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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会计

李莎 编 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0-10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

李莎 编  

页数:

201  

前言

为了满足经济发展对会计专业及相关专业高技能人才的需要,提升高等职业院校财经类专业教学质量,我国高等职业院校正在开展新一轮的课程建设与改革,其中开发能突出职业能力、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财经专业教材成为教学改革当务之急。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教授陈德萍博士牵头,整合部分高等职业院校长期从事会计专业教学并具有“双师”资格的骨干教师、企业(公司)长期从事实际工作并具有一定理论研究和教学经验的会计人员,根据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型会计专业的不同特点,组织编写了这套适合高等职业院校会计专业及财经类专业的、具有“工学结合”特色的系列教材。本系列教材设计的主导思想是立肜工学结合”的职业教育理念,按“工作内容”设计“课程内容”,将“岗位要求”变成“技能要求”,使高等职业院校的学生能尽快掌握会计各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成为生产、服务等领域第一线高技能应用型人才。本系列教材遵循理论以“必需、够用”为原则,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深入浅出,简明扼要,学、练结合,体现了现代职业教育“理实一体化”的特色,倡导学生“做中学、学中做”。具体来说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内容新颖,贴近实际。本系列教材以我国《会计法》以及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编写,教材内容吸收了当前会计改革和会计工作实务成果与经验,举例贴近实际业务。2.语言精练,通俗易懂。根据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的特点,本系列教材力求做到概念准确、语言精练、举一反三、通俗易懂。使学生能够在复杂和抽象的问题中了解职业特点,掌握规律,从简单和通俗人手。3.体例新颖,系统全面。本系列教材创新体例结构,每个项目都包含“技能目标”、“知识目标”、“案例导入”、“知识链接”和“练习题”等构成要素,循序渐进地介绍课程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4.注重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体现“工学结合”。本系列教材通过设计案例分析和相关知识链接等内容,将会计课程学习与岗位工作紧密结合,培养学生实际操作能力。。本系列教材立足于高等职业教育会计及财经类专业的教学,内容涵盖整个会计专业的主干课程和财经类专业基础课程。

内容概要

  本书针对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学生的培养目标、知识结构、职业能力和就业方向等要求而编写,将税法和会计融为一体,依据最新税法和企业会计准则,阐述纳税会计的基本知识。全书对主要税种进行了详细讲解,对其他税种进行了概括介绍。阐述了每一个税种的纳税人、税目、税率、计算、纳税申报和会计核算等内容。全书内容分为十个项目,每个项目都包含“技能目标”、“知识目标”、“任务导人”、“知识链接”和“练习题”等构成要素,以具体说明该税种基本核算特点,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率。全书系统完整、结构新颖、通俗易懂。  本书可作为高职高专院校财经类专业学生的教材使用,也能满足财政、审计、税务、物价、会计师、税务师等部门专业人士的工作需要,以及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履行纳税义务和维护纳税权益的需要。

书籍目录

项目1 认知纳税会计 任务1.1 纳税会计概论 1.1.1 纳税会计的概念与特点 1.1.2 纳税会计的职能 1.1.3 纳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任务1.2 税收分类和纳税会计的内容 1.2.1 税收分类 1.2.2 纳税会计的内容 任务1.3 税制的构成要素 任务1.4 企业纳税的基本程序 1.4.1 税务登记 1.4.2 科目设置和凭证、账簿管理 1.4.3 纳税申报 1.4.4 税款缴纳及完税凭证 练习题项目2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任务2.1 增值税的基本内容 2.1.1 增值税的概念 2.1.2 增值税纳税人的类型 2.1.3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1.4 增值税的税率和征收率 2.1.5 增值税的免税项目 任务2.2 增值税的计算 2.2.1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2.2.2 销项税额的计算 2.2.3 进项税额的计算 任务2.3 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2.3.1 一般纳税人会计账户的设置 2.3.2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会计账表的设置 2.3.3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账户、会计账簿的设置及应纳增值税的核算 2.3.4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核算 2.3.5 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核算 2.3.6 有关增值税减免的核算 任务2.4 增值税出口退税的核算 2.4.1 “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2.4.2 “先征后退”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练习题项目3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任务3.1 消费税的基本内容 3.1.1 消费税的概念 3.1.2 消费税的纳税人 3.1.3 消费税的纳税范围 3.1.4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3.1.5 消费税的出口退(免)税 任务3.2 计算、缴纳消费税 3.2.1 生产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3.2.2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3.2.3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3.2.4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3.2.5 申报和缴纳消费税 任务3.3 消费税的会计核算 3.3.1 会计账户的设置 3.3.2 生产环节应税消费品的会计核算 3.3.3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消费税的核算 3.3.4 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核算 3.3.5 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核算 3.3.6 批发和零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核算 3.3.7 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的核算 练习题项目4 关税的会计核算项目5 营业税的会计核算项目6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项目7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项目8 资源税务的会计核算项目9 土地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项目10 其他税种的会计核算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插图:4.税目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设置税目的目的,首先是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凡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税目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其次,划分税目也是贯彻国家税收调节政策的需要,国家可根据不同项目的利润水平以及国家经济政策等为依据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以体现不同的税收政策。并非所有税种都需规定税目,有些税种不分课税对象的具体项目,一律按照课税对象的应税数额采用同一税率计征税款,因此一般无须设置税目,如企业所得税。有些税种具体课税对象比较复杂,需要规定税目,如消费税、营业税等,一般都规定有不同的税目。5.税率税率是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也是衡量税负轻重与否的重要标志。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比例税率,即对同一征税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比例税率具有计算简单、税负透明度高、有利于保证财政收入、有利于纳税人公平竞争、不妨碍商品流转额或非商品营业额扩大等优点,符合税收效率原则。但比例税率不能针对不同的收入水平实施不同的税收负担,在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方面难以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②超额累进税率,指把征税对象按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每一纳税人的征税对象则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目前我国采用这种税率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③定额税率,即按征税对象确定的计算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目前采用定额税率的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④超率累进税率,即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目前我国税收体系中采用这种税率的是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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