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总论(上卷)
2011-10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崔建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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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界定了合同及合同法,简要介绍了合同法的发展史,总结了合同法的作用.阐发了合同法的原则,梳理了合同法的体系。依次、重点地讨论了合同的分类、订立、内容、形式和效力。 《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的特色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论辩色彩浓厚,二是法条、原理和案例评释相结合,三是解释论为主,辅之子立法论。有话多说,无话不说,话少少说,也是事实。 作者在《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中回应专家学者的质疑,修正不合时宜的看法,坚持自以为是的意见,反驳未见允当的批评,展开力所能及的论证。这使本书显现出十分浓厚的论辩色彩。 学习和研讨民法学了解法律规定,熟悉民法原理,分析系争案件,三者密切结合,事半功倍。有鉴于此,《合同法总论(上卷)(第2版)》采取法解释学的方法,基于我国现行法阐释合同法乃至民法的原理,重在合同法的解释和适用,也不失时机地间有立法论的见解,在本书的每一章节都尽可能地配有较为详细的案例分析。这样,身体力行地传播法解释学,显现民法及其学说的功用性.也展示作者的学术风格。所有这些,使得本书表现出法条、原理和案例评释相结合,以及解释论为主。立法论为辅的特色。
第一章 绪论第一节 合同法的概念第二节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第三节 合同法的作用第四节 合同法的原则第五节 合同法的体系第二章 合同的分类第一节 合同分类概述第二节 典型合同与非典型合同第三节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第四节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第五节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第六节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第七节 一时性合同与继续性合同第八节 主合同与从合同第九节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第十节 框架合同与个别合同第十一节 实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第十二节 本约与预约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第一节 合同订立概述第二节 要约第三节 承诺第四节 竞争缔约第五节 强制缔约第六节 附合缔约第七节 要约和承诺程序的变异第八节 合意与不合意第四章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第一节 合同的条款第二节 合同权利与合同义务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第五章 合同的效力第一节 合同的效力概述第二节 合同效力的根源第三节 合同效力制度在我国的演变第四节 合同的有效要件第五节 合同的无效第六节 合同的撤销第七节 合同效力的补正第八节 合同不成立、无效、被撤销或不被追认的法律后果第九节 合同无效与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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