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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点采分

李红星 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7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

李红星 编  

页数:

469  

内容概要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作为向社会提供审计、咨询等专业服务的执业人员,应当具备与其执行业务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目的就是为了选拔和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需要的专业人才。我国从1991年开始实行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1993年起每年举行一次。2009年3月23日,财政部颁布了《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财政部令第55号),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正式实施。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正确理解最新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的精神,应对新的考试制度,顺利通过考试,我们精心编写了本书。 本书严格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编写,以“考点”的形式来划分复习要点,精练教材内容,突出重点,便于考生记忆。每个考点以“星号”来标示重点等级,星号的数量代表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难易程度。此外,本书还提供了大量考试真题,便于考生熟悉考试的大体形式和方向,提高应试能力和考试技巧。

书籍目录

第一章 税法的概念 第二章 增值税法 第三章 消费税法 第四章 营业税法 第五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六章 关税法 第七章 资源税法 第八章 土地增值税法 第九章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法 第十章 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法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第十二章 企业所得税法 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章 国际税收协定 第十五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六章 税务行政法制 第十七章 税务代理 第十八章 税务咨询和税务筹划

章节摘录

  3.税务稽查权  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依法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所进行的税务检查和处理工作的总称。税务稽查权是税收执法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整个国家行政监督体系中的一种特殊的监督权行使形式。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促进依法纳税,维护税收秩序,保证税法的实施。税务稽查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税收法律、法规、规章为准绳,依靠A.国务院B.国家政府部门C.税务总局D.人民群众,加强与司法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和配合。各级税务机关设立的税务稽查机构,根据各自的税收管辖范围行使税务稽查职能。  3.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  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的行使是税收执法权的有机组成部分,此权力的实现对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税收执法权,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和其他有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发挥着积极作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为了防止和纠正税务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纳税人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与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认为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依法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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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备考用,很厚


买书现在都是当当网了 方便 快捷 正版 看起来也很顺心


刚收到,还没来得急看。


感觉不错,是自己想买的类型。。。


书不错 虽然快递慢了点 马上生日要到了 也算给自己一份礼物!


知识点分的非常细,纸质也不错。


不太喜欢,一般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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