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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司法考试四届真题归类解析与自测(综合卷)

北京万国学校 编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12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

北京万国学校 编  

页数:

291  

内容概要

  “学法律找万国,过司考靠万国”,这已成为广大考生的经验之谈。多年来,万国学校坚持教学与出版结合、教学与出版相长,形成了一线授课教师即图书作者、图书作者即一线授课教师的良性互动,出版了《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国家司法考试四届真题归类解析与自测》、《国家司法考试五届真题汇编与详解》、《国家司法考试各科单元同步练习》、《国家司法考试案例·文书·论述108例》、《国家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汇编》、《司法考试大纲分析暨新增法规解读》、《国家司法考试重要法条与考点大串讲》、《司考真题告诉我们什么——主观题卷》、《司考真题告诉我们什么——客观题卷》等系列完整、极具权威性的司考辅导书系。  现在呈献的2012版,是万国一线授课教师历经多载精益求精的心血之作,集萃了万国教师团队的教学经验与授课精华,愿这些精神产品助大家取得司考成功!

书籍目录

《刑事·行政法卷》
 刑法学
  第一部分 明师指南
  第二部分 2008—2011年司考考题归类解析
 刑事诉讼法学
  第一部分 明师指南
  第二部分 2008—2011年司考考题归类解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第一部分 明师指南
  第二部分 2008—2011年司考考题归类解析
本套书还有:
《民商事法卷》
《综合卷》

章节摘录

插图:《环境保护法》第31条第1款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所以本题中,此中央管辖的某大型企业在某县设立的工厂发生剧毒物质大量泄漏事故,该企业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泄漏,并及时通报当地的单位和居民,选项A正确。本法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所以根据本题,大量剧毒物质泄漏严重威胁居民的生命安全,县环保局应立即上报市政府,请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紧急疏散群众,选项B正确。本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所以对于中央直接管辖的某大型国有企业的限期治理的决定应当由省政府决定,县政府不能对其作出限期治理的决定,只能建议省政府,选项C正确。本法第39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所以选项D说法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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