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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往事

陈夏红 北京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1  

出版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

陈夏红  

页数:

329  

Tag标签:

无  

前言

在我的博士生当中,学科背景最靠近我的就是夏红了。都有对晚清法制史的趣味,但对现代法的前沿尤其是破产法兴致亦浓。不过,夏红对法律史的感觉更敏锐,更有感触,也更有成果,特别是他对法律史人物的情商与兴趣似乎是天生的。夏红的《政法往事》一书展延了这种学术兴趣。书中的“往事”,实际上是近代以来法律史上的名人思想录。一些人物耳熟能详,一些名字却眼拙面生,不知不觉中测试了阅读者法律史功夫的深浅。但我的兴趣更多的是在这些闪烁星光的政法人物对中国宪政之途的集体选择上。晚清是中国法律转型的起点。源远流长的中国法律传统与法律遗产结晶在此时遭遇千年之变局,受西方法律文化的激烈冲击与碰撞,中国法律体系的未来发展不得不在世界两大法系之间进行模式的选择。我好奇,晚清的官僚与知识精英为什么彼时选择了大陆法系,而不是英美法系?当年以载泽、端方为代表的五大臣第一次高调出国考察各国政治,实际上走访了许多英美国家,对英美法系最有感悟,可最后向慈禧、光绪上的政改奏折却是效法德日等国,使得后来中国的法律体系一直在走大陆法系的路子,早期如清末与北洋政府时代的西法的移植,后期如国民党时代的六法全书传统。

内容概要

  近世以来,西风东渐,冲突碰撞,法治徘徊,中国是个茶几,上面摆满杯具,每个法律人的精神家园都在政治博弈的角斗中飘摇。本书试图拂去遮蔽历史真相的尘埃,以史学之眼光、文学之笔法、法学之思维,研究、访谈、阅读等多般器械轮番上阵,在政法舞台上钩沉往事,呈现一部可思可叹的政法史。

作者简介

陈夏红,辛酉岁立夏生于洮河岸边大沟寨村。一岁到四岁生病。五岁到七岁挨饿,此后在学校入队入团入党。千禧年后,落草军都山下中国政法大学至今,半工半读,非法非史。官方身份为《中国政法大学学报》编辑,非官方身份为中欧法学院Q9级博士研究生。著有《百年中国法律

书籍目录

灯下剪影
 发现伍廷芳
 钱端升:“我大大地错了”
 压伤的芦苇——“文革”中的钱端升
 郁华之死
 谁之变?——王造时与国民党关系一瞥
 斯人独憔悴——再访王名扬先生
 师徒“二人转”——庞德、杨兆龙恢复和重建中国法制的尝试
具体法史
 立宪百年祭
 宪政编查馆与张之洞的“四色菜碟”
 政治风浪中的“冤家”
 “年十二而志于学”的吴经熊
 铁骨钱端升
 陈霆锐的雅量
 法院里面能不能出政权?
 一从宋教仁案说起
 浪子回头金不换
 “国体攸关”——从钱端升的口头禅说起
 何兆武评说张奚若
 林棨侧影
 培仁一死为晋矿
 谁是萨师炯?
 陶希圣妙划“重点”,法科生罢考未遂
 王宠惠与梁启超:不“打”不相识
 为慈禧讲立宪的曹汝霖
 王宠惠的国难烟
 为曹汝霖说几句公道话
 为学当如严景耀
 徐道邻的三次辞职
 写给国联调查团的信
 袁氏称帝前后的一段师生缘——闲说古德诺与顾维钧
 张耀曾梦想的未来中国
 政治系女生的忧伤
 中医存废原是法律事件
 不务“政”业的金岳霖
口述法史
书边闲话
后记 穿过你的往事我的政法

章节摘录

插图:伊鄙视翻译,不肯就。至是参赞黎君、文案刘君均言熟悉此地情形者少,伍廷芳实可用。因令以往留,仍固辞。”而伍廷芳婉拒翻译一职的理由,则是“接陈星使兰彬电,令其不必回粤,即赴合众,不为参赞官,当充总领事。”这个陈兰彬有什么背景呢?19世纪70年代清政府派遣幼童留美时,陈兰彬即以管理学生委员的身份出使美国。陈兰彬听说伍廷芳留英学习法律后,曾在第二年就电约其赴美担任总领事,此时伍尚未毕业,故未曾立马应允。张德彝1月30日日记载,“先生欲畀以翻译,廷芳辞。至晚先生复令德明等往,许改为随员,仍不愿。一因陈兰彬敦约在先,二因车船票已订,三因翻译随员月俸不过二百金,参赞始得三百金。余往合众,如事机不就,即在上洋为律师,亦可月得千元。再英国律师可援侍郎及大御史等官,是岂翻译随员可比也?”待遇问题的冲突,成为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症结所在。郭嵩焘忍不住叹息:“其人所欲过奢,恐未易餍其心也。”但即便如此.郭嵩焘并未完全放弃延聘伍廷芳的计划。2月19日,郭嵩焘还令张德彝等发电报给驻美公使陈兰彬:“中国公使于伍秩庸去时,挽留不及,现已奏派渠为参赞,薪水与黎同。请迅致伍君,如赴金山,祈转致邝容阶代催。望示复。”两天后,郭嵩焘接到中国驻美副使容闳复电:“伍秩庸不在乞富埔,无处可寻。”郭嵩焘对此怒不可遏:“发电报至美利坚招伍秩庸回伦敦,得纽约信局回报云,已他往。其理事名费赤尔。伍秩庸实往金山容春圃所居,名乞富埔。刘和伯发电报纽约以冀其转递,其误甚矣。然要皆陈荔秋贻之累也。”此处陈荔秋即驻美公使陈兰彬。郭嵩焘将挽留伍廷芳再未能取得联系的原因,全部都推到了陈兰彬头上。4月26日,郭嵩焘参观林肯法学院,不忘记上一笔,“伍廷芳即在此学律”。

后记

在法律人研究领域,我以前写过一本《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版)、编过一本《法意阑珊处:20世纪中国法律人自述》(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这本《政法往事》可以说是前述两书的续篇。稍有不同的是,《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中,更多是围绕个人的长篇大论;而《政法往事》,则更多是根据这儿年搜集的一些边角史料写成的“千字文”.关注的角度更多是“事”而非“人”。你为什么要研究这些法律人?老有朋友这么问我。这个问题我一直在考虑,但一直没有答案。用一句老套的说法,就像你问爬山者为什么要爬一座又一座山,他会玄妙而富有哲理地告诉你:因为山在那边。我的答案与此类似,仅仅因为那些法律人在往事中,因为政法在往事中。这么说可能有点玄乎。

媒体关注与评论

王小波在《红拂夜奔》序言里说,。对于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存在的理由;对于另一些书来说,有趣是它应达到的标准。”对我而言,尽可能让每篇文章都有趣,是我孜孜以求的一个目标,尽管在事实上,我们的法史沉重得让有趣的事情也变成悲剧。  ——陈夏红


编辑推荐

《政法往事:你可能不知道的人与事》:钩沉变法百年往事,唏嘘法政风云人物,漫漫历史长河中,倘若要离开法律人的行迹,而去谈论法史,那无异于赶走所有的演员而在戏台上演“空城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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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的陈夏红博士写了一本《政法往事》和一本《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我把这两本混同起来看,因此主旨与主角大致差不多。看到《政法往事》这本书的书名时,微微皱了一下眉头,要是叫做“法政往事”,那就古香古色起来,而且对当前“政法”的统治,就会有一种可替代性瓦解,法律离不开政治,若没有法政,则必有政法。民国的法政传统,是法律与政治冲突的良好出路。      《政法往事》事关的主角是民国的,即使显赫于当下的在世法政老人,也与民国扯不开来。就法律人自身的历史传承而言,在世老人之所以得以尊重,是因为他们部分完成了民国未竟的法治事业。夏红的《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要比《政法往事》在这一方面的精神氛围塑造,要强很多。《政法往事》在世老人的分量太重,而且与民国的历史传承淡去。若不是《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我想我很难给《政法往事》写书评,这种很难不仅在于我对”与民国的历史传承淡去“心理上的排斥,而且在于《政法往事》若咬掉自己的民国脐带,就可以改名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右派往事”。      所以我想谈一谈《政法往事》的法政“讲法”,这里不仅仅是要将《政法往事》改名为《法政往事》,更在于对《政法往事》中“右派讲法或者改革讲法”的驱逐和超越。《政法往事》书序中李曙光教授对“右派讲法”是表扬的,而在我这里是批评的。“右派讲法”的正当性在于改革派可以不见棺材不掉泪,可以不管一切的相信改革一定能带来法治和宪政的实现,一旦这种现实变为不可信怀疑起来或者绝望起来,就成了一种愚昧的惯性,不知所以然的其然,一种空洞的形而上学渴望。      改革不能成为中国的新纪元,法治事业的积累,从改革初期算开始,这样的视野,对于整个中华民族而言,或者整个中华民族的世界精神进程而言,无异于是井底之蛙,在特定区域内特定时间短的工作,当做唯一的和全部的,有着一种历史相对主义的自大,井底观天的自恋。大陆或者1949年之后的历史,并不等于或者约等于中华民族,甚至是中华民族的负面部分。改革开放是大陆重病之后开始恢复,可是生病变好那还是生病期间,并不是正常生命阶段,更别说成很幸福的时光。并不是大陆的,就是中华民族全部的,生病之后改革开放恢复,就是中华民族的整体的幸福。如此大错特错,我们来界定一个群体的美好,总是拿着这个群体中的美好部分来界定,而不是拿着修坏生病部分来界定。      把恢复阶段当做幸福时光的,肯定还是东亚病夫,而且把生病当做一种普遍的规定性,把自己生病之后的恢复当做一件无比重要,需要全世界瞩目赞扬的事情。而把法治进程放在民国的背景之中,就将台湾的法治建设当做中华民族先进性的部分,把香港的自由探索当做内在的组成部分。因此《政法往事》中“右派讲法”或者“改革讲法”遭到我本能的抵触和厌恶。按照我这种思路下去,我评价陈夏红博士在这方面的法史工作就是守着富矿浅开发,其器不利甚至流于平俗而疲软,把一个不仅仅超越改革,超越1949,甚至超越1911的世界精神历史性运动,仅仅按照右派和改革意识形态,予以浅薄化,变为改革意识形态话语的组成部分,也就是这是被改革和右派打扮过的法政史,仅仅是当代所塑造的当代史,而不是法政或者世界精神本身在中国的历史进程和本来面相。      我在《启蒙系与法政系的鹿鼎记》中所说,法政就是世界历史精神的标记。当晚清民国时期中国被纳入世界历史精神的运行进程当中的时候,正如当时正是法政系完成了民族国家的奠基和中华民族的新纪元。这个法政谱系在台湾延续,决定了中华民国在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前头实现民主化的历史命运。我在这个“法政讲法”中强调了百年来法政系的自我肯定自我认同,而不是被其他群体所席卷所界定所吞并,也不会被革命和断代所掰断。法政系存,则中华民族存,宪政中华存。法政系衰败,则中华民族衰败,宪政中华隐,正如1949年大陆的历史所呈现的那样。改革时代末期大陆法政系又有崛起的现象,又让人看到宪政中华复兴的前景。      法政系的自我界定,不仅仅在法学院,还在法学院之外,不仅仅在法政系共同体之中,还在共同体之外。法政本来是一切社会科学之母,它是一种精神的总体性,甚至可以将战争、宗教、道德等等包裹进来。陈夏红博士的《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揭示不仅民国的政界,而且舆论界也是法政系担任主笔主宰着,而且很大部分著名的文人也是。这个现象与西方相同。西方的历史是法政史,当然启蒙运动扭转了这个方向,但也不过两三百年。以罗马希腊为例,其智者是法官或者法律家。我们也可以在维柯的各种著作中读到。所以法政系应该以法政精神来主宰中国的历史进程,包括被1949年打断的。对1949年之后法政史,我觉得可以借鉴英国普通法学家对付“诺曼底征服”之后的历史,把“诺曼底征服”改造为“诺曼底被征服”的方法,从而延续了普通法史的延续性,降低了暴力对历史的影响和灵魂的奴役。      右派讲法没有中国的未来,而法政讲法,只要有中国人,就有法政精神,因此为了中华民族的延续,应该抛弃右派讲法,推崇法政讲法。右派讲法只能在特定历史阶段中有用,而且副作用特别大。在法政系的眼里,一个三十年乃至六十年的改革时代,也不过是中华民族历史长河中的一瞬间,并不应该像井底观天那样看得很大。      “改革讲法”最主要塑造着者的右派。我更愿意将反右运动叫做反“法政运动”,而且还将文革十年看成是律法与道德竞争。据陈夏红博士的发现,反右运动中右派中75%以上的是法政人。而且你还可以看到在毛泽东发动之伊始和全部过程中,最主要的右派和最早的右派是法政系,毛泽东所痛恨的一句话,小知识分子,也是来自法政系之口。建国初期也只有法政系才有政治能量或胆量,对毛泽东形成明显或者潜在的舆论威胁。从初始目的和毛泽东个人所理解的民国政治结构及其打破的渴望来说,反右运动可以简单地界定为反“法政运动”,应该按照法政系的命运,气质、品格,及其所担负的世界精神在中国的进程,而不是邓小平扩大化之后一些小右派的命运、气质、品格和一些受害受难者的身体激情来界定。不应该把法政系纳入融化为右派,而是右派纳入融化为法政系的无机组成部分和异质性延伸。从毛泽东的“反法政”到邓小平的扩大化,可以看到杂质越来越多,距离目标越来越远,而且手段和具体出境的要求,会逐渐取代原处目的本身,成为目的或者规定性。这样的进程,与数量级多的小右派的身体激情和意识形态,来填充僭越原初的本性,是一致的。      改革时代主角是前改革时期专政的对象或者罪犯,到了改革时代在邓小平的高考或者市场经济中获得较大解放,奴隶翻身做了“主人”。未必是自由的主人,在精神上他们虽然有追求自由的渴望,也仰慕自由主义,但是他们的自由,可以按照阿伦特的说法,仅仅是“解放的自由”。在毛泽东专政所塑造的特权体系之内,要求获得上升、获得身份的承认,获得特权,也就不是平等的自由


很早之前在书店买过一本《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很佩服陈君夏红的功底,也为自己的眼光窃喜,更为自己忝列法大学子羞愧。其后看到《沉浮与枯荣 八十自述》,更觉夏红功莫大焉,率先为江老完成自传。每每读之,恍若江老对面娓娓道来,其间辛酸历程,更兼狂风浪潮,真是字字心血。不才也曾听过江老几次讲座,深为其学术、人品、教化折服。曾记一次在大礼堂讲座,因为学生会分票不公,很多同学聚在门口不得入,遂大声喧嚣,及至江老亲自到门口安抚同学,大家这才作罢。也足见江老之威望。《政法往事》又为陈君一力作,其钩沉史海、翻检资料,连没多少人知道《政法界右派分子谬论汇集》都能翻出,相信下过一番苦工。其所书写对象、往事,又岂是我们这些自诩科班出身上过专业法制史的人所知道的,可能很多人连他们的名字都没听过,遑论其他。此书为旧政法人物素描,虽简介,但不失风韵,更刻画了法政人的执着、坚持,只可惜他们命运多桀、造化弄人,空悲切,白了头。还是很感谢陈夏红,让我们对过去有了这么多了解,更期待他下一部大作。


我在想,虽然政法往事不少,但过去也是没有法治。法律在中国从未辉煌过,似无怀古之必要。


法制,对中国来说,是迟来的春天。这本谈政法往事的书,让人唏嘘不已,中国的法制之路是何等的坎坷,难啊!真难啊!!


政法史在中国就是一部血泪史


具体内容尚未阅读,但是该书印刷质量很好,重述政法历史,反思当下。


都是介绍些法律的人和事,往事不能忘


了解了许多闻所未闻的政法史实。


法律史有多种写法,正史是一种写法,有些事是真实的,但是在正史里你是看不到的,知道那些你可能不知道的人与事,对一个人了解法律史是有益的。


法治的历史和国家的发展密切相关,通过了解这些事,我们可以把握发展的脉搏,理解法律的精髓。


因对中国法史诸多大家的敬仰,买了这本书,不知读过之后有何收获,期待。


漫漫法政路,何其波折,拜读矣!


好书,了解法学大家的历史很有帮助


以实力的角度看法律,很好的书


喜欢这样的故事。让法律不再显得那么枯燥。


这个烂人没什么文化,书里的言语也甚晦涩,毫无文采,要不是嫌麻烦,我就要退书了。


读过采访江平生平的书,可以没有至关重要的一段。陈老师正在做别人没做过的事


确实是不知道的事情哦


即将开始看,很值得期待。


期望能看完。。。。。。。。。。。。


好书,建议年轻的朋友好好看看,什么东西的发展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了解事情发展的艰辛与挫折让自己不再天真,应该是年轻认得必修课!


很好,春节期间送货也很快。当当不错。


扩展类读物,很好!


悲哀啊。。。


书很是不错,值得一看


对于想要了解法史的同学们来说,这本书绝对是一个很重要的参考,本书的特别之处在与其关注的大多是细节,往往都是在课本上看不到的资料,可以知道,作者在写书的时候是作了很多的准备的,这些沉甸甸的知识之果对每一个读者来说都不值得珍惜的。本书在一些事件的处理上很细致,关于事件的经过介绍的非常仔细,因此,在阅读的时候需要慢慢来,走马观花地看往往会错过很多地方。再者,本书除了能了解民国时期的法律环境之外,还能透过字里行间了解那个时候的社会环境,这些都是不可多得的学习资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在于看到那些那么有才华有抱负的法律人在历史沉沦中失去机会,失去真心的时候,愤懑之感油然而生,希望今时今日,千里马常有,伯乐亦常有~~~~~~~~


改变了我对很多历史人物的看法。比如我校首任校长钱端升。


书中罕有批评性语言,我觉得有点假


还不错 作为消遣书可读性很强


二十世纪发生了很多故事。陈夏红的《政法往事》把目光集中于这个世纪的法律人,透过一个个看似零碎的人和事,探究法律人和他们的立法事业在二十世纪所经历的风风雨雨。 这本书的副题是“你可能不知道的人与事”。的确,书中有不少人物,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之后,消匿于各种运动之中,并且在常识性的历史叙事中被完全忽视了,比如钱端升、杨兆龙等,甚至曹汝霖等。也因此,全书文字贯穿着一种悲情,一种怅惘。 过去十几年来,这样的情绪弥漫于诸多描述民国知识分子境遇的著述中,也许可以称之为“民国怀旧情绪”。当然,怀旧大约是只有人类才具有的一种最为美好的情愫。通过怀旧,人们重新发现自我,这个自我,在时间冲刷之后,显得更为纯粹。包括法律人在内二十世纪中国各个领域精英之遭遇,的确非常富于戏剧性和悲剧性,这当然也就构成了怀旧性历史叙述最为合适的主题。在二十世纪,确实有一种命运把所有人绞碎,不管他们当初追求什么或者幻想什么。对于诗人们或者具有诗人气质的史家来说,这个主题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但其实,这样的悲剧还可以有另外一种写法。 如果有一些东西是伟大的,对于人类的美好生活而言是不可或缺的,那么,只要它出现了,它就具有了永恒性,任何力量都不能彻底地摧毁它。商业界有这样一个说法:即便可口可乐公司的全部工厂被烧毁,包括它的那个被传得神乎其神的绝密配方被烧毁,也不会妨碍它是一家伟大的公司。它在第二天、第二年依然可以恢复自己的市场。 同样的道理,二十世纪上半叶法律人所曾经从事的工作,假如它确实是伟大的,那么,他们曾经构筑的大厦就不会被完全摧毁。即便他们的蓝图被烧毁了,这座大厦也依然可以被构建出来。从长时段来说,他们不是失败者,而是英雄。对于后人来说,也许,更有意义的工作是回忆他们如何构建这个大厦,比描述他们如何被命运压迫更重要,因为,后者固然可借以抒发情感,前者却有助于大厦的重建。 就法律人所从事的事业而言,这一点显而易见。自十九世纪末以来,中国人所面临的工作就是构建现代国家。这其中就包括法律体系之构建,这种法律既需要扎根于中国社会,又需要容纳新兴的合作与交易方式。 二十世纪上半叶的法律人具有伟大的创造性,因为他们成长于社会有机体之中,而又接受西方最出色的教育,具有会通中西的能力。尤其是,他们的工作得到整个社会的尊重,包括掌权者。因此,他们得以相对独立地从事构建法律体系的工作。而且,他们确实相当出色地完成了这样的工作。 他们就是这个国家的英雄,随后发生的命运的捉弄,一点也不影响他们的伟大。事实上,这些宿命式的事态足以证明了他们的事业的伟大。这一点,站在今天,人们已经清楚地看到了。过去三十年来这个国家所出现的繁荣,就是重建法律大厦的结果,不管人们是否意识到先贤工作的价值。也就是说,他们英雄般地归来了。压倒他们的命运,反而迅速地显示出其荒诞与无力。 那么,面对这样的英雄,我们该如何回忆他们和他们的时代?陈夏红自述,他写作这本书中各篇文章及其他著述时,所关注的基本问题是,在历史舞台上,法律人有何作为?法律人究竟应该如何作为?如果未能如愿以偿的话,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让法律人未能作为?确实,通过研究二十世纪前半叶法律人的作用,大体上即可以回答,法律人应该如何作为。而一旦这个应然被确立,那命运其实就无足轻重了。一旦具有了伦理目标,人就超越了自然的存在状态,而按照这个应然创造生活,命运的残酷只会刺激人对命运的反抗。 我相信,还有很多法律人的英雄式故事有待于发掘、讲述。那些先贤是如何在古今中西之间进行会通的?他们通过何种技艺,面对权力的压力而保持法律的内在融贯的?对于当下中国,这样的讲法可能更有意义。这样,政法往事也就会蜕变出法政今事


对我国的政法界的一些关键人物的事迹进行了论述,但更偏向于普及知识类。


还能看看。


我今天刚刚收到书,打开的第一本是《政法往事》。这本书有十几处重叠印刷(即一页纸上印刷了两页的内容),并且有几十页或装订顺序颠倒,或重复,或缺页,反正我能想象到的图书质量问题,这本书都集精华于一身了。我身在国外,每次都是看到喜欢的,就把书先买下,攒到六七十本,再一起寄出。如此,可以想象,此时早已经过了换货时间了。况且这本书折后才折两美金,相较于退货成本,是没有必要退换的。我想问一下,有没有别的朋友买过这本书,质量有没有问题。如果我这本书只是缺页重页,那我就直接买一本了。问题是,此书有太多处重叠印刷,我不确定这本书是不是在排版印刷时就有问题,那样的话,我即使再买,也仍可能是本问题书。


经典之作,你值得拥有


怎么书里面的纸张有破损啊!!!


纸张质量不是特别好,不过还可以,主要看内容嘛!介绍了民国时期一些法政人物,还不错!对于素材性的东西,读者就是各取所需。有价值的是,这些素材性的东西可能是在其他地方不太容易找到的。


书本不是很大,不过很少有当代的法学家,一般都是民国近现代


这本书的确让我知道了一些不知道的人和事,爱历史爱政治爱法律的人都来看吧


货真价实,合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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