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
2012-5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陈振明
301
无
《公共管理与政治学系列·社会管理:理论、实践与案例》由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陈振明教授领衔著述,是陈振明教授团队八年来在社会管理领域研究成果的结晶,也是一部社会管理研究的导论性著作。全书在对社会管理的基本概念进行简要阐述的基础上,论述了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及社会管理格局和管理体系,并以深度案例研究的方式依次论述了社会管理能力提升、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社会事业的社会化改革、社会群体利益协调、集体上访、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合作网络等社会管理领域的若干基本主题或热点问题。 《公共管理与政治学系列·社会管理:理论、实践与案例》可作为公共管理、社会学和政治学等学科相关专业(包括MPA)“社会管理”课程教材和公务员培训参考书,也可作为其他读者了解当前我国社会管理理论与实践的一般读物。
陈振明,男,1959年生,广东人,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兼任厦门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厦门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厦门大学社会科学部委员;福建省人民政府顾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公共管理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政治学学科专家评审组成员,第12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学部专家评审组成员,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公共管理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行政管理教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常务理事;中山大学行政管理研究中心等四个教育部文科重点研究基地的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兼职教授;《中国行政管理》、《政治学研究》、《国际行政科学评论》(中文版)等十多家学术杂志的编委或学术委员会委员。 主要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及政治学理论等领域的研究与教学工作,为厦门大学公共管理与政治学两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厦门大学“985工程”及“211工程”三期一流学科——“公共管理学科”建设项目的主要学术带头人。承担了5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以及20多项省部级课题及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调研咨询课题的研究工作,承担了国家级精品课程“政策科学”的建设任务。已出版《理解公共事务》等8部专著,主编“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系列”、“公共管理与政治学系列”、“公共管理学科前沿丛书”、“厦门大学公共事务文库”、“厦门大学公共管理系列”等丛书,主译“公共政策经典译丛”等译著,在《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等杂志发表学术论文200余篇。 作为独立完成人或第一作者获得国家、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奖20次,包括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1次,福建省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1次,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4次、二等奖6次。入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获得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福建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两度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5年、2008年);被媒体评为首届“中国杰出社会科学家”。
代前言重视社会体制改革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研究——社会管理研究的一个方案设计第1章 社会管理的概念基础1.1 什么是社会管理1.2 社会管理的主题领域1.3 社会管理研究的进展第2章 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建设2.1 我国政府社会管理的现状及问题2.2 西方发达国家政府社会管理的理论与实践2.3 完善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思路第3章 社会管理格局和管理体系的构建3.1 社会管理格局和管理体系构建的理论基础3.2 我国社会管理格局和管理体系的现状、问题与挑战3.3 中西方社会管理格局和管理体系的历史沿革与经验教训3.4 我国社会管理格局和管理体系构建的对策思考第4章 社会管理能力提升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福建省“十二五”期间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的对策研究4.1 “十一五”期间福建省社会管理的进展及成效4.2 福建省社会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4.3 提升福建省政府社会管理水平的对策第5章 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福建省的实践分析5.1 福建省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的运作现状5.2 福建省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5.3 福建省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策略第6章 社会管理机制创新与公共服务有效提供——厦门市的案例研究6.1 厦门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供给的现状6.2 厦门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及原旦6.3 厦门市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定位6.4 厦门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供给体制的创新6.5 厦门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流程再造6.6 厦门市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方式的改进第7章 社会事业的社会化改革之路——加快福建省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的思考7.1 和谐社会建设与社会公共事业改革7.2 社会事业社会化的基本思路7.3 市场化——社会事业社会化的路径之7,.4 非营利化——社会事业社会化的路径之二7.5 社会事业社会化的基本取向7.6 构建社会事业社会化的制度平台第8章 收入分配公平与和谐社会建设——厦门市收入分配现状的调查与思考8.1 公平与收入分配理论8.2 厦门市城镇镇民收入分配的现状8.3 厦门市农村居民收入分配的现状8.4 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8.5 几点对策思考第9章 社会群体利益的协调——群体性事件的成因与对策的研究9.1 群体性事件的态势与特点9.2 群体性事件的主要成因9.3 群体性事件的应对策略……第10章 集体上访的特征、成因与治理途径第11章 城市公共安全治理合作网络的构建第12章 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红十字会功能定位与发展策略参考文献后记
1.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界定不清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形成了所谓全能型的政府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政府的社会管理部门权力高度集中,机构膨胀,许多应由市场和社会承担的、按照市场规则来运行的社会事务却由政府部门依靠行政权力来管理,这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越位”。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完善,新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也不断涌现。由于政府长期以来对社会发展的忽视,加上传统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越来越不适应新情况的要求,许多原本应由政府重点管理的领域和环节却因措施不到位、政策执行不得力甚至政府机关的漠视而问题重重,这是政府的职能“缺位”。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供给中政府的“越位”和“缺位”在厦门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公共服务由地方政府直接供给,但是由于地方政府过于重视经济发展,受GDP崇拜的影响,没有正视社会发展与经济发展间的协调与互动关系,导致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无法与经济发展速度相匹配,这就是公共服务供给中政府的“缺位”。 2.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供给体制运行的低效 我国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仍为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强政府、弱社会”的静态的社会管理体制。一方面.这种体制仍深深影响着现有政府社会管理的观念、结构、制度等方面;另一方面,以分化、多元化和复杂化为标志的体制转型,又对这种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使其为适应社会的转型而逐步转变和解构。在传统的社会管理体制下,政府作为社会管理的唯一主体,既是社会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又是社会风险的最后承担者,社会矛盾没有缓冲地带,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对政府依赖性过强,参与社会管理的空间很少,自治能力差。我国虽然已有成千上万的社会团体,但是其大都带有准官方性质,附属在政府的业务主管部门之下,这就抑制了对社会意志的独立体现和表达,不利于社会力量在社会管理中发挥自我管理的作用。随着转型社会的多元化、市场化、非集中化和流动性的增强,这种单一主体的管理机制已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不能对社会进行有效的管理。有效的社会管理,必须依赖于有效的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必须以市场的自律、社会的自我完善和自我管理为基础。[12]在厦门市,社会管理的主体多元化的构建已经开始,社会的自我管理机制也正在健全,但是各主体间的相互关系以及各主体的能力差异问题仍然需要解决。此外,社会管理缺乏一个完整的安全管理机制,在预防危机和矛盾处理方面存在制度的缺陷。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政府长期处于垄断地位,其他社会主体由于公共服务领域的门槛过高以及诸多限制而无法进入供给过程。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是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一大障碍,同时,公共服务供给缺乏竞争机制或者竞争不足,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不相对应等问题也导致了厦门市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低效甚至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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