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
2010-8
重庆出版集团,重庆出版社
杨家学 著
148
《农家丛书·农民案中学法小丛书·新时代新农村建设书系·民主与法治系列:农民经商理财法律案例精讲》主要立足于农民如何依法从事经营活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及链接最新法律,介绍相关法律知识,让农民群众从一个个鲜活、真实的法律案例中学懂法、会用法。 全书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公司设立、经营纠纷案例,介绍农民开办公司可能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第二部分是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设立、经营纠纷案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及合伙企业设立及经营会遇到与公司不同的法律问题:第三部分是经商税费纠纷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介绍农民如何避免经商理财过程中的税费纠纷;第四部分是合同纠纷案例,该部分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让农民学会如何签订、履行合同;第五部分是防范投资风险案例,目的是教农民学会防范投资风险。
一、公司的设立与经营程序内容均违法 股东会决议无效公司登记条件具备 工商局应依法办理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法院判决几经波折私自转让共同股份 法院判决协议无效一人公司变形式 工商登记不可缺二、台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设立与经营个人合伙无协议 债权债务各分担合伙人未缴纳出资 法院判决除名无效合伙人要求退伙 未签协议也准许借款还是集资 依据收条确定个人独资企业负债务 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三、经商纳税税务纠纷遭败诉 只因资格不具备——农民纳税纠纷异议主体资格案例“纳税争议”须明白 起诉之前应复议——农民纳税行政处理纠纷案例承包工程未纳税 受到处罚理应当——农民税务行政处罚纠纷案例四、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借款利率“超四倍” 违法所得抵本金两份合同引发纠纷 后者效力优于前者买卖无所有权的房屋 违反法律致合同无效不可抗力致损失 合同各方应自担子借父名签合同 违法贷款成无效以他人名义借款 应由使用人归还欠条未约还款期 时效还看宽展期——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应该从何时起算诉讼时效儿子欠债还不起 母亲承诺须担责——农民借款合同纠纷案例五、投资与保险财产保险有争议 法院判决显水平股票被盗窃 法院催公告红字委托致亏损 证券公司也有责农民股票离奇被盗 证券公司难辞其咎情人被诉盗窃 法院判决无罪人身保险有约定 赔偿责任不能免参考文献
原告王建国原为被告某地产公司职工,双方签订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且原告为该公司原始自然人股东,占股比例0.165%。2006年10月,被告将原告王建国从公司除名。同年10月24日,原告得知被告将于次日召开公司股东大会(该公司章程对通知时间无特别规定),遂委托律师出席大会。律师到达会议后对会议通知程序提出异议,公司未予采纳,律师离开会场。股东会最终以多数表决方式通过了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是:公司股东因调动、离职、退休、除名及去世等原因而离开公司,其所持有的股权,必须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出资额由大到小的顺序对该转让的股权实行优先购买,股权转让价格,以上年度末净资产额为基准等内容。事后,被告根据股东会决议开除了王建国股东资格,并自行将退股金划入王建国的银行卡。王建国于同年11月20日向法院起诉。 原告请求法院依法确认:2006年10月25日通过的股东会决议无效;并判令被告恢复原告股东地位并赔礼道歉。 【审理结果】 人民法院通过认真调查审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判决如下: 1.被告于2006年10月25日通过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恢复原告王建国的股东资格; 3.原告返还被告退股金。 双方当事人没有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经生效。 【法理评说】 本案实质上属于新公司法第22条规定的新类型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合法的股东会决议应当包括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 1.违反公司法关于股东会决议的效力问题 公司法对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的职权以及召集的程序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应当包括决议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并且对于超越职权、违背法定程序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