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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之路

[美] 理查德·耶茨 重庆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4  

出版社:

重庆出版社  

作者:

[美] 理查德·耶茨  

页数:

300  

字数:

226000  

译者:

侯小翊  

Tag标签:

无  

内容概要

《革命之路》系美国著名作家理查德?耶茨的处女作,也是他最广为人知的作品,1961年出版,当年即获美国国家图书奖提名,2005年又被《时代》周刊评为百大文学经典之一。2009年1月,根据原著改编的同名电影摘得金球奖剧情片最佳女主角桂冠。  本书附赠精美观影手册,以飨读者。  上世纪50年代,弗兰克和爱波夫妇生活在郊外革命路上的革命山庄。弗兰克是个上班族,爱波在家养育一对儿女,兼做业余演员。天长日久,两人厌倦了这种无聊的生活,争吵不休。爱波建议他们抛弃革命山庄的一切,迁往巴黎寻找激情与梦想。弗兰克知道后很是兴奋,但别人并不以为然。恰在此时,他得到难得的晋升机会,爱波也再次怀孕。  大好前途当前,弗兰克背叛了自己当初的想法,并设法要妻子留下。但他的计划被戳穿,爱波与其大吵一番后,决定流产,意外发生了……深受打击的弗兰克搬到城里,但新的住户源源不断地来到革命山庄,那里的生活依然继续……

作者简介

美国著名作家。出生于纽约州扬克斯市,一生落魄,共有长篇小说七部,短篇小说集两部。1961年,其处女作《革命之路》发表,引起轰动。后创作长篇小说《扰乱和平》、《复活节游行》、《好学校》、《年轻的心在哭泣》、《春寒料峭的港13》等。耶茨在美国有“作家中的作家”之称

章节摘录

  等谢普明白这是一个多么美妙的情景时,弗兰克的汽车尾灯已经消逝在十二号公路,而他正搭着阿普丽尔纤细的胳膊,踏着宛如华尔兹的缓慢步伐走回酒吧。在他那些带着负罪感的幻想中,从没构想过比这更美好的情节。而且更好玩的是,他根本就不用自己去安排。这件事情发生是因为:这是眼下唯一可行的……不,等等。当他们踏入酒吧的红蓝射灯之中,他脑袋一下子清醒了过来。等等——为什么她不开车送米莉回家,让弗兰克留下来呢?这不也是可行的办法吗?  等到他想到这里的时候,他和阿普丽尔已经在舞池里了。她严肃地面向他,眼睛定定地看着他右边的翻领。他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轻轻地扶着她的腰继续跳舞。他不会愚蠢到直接问她是不是有意这样安排,更不至于愚蠢地放纵自己去幻想这肯定是她蓄意为之。于是他只好羞涩地让张开的手指紧贴在她细柔的背,他热辣的下巴摩挲着她的头发,随着音乐迈动着步伐时,他心里充满了感激,感激上帝让这件事情发生了;至于是怎么发生的,那都无所谓了。  现在的情景就跟去年夏天的那次共舞一样,只不过这次要好得多。上一次她喝醉了,他知道就算他可怜巴巴地抱紧她、挤压她,那也只是单向的动作;她已经不太清醒,根本不知道自己施予了他多少恩典。而且她总是仰着头喋喋不休地跟他说话,就像两人隔着一个长桌或别的什么,而不是像情侣那样颈部以下紧紧地贴在一起。这一次完全不同,她很清醒,几乎不发一言,而且她跟他一样,对身体的接触,对每一次的试探、赋予、羞涩的躲闪和再一次的试探,有着微妙的敏感和反应。谢普心猿意马,感觉自制力快要达到极限了。  “还想再喝点东西吗?”  “好。”  当他们站在吧台边,在那些常客中间喝着酒,抽着烟的时候,他却根本找不到话说。他就像第一次跟女孩约会的小男孩,对处女之身的纯真和秘密充满着渴望;他已经开始冒汗了。  “要不这样吧,”他终于憋出了一句话,“我回去看看车子怎样了。”他对自己承诺,如果这时她给他哪怕一点点的暗示,比如说一句:“干吗急着走啊,谢普?”,或者别的什么,他就会把一切抛诸脑后——他的妻子,他的恐惧,所有的一切——无所顾忌地奔向她。  然而她灰色的眼睛无动于衷。这是一双愉快的眼睛,但跟其他郊区年轻家庭主妇一样,因为过了上床睡觉的时间而显得疲惫。“嗯,好吧,”她冷静地说,“你去看看。”  谢普顺着木头阶梯走到了黑暗当中。他用力踩踏着脚下的石子路面,感觉到理性和循规蹈矩的力量紧紧地束缚着他。什么事情都不会发生了,跟她一起他妈的什么都不会发生了。她为什么不回去属于她的家?她为什么不去欧洲然后消失或者干脆死掉?去他妈的磨人的、恼人的、半生不熟的所谓“爱”的幻觉。去他妈的“爱”,以及所有这一类浪费时间的愚蠢的感情,他希望所有这些东西都在他生活里消失,永远永远。然而等他走到最后那排车子时,他双膝颤抖地默默祈祷:哦,上帝,车子千万别挪走了。  上帝听见了他的祈祷。车子开不出来,刚才那两辆车还是把它堵在树的前面。当他转身面向那栋建筑物时,酒吧的灯光照头倾泻了过来,他差点摔倒在地。他身子铅般沉重,最后喝的那杯酒起了作用。他的肺好像吸不进多少氧气了,他知道要不做点什么来停止光晕乱窜的幻影,他很快就要躺下。他开始原地踏步,双臂快速地摆动,膝盖抬高到齐腰的位置,鞋子把地面的碎石踩出了急促的声响。他默数到一百,深深地吸了几次气,到他完成了所有动作之后,灯光终于不再乱晃。他兴冲冲地回到木屋酒吧。这时候乐队已经开始演奏拙劣版的大乐队怀旧歌曲。这种音乐总会勾起谢普的军训回忆。  她离开了吧台,走进了附近一个昏暗的小隔间,挺着腰坐在皮质的座椅上,身体略侧朝着他回来的方向。透过烟雾,她对他羞涩一笑。  “还是堵在里面,没办法。”谢普说。  “哦,好吧。过来坐一会儿。我其实不很介意,你呢?”  在那一刻,他很可能会爬到皮椅跟前,把头埋进她的大腿里。不过他克制住了自己,只是尽量大着胆子坐得离她近一些。他从烟灰缸里拿出一个火柴盒,用拇指甲小心地把它扯成了一根根细条。他皱着眉头全神贯注的模样,活像一个摆动着细部零件的钟表匠。  她茫然地看着舞池里的人群,微微抬起头随着音乐的节拍舞动。“这样的音乐总是让我们这个年龄的人产生怀旧感。你有没有这种感觉啊?”  “我不知道,我想可能没什么感觉吧。”  “对我也没起作用。我希望能有感觉,但没有。这样的音乐应该让我们回想起兴奋狂喜的少年时代,但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无忧无虑的日子。在战争结束以前我从来没有约会过,等到仗打完了,已经没人会去演奏这样的音乐了,而且即使有,我也没那样的闲情逸致去欣赏。我错过了整个大乐队摇摆的时代。吉特巴爵士舞。噢,不对,这种舞可能年代要再早一些。我想在莱尔乡村日念小学六年级的时候,人们就在谈论它。至少我还记得自己在课本的边角上写满了‘阿蒂肖’和‘本尼古特曼’的名字,我不太确定他们是谁,我这么做只是因为那些学姐在书本上写了这些名字。就像我学她们在脚踝涂抹指甲油来防止丝袜下滑一样,我觉得这样可以让我显得更成熟一些。天啊,当我十二岁的时候多么盼望赶快长到十七岁。我见过那些十七岁的女孩放学之后爬上男孩的汽车,然后一起开到什么地方去。我当时很确定,她们会知道所有问题的答案。”  谢普出神地看着她的面孔,其他的东西已经从他的意识中消失。她说什么都无所谓了,他甚至不在乎她是在向他倾诉,还是在自言自语。  “等我长到了十七岁的时候,我被关进了一所古板的寄宿学校。唯一跳吉特巴的机会,就是跟另一个女孩一起躲在更衣室,用她那台便携式维克多唱机播放葛林米勒的唱片,然后开始练习,一遍一遍。现在这种音乐只能让我想起,当年我怎样穿着丑陋之极的体操服在充满汗味的更衣室里跳来跳去,然后越来越相信,真正的人生正弃我而去。”  “太难以置信了。”  “什么?”  “你竟然从来没有约会过,从来没有?”  “这有什么奇怪的?”  他想说的其实是:“我的天哪,阿普丽尔,你知道原因的。因为你太可爱了,因为你身边的所有人肯定都爱你,永远爱你。”不过他到底没有勇气说出来。他说出口的是:“呃,我是说,那么学校放假的时候,你从来没有好好玩过吗?”  “玩?”她闷闷地重复了一遍,“没有,从来没有。现在你说到点子上啦,谢普。我不能把青春期的苦闷全都归咎于寄宿学校,对吗?至少我还有放假的时候,而每次放假我能做的就是看书,或者一个人去看电影,再不就是跟哪一个姨妈或表兄妹或妈妈的朋友吵架,这要看那年的夏天或圣诞节我是跟谁住在一起。这听起来很不正常,不是吗?那么你是对的,这不是寄宿学校的错,也不是其他人的错,而是我的情绪失常。让我告诉你一个经验之谈,谢普,如果有人在担心真正的人生弃她而去时,那么百分之二百这个人已经情绪失常。”  “我并没有这个意思,阿普丽尔。”谢普感到难堪。他不喜欢她嘴角向下弯展露出的嘲讽表情,他不喜欢她现在说话的声音,他不喜欢她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然后夹在唇间的动作——这跟他想象中十年后从欧洲回来的凶悍沧桑的阿普丽尔太相似了。“我的意思是,我从没想过你曾经那么孤独寂寞。”  “很好,”她说,“上天保佑你,谢普。我一直希望人们不会这样去想我。这就是战后在纽约生活的好处——即便他很孤独寂寞,旁人也根本看不出来。”  现在她提到了自己的纽约生活,谢普控制不住想把心里那个问题拿出来,这个问题自从认识她那天起就一直困扰着他:遇见弗兰克的时候,她还是不是处女?如果不是的话,他对弗兰克的嫉妒就可以少一些;而如果她还是,也就是说弗兰克是她的第一个恋人,以及现在的丈夫,那么他对弗兰克的嫉妒就会强烈得让他无法承受。以前他没有找到机会提问,现在是他距离答案最近的一次。然而就在这一刻,他在脑子里绝望地搜索着,也找不到可以组成这个问题的字眼。他永远不会知道答案了。  “在纽约的那几年,嗯,确实是相当愉快。我总是把它看成是一段非常幸福,多姿多彩的时光。只不过……”这时候她的语气不再那么平淡了,“只不过我还是觉得……我不知道该怎么说。”  “你还是觉得真正的人生在弃你而去?”  “有一点这种感觉吧。我还是认为,这个世界有很多优秀矜贵的人,他们远远地超越了我,就像我小学六年级时的学姐们一样;他们天生就对所有的事情了如指掌,他们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掌控自己的人生。他们无需想方设法去补救某样工作,因为他们第一次就能把所有事情干得漂漂亮亮。他们都是超凡脱俗,英雄一般的人物,他们美丽,机智,冷静,友善。我一直幻想,等我有一天找到他们的时候,我会突然发现我也是他们中的一员,我也属于这个群体,而且我生来就应该是他们当中的一员。之前我所经历过的一切都是错误的。而他们也会一眼把我认出来。我就是白天鹅里的丑小鸭。”  谢普平静地看着她的侧脸,希望自己沉默的爱意能产生力量,能够感动她转过脸来。“我想我知道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他说。  “是吗?我怀疑,”她没有看着他,嘴角又显出嘲讽的表情,“至少我希望你不理解,这对你没什么好处。这种事我希望别发生在任何人身上。这是最愚蠢最可笑的自我麻醉,除了麻烦,它不会带给你别的。”  他长出了一口气,然后仰靠在椅背上。她并不想交谈,至少不想跟他交谈。她需要的只是抒发,只是把自己的感伤和麻木都演绎出来,这样她就可以感觉舒服一些,而他只不过是她挑选出来的观众。她并不想跟他谈论任何事,也不需要他出谋划策;他只需扮演好那个粗大、愚笨、可靠的老谢普,直到她从自己的声音中得到了满足,直到他的车子可以开出来,然后他送她回家,在这一路上她可能再发出几句睿智的感叹,到了家门口她甚至有可能在他的脸颊轻轻吻一下,像个亲切的姐妹一样,然后她会转身下车,“啪”地关上车门,回到房间跟弗兰克大被同眠。他暗骂自己:我这到底是在期待什么?我他妈的什么时候才会长大?  “谢普,”她冰凉纤细的手伸了过来,抓起他的一只手,秀美的脸渐渐靠了过来,露出一种带着恶作剧意味的微笑,“谢普,我们去吧。”  谢普以为自己会马上晕倒,“我们去干什么?”  “跳吉特巴,快,走吧。”  史蒂夫?科维克的演奏快达到高潮了。现在差不多到了酒吧打烊的时间,绝大部分客人都已经回家,老板正在柜台后面数钱。史蒂夫就像好莱坞爵士电影里的主角一样,知道这应该是演出最辉煌的时间。  谢普从来没有真正学会跳舞,更别说这种摇摆爵士舞了。但地球上再也没有任何力量能让他停下来。他转身,笨拙地蹦跳,在光彩夺目的舞台中间拖沓着脚步,允许噪声、烟雾和灯光在身边环绕着一圈又一圈,因为现在他已经拿得住她了。在他有生之年从未看过这么美的舞姿,在他的掌握中她轻巧地荡开,一个转身又荡了回来。噢,看看她吧。他心里一阵骚动。看看她,看看她。他知道音乐停止的时候,她就会跌进他的环抱里放声大笑,结果她果然这么做了。他知道,当他温柔地领着她走向吧台,两人再喝一杯饮料时,她会让他的手臂贴近她的身躯。而她果然这么做了。当他们轻声细语时谢普不再在意自己说些什么——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语言又能起到什么作用呢。现在他的心里已经装满了兴奋狂乱的想法。他的脑海里浮现出一家汽车旅馆,他看到她坐在外面的车里等他,然后他来到前台填表入住。他听到了接待员跟他说:“谢谢您,先生。一共是六十美元,12号房间……”。他想象到一个硬冷的完全私密的小房间,里面有枫木桌椅,有一张宽大的双人床,想到这些他有点担忧:我真能把像阿普丽尔这样的女人带到汽车旅馆去吗?但为什么不呢?而且汽车旅馆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周围有好几英里的荒凉地带,今晚那么暖和而他车里有一张行军用的防水布,他们可以把车开到一个僻静的高处然后以星空为被。  不用去汽车旅馆,也不用到山上去,因为在停车场事情就发生了。在距离酒吧阶梯不到十码远的黑暗中,他停下脚步把她搂进怀里,在他嘴巴的袭击下她张开了双唇,然后他把她按在一个车子上时她勾住了他的脖子。两人分开一阵,然后又贴在一起;他领着她磕磕绊绊地越过空荡荡的停车场,走向他的车。现在这辆车孤零零停放在黑色的树影下,闪动着炫目的星光。他找到了右侧车门,把她扶上车,然后他以不躁不急的脚步绕到司机座。当车门在他身后闭上,她的手臂和嘴唇又纠缠上来了。这是她的触感,她的味道,他的手指在穷尽办法解开她身上的衣裳,然后她高耸的乳房就被他握在掌中。“哦,阿普丽尔,我的上帝啊,我,阿普丽尔……”  昆虫发出巨大的鸣声,十二号高速公路车辆飞驰尖啸,酒吧传来女人尖锐的笑声。钢琴和鼓,一切一切别的声响,他们全都听不见了。他们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声。  “亲爱的,等等。让我带你找个地方——我们先出去——”  “不,求求你,”她低声呢喃,“就在这里,就现在。我们到后座上。”  于是一切都在后座发生了。就在这里,在这个狭小的黑暗空间,在汽油味、孩子酸臭的鞋子和汽车后座的罩布里,他们缠绵、挣扎,听着一阵阵溜进车里来的史蒂夫?科维克最后的鼓声;在这里,谢普?坎贝尔终于满足了爱的欲望。  “阿普丽尔。”结束的时候,他轻柔地放开她,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叠好枕在她头下面,让她柔弱的身体独自躺在后座上,而他则缩着蹲在下面,握着她的双手说,“阿普丽尔,这不是偶然发生的事情。听我说,我一直以来都——我,我爱你。”  “不,你不要那么说。”  “但这是真的。我一直都爱着你。我这么说并不是——听我说。”  “谢普,请你不要这样。我们静静地待会儿,然后你就开车送我回家。”  这时候有个念头震惊了他——一个他整晚都强迫自己把它抛在脑后的念头,一个有那么一瞬间冲淡了他的欲望的念头,一个现在带着道德重量压向他的念头:她怀着孩子。“好吧,阿普丽尔。我并没有忘记该做的事情。”他松开了握着阿普丽尔的一只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和嘴唇,然后长叹了一声。“我猜你肯定觉得我是个白痴,对吗?”  “谢普,你不要这么想。”  微弱的光亮只能隐约显现她脸孔的轮廓,但不足以让他看清她的表情,或者分辨出她到底有没有表情。  “不是那么回事。坦白说,问题在于,我其实并不知道你是谁。”  一阵沉默。“不要跟我打谜语。”他低声说。  “我没有。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  他看不到她的脸,但他至少可以触碰它。于是他像盲人一样伸出手去,让自己的手指从她的鬓角滑落到脸颊上。  “而且即使我知道,”她说,“恐怕也不会有什么帮助,因为你懂吗,我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媒体关注与评论

  我这个时代的《了不起的盖茨比》……我这一代人所创作的最好的作品之一。  ——《五号屠场》作者库尔特·冯内古特  说他好远远不够……绝对的大师之作!  ——《欲望号街车》作者田纳西?威廉姆斯  他饱含51年代激情的文字——《革命之路》,描摹了气数将近的中产阶级社会关系,让随后的每样东西都显得苍白无力。  ——《时代》周刊


编辑推荐

  《泰坦尼克号》两大主角十一年之后再度携手,演绎美国婚姻悲情,故事令人绝望而心醉……  现在,小说《革命之路》来啦!  作为金球奖获奖影片、奥斯卡奖提名影片的同名原著小说,《革命之路》是理查德?耶茨——这位美国文坛被忽视的大师的处女作和巅峰之作,收获盛赞无数,曾入围美国国家图书奖,也是《时代》评选的百部文学经典之一。  电影的强势号召力,文学经典的永恒价值,“革命”急剧升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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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了电影才买的书。觉得对整个内容有了更为深刻的了解和认识。那是一个糟糕的时代,正如作者所说:“20世纪50年代,人们对循规蹈矩有着普遍的渴望——一种盲目的、不惜代价的对安全安稳的依恋。”书中的一切都从侧面折射出了这样一个现状。男人只管找到一份安慰的工作挣钱养家,而这样的男人就是一个好的丈夫。女人只用养孩子,打扫房子,对孩子的父亲不离不弃,这样的女人就是一个好的妻子。而那些对美好的向往,对未来的憧憬,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所剩的那么一点点生活的激情也早已在那样的环境中被慢慢消磨掉了。就连周围的邻居们也变得太过敏感和造作。什么事情都要考虑再三,思量再三,生怕得罪什么人,损伤自己的利益。周围的一切都被包裹在一层虚假的感情里面。不管是朋友、邻居或是亲人。在这样空虚的环境下,生活更是无望的空虚。就连惠勒夫妇也被葬送在了其中。巴黎之梦——在现实面前显得是那样的不真实。在现实面前,最终也只像是一个美丽的肥皂泡,只需稍一触碰——“啪”就会破碎。在这样的情况下,想要真正地放下一切顾忌去追逐梦想真的很难。弗兰克和爱波,一个现实,一个充满对新生的渴望。爱波最后还是死了,她的巴黎之梦最终没有实现。而要实现它,他们所要摆脱的只是双方或是说空虚的生活给予双方的枷锁,无奈的是,最终还是窒息在现实的枷锁里。但也然我感受到了双方在这种生活上的无助。整个阅读过程都紧锁着眉,心也揪在一起。我不知道我现在就读这本书是不是早了点。但却同样让我思考。人、梦、生活、现实和心。其实我觉得这本书讲的不止是婚姻或是爱情,更多的是生活,生活中的琐事,演绎的东西确实撕心裂肺的。书中的约翰,所谓的精神病人,也许才是唯一一个对这样的生活毫无顾忌的人,但他却被说成是疯子。他想什么就说什么,句句都是实话,句句都毫无隐藏。也许他才是真正幸福的人吧。作者刻意安排了这样一个人物,也许就是为了揭示种种虚伪之下的真实吧,而且揭示的,片甲不留。其实在现在的生活中,有些人也为了所谓的安稳而背弃了自己的内心。其实真正的生活是充满激情、追求和真诚的!什么才是你需要的生活?什么才是你所热切追寻的?你到底是谁?其实真正的灾难不是外在,而是来自内心!一本引人深思的真正的好书!虽然这来得似乎太灰暗,太急促,太令人窒息......Bytheway,Kate和Leo得表演真的很棒!11年后的聚首,老朋友。正如Kate所说的一样,只要一开拍就能立刻进入情境。真的是老朋友的银幕感应啊......


直击内心的一本书!看电影的时候我就知道!电影是本年度最佳电影,书是本年度最佳图书,这完全不是一本书,和阅读其他书的体验完全不同。每个字都如榔头般一下下锤进心房。我的生活不就是像书里的Frank夫妇一样吗?一边是对现状的不满、篡谋改变,像April那样天天反思自己的所做所为,另一方面却想Frank像临阵脱逃,事先想好了如桂冠剧社那样失败的结局。到最后就像April那样不知道自己是谁。全书的最高纲领:如果要干一件真正忠于内心的事,那么唯有独行,孤独地去做这件事。April最后不再想反复路着没有意义的、行尸走肉的生活,孤注一掷。全书充斥困难的夫妻关系、亲子关系(Frank和April的童年与父亲的关系,与成家后孩子的关系),貌似和谐,但其实谁都不了解谁,只是想尽力说服对方,让对方按自己所规划的路线走下去。最后April无法和Frank妥协,终走上了革命之旅,死于堕胎。我们大家过的生活真的都是自己所认为的那样有意义吗?如书里的房产经纪人吉文斯太太。她每天努力地工作。她说,我并不是有多热爱我的工作,我是喜欢忙了一天后回到家坐下来的放松感,我太享受那种感觉了。她深谙怎样与人打交道,每天抱着既定的笑容开始工作。但有那么一瞬间,上了年纪后,她反省这样的日子真的有意义吗?到底在追求什么?只是忙了一天后的放松感吗?没错,工作充实使人踏实,劳动是人的基本需求之一,共产主义也离我们不远了。但我们每天忙碌地工作,仅仅是因为这可以让我们感觉是活着的,让我们心里踏实“哦,我没有浪费今天的时光”吗?你做的事情是你真正想做的,和觉得有意义的吗?还是如Frank那样“此后生活由一连串不想做的事情构成”?我们的生活和他们如此相似,成了家有了孩子,买了车、房贷了款,有了一个不得不得努力为之奋斗的工作,养家挣钱,尽量同孩子老婆维持其乐融融的局面。在这样虚伪的时代,追求变革,想忠于内心生活的人只有两种结局:像April那样走上不归路,要么像John那样成为人们认为的疯子。比起John,April在革命中有犹豫、挣扎的痕迹,John更彻底。John是全书唯一真正清醒的人,他与Frank夫妇两次精彩的会面,是全书的华彩。他毫无顾忌的直接的、直指内心的话语拷问着每个人的心,是最有勇气的人。但他的结果,只有被社会抛弃、被父母抛弃(吉文斯夫妇从一星期二次探望一次退到一个月才去看他一次,并被剥夺了外出的权利...他受电击疗法...脸上被刀片刻满了伤痕)。


看完《革命之路》,我在想,即使Frank和April去了巴黎,他们也能果真如他们所设想的那样,摆脱美国式的小资产阶级的生活看,带着两个孩子(或者是三个)投身于一种实现自我的生活呢?答案当然是仁者见仁的,但是我觉得“革命之路”所鼓励我们的是一种行动的勇气。一种敢于挣脱周围的平庸所羁绊,敢于说出自己渴求“真的生活”的勇气。我大学即将毕业,以后的人生与家庭的选择,我想我会更加慎重。
我看的耶茨的第一本书是《十一种孤独》,书中简洁的描写所透露出的意味让我敬佩不已。而这本《革命之路》中通过微弱的表情和动作表现的大量心理描写更是让我沉醉其中。我是先看电影,再看的小说,无疑脑中的形象会随着文字的描写更加鲜明,读着读着,我觉得我感受到了读《红与黑》时的感受,为细微的心理描写喝彩!
总之无论从手法上还是思想上,这都是一本好书,尤其适合我们现在生活的这个社会阶段。给我带来了很多的思考。


我是看过电影才买的书,没让人失望。很震撼理查德.耶茨对中年心理深刻的洞察,或许我们每个人都住在自己的“革命山庄”。


理查德页次真是被世人遗忘和忽略的作家。小说很精彩,可那“四份报告”的序是什么垃圾啊?!什么“美国式离婚”,什么“你有小三,我有猛男”,什么“婚姻与恋爱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国出版界都是些什么从业人员啊?!太吓人了,全部撕掉,撕掉,真是对亡者的亵渎!!回到小说。通篇小说不给人留有一丝喘息。作者自己的痛苦与抵抗都跳出了人物,跃然纸上。1961年和2009年的世界几乎一样,信奉效率,有序,和谐。男人急于购入一套体面的公寓为了证明自己跟任何一个有家的男人一样可以负起责任;女人急于用怀孕的孩子证明那在喜宴上的完成仪式的同伴并没有嫁错。多年前,你在人群中看不清的只是对方的脸;多年后,我们连自己是谁也记不太清了。。。可这并不是理查德要述说的全部。April并不愿那样苍白无力,理查德通过April叙说出:如果一个人想要做一件真正忠于内心的事情,那么往往只能一个人独自去做。哎。。。孤独的灵魂注定是人类永恒的惶惑,又是这个虚妄的时代下你我悲剧的宿命~~


很早就看好的书 耶茨的书最近是我的最爱 之前是看的电影 买了原著读读吧 我喜欢!


写的好,好在哪,细节好,情节也不错.无怪乎卡佛喜欢,喜欢卡佛的人也会喜欢耶茨


good不愧是耶茨


这样的一本书,没有揭露人性的黑暗,没有揭露社会的腐败,没有创造任何惨绝人寰的悲剧,却仍然以一种让人无法喘息的方式,将读者直接击入绝望的深渊。是不是,任何梦想、浪漫、激情,都终究敌不过生活无穷无尽的琐碎和平庸?


以前看过这部电影,最初看到这个电影标题还以为是讲战争有关的,看过发现不是。
看电影的时候可能会觉得压抑,但我知道那里面有很多很多演员所不能完全表现出来的东西,所以决定买书看。


因为洁尘提到这本书,作者35岁的作品呢,很厉害。“如果一个人想要做一件真正忠于自己内心的事情,那么往往只能一个人独自去做。”电影和书一起看效果比较好。


比电影好看。但是不知道未婚男女看过以后,还会选择进入这样的婚姻世界吗


一开始是冲着男女主角看了电影,结果震撼感动的一发不可收拾,便买回这本书,细细体味每个人物,值得一读


经典之作,作者很深刻,这样的生活和困惑,现在不也是吗?


是我看过最好的一部书,质量很好。


对于人物心理的把握拿捏得当,对于婚姻和生活的剖析独到且深刻。整体的压抑气氛在读过后仍久久不能释怀。


什么莱昂纳多现在很丑,他又不知道他为什么胖!!!
人家小时候不知道有多帅!!
书因为是我心目中最配的人演的,所以我爱到爆了


这些书是早就看好的了 都是好书 值得看 搏击俱乐部很喜欢,其余两本暂时没有阅读


家庭生活描写丰富,很感人!


前些年看了电影,最近有了些额外的感触,又买来这本书回头看。这是个压抑而纠结的故事,但似乎应了那个老理,越是痛越是深刻!


看完这部电影之后马上看了这本书。的确非常棒。


很好,有阅读的快感!故事,细节描写都很到位!


看到电影想起买书看。忘了结局,但内容确实带来很多思考。


好书 如果封面不是电影海报会更好些


好看,推荐,还去把电影翻出来看了一下,看完那就一个纠结


比电影版细腻


看书和看电影是不一样的。


值得一看,比电影精彩。


是逃离现实,是追逐梦想,是对现实的惭愧与忏悔,以及梦醒时的幡然悔悟。


真正看懂的人不多,但绝对是精品。要历经理想和现实之后,才能慢慢看懂这个故事。


给不同年龄段的人不同的启示。但结局沉重。
启发人思考 常规以外的世界。


心理描写很到位,很有影响感,不过结婚了的人最好不要一起看……


一本好书,不必多说,放心买吧。


书很好,看过电影才来买的。绝对值得一看


期待很久了~~不过数的纸张质量有待提高,会有很多纸粉。不过不是当当的问题,我在书城看到的也是的。不过丝毫不会影响阅读哦。


是看微博推荐的,看完追评。


感觉还是书要细腻得多


还有豆瓣上的影评小册很不错


看过电影,现买书来一阅,看书的效果是能感受到主人公的心理活动


太精确了,解剖刀一样可怕而冷静


很感人的爱情


我爱他们


完全是出于好奇~


看到这个书名,冲动的我立刻去查字典,确定革命的含义。字典中有三个解释:被压迫阶级用暴力夺取政权,摧毁旧的腐朽的社会制度,建立新的进步的社会制度;具有革命意识的;根本改革。无论哪一种解释,都预示着革命之路是艰难的,曲折的,甚至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
在这个基调之上,我开始了阅读之旅,开始体会理查德?耶茨的处女作,开始欣赏被称作“作家中的作家”和“焦虑时代的伟大作家”的创作。故事发生在50年代的美国,作者通过这本小说对当时生活进行了控诉:盲目的,疯狂的不惜任何代价的对安全感的坚持,拒绝任何新鲜事物,拒绝自我追求的改变。
男主人公FRANK和女主人公APRIL贷款买下了郊外的一处漂亮房子,他们有两个孩子,APRIL放弃工作做家庭主妇,FRANK每天坐火车去城里上班,他只是一家公司的小职员,可见他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是,FRANK 和APRIL还是在邻居中显得特别,不仅他们与邻居相处得很好,而且同世故的房屋中介的老妇人的精神病的儿子相处得也很好。FRANK经常谈论他在巴黎参军时的情景,让APRIL很痴迷,很崇拜,他也经常谈论他目前工作的枯燥,平淡中充斥着乏味。
在一次激烈的争吵之后,APRIL做出了搬家去巴黎的决定。她极力说服FRANK并在第一时间通知了他们的好朋友和老妇人。大家都觉得这个想法极其的不符合实际:APRIL在巴黎找工作来支撑家庭开销,FRANK先去思考自己的兴趣,然后再去找工作。其实,FRANK也很犹豫,他深深地被这种梦想中的生活吸引着,但是他不会说法语,他对自己没有信心,他不知道自己未来将如何,同样,他害怕改变。正好,他目前的工作有了新的转机,让他更加相信似乎不用去巴黎那么远,他的加薪,他的升职也可以满足APRIL。
在这个过程中,出人意料的是精神病,房屋中介老妇人的儿子,很赞同他们的观点,很支持他们的改变,他在数学方面很有天赋,但是他的言谈是不能为大众所接纳的,于是精神病院成为了他的归宿。作者在这里运用他以便对当时的社会进行巨大的讽刺。
APRIL怀孕是整件事情的意外,FRANK认为事情有了转机,可以名正言顺的放弃改变,APRIL认为自己搞砸了整件事情,她很内疚。精神病人得知他们放弃去巴黎追求梦想的决定是因为APRIL怀孕之后,他发表了言辞激烈的言论,惹恼了FRANK,惊醒了APRIL,于是, 在激烈的争吵过后,APRIL做出了新的决定,新的冒险,自己杀死腹中的胎儿。遗憾的是,她失败了,她用自己和胎儿的生命作为代价去寻找革命之路——她的出路。
小说无疑是个悲剧,我们从中也能看出作者的本意:人本来就是孤独的,也正是这种孤独导致了最终的悲剧。我们要接受这种孤独和悲剧的结果。婚姻在一段时间之后,都会进入到疲乏期,平淡而乏味的日子也会不期而至,或许每个女人都会有APRIL的改变的情怀,我认为这对于婚姻是好的现象,说明我们还想通过努力去把自己的婚姻经营得更好,但是,这个过程,需要我们采用符合现实的方法和手段,迂回前进也是一种前进。
疯狂的时代,浮躁的人们,在面对自己的婚姻,找寻革命之路的时候,要知道:孤独是常态,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又让我想起了一句话:我心不动,随机而动。革命是需要付出代价的,革命也是需要找准时机的,改变是好的,过程是漫长的,或许等待,随机而动是这个过程中最需要的。


先看的碟,可惜我就一俗人,所以尽管这部片子一片叫好之声,大多数人都看到了故事的深刻内含,可我愣是看得睡着了,依我看整个片子就是一个多少有点心理变态的极端自私、除了自己谁都不爱的女人,不断的作天作地,最后把自己作死了的故事。这不为了也偶尔高雅一把,特地买了书,也小资一下。书里详尽的交待了电影里没说的一些事,April从小父母离异,辗转在几个姨妈家里渐渐成长,可能是从小缺乏家庭的温暖,又寄人篱下,让她逐渐变得自私,除了自己,不会去爱任何人,不去顾及别人的感受,不管这个人是谁。April不仅自私而且残忍,尤其表现在得知有了孩子的时候,三次啊,三次知道后的第一反应都是弄死孩子,并且最终得逞。相比弗兰克,尽管他内心也并不是很想要孩子,可他毕竟还是尽了一个父亲义务,在得知每年可以多3000美金后的第一反应是孩子的生产和April看心理医生的费用不用担心了。April是极端自我的,在她的世界里除了自己容不下任何人,不管是丈夫还是孩子。也许是失败的演员梦,又不甘心当一个平凡的家庭妇女,于是整天怨天尤人,心理越来越压抑,她见不到生活中的美好,丈夫升职加薪,事业有了起色不关她的事,孩子一天天的成长也不会让她幸福,在她的世界里,只要她不开心,全世界都别想太平。她可以肆无忌惮的向丈夫发泻、漫骂,哪怕弗兰克真诚的关心,而弗兰克在大多时间还是尽最大努力的容忍她。April不想过千篇一律的生活了,于是就要改变,但她不是改变自己,不是试着去发掘生活中的美好,不是从孩子的成长中去体会一个母亲的幸福和骄傲,不是去学着关心自己的丈夫,而是要改变所有的人,于是她一个人替全家做了决定,去巴黎,去革所有人的命。她替所有人都做好了安排,孩子会有新朋友,不用担心,但她不会去想,完全陌生的环境,陌生的语言,那么小的孩子该如何去溶入去适应?她去工作,丈夫可以在家做他喜欢做的事,比如写作,可笑的是,作为妻子她真的了解丈夫吗?弗兰克作为一个男人愿意天天在家靠女了养吗?弗兰克到底喜欢什么她知道吗?弗兰克何曾表示过他想成为一名作家或者其他写字的呢?但是April想当然的替所有人都不容置疑的安排好了一切,于是她开心了。我想弗兰克是真的爱妻子的,尽管他内心非常不愿这样,但还是配合April,并且表面上还装着很开心的样子,可私下却每天恐惧的看着日历,盼望着奇迹的出现。我相信April的怀孕的确是场意外,因为弗兰克知道后的第一反应是震惊而不是窃喜,我相信第一反应才是他的最真想法。其实做为一个女人,我倒蛮同情弗兰克的,对于家庭,他做了一个丈夫、父亲应该做的事,对于April,他容忍她的变态,轻视、间歇性的歇斯底里,他是真的爱April,不断的让步,配合她,为了她做自己并不想做的事,April在抢救时,那种无助,April死后的空虚,尽管也曾肉体出轨,但他清楚的知道底线在哪,真爱和寻欢的本质区别(如果你爱对方的话,就千万不要这样,但真的冲动了,只要没被捉奸,就无论如何都不能向另一半透露,这对对方来说是致命的打击)如果April没死,如果她去了巴黎,结果也就是过了最初的新鲜后,日子又开始循环往复,April又没劲了,又要革命了,于是辗转于罗马、维也纳、伦敦。。。。。,最后地球也不行了,再去火星,去天顶星和变形金刚做伴,于是“变形金刚,每天变形状”,April终于圆满了,和谐了。如果书中的人物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都不善良,那只有作者是厚道的,他给了April最好的归宿,现实中,如果April没死,最终的发展应该是和弗兰克离婚,独自去了巴黎,然后失望,再去其他地方再失望,最终绝望,至到有一天发现和John做了病友。对于一个心中无爱,自私、总想改变别人的人来说,革自己的命也许是最好的归宿了PS:好像这种人一般有两个归宿,一种是众叛亲离,因为他们太自私;一种是位高权重,因为他们够狠


其实并不如前言所讲,标题只是偶然,用了《革命之路》是有用意的,我觉得是一个广义的革命的含义,如原文的意思,作者强调,美国二战后成年那一代人,已经害怕变化,害怕冒险了!看过之后,觉得无论男主角女主角,都没有前言讲的那么庸俗,至少比生活中的我们要好一些,至少他们明白整个他们的社会,明白生活的贫乏!只是女主角的梦想超过可能性太多,男主角无法实施而已,而女主角过于刚烈!但无论如何,她的死虽然反复强调是一个意外,但还是太令人遗憾了,不喜欢,这样的原因不应该导致这样的结果!难道作者想说,轻率的梦想就只能得到这样的结果么!?不明白!


站在18岁的尾巴上,我现在正走向我青春独立的时候。故事的主人公在10年后的我的年龄,也就是说他们10年前就是现在的我。书中简介的作者是一个落魄的人,也许这样,他才能对一种“精神落魄”写得入木三分。我们靠什么不让自己的灵魂失色?那么现在,我们就来走自己的革命之路吧。


看完这本书,心里有一种难以言语的悲哀.里面对婚姻的剖析如此深刻,我虽然未曾结婚,但却因为这本书开始对婚姻有一丝的恐惧...我觉得书中所反映出的思想不仅可以用在婚姻上,也可以对应每个人的人生:现实和梦想,你该如何把握?是否心中曾有过美好的梦想,却因为时间和现实的无情打击而屈服?我想人一生不应该碌碌无为,把自己麻痹在现实里,也要为心中的梦想搏斗一回,至少保留心中那份美好的期望!顺便说句,我是看了电影再看这本书的.我认为这我目前为止看过的与电影差别最小的原著小说了.让我可以把电影的人物和感情贯注这本书中,有一个更鲜活的形象.十分喜欢KATE和LEONADOR的表演!本来喜欢十年后的重逢会是TITANIC后的唯美续演,但是看完影片过后却是另人不忍目睹的现实.套用网上很频繁的一句影评:如果当年JACK爬上甲板的话,他们就会是现在这样.难道纯真爱情真的无法存活在现实中吗?


先看了电影,又看了书,还没看完又收进书柜,想喘息下再坚持看完,因为全书的沉郁调子,我不能一下读到结束,因为书的结尾不是悲剧的结束,无奈的生活,大家还得继续。但依然无可否认,这是一本好书,我向最好的朋友推荐,不过有一位怀孕的朋友,我说:“你还是缓缓再看吧,怕心情不好影响胎儿发育。”书中的每一个人都有或有过梦想,他们想过的是和现实不同的生活,但是又不得不从俗而安,有人,比如FRANK夫妇,他们过着这样的生活,时时幻想改变;邻居们早已忘记或强迫自己忘记了梦想,以为当下就是幸福的生活;JOHN真正追求真实的人,却成为世人眼中的精神病患者。婚姻中必然有其幸福,否则为何大家都要结婚,只不过那种幸福只是一个个短暂的瞬间,稍纵即逝,可能我们都太贪婪了,希望时刻做我们想做的事。但我们又未必真的知道自己想做什么,只是不喜欢被生活挟持强迫,以至仅仅把叛逆当做了心愿。作者帮我们放大了婚姻中的阴暗面,其实和谐的婚姻惧怕这样的敏感,我们必须把感性的触角变得迟钝,用理性的凸透镜去聚焦生活中的点点阳光,燃起希望和热情。试想,如果他们真的放弃当下的生活,远去巴黎,结果又会如何?我并不乐观。人们总是以为“生活在别处”,如果总是脱离、逃避,不停地更换生活场景,其结果只能是不同苦难的循环,其幸福感可能只是无穷无尽的新鲜感的体验。不满只是因为我们对婚姻赋予了太多的期待,希望从中得到安全感、舒适、体贴、理解、快乐等等。可是婚姻本身并没强大到足以让我们依靠的程度,它是需要我们去倾心尽力付出的,它不是天然宝藏,更象是一块庄稼地,需要我们流汗、流泪,甚至流血去耕耘的。想要得到幸福,我们自己必须首先强大起来。


世界上每一对夫妻都是在这样鸡毛蒜皮的生活中过来的,追求激情是要付出代价的。


看过电影也看过YATES的作品可以说是非常喜欢
但是这本书却感觉被出版社毁掉了。。。虽还没有看文字内容
封面一堆一堆地用电影说事,还有序言里一堆一堆地说什么批击“资本主义”的东西让我不爽啊
一本经典之作无需用其他相关的东西来太过地大肆宣传,说太多的电影,反而漠视了对书本身的评价,显出地竟是商业化

哎推荐下顶一下YATES


书到手后先翻到后面看结局,却发现女主角OVER了,唉,伤心啊!


小说很不错,书的装帧实在不好说。


书包装得很漂亮,封面很好看,纸张也不错,现在才刚刚开始看,感觉内容还是挺好的,但是如果是对翻译过来的外国语言不太理解的朋友,建议三四后行,特别是觉得外国语言挺绕的朋友,或者是理解不到它说的含义,那买来之后就真的只能当个摆设了。


质量不太好,怀疑是不是正版。译者前言还得好恶心。正文内容还不错。


看过电影,喜欢男女主角,但是这书翻译的真是有点那个。


冲着小李主演的电影版而买,书的装帧有些简陋,不过也还不错吧


这本书真是写的好!


觉得还好的一本书,可能年纪没到他们那个时候,感觉不到那些困惑。。。


同学提前看好的,所以一起下单给她带一本。内容应该是不错的。质量方面,她没提意见,貌似是没问题了。


感觉看到自己十年以后的样子啊....


本来就是冲着故事去的,对纸质没多大要求


书还可以书还可以书还可以书还可以书还可以


没看过电影。。所以无从比较。。我本来就恐婚呐。。啊啊。。。。。


刚到货,只翻了一下,作为代序的那个所谓的“关于出版《革命之路》的四份报告显得很愚蠢,让人大倒胃口,至少我是暂时失去了阅读的兴趣,同时怀疑自己做了一次错误的购买决定。且看了内容再说吧.....


这是一条许多人走的路。本来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有了路。


写得很细腻,不过毕竟是美国人的世界观,不是很赞同


看不进去,可能和当时的战争年代背景有关


正在看.还不错!


謹以此書作為召喚


杰克和肉丝


理查德耶茨


深度对比


因为喜欢理查德耶茨


便宜,物美价廉!


更加细致


比电影更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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