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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

北京万国学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6-12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

北京万国学校  

页数:

345  

字数:

288000  

内容概要

  本书是集智慧的又一次结晶,她代表着年轻、朝气而正迅速走向成熟的北京万国学校司法考试研究辅导团队对2008年第七次国家司法考试命题的认知、探索与研究,记载着我们对该命题的思索、釰鸣与展望。当然,还有必不可少的困惑与反思。 本书从把握考试规律出发,重视对以往司法考试试题的分析、阐释和引申,能够总结规律,简明扼要地串联知识点、法条、考点、难点。 本书根据2008年的命题新形势,与时俱进,每年都要相应调整;要按照新的法条、新的司法解释进行调整;特别针对往年培训的经验,总结原创的方法,针对易混、难记、错误率高的难点、疑点总结应试技巧,根据学员的需求而变化,使新的考生少走弯路。

书籍目录

第一卷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综述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试题及解析第二卷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综述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试题及解析第三卷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综述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试题及解析第四卷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综述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试题及解析后记

章节摘录

  【解析】关于选项A。根据《宪法》第62条第5项、第80条、第81条,国家主席除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外,行使其他职权均须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也就是说,国家主席所行使的职权只是履行特定法律手续。国家主席不参与具体工作,故无须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  关于选项B。根据《宪法》第92条,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故选项B正确。  关于选项C。根据《宪法》第128条,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根据《宪法》第133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故选项C正确。另外,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法院除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外,还须报告工作;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最高人民检察院除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外,还须报告工作。  关于选项D。根据《宪法》第94条,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据此,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的是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而非中央军事委员会,且仅仅是“负责”,而无“报告工作”之说。故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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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堪称无与伦比。内容上,提纲挈领,入丝入扣,分析非常详尽。印刷、纸张方面也很好。只可惜我最近把这本书弄丢了,欲哭无泪,无语问晴天啊。


看起来很舒服哦讲解也很精要


每道题的答案紧跟题的下面~解释的很清楚~还不错!不过不是我想要的那种,本来打算买来模拟的~~


男朋友说这本书非常不错,很有用!


内容以及印刷都不错,推荐


几年前的书了,现在评也没用


还不错,很细致,准备买本08年的解析了!


万国的解释很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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