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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越疯人院

[美] 肯·克西 重庆出版集团
出版时间:

2008-11  

出版社:

重庆出版集团  

作者:

[美] 肯·克西  

页数:

322  

字数:

276000  

译者:

胡红  

Tag标签:

无  

前言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精神病学的声名在美国人的想象力里达到了巅峰。华盛顿特区的圣·伊丽莎白医院收治了七千多名病人,成为了一座乌托邦似的丰碑,意在标榜将精神疾病患者从社区隔离进行治疗,是有卓越功效的。根据玛丽·简·沃德的小说《蛇穴》改编的1948年的同名电影将精神病医生描述为一位救世主,拯救了在精神病院饱受磨难的妇女。如果人的精神能够如此放荡不拘而导致多重人格分裂,具有爱心的精神病医生一定能够解开心魔,让分裂的人格重新合一,就如同演员科布在1957年的电影《三面夏娃》里表现的那样。精神病医生是理智和秩序的骑士,将年轻少女从无处不在的心魔中解救出来。但是到了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神病医生和精神病院自身成了魔鬼。曾受训于布达佩斯的精神病学家托马斯·萨兹在其《精神疾病的秘密》(1960)一书中突然对自己曾接受的培训发难,声称精神疾病的说法“不仅没有科学价值,而且有害于社会”。R.D.莱恩在《分裂的自我:对健全与疯狂的生存论研究》中认为,精神病人经常通过装疯卖傻、作践自己和作弄医生来达到牵制并躲避危险人群的目的。

内容概要

精神病院里,大护士以严厉的手段、冰冷的器械和冷酷的心肠统治病人们,试图把他们改造为柔顺的、规矩的、毫无个性的机器。病人们饱受大护士和黑男孩护工的凌虐,直到不受约束的麦克墨菲进入了疯人院。 在病人中,印第安人布罗姆登最懂得体制的力量,即便麦克墨菲仿佛一步步走向胜利,把狂欢节的氛围传播到整个病房,但布罗姆登知道更严酷的压制在等待着他们。  最后当麦克墨菲从手术室被送出来,变成了一具眼神空洞的塑料娃娃,正要被大护士当成杀鸡儆猴的标本时,布罗姆登知道,他只能以某种方式来维持麦克墨菲的胜利,给予大护士最后的一击…… 窗外月色冰冷,胆怯而沉默的印第安人敲碎了窗户,逃离这个疯人院。 疯人院实际上是当时美国社会的一幅缩影,恰好同金斯堡在其《嚎叫》中的那一声“我看见我这一代的精英被疯狂毁灭”相呼应,发人深醒。“大护士”则是《嚎叫》中的邪恶火神摩洛克的象征,代表美国资本-军事一体化体制对人性的压抑。 《时代》周刊称此书“是向体面阶级社会的陈规以及支持这些陈规的看不见的统治者发出的愤怒抗议”。《纽约客》则说此书“预示了大学骚乱、反越战、吸毒以及反文化运动。”

作者简介

肯·克西,生于1935年,2001年患肝癌逝世,享年66岁。肯·克西自幼体格强壮,喜好运动,尤擅长摔跤,为此获奖学金进入俄勒冈大学学习新闻学。1959年到斯坦福大学攻读写作学位,自愿参加了政府在一所医院的毒品实验项目,1963年基于这一体验出版了长篇小说《飞越疯人院》而一举成名。他还在好莱坞影片中出演过次要角色。1990年任教于俄勒冈大学,直至去世。他被称为嬉皮时代的催生者和见证人,一位严肃的小说家,可以同菲力普•罗思和约瑟夫•海勒相提并论。正如1997年垮掉一代宗师金斯堡的离世,肯•克西的去世所留下的空白也无人可以填补。

章节摘录

第一部他们在外头。穿白色制服的黑男孩们起得比我早,他们公然在大厅里性交,然后在我能抓到他们前把大厅都擦干净了。我从宿舍里走出来时他们正在擦,三个人都闷闷不乐,憎恨一切:憎恨一天中的此时此刻、脚下的这个地方,以及他们不得不与之一起工作的人。当他们这样憎恨一切时,最好不要让他们看到我。我穿着帆布鞋蹑手蹑脚地沿着墙壁走过去,像灰尘一样安静,但是,他们似乎有特别灵敏的设备能够侦察到我的恐惧,三个人都不约而同地抬起头来,黑脸上的眼睛闪闪发亮,就像老式收音机背后伸出的电子管所发出的坚硬的光。“这是酋长。超级酋长,伙计们。老扫帚酋长。拿去,扫帚酋长……”他们把一个拖把塞到我手里,指一指今天要我打扫的地方,我立刻遵命。其中一个还用扫柄打了我的小腿肚一下,催我快点滚过去。“呃,你看他那个急不可耐的样儿?个子高得可以从我头上吃到苹果,却像婴儿一样地听我的话。”他们大笑,然后我听到他们在我身后凑在一起嘀嘀咕咕。黑色机器忙碌的嗡嗡声,哼着仇恨、死亡和医院里的其他秘密。他们认为我又聋又哑,所以当我在附近时,他们并不刻意压低声音谈论他们的仇恨的秘密。每个人都认为我又聋又哑。我的谨慎小心足以糊弄他们到这程度。如果说一半的印第安人血统在这肮脏的生活中对我有任何帮助的话,那就是让我谨慎小心,这些年来一直这样。我正在病房门附近打扫的时候,门外响起了钥匙开门的声音。从锁包围钥匙那轻柔、迅捷、熟练的感觉,我知道是“大护士”来了,毕竟她已经跟这些锁打交道很久了。她带着一股冷风从门外溜了进来,然后锁上了门。我看到她手指滑过铮亮的钢门——每个指甲的颜色都和她嘴唇的颜色一样,一种可笑的橘红色,就像一块烧红的铁的顶端,这颜色是如此的炙热,又是如此的冷酷,以至于如果她摸你的话,你都无法判断到底是冷还是热。她带着她的柳条编织袋,就像阿姆帕夸部落在炎热的八月,会沿着高速公路叫卖的那种工具箱形状的手袋,有个大麻纤维的把手。我在这里的这些年她一直用这个手袋,手袋编织得很稀疏,所以我能够看到里面——没有粉盒、口红或其他妇女用品,而似乎塞满了一千种今天她要用的零部件一车轮和齿轮、擦得冰冷锃亮的嵌齿、像瓷器一样微微发光的小药片、针头、镊子、钟表匠用的钳子、铜线圈……她走过去时对我点了下头。我让拖把顺势把自己往墙上一推,面带微笑,试图避开她的眼睛,觉得也许这样她的那些设备就失效了,毕竟如果你闭上眼睛,它们就无法了解你很多。当她在大厅里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在黑暗里我听到她的橡胶鞋跟敲击着地板,柳条手袋里发出的声响和她走路的响动猛烈碰撞着,她走路的姿势很僵硬。当我睁开眼睛时,她已经到了大厅的另一头,正要转进玻璃围着的护士站,在那里她将一整天坐在她的桌子前,从她的窗户向外看,在接下来八个小时里把休息室里发生的一切都记录下来。她的脸看起来满足而平静。然后……她撞见了那些还凑在那儿嘀嘀咕咕的黑男孩们。他们没有听到她已经进了病房,现在才感觉到了她的怒目而视,已经太迟了。他们应该晓得不要在她值班时扎堆瞎聊。这几个人的脑袋骤然分开,满脸疑惑,他们像被困在陷阱一般互相挤靠在走廊的尽头。她俯下身子朝他们冲了过去。她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我看得出来她异常愤怒,很显然已经失去控制了。她是如此的愤怒,她要把这些黑杂种的四肢一条一条地撕碎。她开始膨胀了,直到她的背部从白大褂里裂了出来,她让她的胳膊一节接一节地伸出来,直到长得足够环绕他们三个五六圈。她硕大的头颅猛地一转,往四周看了看。除了藏在拖把后面、无法开口求救的混血印第安人老布鲁姆?布罗姆登以外,其他人都还没有起床。于是这下她真的放开了,在她粉刷过的脸上,微笑扭曲成了肆无忌惮的咆哮,并且她膨胀得越来越大,像台拖拉机一般大,她是如此的巨大,以至于我能够闻到她身体内部机器的味道,就像你能闻到超载的汽车发出的味道。我屏住呼吸想,上帝啊,这次他们来真的,他们让仇恨层层积累到不堪重负的程度,在尚未意识到自己做了什么之前,他们一定会互相把对方撕成碎片。但是就在她准备弯曲她那些分节的胳膊围箍黑男孩们,他们也准备用拖把的把子劈开她的下腹时,所有的病人们都从宿舍里走了出来,想看看这大吵大闹究竟是咋回事。她必须在丑恶嘴脸原形毕露之前赶快变回去。等到病人们揉了揉眼睛,对这里发生的事情一知半解时,所有他们能看到的,是和往常一样微笑、平静和冷冰冰的护士长,正在告诉黑男孩们,这是星期一的早晨,一个星期的第一个早上总有很多事情要做,他们最好不要围在那里讲闲话。“……说的就是星期一早上,你们知道我的意思,孩子们……”“好的,拉契特小姐……”“今天早上我们有很多的安排,所以如果你们围在一起要聊的事不是太紧急的话……”“好的,拉契特小姐……”她停下来向一些病人点头致意:他们正瞪着红肿惺忪的睡眼围站在那儿。她向每一个人点一次头,姿势精确而机械。她的脸孔很柔和,是经过严谨的精打细算下创造的产物,就像一个昂贵的洋娃娃,皮肤犹如肉色的瓷釉,呈现出一种白色和奶白色的混合体,婴儿蓝的眼睛,小鼻子,粉红的小鼻孔——每一样都很和谐,除了她的嘴唇和指甲的颜色,以及她的胸的尺寸。在生产的过程中多少出了点错误,把这些硕大的、女性化的乳房放到了本来将是完美的一件作品上,你可以看出她有多讨厌这点。这些人还站在那里等着看她会对这些黑男孩怎样,她突然记起看到过我,于是她说,“既然是星期一,孩子们,为什么我们不让这个星期有个好的开始,在早餐后剃须室变得繁忙前,今早先给可怜的布罗姆登先生刮胡子,看看我们是不是真的无法避免一些,呃,他一向喜欢制造的骚动,你们觉得怎么样?”在任何人能够回头找我之前,我躲到了拖把间里,猛地把门关严实,屏住了呼吸。在吃到早餐前刮胡子是最糟糕的事情。当你肚子里有点食物时,你会变得比较强大和清醒,为“联合机构”工作的那些狗杂种们不会那么兴冲冲把他们的某个机器代替电动剃须刀放到你的脑袋里。但是如果你在早餐之前刮胡子,就像她有些早上让我做的那样——清晨六点半待在一个四壁白色、满是瓷盆的屋子里,天花板上的长管日光灯明晃晃的,确保房间内一点暗影也没有,被绑在你周围的脸都在镜子里面尖叫——你说你还有什么机会抵抗他们的任何机器?我藏在拖把间里听着外面的动静,我的心在黑暗里激烈地跳动着,我竭力让自己不要害怕,努力把思绪转移到别的地方——努力回想过去,想起村庄和宽阔的哥伦比亚河,想起有一次爸爸和我在达尔斯附近的一片雪松树林里打鸟……但是,每当我试图把思绪躲藏到过去时,眼前的恐惧总是渗透到记忆中来。我能感觉到那个个头最小的黑男孩从外面走到大厅里来了,一路嗅着我的恐惧。他把自己的鼻孔像黑色漏斗一般打开,大脑袋东一下西一下地四处闻着。他在整个病房里都吮吸到了我的恐惧。他已经闻到我了,我能听到他的鼻息声。他不知道我躲在哪里,但是他到处嗅着,搜寻着。我努力保持安静……(爸爸叫我保持安静,告诉我说猎犬察觉到了很近的某处地方有只鸟。我们从达尔斯的一个人那里借了一条猎犬。爸爸说村庄里所有的狗都是不能狩猎的杂种狗,吃鱼内脏的,既没品种,也没身量。这条猎犬可是要吃牛排的!我没有说什么,但是我已经看到在一棵矮小的雪松上有一只正隆起一团灰色羽毛的鸟。猎犬在下面转着圈子跑,周围太多的味道使得他无法确切地辨认方向。鸟儿只要保持安静,他就是安全的,他坚持得还不错,但是猎犬不停地绕着圈子继续嗅着,声音越来越大,距离越来越近。然后,鸟儿顶不住了,抖动着羽毛跳出了雪松,正撞上了爸爸射鸟用的小号枪弹。)我还没跑出拖把间十步远,那个个头最小的黑男孩和高个黑男孩中的一个就把我抓住了,拖回到了剃须室。我没有挣扎也没有出声。如果你喊叫的话,他们就会让你更难受。我强忍住没有喊叫,直到他们碰到了我的太阳穴。在他们碰到我的太阳穴之前,我无法确定究竟用在我身上的是剃须刀还是被换成了某个机器;之后我就再也无法控制自己。当他们碰到我的太阳穴的时候,那就不再是意志力的问题了。它是……一个按钮,啪的一按,喊着空袭了、空袭了,让我变得如此歇斯底里,以至于其他声音好像都消失了:每个人似乎都捂着耳朵从一面玻璃墙后面朝我大喊大叫,面部像在说话一样不停牵动,但是嘴里没有发出声音。我的声音吸收了所有其他的声音。他们又开动了烟雾器,让像脱指乳似的雪白冰冷的东西洒遍我的全身,如此的厚重以至于如果他们还没有抓住我的话,我也许都可以躲藏在里面了。透过浓雾,我连六英寸以外的东西都看不见,在我自己的鬼哭狼嚎声中,我唯一能听到的是大护士像阵风似的冲了过来,一边用她的柳条编织袋甩开挡路的病人们。我听到她来了,但是我还是不能停止号叫。她到了我还在号叫着。他们把我摁倒,让大护士把柳条编织袋整个塞到我嘴里,用拖把把子将袋子往我喉咙里捅。(一只蓝色猎犬在大雾中狂叫着,因为看不见而迷惘惊恐。地上除了他自己的脚印以外没有其他任何的痕迹,他用冰冷的红橡皮头鼻子四下里嗅着,除了他自己的恐惧以外没有发现任何其他气味,恐惧在他心里像蒸汽一路灼烧下去。)过去发生的事情会一直那样灼烧着我,让我最终道出有关这一切、这家医院、她和大伙——以及有关麦克墨菲的事情。我已经沉默了很久,现在,这一切将像洪水一样从我的身体里奔涌而出,你会说,上帝啊,讲述这一切的人是在胡言乱语;你认为这一切太可怕了,不可能真的发生过;这一切太糟了,不可能是真的!但是,请等一等。直至今天,我自己都觉得很难以清醒的头脑来思考这一切。但是,就算事情压根儿没发生过,我说的也都是真的。当浓雾飘散,我差不多能看清眼前事物时,我发现自己坐在休息室里。这次他们没有带我去电击室。我记得他们把我带出剃须室,锁到了禁闭室里。我不记得我是否得到了早餐,很可能没有。我还记得被关禁闭的某些早上,黑男孩们不停地拿来劣质食品,名义上是给我吃,但是他们自己把它都吃了,他们三个吃着早餐时,我就躺在那个充满尿臊味的床垫上,看着他们就着烤面包片消灭鸡蛋。我能闻到油腻的味道,听到他们嚼面包片的声音。其他的一些早上,他们给我拿来冰冷的玉米粥,盐都没放就逼我咽下去。今天早上我真的不记得了。他们逼我吞下了足够多的、他们称之为药片的东西,所以在我听到病房的门打开之前的事情,我一件也记不得了。病房门打开意味着至少已经八点钟了,意味着我可能已经在外头的禁闭室冻了一个半小时,在那段时间里技术人员完全可能在我的脑袋里安装了大护士命令安装的任何东西,而我对此却毫无知觉。我听到病房门口有吵闹声,可惜病房门在我视线之外的大厅那头。病房的门八点打开,然后一天之内开关上千次,咔嗒咔嗒。每天早餐后我们都在休息室的两边排队坐着,玩智力拼图游戏、听着钥匙开门的声音、等着看进来的是啥东西。没有太多事可做。有时候,门里进来的是一个年轻的住院医生,一大早便过来察看我们在服药前的状况。他们称“服药前”为BM。有时候,门里进来的是穿着高跟鞋前来探视的某位病人的妻子,手袋紧紧拽在胸前。有时候,门里进来的是一群小学老师,由那个愚蠢的公共关系负责人带着前来参观,他总是拍着他潮湿的手,说精神病院消除了所有的老式的残忍手段如何让他喜不自禁:“多么愉快的氛围,你不觉得吗?”他在这些学校老师身边上蹿下跳,不停地拍手,而她们总是挤在一起寻求安全感。“哦,当我回想起过去那些日子、那些污秽、那些糟糕的食物,甚至,是的,野蛮的行为,哦,我意识到,女士们,我们在这场运动中已经走了很长的路!”通常门里走进来的人总是令人失望的,但是难免有例外,所以,当有钥匙开门时,所有人的脑袋总会像有根线牵着似的抬起来。今天早上,门锁打开的声响有点不同寻常:显然门口站着的不是一般的来访者。一个护送者的声音传过来,听上去急躁而不耐烦,“有病人人院,过来接收他。”黑男孩们赶快过去了。有病人入院。每个人都停止了手中的纸牌或棋盘游戏,将头转向休息室的门。大多数的日子里,我会在外面清扫大厅,能看到他们接收了谁。但是今天早上;如同我跟你们解释的那样,大护士在我身上压了一千磅,我在椅子里动弹不得。大多数的日子里,我会第一个看到新来的入院者,注视着他蹑手蹑脚地进来,沿着墙壁溜过,很害怕地站在那里,等着黑男孩们来接收他,把他带到洗澡间,扒光他的衣服,让他在那里直打哆嗦,门也不关,他们三个却一脸坏笑地在大厅里跑上跑下佯装寻找凡士林。“我们需要凡士林,”他们会告诉大护士“体温计需要凡士林”。她仔细审视他们:“是嘛,”随后递给他们一个至少装着一加仑凡士林的罐子,“但是你们这些孩子给我小心了。不要又聚在那里瞎搞。”然后,我看到他们当中的两个人,或者全部三个人,和那个人院者一起待在洗澡间里。他们把体温计插进凡士林的油脂里滑来滑去,直到上面包了手指粗的一层,嘴里哼着,“对的,妈妈,对的。”然后他们把门关上,把所有的淋浴喷头都打开,除了水流打在绿色地板上发出的邪恶的嘶嘶声外,你什么也听不到。我大多数的日子里都在外面,我看到的情形就是这样的。但是,今天早上我被迫坐在椅子里,只能听到他们带他进来。尽管如此,虽然我看不到他,我知道他不是一般的入院者。我没有听到他害怕地沿着墙壁溜过去,而且当他们要求他洗澡时,他没有虚弱地应允,而是立刻用大而刺耳的声音回答,多谢了,他妈的我已经够干净了。“他们今早在法院让我洗澡,昨夜在监狱也让我洗澡。并且我发誓,如果设施允许的话,在坐出租车来的路上他们会把我的耳朵也洗一遍。呼,天哪,每次他们把我运到某个地方之前、之后和当中,似乎我都要被彻底搓洗。我已经习惯了,所以水声一响我就开始收拾我的东西。把那个体温计给我拿开,山姆,给我一分钟仔细看看我的新家,我以前从来没有在心理治疗机构待过”。


编辑推荐

《飞越疯人院》体现反文化经典,疯癫与文明,奴役与自由,垮掉一代的精神领袖,嬉皮时代的催生者和见证人。《飞越疯人院》、《麦田守望者》和《在路上》并称为垮掉一代的《圣经》,销售一千多万册,1962年全美最畅销小说。迟到了四十年的第一部中文全译本。同名电影荣获48届奥斯卡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女主角、最佳导演,最佳改编剧本五项大奖,奥斯卡历史上只有三部电影获此珠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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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随便什么书,只要能和我们当下的生活沾点边就会激动地不行。

这本书可以奉为经典,电影根本就没拍出其精髓。印第安人的我的旁白和心理活动是对男主人公(对不起,很久之前看的,忘了他叫什么名字了)行为的注解。

对于自由的向往最终让男主人公成为行尸走肉,而“我”却让他获得了最终的自由。

看完之后心里有股说不出的感觉,难过,憋屈,无奈。


买了很久一直没看,看过它的电影,非常好看,小说应该不错的。


以前看过电影,现在看书,觉得电影拍得很好,人物的选择很到位!


很值得一看的书,印刷质量也挺好的,虽然早就知道结尾,有了伤情的准备,可,看完后,觉得作者还是大大减化了


教父的故事真是精彩,写的真是太好了,看得真过瘾。


写的很有深度,推荐!


这本书跟《麦田守望者》和《在路上》并称为垮掉一代的圣经。主要描写的是20世纪60年代精神病学发展时期,精神病医生和精神病院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原则,成为社会净化的工具,在联合机构这幕后操纵者的指导下,使自己成为了魔鬼,成为了精神病人的噩梦。
在这个大的时代背景下,作者描绘了一个精神病院里面病人反抗的故事,主人公布罗姆登杀死了自己的病友——麦克墨菲,最终逃离疯人院去拥抱崭新人生的过程。布罗姆登少年时期亲自经历了政府建设水电大坝使他们失去了捕鱼的地方,流离失所。大坝就是机器,暗指制度的一部分,影响了印第安人的生活,而印第安人是无法抵御制度的力量,破坏他们生活的力量。这给布罗姆登造成了严重的心理阴影,由此他住到了精神病院。可是他戏弄了所有人,他佯装又聋又哑,变成了只能重复简单动作的扫地工。作者利用这个讽刺来说明所谓正常的人才是真正被戏弄的对象。
一切都在改变,在麦克墨菲进入疯人院之后。他不停的在挑战大护士——联合机构的象征和爪牙,领导病人争取自己的权利,并成功的组织了几次活动,布罗姆登一直在密切关注他,并与他走得很近。可是,麦克墨菲有着他自己的问题,他最终并没有走出来,相反,在一次闹事之后,一个病友在医院自杀,麦克墨菲差点杀死大护士,并被医生切除了一部分大脑,最终变成了痴傻的人,布罗姆登为了成全他,不能让他如此悲惨的任人宰割的毫无尊严的活下去,他结束了麦克墨菲的生命。之后,他用他的力量举起了水台砸开了窗户,大踏步的跑出这个牢笼,去拥抱崭新的生活。
作者巧妙的故事安排,精准的人物位置定型,让大护士和其他几个典型的病人穿插在故事中,增加了本书的可读性和情节的渲染。尽管如此,由于这本书写的年代距离现在已久远,我们在理解故事的时候,要尽量贴近那个年代,故事缓慢展开了画卷。细细品读还是可以获益的:自由和不自由,我们该如何选择?
我很喜欢故事的结尾:酋长终于鼓起勇气去纵身飞越疯人院,去找寻属于他自己的自由。令人感概万千。


该书属于“现代作品”。对身处现代社会的人来讲,它值得一读。当然,同名电影也拍得很棒!


比电影的感觉还要压抑


电影很经典,听说书写的更好,所以买来看看


经典的电影,经典的书。


原著是好书,值得一读,书的质量还可以,但是翻译得不好……


主要还是因为当当免运费,呵呵


发货挺快,第二天就收到了,很好


没办法,我就是笨,但我会看第二次的


国家就是一个大神经病医院,允许你在其范围内抽风撒欢闹情绪。可一旦上升到上房揭瓦的高度,社会体制马上进行反扑。你不是犯拧吧么?孤立,圈禁,电击,最后切除大脑主要负责躁狂的部分让你彻底消停了。好在最后故事还算有一个光明的结尾...没经历过美国垮掉的一代“不自由毋宁死”的革命,但我们也许比美子们更深有体会这种感觉。本来想多给一颗星,但不知道翻译是不是也想让我们体会精神病医院那种朦胧混乱的气氛,看的人内心顿觉实在很好很强大...


郁闷,本来要买碟的,结果没看清,给买了本书。


看不懂..这是我对这本书的唯一看法..到底在说些什么??有点后悔买了..


书还未看 但电影已经看过了那结尾。。。。太惨了 我不愿在看一遍


很好!书角有一点歪了


两本书看得时间相差很多,但突然觉得合着再看一遍不知会有何新的感受不同的飞跃方式,一种被动一种主动,对“疯人院”中的描写都一样让人坐立不安。《飞越疯人院》更加躁动、更加年轻,可读性更强一点(很没出息的看哭了)。《局外人》一副事不关己做派,结尾却对你当头一击。再一想,也许阮籍的穷途之哭,也是相似情怀吧


很有内容的书……但是装帧不太精致,过得去,胜在内涵


喜欢作者近乎疯癫式的写法!


如果你没有看过这本书你一定要安排时间看一看。它是我们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永远也无法忘记麦克默菲被抬回病房的情景。仿佛是曾经的希望终究是破灭后人们所作出的无奈选择一样令人惋惜与心痛。但是幸运的是仍有新的希望。唯一期盼的是当那一切发生使你能够清醒的身体力行。


这本书给我最深的印象就是精神的自由是无法被禁锢的,无论是在哪一个文化下面。书中的代表人物麦克墨菲追求自由的表现方式主要在于外在的行动,而书中的第二主人公,也就是印第安人“酋长”对于精神自由的追求,则表现在丰富的内心世界里。尽管酋长在精神病院里假装哑巴和聋子,但是他无时无刻不了解周围发生的一切,并且在小说的结尾时跳窗逃离了疯人院,实现了飞越。该书对于美国现代文明... 阅读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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