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方圆
2009-10
北京大学
王路
344
无
方圆,指周围。逻辑方圆,即逻辑周围,引申的意思是以逻辑为中心。奎因认为,逻辑处于人类知识整体的核心。按照这个说法,这个知识整体也可以是逻辑的“方圆”。我所探讨的东西,不是人类知识的整体,只涉及其中的一小部分,比如语言、思维,以及一些具体的逻辑问题和哲学问题。“逻辑方圆”,意味着围绕逻辑来谈论这些东西。因此在我的研究和讨论中,逻辑处于核心的地位。多年以来,我一直主张在我国高校哲学系开设现代逻辑的课程,用它取代传统逻辑的教学。我还明确提出,我们应该有一个正确的逻辑观。我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来解释什么是逻辑,目的是想说明,虽然亚里士多德属于过去,尽管亚里士多德逻辑属于传统逻辑,但是如果没有一个正确的逻辑观,逻辑这门科学是不可能由他建立起来的。因此,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必然地得出”与我们今天所说的“推理的有效性”或“有效推理”,意思大体上是一样的。虽然有所区别,但是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在这种意义上,现代逻辑的思想与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一脉相承。我谈论“必然地得出”,并不是要回到亚里士多德。我希望人们看到,“必然地得出”这一思想非常了不起,逻辑就是围绕着它建立起来的,并且也是沿着它才得到发展。但是传统逻辑对这一点并没有清楚的认识。
逻辑方圆,即以逻辑为中心。奎因认为,逻辑处于人类知识整体的核心。按照这个理解,知识整体可以视作逻辑的“方圆”。 本书所探讨的东西,不是人类知识的整体,而只与语言、思维以及一些具体的逻辑问题和哲学问题有关,本书谈论的范围不限于逻辑,却始终以逻辑为中心。它们研究的是具体问题,但反映出作者对上述问题—些富有创建的思考和看法。
王路,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教授,北京书生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逻辑学、分析哲学和形而上学。曾在德国明斯特大学、英国圣安德鲁斯大学、日本东京都国立大学、美国哈佛大学、法国巴黎第一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做访问研究。已出版专著《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弗雷格思想研究》、 《走进分析哲学》、 《“是”与“真”——形而上学的基石》、《逻辑基础》、 《逻辑与哲学》等,译著Ⅸ弗雷格哲学论著选辑》、 《算术基础》、《真之追求》、《分析哲学的起源》、 《逻辑大全》、《论第一原理》等。
序第一部分 逻辑观 逻辑的观念 论“必然地得出” 金岳霖的逻辑观第二部分 逻辑、语言与思维 逻辑和思维 逻辑和语言 “是”的逻辑研究 逻辑与自然语言第三部分 中国逻辑史 中国逻辑史的研究为什么要比较? 《墨经》逻辑研究质疑 中国逻辑史研究的方法问题 逻辑的观念与理论——中国逻辑史研究的两个重要因素 第四部分逻辑教学 论我国的逻辑教学 再论“必然地得出” 批判性思维的批判第五部分 逻辑真理 逻辑与辩证法 逻辑真理是可错的吗? 逻辑哲学研究述评 关于逻辑哲学的几点思考第六部分 逻辑与哲学 逻辑的方法论意义——从形而上学的观点看 “是”与逻辑 从“是”到“真” 论哲学批评——《周礼全集》编后感
插图:我强调这一点,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众所公认,亚里士多德是逻辑的创始人,《工具论》是他的逻辑著作。既然“必然地得出”是逻辑的性质,那么是不是《工具论》都是关于“必然地得出”的论述?换句话说,是不是《工具论》中谈论的都是逻辑?我认为,可以以两种方式来探讨这个问题。一个是以研究历史的角度,另一个是以研究逻辑本身的角度。以第一种方式来探讨这个问题是非常困难的。因为,《工具论》不是亚里土多德本人命名编辑的著作,而是后人编辑而成的。因此,这种编辑反映了后人的理解与看法。然而很值得考虑的是,它是不是体现了亚里士多德本人的思想?此外,即使亚里士多德本人也会赞同把这些著作编辑在一起并命名为“工具论”,他是不是就认为这里说的都是逻辑?换句话说,即使逻辑是一种工具,“工具”是不是就是逻辑?由于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中没有十分明确的论述,因此我们很难十分确切地回答这两个问题。但是,以研究逻辑本身的角度却可以比较容易地探讨这个问题,因为我们可以根据逻辑的内在机制来判断《工具论》中论述的是不是都是逻辑,特别是亚里士多德恰恰为我们非常明确地揭示和刻画了这种内在机制,这就是“必然地得出”。根据这种性质,我们可以非常明确地说,在《工具论》中,有些内容是与“必然地得出”有关的,比如四谓词理论中关于形式方面的标准,三段论和与三段论相关的论述,还有关于命题形式的一些论述(《解释篇》)等等;而有些内容是与“必然地得出”没有关系的,比如《范畴篇》和《辨谬篇》中的论述,甚至在谈论“必然地得出”的《论辩篇》中,也有这样的论述,比如关于“本质”的探讨。既然能够作出这样的区别,我们也就可以非常清楚地说明什么是逻辑,什么不是逻辑。
《逻辑方圆》:爱智文丛
无
可能是学逻辑的缘故,王路的书写的很清晰,文笔也好,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