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图书网

和谐社会的宪政之维

苗连营 清华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3-3  

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作者:

苗连营  

内容概要

和谐社会之构建为我国的宪政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根据并将对其存在形式、运作实践和发震趋势产生重大影响,而宪政建设则为社会的实质性和谐提供着根本的制度性支撑和价值引领,二者相伴而行、交互并进,共同谱写着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时代旋律和动人乐章。和谐社会的思想内蕴和宪政建设的精神旨趣具有高度的契合与内在的一致性,把握这两个命题的本质要求和基本规定,探究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与逻辑关联,实现二者在人权保障、制度创新、路径选择等方面的良性互动,对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宪政的发展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作者简介

苗连营,1965年生,河南延津人;先后就读于郑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分别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现为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荣获河南省优秀青年教师、河南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学、立法学,出版有学术著作《立法程序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年版),发表论文7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以及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类别科研项目10余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和谐社会与宪政建设的多维辨证 一 和谐社会的宪政之维——以利益衡量和公民参与为分析主线 (一)和谐社会与宪政精神的内在契合 (二)和谐社会的宪政逻辑及其运行机理 (三)和谐社会构建中的宪政课题:理念和制度 (四)结语 二 传统“和谐”文化的宪政之殇——兼论当代“和谐”命题的宪政意义 (一)典籍文明中的和谐观念及其悖论 (二)从多元主义的宪政文化看传统的和谐观念 (三)从人文主义的宪政精神看传统的和谐观念 (四)从利益调谐的宪政机制看传统的和谐观念 (五)当代和谐命题的历史超越及其宪政意义 三 社会失衡的宪政根源与宪政建设的功能定位 (一)社会阶层的分化及其宪政意义 (二)社会结构的失衡及其宪政原因 (三)社会失衡的宪政矫治:通过宪政走向和谐 第二章 以人为本的和谐理念与宪政建设的人文关怀 一 干涉主义下人权与主权的悖反 (一)考察一个国际司法实践 (二)国际干涉寻找的理论依据——普遍人权 (三)标准问题——普遍人权理论之争议 (四)关于人权与主权之间关系的不同认识 (五)对传统观点的补充——人权保护主权 二 私有财产的宪法保护与公用征收的制度建构 (一)公用征收的宪政理念:从财产权的神圣性到财产权的社会性 (二)财产权的宪法保障:公用征收制度的规范结构 (三)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权保护的历史演变及其缺陷 (四)宪法修正案第22条之解读:财产权宪法保护制度的进步与不足 三 权利空间的拓展——农民迁徙自由的宪法学分析 (一)迁徙自由的宪政意义 (二)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宪政缺失 (三)农民人权保障的关键:迁徙自由下的选择自由 (四)农民权利的拓展:代结语 四 “高考移民”现象与公民受教育权的平等实现 (一)受教育权的宪法属性 (二)“高考移民”,缘何而起? (三)制度正义,何以实现? (四)教育公平,任重道远! 五 公民司法救济权的入宪问题之研究 (一)司法救济权的法律性格 (二)宪法上的司法救济权:规范层面的描述与比较 (三)我国公民司法救济权的结构性缺陷及其完善——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分析中心 (四)司法救济权的宪法确认与保障:一项未竞的宪政作业 六 公民维权之运动模式的宪法学分析 (一)维权渐起——生活世界中权利意识的勃兴 (二)维权运动——权利意识勃兴路径变迁的无奈 (三)另一种隐痛——路径选择的三重风险 (四)启蒙的模式——弥补或超越形式与内容之间的界分 (五)余论 第三章 宪政建设的制度实践与和谐社会的宪政基石 一民主市场的交易规则 (一)民主政治的基石:多数决原则 (二)对多数的约束:变动的多数和保护少数 (三)多数决原则的各种类型 (四)我国表决制度中的计票基准问题 二立法的偏颇及其矫正——以《劳动合同法》为分析考察对象 (一)引言:失落的期许 (二)《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各方博弈的策略与效果 (三)立法机关的利益衡量方法 (四)《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博弈延续与立法尴尬 (五)超越偏颇的立法 (六)结语:建构一种立法者的立法学 三宪法学视野中司法问题之研究 (一)司法权的品格:基于权力的个性所作的分析 (二)国家权力格局中的司法权 (三)国家权力之间的错位:我国司法体制的问题与症结探析 (四)司法权的复位 四 中央权威的宪政逻辑 (一)中央权威的宪法解读 (二)中央权威与民主政治 (三)中央权威与地方分权 (四)中央权威与新权威主义 (五)余论 五中国的违宪审查:是否可能,如何可能? (一)问题的缘起与知识界的思考及行动 (二)是违宪审查,还是违法审查? (三)从“齐玉玲案”到“孙志刚案” (四)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制度:创新之处与问题所在 第四章 和谐语境下宪政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 “民法帝国主义”的虚幻与宪法学的迷思——第三只眼看“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争论 (一)小引:争论的起因 (二)争论的依据以及方式 (三)应然与误解间的紧张以及可能的“不欲”后果 (四)宪法应该是怎样的根本法? (五)结论以及相关思考 二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形成路径之反思 (一)秩序形成的两个哲学命题 (二)理性主义的建构情节 (三)经验主义的实践智慧 (四)结语:理性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合流 三 宪政建设的统合模式——超越“上/下”之争的第三条道路 (一)“上/下”作为一种解释框架 (二)“自上而下”模式的难题 (三)“自下而上”模式的局限 (四)统合模式的考量 (五)结语 后记


编辑推荐

《和谐社会的宪政之维》编著者苗连营。 和谐社会之构建为我国的宪政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根据并将对其存在形式、运作实践和发震趋势产生重大影响,而宪政建设则为社会的实质性和谐提供着根本的制度性支撑和价值引领,二者相伴而行、交互并进,共同谱写着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时代旋律和动人乐章。和谐社会的思想内蕴和宪政建设的精神旨趣具有高度的契合与内在的一致性,把握这两个命题的本质要求和基本规定,探究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与逻辑关联,实现二者在人权保障、制度创新、路径选择等方面的良性互动,对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宪政的发展具有基础性的意义。

图书封面

广告

下载页面


和谐社会的宪政之维 PDF格式下载



相关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