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机管理
2010-12
武汉大学出版社
张永理,李程伟 主编
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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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理、李程伟主编的《公共危机管理》以公共危机管理基础知识开篇,在系统描述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依次对公共危机管理的决策、预防和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救援及处置、恢复与重建、公共沟通等基本环节展开,侧重从体制、机制、法制和保障体系的角度进行分析,最后以公共危机管理发展展望收篇。整体看来,《公共危机管理》引导案例新颖翔实,逻辑线索清晰,内容较为充实和丰富,对国内外的最新研究成果注意及时吸收和借鉴,与我国公共危机管理现实的结合比较紧密,适合作为高等院校本科或研究生相关专业的教材,同时也适合作为党政机关相关人员培训的参考资料或教材。
第1章公共危机管理基础知识第2章公共危机管理体制第3章公共危机决策第4章预防和应急准备第5章监测与预警第6章应急处置与救援第7章恢复与重建第8章公共危机管理中的公共沟通第9章公共危机管理保障体系第10章公共危机管理法制第11章公共危机管理展望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版权页:插图:在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颁布以前,曾经使用过“突发公共事件”、“公共突发事件”、“突发性事件”、“突发事件”、“危机事件”、“紧急事件”、“意外事件”甚至“紧急状态”等多种提法,没有一个为大家共同认可的统一标准。《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颁布使之统一化和规范化,该法第3条明确规定:“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该法并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这三类突发事件还定有分级标准,即从高到低分别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这四种标准。但是,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中,“突发事件”的含义仍然不一致,如在我国的《刑法》和《红十字会法》中“突发事件”与“自然灾害”相并列,在《药品管理法》中的突发事件是指重大灾情、疫情,在《人民警察法》中基本上是指突然发生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在与军队有关的法律中一般将突发事件处置与作战、戒严、抢险救灾等任务相并列。从《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突发事件”的界定可以看出,突发事件具有四个显著特征:一是突发性。突发事件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一般是在使人难以预测的情况下发生,常常出乎意料或者使人措手不及,有的很难发现其前兆。二是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突发事件危害的是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威胁的是公共安全,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甚至对一个社会系统的基本价值、根本利益和行为准则产生严重威胁,其影响范围和连发性都很明显,其放大效应显著,往往会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的破坏或者强烈冲击。从公共危机管理的角度看,“突发事件”有其特定的含义,刘翔奥运会退赛、一位公民把钥匙忘在家内使自己被反锁在门外的情况属于社会和日常生活情况,其解决也不是突发事件应对的范围。三是事件影响很大需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否则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突发事件发生后,往往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还会引发次生灾害等一系列问题,这就需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把事件影响与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内,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甚至会使事件不断升级和恶化导致更加严重的损失,而且应对起来更加困难。四是公共应对性。
《公共危机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精品规划教材,高等学校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创新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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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想要的感觉一样
书的内容不错,整体还好,就是书有被雨水打湿过痕迹
可能天气很湿冷,纸质很薄。
上课要的用的书,没办法,无论内容怎样都要买..
作为参考教材还凑乎,有导引案例
内容不错,但缺乏最进公共危机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