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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工业产权法

曲三强 曲三强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09出版)
出版时间:

2012-9  

出版社:

曲三强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2-09出版)  

作者:

曲三强  

页数:

344  

内容概要

  工业产权,顾名思义,是指人们依法对应用于工业生产和商品流通过程中的发明创造和标志标识所拥有的专门权利,是与文学产权相对应的概念。给思想活动的成果披上“产权”的外衣,这恐怕是人类社会迄今为止最具革命性的一个创举,因为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改变了传统的法律的形式和疆界,而且还触动了传统的法律的观念与价值。

书籍目录

第一编导论 第一章工业产权制度概述 第二编专利法 第二章专利制度概述 第一节专利与专利权 第二节专利制度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四节中国专利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章专利权的客体 第一节专利的种类 第三节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第三节专利权的除外对象 第四章专利权的主体 第一节发明人或设计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 第二节职务、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 第三节合作、委托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归属 第五章专利权的取得 第一节专利申请的原则 第二节专利申请日 第三节专利申请的提出、修改、分案和撤回 第四节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第六章专利权的内容和行使 第一节专利权人的权利 第二节专利权人的义务 第三节专利权的行使 第七章专利权的限制 第一节强制许可 第二节发明专利的推广应用 第三节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第八章专利权的无效宣告与终止 第一节专利权无效宣告 第二节专利权的终止 第九章专利权的保护 第一节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第二节专利侵权行为认定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专利侵权行为 第四节侵犯专利权的法律责任 第三编商业标识法 第十章商标法概述 第一节商标的内涵 第二节商标权的概念 第三节商标法的历史沿革 第十一章商标权客体 第一节商标的构成要素 第二节商标注册的条件 第十二章商标权主体 第一节商标注册人 第二节商标继受人 第十三章商标权的取得和丧失 第一节商标注册取得 第二节商标注册的程序 第三节商标注册的审查 第四节注册商标撤销和注销 第十四章商标权的内容和行使 第一节商标权的内容 第二节商标权的行使 第十五章商标权的保护 第一节商标权保护的范围 第二节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商标侵权行为的具体类型 第四节商标侵权行为的限制和例外 第五节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章驰名商标的保护 第一节驰名商标概述 第二节驰名商标的认定 第三节驰名商标的保护 第十七章其他商业标识 第一节企业名称 第二节域名 第三节地理标志 第四节特殊标志 第四编竞争法与工业产权 第十八章竞争法的基本理论问题 第一节竞争与竞争法的概念 第二节竞争法的调整对象 第三节竞争法与知识产权关系综述 第十九章知识产权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节知识产权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节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十章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 第一节知识产权法与反垄断法的关系 第二节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法规制 第三节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立法 第五编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二十一章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概述 第一节保护工业产权的国际条约 第二节工业产权国际保护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 第二十二章专利权的国际保护 第一节《巴黎公约》 第二节与《巴黎公约》有关的其他国际条约 第三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第二十三章商标的国际保护 第一节《巴黎公约》 第二节与《巴黎公约》有关的其他国际条约 第三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第二十四章其他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 第一节外观设计的国际保护 第二节商业秘密的国际保护 第三节集成电路的国际保护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第一,时间标准,就是用什么样的时间点界定现有技术的范围。可以把时间标准分为发明日标准和申请日标准。所谓发明日标准,是指以发明人完成发明之日作为时间界限来界定现有技术的范围。凡属在发明日之前为人公知的技术便属于现有技术。所谓申请日标准,是指发明人向专利主管机关提交申请文件的时间作为界限来界定现有技术的范围,凡属在申请日之前为人所公知的技术就属现有技术。《专利法》(2008)采用的是申请日标准,现有技术的时间界限是申请日。 第二,地域标准,可以将新颖性的地域标准分为三类:一是本国新颖性标准,只要是在某一特定时间以前本国现有技术中所没有的一项技术,其就具有新颖性,至于在该时间以前该技术在外国是否已经是现有技术,则在所不问。外国已有的新产品或者公开出版物上报道过的新技术,自其到达本国时起即成为本国现有技术的一部分。二是绝对新颖性标准,一项技术只要在全世界任何一个国家公开,便成为现有技术,新颖性也即告丧失。三是混合新颖性标准,对于现有技术不同的公开方式采取不同的标准,即出版物公开采取绝对新颖性标准,使用或其他方式公开采取本国新颖性标准。《专利法》(2008)在地域标准方面采绝对新颖性标准。 第三,现有技术的公开方式,主要包括:一是出版物公开。专利法意义上的出版物,是指记载有技术或设计内容的独立存在的传播载体,并且应当标明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时间。符合上述意义的出版物可以是各种印刷的或打字的纸件,例如,既可以是专利文献、科技杂志、科技书籍、学术论文、专业文献、教科书、技术手册、正式发布的会议记录或者技术报告、报纸、产品样本、产品目录、广告宣传册等;也可以是用电、光、磁、照相等方法制成的视听资料,例如,缩微胶片、影片、照相底片、录像带、磁带、唱片、光盘等;还可以是以互联网或其他在线数据库形式存在的文件等。二是使用公开,主要是指由于使用而导致技术方案的公开,或者导致技术方案处于公众可以得知的状态。使用公开的方式包括,能够使公众得知其技术内容的制造、使用、进口、交换、馈赠、演示、展出等方式。只要使用上述方式使有关技术内容处于公众想得知便能得知的状态,即构成使用公开,而不取决于是否有公众得知。三是以其他方式公开,主要是指口头公开。例如,口头交谈、报告、讨论会发言、广播、电视、电影等能够使公众得知其技术内容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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