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
2011-11
浙江大学出版社
谢京华 著
207
本书根据对我国政府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运行中存在问题的深人分析,结合我国财政体制以及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以及新的问题,提出了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应是: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建立以财政均等化为目标的、实现社会公平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运行机制;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思想的指导下,运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性手段,不断提高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本身的合理性。
谢京华,山西省介休人,生于1977年1月,2008年毕业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现就职于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任国际经济与贸易研究所副所长,兼任宁波市国家税收学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
第一章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概述
第一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含义和特点
第二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类型及其经济效应分析
第三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目标
第二章 当前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与公共财政理论
第二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与财政分权理论
第三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与国土功能区规划
第四节 新公共服务理论与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
第三章 政府问财政转移支付的国际经验借鉴
第一节 美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第二节 加拿大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第三节 澳大利亚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第四节 英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第五节 德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第六节 日本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第七节 国际比较的启示与借鉴
第四章 政府问财政转移支付的政策效应分析
第一节 对区域间财力差异及其成因的实证分析
第二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均等化效应的分析
第五章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
第一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难点
第二节 政府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原则
第三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目标
第四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设想
第六章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纵向均衡
第一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纵向均衡概念的理论分析
第二节 影响转移支付实现纵向均衡的主要因素及其作用机制
第三节 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纵向均衡机制改革的方向
第四节 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第七章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横向均衡
第一节 横向均衡机制的现状
第二节 现行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选取因素的分析
第三节 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采用的客观因素的修正思路
第五节 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第八章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结构
第一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结构的现状及其特点
第二节 现行结构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结构优化的原则
第四节 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第九章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适度规模
第一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适度规模的讨论
第二节 适度规模的决定因素
第三节 政府问财政转移支付规模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第四节 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第十章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一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激励约束机制的类型
第二节 影响激励约束机制设计的效应分析
第三节 发达国家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四节 我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第五节 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中激励约束机制的建议
第十一章 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
第一节 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现状及完善的重要性
第二节 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
第三节 完善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原则
第四节 改革和完善的建议
第十二章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
第一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绩效的相关概念
第二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的研究现状
第三节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存在的不足
第四节 完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绩效评价的政策建议
第十三章 相关配套改革的协调推进
第一节 加强同政府行政体制改革的协调推进
第二节 不断推进转移支付制度的法制化进程
第三节 强化财政信息网络建设
第四节 加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建设
参考文献
后记
一、要建立统一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 纵观世界各国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并密切结合我国当前省以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体制运行中存在的渚多矛盾,不难看出,缺乏一个统一、高效、规范的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是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设的一个重要症结。1994年分级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为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改革的模式偏重于放权让利,借以快速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但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传统指导思想和模式表现出了与发展不相适应的情况。因此,未来省以下政府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要在中央层面推进,建立大一统的政府问财政转移支付的基本制度框架。不仅在具体的运行机制方面,更要存制度保障方面建立起一整套硬性的约束和规范,改变省以下体制各自为政、拈轻怕重、争利避责的现状。同时,在统一的制度框架下和一定的范围内,允许地方在提高体制运行效率和增进社会福利的前提下,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发展和完善有地方特色的省以下政府问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 二、科学合理地调整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 实施转移支付制度的基础是财政管理体制。必须协调好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的关系,尽快解决中央税种单一、功能不全、地方税种杂乱、搭配不当、没有主体税种、两大税系界限不清、税种归属不规范等问题,形成税种结构合理、收入规模适度、运行机构健全、科学规范的中央与地方税收体系。一是要增加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改变目前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只有营业税的情况,应进一步发展房产税等财产税。二是调整税种的税率。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的变化,要对一些税种的税率或单位税额进行必要的调整,如消费税的税目和税率、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免征额等。三是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税收立法权。应有条件地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税收立法权,这样有利于税收制度的完善,由于我国各地的情况差异较大,也能让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地、更有效地组织地方财政收入。四是要强化预算管理。预算管理的规范化对转移支付制度的建设至关重要,是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能否实现政策目标的前提,也是准确把握财政信息,科学决策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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