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财竞产
2007-10
北京大学出版社
李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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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为现今尚存于中国最完善之一部法典,其内容上承战国“法经”以降诸律,下启宋元明清之制,俨然为中国固有法系之代表,且影响周边诸国法制之发展。综观中国传统法律中,与财产继承相关条文,多半于唐世完成法制化历程,且为宋代财产继承法之大备奠定良好基础,因此本书以唐宋二代为探讨核心。本书分六章论述。第一章“导论”,系以同居共财制为核心,探讨唐宋家庭财产制之形态。第二至四章偏重继承形式之探讨。如第二章“法定家产均分继承”,首先探讨法定诸子均分制的起源问题,以及唐宋时期土地继承法下的社会背景,借以明了其间转变。第三章“遗嘱财产继承法”,探讨唐宋遗嘱法之起源、要件及其效力问题。第四章“户绝财产继承法”,则依持分人身份之差异,探讨唐宋女子户绝财产继承权,以及命继子、近亲与户绝财产之关系。第五章“妇女财产继承权之问题”,系针对日本学界长期以来关于南宋在室女承分权悬而朱决之论争逐一剖析,并依已嫁妇于夫家财产之权限为核心,探讨唐宋时期在嫁女厚奁的历史背景下,其于自身随嫁奁田之支配权。第六章“结论”,系以综合比较之方式,探讨唐宋法令之演变及与后世相关法令之变化,并与台湾地区“民法·继承篇”作比较。
前言第一章 绪论——唐宋家庭财产制之形态 第一节 同居共财制的立法精神及其实效性之探讨 第二节 同居共财体系下之家长权利与义务第二章 法定家产均分继承 第一节 唐宋财产均分制观念之溯源及其社会背景 第二节 亲子之财产权 第三节 养子之财产权第三章 遗嘱财产继承法 第一节 唐宋遗嘱法令之演变及其实效性之探讨 第二节 遗嘱之手续及其效力问题第四章 户绝财产继承法 第一节 户绝遗产继承之分配 第二节 唐宋政府对没官户绝财产之措施第五章 妇女财产继承权之问题 第一节 在室女承分权问题之探讨 第二节 已嫁妇之财产权第六章 结论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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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人写的书,视野独特
台湾学者的学术著作,远较当下“我们这块儿”的作品质量要好。无需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