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正义与文明对话
2004-08
江苏人民出版社
许纪霖
391
285000
无
收入本辑的多数论文曾提交2004年1月在上海举行的一次国际学术讨论会。那次会议的主题是“全球正义与跨文化对话”,主办单位是华东师范大学的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研究所,协办单位是美国卡内基伦理学与国际关系委员会和挪威卑尔根大学科学与人文学科理论研究中心。会议原定于2003年5月举行;非典在这年春夏的爆发和流行迫使会议延期举行,却也使得来自中国、美国、挪威、德国、以色列、澳大利亚等国家的20多名与会者多了一些时间来思考同时期爆发的伊拉克战争。战争问题和人权问题、贫困问题一起,构成了这次会议——因而也是这个论文集——的主要现实背景。 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政治理论的核心概念是“正义”,德国哲学家尤根·哈贝马斯的政治理论的核心概念是“对话”,它们分别构成了“全球正义与文明对话”这一主题的两个关键词。我们也不妨说,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的国际政治理论一起构成那次会议——以及本论文集——的主要理论背景。 但是,“全球正义”并不是罗尔斯“正义论”的简单推广,“文明对话”也未曾是哈贝马斯“商谈理论”的关注焦点。与罗尔斯本人的方案不同,他的学生托马斯·博格通过对罗尔斯正义论的“国内版本”的突破而得到的,并不是一种“国际正义理论”,而是一种“全球正义理论”;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的主体是国家,而后者的主体则是个人;前者把国家主权当作基本事实和重要原则,而后者则一方面承认全球化趋势中国家主权受到越来越多限制这个事实,另一方面强调个人权利应该成为国际政治经济基本秩序的规范基础。相应地,多年来一直是哈员马斯的“同情的批评者”的奎纳尔·希尔贝克和约翰·阿纳森,一个致力于用后期维特根斯坦传统来弥补哈贝马斯的理论,强调在论证全球普适的正义原则的时候要更关注具体实践和特殊语境,一个则致力于把韦伯以来的文明分析和比较的视角和成果(包括萧公权、史华兹、都大维和安乐哲等人对中国与西方政治思想传统的比较)引入政治哲学,从而为有关全球正义的文明对话拓宽基础。 当然,“有关全球正义的跨文化对话”并不等于“不同文明(文化)的代表之间有关全球正义进行的对话”。从木辑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作者们都在有意识地突破原有文化背景的限制、有意识地采纳不同对话者的视角。比方说,对西方视角和西方理论持批判态度的不仅有何包钢、韩水法、许纪霖、吴冠军等中国学者,而且有西方学者。美国哲学家艾利森·雅格尔以2003年互联网上发起的“拯救阿米拉”的请愿运动为例来论证全球正义讨论中有必要引入第三世界视角和女性主义视角,是西方学者对“西方观点”的批判性反思的很好例子。 收入本辑的有些论文的作者,虽然没有出席会议,但慷慨应允将他们的论文收入本论丛,其中包括加拿大哲学家查尔斯·泰勒、英国哲学家大卫·米勒、香港哲学家石元康和台湾哲学家钱永样、陈宜中。 全球正义的问题显然不是一个纯粹的哲学问题;希尔贝克所说的“理性间判断(inter-rational judgment)”应该在此问题的讨论中起重要作用。本辑的不少论文超越了哲学的视野,但经济学家韦森对本论文集的跨学科色彩的贡献,仍是不可替代的。
I.全球正义的哲学论述 政治哲学和文明分析:初步反思 论对普遍约束原则作哲学辩护的可能性——在一国独霸而国际机构不断萎缩的时代 全球政治中的普遍主义与意识形态批判 三种全球正义观:地方正义观对全球正义理论的批评 全球正义的伦理基础 论世界正义主体 II.跨文明视野中人权与正义原则 关于人权非强制性共识的条件 多元文化世界中的人权 “帮助”全球穷人 极度贫困与人权:从道德关怀到经济分析 拯救阿米拉:妇女的全球正义和文化际对话 III.民主与和平的政治哲学议题 两种民主和两种理性 道德平等与待遇平等:试探平等概念的二元结构 罗尔斯的国际正义论与战争的正当性 “民主和平”是如何“证成”的?论述作者简介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