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中的秩序.公平公正与社会发展
2009-11
北京大学出版社
关世杰 编
585
724000
《人类文明中的秩序公平、公正与社会发展》内容简介: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存在着差距,这一点我们都不否认。但是,差距到底在什么方面呢?一种文明比另一种文明更“先进”,我们判断的标准是什么呢?在西方国家的一些媒体上,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发展中国家因为缺乏民主,所以经济落后,所以没有进入现代化。那么,怎么界定民主呢?尽管西方学者把民主看得很重,认为民主是最重要的普世价值,但是,在判断是否民主的时候,他们往往只有一个标准,就是看有没有自由的、普遍的选举,有自由选举的国家,他们就说是民主国家。
致辞 法治:现代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础 ——2007年哈佛一燕京学社中国校友会年会致辞总论 对话文明 “给茅屋以面包,给宫廷以和平” ——英国工业革命的人文主义教训 世界大同主义与民族国家法律、公正与社会发展 关于海瑞定理 共享法律 传统思想、价值重建与法的合法性 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中的利益平衡问题 清末变法的法律经济学解释 从官箴书及清代四川南部县诉讼案卷看清代“奸情”案件审断中的“轻刑”取向东方智慧与秩序、公平公正和社会发展 道与道统 ——儒家对人间秩序的探求 先秦“大同”思想来源、背景的历史考察 天民·天命·天序 ——儒家伦理的终极关怀 以生言性的传统与孟子性善论 超越启蒙心态 ——杜维明“启蒙反思”论域述论经济学和政治学视角中的公平公正和社会发展 增长俱乐部的划分及其收敛研究 ——来自中国省际的证据 构建和谐世界与建立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 中西和谐社会思想之异同:经济学说史的视角社会学与民族学视角中的公平公正和社会发展 文明对话中的“原住民转向” ——兼论人类学视角中的公平和发展 中国乡村发展与当前社会关系状况分析 湿地台湾:虚拟实境交错的集体记忆 和谐社会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分析 ——秩序、公平公正与发展的矛盾教育与卫生的公正与社会发展 从教师与“理论”的关系看教育公平问题 论制度设计中的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 ——以科举制的早期发展为中心 从优秀生源的吸纳看中国内地与香港高校之间的竞争 ……信息社会的秩序、公平公正和社会发展历史学视角中的公平公正语言文学中的公平与秩序
插图:但上述两步仍不足以消除社会中的纠纷,只是屏蔽了部分纠纷,让官员集中关注那些上述机制仍无法消解的社会重大纠纷,可以更有效地运用当时非常有限的司法资源,履行司法裁判责任。听讼不可避免,而且必要。因此尽管强调“息讼”,海瑞却认为,当面对纠纷时,官员则必须通过始终如一严格执法,履行官员的司法、政治责任来实现“息讼”。在这个意义上,司法者甚至要忘记“息讼”,而只关注依法办事。海瑞还特别借助了儒家关于官员与民众关系的习惯比喻——“军民赤子,府州县官父母也”,强调“凡争斗户婚,虽是小节,当为剖分。衣食等项,当为处理”。他认为如果一味追求无讼,就放弃了官员治理社会的政治责任。也正是基于这种政治责任,海瑞严厉批评了那些怕麻烦不肯听讼的官员为“惰者”,也批评胆小怕事而不敢严格执法的官员为“懦者”。这两种态度都是官员以牺牲社会利益追求个人收益,忘记了自己的政治责任。但海瑞并不天真,认为筛选后的诉诸司法的诉讼一定反映了民间的疾苦,或是社会的重大纠纷。他清楚地知道,也曾公开指出,许多诉讼是无聊的,其主张是虚假的,许多诉讼者(甚至双方)人品低下,不过是借诉讼来敲诈对方,乃至于可能“十状九诬”。但海瑞认为还是要认真依法审判,因为这里的关键不在于主张有真有假,也不在于其中有多少真有多少假,关键在于其中确有真实的纠纷,必须由司法来甄别,来解决,如果官员不介入或甄别不慎就会造成民间冤屈。如果“十人中一人为冤,千万人积之,冤以百以十计矣”。海瑞因此主张即使是“民间小讼,州县官俱要一一与之问理”。但重要的还不在于“一一问理”的姿态,而是听讼的方式和追求。海瑞发现,许多官员从不拒绝民众的诉讼,但缺乏对事实和法律的关注,总是“两可调停,含糊姑息”,试图以一种“和稀泥”与“和事佬”的方式来平息各种纠纷,“与原告以六分理,亦必与被告以四分。与原告以六分罪,亦必与被告以四分”。并且这是当时地方官员中的主流司法观点,往往作为经验转播,即所谓“问之识者,多说是词讼作四六分问,方息得讼”;他们的理由是,原被告“二人曲直不甚相远,可免愤激再讼”。③海瑞反对这种“四六之说”,论点有二。一是自然法的观点,认为“君子之于天下曲曲直直,自有正理”,因此只应当按照正理来处理纠纷。
《人类文明中的秩序公平、公正与社会发展》是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这本书的背面有两处破损,其中一处有十多页都遭殃了。希望以后能注意点,不要发来破损的书籍,影响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