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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务

刘淑莲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8-5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

刘淑莲  

页数:

561  

内容概要

本书为法学专业实践课特色教材。本书集民事、刑事、行政、海事和英美庭审为一体,研究各类审判的基本规则、庭审模式和文书运用,注重结合庭审中的不同角色,阐述其在庭审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使学生通过阅读教材能够基本把握庭审的过程和技巧。此外,通过精选真实案例并进行必要改编,为各种模拟庭审提供了案例和证据资料。

作者简介

刘淑莲,女,生于1957年,辽宁锦西人。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民事庭审实务 第一节 庭审前的准备 一、原告的庭前准备 二、被告的庭前准备 三、第三人的庭前准备 四、鉴定人、翻译人的庭前准备 五、代理律师的庭前准备 六、法警的庭前准备 七、书记员的庭前准备 八、审判员、陪审员的庭前准备 九、审判长的庭前准备 第二节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 一、开庭准备阶段的运作 二、民事庭审当庭陈述的运作 三、民事庭审当庭举证的运作 四、民事庭审当庭质证的运作 五、民事庭审当庭辩论的运作 六、民事庭审调判阶段的运作 第三节 民事庭审模拟案例与证据 一、赵某与×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二、刘某与李某、北京××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三、中国××物资总公司与北京××贸易公司货款纠纷案 四、聂翠元诉宋文慧继承案 五、谢树庭诉董风锦婚约财产案 六、鸿益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新远制药厂技术转让合同案 七、郑志宣等诉林化南等合伙协议案 八、孙成礼诉郭明进赔偿案 九、新通达铝厂诉斯韦乐有限公司合资案 第四节 民事庭审法律文书 一、民事审判通知类、证票类文书样式 二、民事审判笔录文书样式 三、民事裁判文书样式 四、民事诉讼律师文书样式 第五节 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人民法院案卷整理与归档 二、律师业务案卷整理归档第二章 刑事庭审实务 第一节 开庭前的准备 一、法院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二、公诉机关及公诉人开庭前的准备 三、辩护人在开庭前的准备 四、代理人在开庭前的准备 第二节 刑事庭审主要程序规范 一、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 二、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三、简易程序 四、第一审公诉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 五、第二审程序 第三节 刑事庭审模拟案例与证据 一、贵某某故意伤害(致死)案 二、孙某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案 三、律师张某辩护人妨害作证案 四、韦某盗窃汽车案 五、朱某、雷某抢劫案 六、周某、张某故意伤害案 七、黄某故意伤害案 八、卜某、张某重婚案 九、罗某运输毒品案 第四节 刑事庭审法律文书 一、人民法院刑事法律文书 二、人民检察院刑事法律文书 三、律师参与刑事庭审的相关法律文书 第五节 刑事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人民法院刑事案卷整理与归档 二、人民检察院刑事案卷整理与归档 三、律师刑事业务案卷的整理与归档第三章 行政庭审实务 第一节 庭审前的准备 一、人民法院开庭前的准备 二、原告开庭前的准备 三、被告开庭前的准备 第二节 行政庭审主要程序规范 一、庭审方式 二、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判,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三、遵守证据规则,依法采证 四、庭审的具体程序 五、二审(上诉审)程序规范 第三节 行政庭审模拟案例与证据 一、陈某不服×县公安局治安拘留处罚案 二、刘××不服×县乡镇企业管理局侵犯财产权、经营自主权处理决定行政纠纷案 三、×村一组与×市人民政府林权争议复议决定行政诉讼案 四、×公司不服×省×市公安局扣押财产侵犯企业财产权案 第四节 行政庭审法律文书 一、代理行政诉讼授权委托书 二、行政起诉状 三、行政上诉状 四、行政答辩状 五、一审行政判决书 六、二审行政判决书 七、复议申请书 第五节 行政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人民法院行政案卷整理与归档 二、律师代理案卷整理与归档 三、行政案件当事人案卷材料管理第四章 海事庭审实务 第一节 庭审前的准备 一、专门的海事诉讼机关——海事法院 二、中国海事法院的收案范围 三、海事诉讼的管辖权 四、海事强制措施——海事保全 第二节 海事庭审的主要程序规范 一、审判程序——审理船舶碰撞损害案件的特别程序 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基金程序 三、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 四、海事担保程序 五、海上保险代位求偿程序 第三节 海事庭审案例与案件材料 一、船舶碰撞纠纷案 二、“粤清远油1607”船海事强制令案 三、荷兰国际运输合同管理公司申请执行外国仲裁裁决案 四、“Eagle Comet”轮无单放货纠纷案 第四节 海事诉讼法律文书 一、海事法院公告 二、与海事诉讼相关的申请书 三、与海事诉讼相关的确认书 四、与海事诉讼相关的证明书 五、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加船舶或其他财物的公开拍卖事务) 六、海事法院接受债权登记通知书第五章 英美庭审实务 第一节 民事审前程序(Civil Pretrial Process) 一、民事诉请(Civil Pleadings) 二、证据开示(Discovery) 三、审前会议(Pretrial conference) 第二节 刑事审前程序(Criminal Pretrial Process) 一、逮捕(Arrest)与传唤(Summons) 二、预审(Preliminary heating) 三、大陪审团审查(Grand Jury Investigation) 四、刑事诉请(Criminal Pleadings) 第三节 开庭审理程序(Trial) 一、陪审团的选定(Jury Selection) 二、宣布开庭(Opening Statement) 三、法庭调查(Examination) 四、对陪审团的指示(Jury Instructions) 五、最后陈述(Closing Argument) 六、评议和判决(jury Deliberations and Verdict) 七、附件:英美法庭模拟审判案件材料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民事庭开庭审理第二节 民事诉讼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是指受诉人民法院在完成审理前的各项准备后,于确定的期日,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在法庭上对民事案件进行实体审理的诉讼活动。按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开庭审理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提交答辩状,或者在答辩期届满前已经答辩,或者同意在答辩期间开庭的,也可以在答辩期限届满前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的任务是,通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审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分清是非责任,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合议庭评议,形成裁判结果,以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过程中,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所有主体将汇聚一起,同时参加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法的各项基本原则也将得到集中的体现,双方当事人将面对面地直接交锋,他们所享有的诸多诉讼权利将得以充分行使,案件所涉及的所有事实和全部的证据材料亦将通过审查而得到最大限度的核实。因此,开庭审理既是人民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必经阶段,又是普通程序中最重要、最基本的诉讼阶段,更是保证人民法院完成审判任务的中心环节。开庭审理必须严格依照法定形式来进行。对于开庭审理的形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全面理解:首先,开庭审理必须采取法庭审理的形式。也就是说,开庭审理必须在法庭上进行。在普通程序中,所谓法庭,既指由审判人员组成的合议庭,即开庭审理的审判组织形式,也指用于审判的特定空间,即开庭审理的具体场所。后一意义上的法庭主要是指专门设置于人民法院内的大小法庭,其次也指在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情况下临时被用于开庭审理的各类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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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实务》为法学专业实践课特色教材。《庭审实务》通过精选真实案例并进行必要改编,为各种模拟庭审提供了案例和证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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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把庭审程序逐一讲解,适用于没有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想看此书提升审判业务水平,可行性不大。


针对律师来说实用率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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