实例,都代表了一种不同的保险诉讼类型,基本囊括了现实生活中所涉全部保险纠纷。即使身处纠纷的你对保险法律一无所知,也必能从诉讼实例中找到相似情况及现有解决实例,从而启发你自身纠纷的解决。 尤其值得你注意的是每一实例的律师意见、法官裁判和案例启示部分。律师意见包括原告律师意见和被告律师意见两大块,文中双方各从对己方有利的角度依据法律和事实进行了充分的论述,仔细研究此部分,有利于你了解对方可能的诉讼主张,从而制定自己正确的诉讼策略。法官裁判基于中间立场,在合理评判双方律师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了法律分析,细读此部分,有利于你了解法官在判案时的断案思维,从而合理推测可能的判案走向。案例启示部分则由办案法官精心推敲而成,凡该实例中对你保险诉讼有帮助或值得你特别注意的问题,如法律上的雷区、禁区、诉讼小技巧等,均被列入。阅读完上述诉讼实例后,相信对你所涉保险纠纷的解决,必大有裨益。 本书作者全部为一线从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他们在繁忙的工作中为本书撰稿,体现了法律工作者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书中的叙述字里行间凝聚着他们在审判实践中的经验以及对涉案细节的种种判断,闪耀着情与理的灵性和智慧。通过这些断案法官的系统论述,读者必定能从中把握法官的断案标准,衡量诉讼利弊,正确指导所涉纠纷的解决。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本书方法多于法条,经验多于理论,技巧多于规矩。读者若仔细研读,必能在保险纠纷的解决中游刃有余。
《HELP生活诉讼丛书:保险类》:把握断案标准,衡量诉讼成本,预测胜诉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