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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关键问题

朱景文 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1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

朱景文 编  

页数:

363  

内容概要

《法学关键问题系列》按照各个部门法学的学科特点,对本学科的重点、难点按照“问题”的形式进行体系化整理并予以详细解析。每个“问题”包括三个部分:分析和阐释问题、延伸阅读、考研考博真题。可以帮助专业学生深度理解学科知识,引导学科研究进路,帮助考研考博学子有针对性地备考。

书籍目录

导论第一章 法的概念第二章 法的作用第三章 法的价值第四章 法的历史发展第五章 社会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第六章 法制和法律调整机制第七章 法治第八章 法的原则第九章 法与经济第十章 法与政治第十一章 法与文化第十二章 法与社会、社会建设第十三章 法与人权第十四章 法与现代化第十五章 法律和全球化第十六章 法的制定第十七章 法的渊源第十八章 法律规范第十九章 法律体系第二十章 法的实施第二十一章 法的适用第二十二章 法律关系第二十三章 法律解释、推理与类推第二十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五章 法律监督第二十六章 法律文化第二十七章 法律意识第二十八章 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第二十九章 西方法律思想第三十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

章节摘录

通用的法律依据,以消除或防止法律适用中因无具体的规则可循而影响法律适用的情况。正是由于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同,目的不同,所以,法律原则在内容上不同于法律规则。正如前文所述,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它只是对行为或事件设定一些概括性的要求或标准,但并不直接告诉应当如何去实现或满足这些要求或标准。这就给适用法律的法官留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的空间。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在这方面的区别,是就一般情况而言的。实际上,许多法律规则如相对确定性规则,也都具有某种程度的模糊性,给执法人员留下了较大的自由裁量的空间。5.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表达形式不同。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在形式上的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对“人们应该做什么”的表达或说明总是没有法律规则对“人们应该做什么”的表达或说明那么精确、具体。法律原则没有规定使它必须适用的条件,它只表达了在某个方向进行论证的一个理由,但是它并不使某个具体的决定成为必然。而法律规则具体规定了它必须被适用的条件,而且使某个具体决定成为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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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不错的参考资料


深入学习法理学必看!


对考试有一定启发。。


书还不错 可惜课本用的是北大版的 有点儿不搭配


这本书我非常喜欢!排版是我喜欢的!谢谢当当网!


内容很好,虽然不是朱景文老师写的。


 法理可以补充法律的不足,所以有些国家把法理作为最后适用的法源,即:法律无规定者,依习惯;无习惯者,依法理。有的西方国家法学者认为,当前法理有作为主要渊源的趋向;但也有的学者认为,法理本身并不具有法源的性质,只有依据法理所作的判决成为审理案件可以援引的判例时,才能成为法源。在社会主义法中,法理一般不作为法的渊源。中国司法实践中,当遇有案件在法律上无明文规定时,一般以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制定的政策作为审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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