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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秘书学

董继超 主编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1997-2  

出版社: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  

作者:

董继超 主编  

页数:

351  

内容概要

《普通秘书学》的编写正是以此为目标,力求反映近年来国内外秘书学研究的最新动向注意将秘书史、秘书理论、秘书实务融为一体,使之更具有对实践的指导意义。普通秘书学的通用性,决定了其内容的涵盖面广,实用性强。它既有对我国秘书活动沿革的简略介绍,又有对秘书理论知识的必要阐释,更有对秘书活动实践的具体指导。

书籍目录

绪论
第一章 秘书活动的沿革
第二章 秘书人员
第三章 秘书工作
第四章 秘书机构
第五章 秘书职能(上)
第六章 秘书职能(下)
第七章 秘书资格
第八章 秘书工作方法
第九章 文书管理
第十章 会议组织
第十一章 商务谈判
第十二章 信访工作
第十三章 接待工作
第十四章 事务处理
第十五章 领导者事务活动安排
第十六章 党政秘书工作
第十七章 企业秘书工作
第十八章 涉外秘书工作
第十九章 私人秘书工作
第二十章 现代秘书职业
附录:主要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插图:4.相对性保密的相对性,是指保密有一定的范围和一定的时间。其具体表现是:任何保密都有时间性,此一时保守的秘密事项,彼一时就可能成为公开的信息;任何保密都有空间性,再绝密的事项,也有一定的知密范围,哪怕是一两个人;密与非密没有固定不变的界限,超过了一定的界限,保密也就失去了价值。(三)国家秘密国家秘密属于核心机密,是保密的重点。1.国家秘密的定义我国《保密法>的第二章第二条,对国家秘密的定义作了明确的规定:“国家秘密是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2.国家秘密的范围我国《保密法》的第二章第八条,对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事项,分别从政治、军事、外交和外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科技、政法等六个基本方面,作了较为切合实际的规定: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在其党务活动中产生的秘密事项,凡属符合《保密法>第二条规定的,也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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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秘书学》是由董继超所编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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