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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主义对预防行政的控制

曾赟 浙江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1-3  

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作者:

曾赟  

页数:

319  

内容概要

  风险社会背景下政府之行政显然既不同于自由法治国形态的“干预行政”,又不同于社会法治国形态下的“给付行政”。曾赟这部《法律程序主义对预防行政的控制——以人身自由保障为视角》首次提出了“预防行政”概念,从而为行政法学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野与框架。作者在比较“干预行政”、“给付行政”与“预防行政”三者之间社会形态、国家形态、法治形态、国家任务、政府行政活动特征、风险特征、控权模式不同差异基础上,全面论述了预防行政概念的含义与特征?预防行政概念的首次提出突破了行政法学现有理论研究范畴,这对我国行政法学理论研究与范式转换来说有着十分不同寻常的意义。

书籍目录

绪论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第二节 研究现状第三节 研究范围、目的与意义一、研究范围二、研究目的三、研究意义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本书框架一、研究方法二、本书框架第一章 预防行政概念的提出第一节 预防行政概念提出的背景一、预防行政概念提出的社会背景二、预防行政概念提出的规范背景三、预防行政概念提出的理论背景第二节 预防行政概念的界定一、预防行政的含义及其特征二、预防行政行为的?义及其特征第三节 预防行政过程中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一、人身自由的含义二、预防行政过程中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类型第二章 预防行政过程中人身自由保障的控权模式--从实体控权迈向法律程序主义第一节 预防行政过程中实体控权所遭遇的困境一、预防行政过程中实体控权的两种形态二、预防行政过程中实体控权所遭遇的困境三、对实体控权所遭遇困境的反思第二节 从实体控权迈向法律程序主义一、为什么迈向法律程序主义二、什么是法律程序主义三、预防行政过程中法律程序主义的基夺定位第三节 法律程序主义对预防行政的控制一、实体性正当程序对预防行政的控制二、程序性正当程序对行政的控制第四节 法律程序主义控权的意义一、自由与安全之间的紧张趋于缓和二、行政合法性危机得以化解三、对极权主义的否定四、对公民自决实践的保障第三章 法律程序主义对预防性拘留的控制第一节 人身自由权对预防性拘留的防御功能一、预防性拘留的含义二、预?性拘留的性质三、人身自由权对于预防性拘留的防御功能第二节 实体性正当程序对预防性拘留的控制一、预防性拘留的正当性要件二、预防性拘留的形式合法性要件三、预防性拘留的主观性要件:主观确信第三节 程序性正当程序对预防性拘留的控制一、公正的抗辩式听证二、从可能的理由(probablecause)到“有合理理由相信”(reasonable grounds to believe):正当程序的根本违反三、法院令状适用范围的扩张:司法管辖原则的异化四、信息公开五、咨询律师、获得法院及时公正审理以及申请司法审查的权利第四节 议会控制抑或法院控制:控制预防性拘留的建制化路径一、议会控制抑或法院控制:两者之间的基本争论二、议会控制抑或法院控制:各自的理由三、议会控制抑或法院控制:两者孰优孰劣第四章 法律程序主义对预防性搜查的控制第一节 隐私权对预防性搜查的防御功能一、隐私权含义的演进二、预防性搜查的含义及其特征三、隐私权对预防性搜查的防御功能第二节 实体性正当程序对预防性搜查的限制一、预防性搜查的正当性要件二、预防性搜查的形式合法性要件:预防性搜查的适用情形与对象三、预防性搜查的主观要件第三节 程序性正当程序对预防性搜查的控制一、隐私权保障的正当性程序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的流变二、法院对预防性搜查事先审查程序的具体适用三、信息公开四、告知与听证程序第五章 预防行政在中国:规范分析与立法疏漏第一节 我国预防行政法律法规的规范结构一、自然灾害类预防性行政法律法规二、事故灾害类预防性行政法律法规三、公共卫生类预防性行政法律法规四、社会事件类预防性行政法律法规第二节 我国预防行政过程中法律程序主义控权模式的初步型构一、2007年《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三大贡献二、我国预防行政法律法规中实体性正当程序的基本构架三、我国预防性行政法律法规对程序性正当程序的初步型构第三节 我国预防行政法律法规中法律程序主义控权机制方面的立法疏漏一、预防性拘留之法律程序主义控权机制方面的立法疏漏二、限制人身自由权的预防行政行为之法律程序主义控权机制方面的立法疏漏三、预防性搜查之法律程序主义控权机制方面的立法缺漏代结语:预防行政在中国:实证分析与立法完善一、是专断的拘留抑或危害防止--对我国预防性拘留事例之检视二、预防性搜查之滥用:对我国预防性搜查事案之分析三、完善我国预防性行政法律法规的几点建议四、对《行政强制法(草案)》的三点修改建议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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